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剔银灯

作者:青山合牙 | 分类: | 字数:49.5万

第29章 飞鸽29

书名:剔银灯 作者:青山合牙 字数:4273 更新时间:2024-10-27 02:18:52

南淮城绕着古淮河有着一条街的烟花柳巷,自从大花楼出了人命官司后,这条街也冷清了不少。趁着开春天暖,各家使出各种解数招揽生意,大花楼却静悄悄的。

然而就在昨日大花楼放出话来,要连办九天的宴会,酒水吃食一律免费,只说进门需得夸一句楼里的姑娘,夸得人家心花怒放才能进楼。

前两日,来得人多是些什么乞丐白丁,奔着那免费的吃食来的。

“姑娘长得像是我家地里的大白菜,水灵灵的。”乡下人嘴笨,不会花言巧语,挠着头看向门口的人。

门口的姑娘正是羞怯的年纪,性格也欢腾,憋不住笑点点头道:“进去吧!”

众人眼巴巴地在门外候着,听见楼里面传来一声叫,“弟兄们是真的!进来随便吃!”

初春粮食短缺,各户人家都难熬,一时间大花楼被挤得水泄不通。门外不得不又添了几个小厮。

“别急,今日是第一场,各位尽管吃,吃完了还能带回去!”

第二日天还没亮,大花楼门外就围了黑压压一片人。托秦洗书的能耐,竟然还劝得秦打雄放了一队官兵在此巡逻,只不过今日守门的换了位姑娘,比昨个那位容貌倒是更美上一等。

这位姑娘嫌站着累搬了个凳子坐在太阳下,冷淡地开口:“说吧。”

“这位姑娘真的是貌若天仙,美得沉鱼落雁……”巴拉巴拉来人说了一大堆。

“啧,吵死了,撵走。”姑娘脸上浮现不耐烦的神色,美人蹙眉,周围小厮一哄而上将人拦走。

前一日都是说句话就让人进去,谁知今日还有了筛选,一时间被撵走的人闹了起来。旁边的官兵眼色一横,那人像是想到了什么老老实实走了。

又是一个人颤颤巍巍地上来,作了个揖诚恳道:“姑娘,甚美!”

守门的姑娘眼睁开一条缝,瞧着来人战战兢兢的模样,轻笑一声。

“进。”

众人这下找到了通关秘诀,原来这位姑娘是喜欢话少简单明了的,大花楼再一次热闹起来。

此后一连三日,每日守着的姑娘都不同。但却是一日更比一日的美,每个人更是有各自的性格,高兴了甚至随手赏一锭银子,惹得南淮城里凑热闹的不凑热闹的都心痒痒。

到了第五日,是个执书册的女子坐在屏风后抚琴,点香煮茶,一旁挂着个灯笼,灯笼上写了几行娟秀簪花小楷。

“今日进楼需作诗,以桃花为题,格律意境缺一不可。”

楼外的人换了一批又一批,最终进来都是些颇有墨水的文人墨客。而楼里的装饰也都换了,大红大绿舍去,配上些文人爱的梅兰竹菊。

沈谛站在二楼隐秘的角落里,她现下穿着个小厮的衣服,面目普通。

“沈小姐,喝茶。”秦洗书端了杯茶,“现下城里都传开了,想来九日之后定是大场面。一切如小姐所料,小姐本事秦某见识到了。”

“不是我有本事,而是你大花楼有本事。若是其他的什么楼啊馆啊这样办事早就被同行官府踢上门来了。”沈谛轻描淡写道

“小姐过誉。是那秦打雄丢了儿子,私以为是城里的那户富贵人家与他不对头,绑走了秦苍苍。所以这场花魁会也算是他默认促成的,他借这场花魁会打听消息,无人敢放肆。”

“富贵人家?你看下面。”沈谛接过茶,“你觉得下面这些人富贵吗?”

秦洗书扫了一眼,无论是门外站着的还是楼里故作风雅、吟诗作画的,比起她往日见过的那些公子,都算不上半点富贵。

“自然不算,不过都是些酸腐文人罢了。”

“是啊,不算。”沈谛抿了口茶水。

她要的是南淮城的富贵人家,不富贵何以做生意?

“这么多年楼里面的姑娘定然是与那些富贵人家的公子爷有书信往来的,等到第八日,你让这些姑娘些书信相邀,请他们来看新一届的花魁。记住,请的是城里顶顶尖尖富贵人家的公子,邀的是这些人家的嫡长子,独生子,最溺爱的那一位。”

秦洗书心思翻腾,邀请不是难事。大花楼表面上是红楼,实际上就是秦打雄的情报交易地。以大花楼的名义邀人,想攀点关系的公子哥肯定赴约。但邀请人家看花魁,如今的大花楼内能越过长恨相貌的只有眼前这位……她眼波转向沈谛,明知故问道:“新一届的花魁是?”

沈谛低眉看来,只是一眼就刺透了秦洗书的所有心思,她的目光不善。

秦洗书白了脸色,知晓自己说错了话。不敢抬头。

“没有花魁。”

沈谛伸手点在秦洗书的肩上,压着她身形一点点矮下去去。她凑近秦洗书的耳边,低低开口:“看见下面那些笔杆子了吗?让他们吟诗作画,给我编纂出一位不存在的花魁,写不到手断就打断他们的手!只有男人最了解男人喜欢什么……明日我要听见满城都说大花楼的新花魁美得像是天仙,像是艳鬼,美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不看一眼白活一世!听明白了吗?”

第29章 飞鸽29

“那到时候谁上去……”秦洗书说一半在沈谛森然的目光中截住了话头。

“不需要花魁,因为那些公子少爷活不到睁眼的时候。让姑娘们下些迷魂药,见花魁?”沈谛勾起个无情的笑,“我会送他们去见阎王吧。”

秦洗书打了个寒颤,点头道:“老身知晓了。”她只猜测沈谛是个大人物,却没想到这人心思完全揣测不得,喜怒无常,玩弄人心的手段几近妖魔,更是……心狠手辣!

第七日,沈谛点了镶玉守在楼门。镶玉全名为金镶玉,人如其名,喜金爱玉,市侩势利,放进来的全都是南淮城有头有脸的公子少爷,也难得她嘴巧,哄得个个红光满面。

第八日,长恨守门,进楼的全是上等富贵公子哥。她说进门先交三百两银票,有些人还多赏了她百两。长恨笑得花枝乱颤,笑了半日,后半日躲回了屋里弹了一夜的琵琶。

第九日如期而至。

大花楼不愧是南淮最大的花楼,入了夜歌舞升平,莺歌燕舞。今日来的客人穿金戴银,随便出手都是富贵难见的稀罕物。谈吐气质不同,见了精致的食物也不像前人狼吞虎咽,谈的不是银两生意,是人情世故。

房间内,沈谛拿着把铜镜前,将人皮面具一点点揭下。一旁的种雪剑正在把秦苍苍捆住,顺便堵上了秦苍苍骂骂咧咧的嘴。

自从西山回来之后,秦苍苍已经认清楚了沈谛的真面目。他索性也不装纯良了,嘴里骂着手里砸着,越发暴躁。全然没有个粉嫩小猪的模样。

种雪剑边动手绑人便皱眉:……一个七岁的小孩子怎么骂得这么下流!

等他绑好,沈谛已经抱臂看了他许久。

“青云副将,还是看你原本的脸舒服。”

种雪剑眼睫一敛,低下头去耳后发热,道:“将军过奖。”

沈谛示意他坐在桌前,道:“下笔写一封信。”

“告诉秦打雄,说今夜大花楼宴请南淮众富甲豪绅,让他今夜独自来赴宴,落款秦苍苍。子时三刻,你准时去把信送到秦打雄手里。记住,要让他看见你的脸。顺便把咱们的那两匹马给牵回来。那可是好马啊!”

“末将遵命!”

待到种雪剑出去,沈谛坐在桌前沉思了许久。

她要南淮城的富贵必然触动秦打雄的利益,今晚的大花楼能让她上心来对付的自始至终只有秦打雄一人。依照秦打雄极端又愚蠢的行事风格,他绝不可能独自前来,今夜定是场硬战。

“呜呜呜!”

沈谛看向在地上挣扎不断的秦苍苍,略一思索,走过去拔出他的嘴里的抹布。

“呸!贱人你不得好死!”

“啪”沈谛给了他一巴掌。秦苍苍一下被抽懵了。

“你欺负小孩!”他哭喊着。

“现在知道自己是个小孩了?”

秦苍苍也哭闹累了,他红着眼眶道:“你今天是不是就要杀我爹了?”

“不是啊。”

“你骗人!你是不是想杀了我爹然后自己当太守!我都看见你那人皮面具了,你肯定是想装成我爹的模样!然后变成太守,这样你就可以过上好日子了,你别以为我不知道!”

沈谛索性坐在地上,她笑了下,再次否定道:“不是。”

她做了这么多,从长白关跑到南淮城就为得是摆脱原身的前半生过往,她要她得到的完完全全是自己挣来的,不占任何人的功德过往,她要的的只是一条她自己的路,一条能光明正大以沈谛名字、沈谛的脸、沈谛的性别走下去的路。

“扮成你爹会脏了我的尊严。”

“呸!”秦苍苍骂沈谛,“那你也不准抢走我爹的东西。我爹的那些东西都是属于我的!你是土匪你是强盗!你就算今夜成功了,你也是个不洁的人,你名不正言不顺!别人说起你,都会说你是青楼起事,烂泥出身,你的狗屁所有都是从绑个无辜孩童开始的!”

“秦苍,你是个聪明孩子,你并不无辜。”沈谛捏住了他的脸,“你想要你爹的权势。我也一样,我们的区别就在于你投了个好胎。我沈谛想当个好人,可是这天底下最有权势的人——大京城中的皇帝老儿,他告诉我好人是不得好死的。我也想当顶天立地、善恶分明的大英雄,可是英雄从来都是用来杀的……不死的英雄是无赖啊。”

长夜热闹一如往昔,众人雾里看花,寻欢作乐,嘴角都笑僵。只有沈谛知道今夜她非生即死,众人非生即死。她让种雪剑露面寄信给秦打雄就是光明正大地告诉他,人是我杀的,事是我闹的,你不来这南淮城就要翻了天。

这一局,是明牌。

沈谛露出个疯狂意味的笑。她开口道:“所以我啊,青楼起事,剑指太和,意在长生!”

秦苍说不出话,狠狠地一冲,牙齿死死咬住沈谛的手,血顷刻就滴了下来。

“咬吧,咬的越狠我越没有愧疚感。”沈谛任他咬,而后轻轻问道,“对了,前几日让种雪剑教你游泳,你学得如何了?”

沈谛意有所指地看向窗外,窗户往下就是古淮河。

“这初春的河水……你能救的了自己吗?”

秦苍苍打了个冷战,他不敢置信地看向沈谛,眼神中露出了深深的害怕。

沈谛神色如旧,她知道人只要知道怕就还有活路。

这一刻,小小年纪的秦苍苍鬼使神差地明白了一个道理——越漂亮的人越是疯子,而沈谛……他应该早点求饶的。

“我错……”

沈谛将手里的抹布重新塞进了秦苍苍的嘴里,笑着拍了拍手,道:“注意你的尊严。”

另一边,种雪剑刚出大花楼,就撞见了一个熟人。

灯笼落地,烛火刹那熄灭。人来人往的大花楼门口,长恨眼神千变万化,不敢置信、恍惚再到质问愤怒,渐渐眼中的最后一点光芒熄灭,她失望的神色被掩藏在释然的笑里。她终究还是没有质问种雪剑,没有质问他为什么还活着,为什么出现在这里,她那七日哭得日日昏厥他知不知道。沈大官人呢?他们竟是如此防备她?

长恨只是解开腰间的酒壶,朝着种雪剑伸来。

“酒酿好了。”

种雪剑接过酒壶,他抿了抿唇。

“沈大官人呢?没事吧。”

“没事。”

“那就好。”长恨捡起地上灯笼,缓缓擦肩而过。

“长恨。”种雪剑唤了一声。

长恨站住脚。

“什么?”

“多谢。”

长恨站定良久,久到腿脚发麻,而种雪剑早已离去。

她是真心把他们当成救命稻草,可惜风尘里来的真心,风尘里去,他们从来不把她当做自己人,他们连生死都瞒着他。

她那一坛子酒酿得很好,为此她还早早准备一幅酒具,桃花木,最配甜酒。当年秦洗书捡到她时,那酒方子塞在襁褓里,是她唯一的念想。

瞧,如今人人称赞她酒酿得绝了,她唯一的念想在大花楼里混得风生水起。她逃不开大花楼了。

可是……她还是在想背离巷里……那张小石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