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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一世安

作者:缚瑾 | 分类:都市 | 字数:52.7万

卷二:错承两世情_第二十七章 你是无端风波,留我惊心动魄【2】

书名:故人一世安 作者:缚瑾 字数:4473 更新时间:2024-10-16 22:17:35

权晟风从外面走进来,穿的却不是昨天的衣服了,一件深咖啡色的衬衣,系着一条暗红色的领带,下面是西装裤子,一双锃亮的黑皮鞋,相比他的成熟和冷冽,白唯贤要年轻许多,我听何灵说,权晟风三十七岁,一直在北方的场子做,大约在五年前到了莞城,起先还是发廊街那边的大拿,手底下有十几个发廊和足疗的场子,专靠不正经的黄色交易赚钱,后来才到了世纪名流,覃涛是大老板,也是名义上的法人,但是这个权晟风,平时对他并非那么尊敬,可覃涛却一直没有说什么,相反还有点纵容的味道,何灵说也许这个权晟风才是支撑世纪名流的后台。

世纪名流和莺歌燕舞是莞城乃至这个省份最大的夜总会,据说每年慕名而来的外客不比首都的天上人家差,而且在天子脚下,首都那边的场子有很多人物都是偷偷摸摸去,可这样又实在掉价,于是很多都往外省的场子跑,而这里,就是最好的人间乐园。

莺歌燕舞的年头据内幕说比世纪名流还早了许多年,后台是个政要,祖上在北平那边,解放后因为属于另外一个派的而被阀了,逃难到了莞城,不知道怎么就开起来了,那时候这一片许多个城市还因为没有改革开放而挺落魄的,莞城这边因为沿海便利相对比较发达富庶,而莺歌燕舞属于类似民国大上海那种娱乐场所,当时还有什么三朵牡丹花之类的,不过也早就成老太太了,后来随着时代发展变成了很前卫的夜总会,可谓历经百年历史传承至今,我们这些姑娘私底下玩笑的时候还跟妈咪说过,莺歌燕舞可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了。

莺歌燕舞最牛气的日子是在六七十年代,那时候的有钱人都沾了点政界,干这种生意特别好赚,而到了莞城所属省份的人,穷富也都知道莺歌燕舞,名噪一时,听我这个妈咪说,莺歌燕舞响彻国内名头的鼎盛的那几年,有个叫玫小凤的,母亲是日本人的妻子,中日混血,到中国来干什么不知道,人家也不是缺钱,就是喜欢那种夜晚迷醉的生活,能歌善舞,当然这是得益于日本那边对女孩子的淑女教导,对男人也温柔,穿着和服出现在台上的时候迷倒了大批客人,后来乘船回日本,半路上失踪了,有说是掉海里没被发现,有说是被谁掳走了,当时传得轰轰烈烈,说法都很夸张,报纸还大篇幅的报道过,一个风尘女子能得到这样的关注,可见有多么传奇了。

后来世纪名流腾空出世,一下子揽走了不少莺歌燕舞的生意,主要是莺歌燕舞对待陪侍女子的挑选还有些老式的味道,不能适应大部分年轻富豪的口味,所以客流量很多都到了这里,黎艳惜经常在很多大场子走穴,她主阵地是莺歌燕舞,那边给姑娘的价钱特别高,就是为了留人,尤其黎艳惜,在莞城这边,很多光顾过的客人甚至见过她的,都赠她绰号“莞城第一名、妓”,客人们私下这么称呼,台面上的同行也这么喊,虽然听着很牛气,其实也是一种对风尘女子的侮辱。

而这个绰号在首都,还有一个女人,就是天上人间的梁hai玲。

我在世纪名流一直做到了06年,当时在期间京都曝了一件大事,虽然极力压制着,可还是走漏了风声,是一个妈咪走漏出来的,后来还被请进局子吃牢饭了,因为这是警界一直拼命压着的,被曝出来非常不好,毕竟天子脚下,这是一种亵渎了。

很多老百姓都是道听途说略有耳闻,而我们这个圈子的女孩基本都知道内情,都说她死在了自己的公寓内,是被她包的两个小白脸弄死的,图财害命,其实这话属于瞎掰,首先,这些风月女子,每天的工作就是陪男人,已经当饭吃了,谁还有心情包男人,还包了俩,其次,这个案子不了了之,到现在都没有谁入案,而黎艳惜的朋友,就在京都做,但不是天上人间,而是在金钻夜总会,北方很多分社,最大的就在京都,圈内知道的内幕是,梁hai玲是某位政客的情fu,她被发现死在的公寓也是那个男人名下的,各种曲折不知道,但凶手,绝对不是什么杜撰出来的小白脸。

我在了解这些之后,对风月场所有了很大的排斥,很多时候我都以为,只要咬牙哄好了男人把钱赚过来也就够了,但事实并不是这么简单,且不说这行多少被逼无奈的女孩,就说那些爱慕虚荣活该受罪的,也要顶受着常人无法想像的压力,当你连活着都成了一种小心翼翼的使命和负担,就会发现这个在很多人眼中特别美好的世界,其实黑暗得令人发指。

我对权晟风,有一种特殊的感觉,说不出来,就觉得,同样作为老板,覃涛是一种黑暗的反派,他是一个正义的力量,坊间对他的传言极少,几乎没人了解,但我就固执的觉得,他不是个沾满血腥的人。

尤其当他就站在我面前,目光从我脸上掠过那一霎那,我就明白,他把那天我离开时说的那句话,真的记在了心上。

他是来解救我的。

“白总,许久不见了。”

权晟风笑着坐在白唯贤旁边的凹形沙发上,很随意的坐姿。

“权总多年不在莞城,刚才我听侍者说,还以为听错了。”

“别的地方忙点事,我得混口饭吃养家糊口,白总祖上积攒的足够白总糟蹋了,我可不行。”

白唯贤没说话,我站起来,将裙摆抻平,过去给权晟风拿干净杯子倒了杯酒,放在他面前的茶几上。

权晟风看了一眼,端起来呷了一口,似乎很享受,白唯贤笑了一下,“还是世纪名流教得好,在花魁身上尤其体现,相比权总也听说了,我来这儿光顾了三天晚上,就为了找她陪陪我,结果吃了两晚的闭门羹,第三晚还是覃总给带下来的,打了两巴掌才肯见我,要不是买她老板的面子,我这面子可就丢大发了,今天从进来就对我很冷淡,我以为她就这毛病,结果权总刚来,她就显摆自己的眼力见儿,教得不错。”

白唯贤说完伸手顶起来我的下巴,眯着眼看我,“你什么时候能听见了我也这么主动,我就高兴了。”

他说罢松开我,很用力的一搪,我险些又栽倒,我扶着沙发的皮套,看了一眼权晟风,他靠着沙发倚着,目光锁在白唯贤身上,手指有一搭无一搭的敲着酒杯,嗒嗒的声响。

“鸢鸢,这么不懂事。”

权晟风终于开口了,却把矛头指向我,“这么不懂事,别在白总面前碍眼了,出去,换几个人进来。”

我如获大赦赶紧站起身,刚要走,白唯贤喊了声“慢着。”

“权总,咱们从没共事过,我不知道你跟我叙叙打算叙什么。”

我站在那里,他却没说我,只是不让我走,我将目光投向权晟风,他点了一下头,我重新坐下,反正我知道,既然他来了,就不会让我陷入白唯贤的攻击里。

“叙点生意上的问题。”

他说着话将白唯贤和他自己的空杯子斟满,动作很优雅。

“我有个朋友,在国道那边看着卡口,之前几个人合伙做了点货物,白总知道靠着沿海走水路方便,但是不行,上面人查太紧,这个陆运掩人耳目,我一直走131国道,时间久了都是熟人,咱们用钱的地方多,听说白总做了点建材和烟酒生意,我腆着脸拉白总入伙,运输我能打点,白总出货,比你走水运便宜,还快,等白总信我权某了,我还有深入的跟白总联系联系。”

那段时间,莞城严打很厉害,除去扫、黄方面的,各个饭店的质检、很多私人企业的查税,都特别严控,商人几乎没有太正经的,找点漏洞为了多划拉点款,白唯贤的公司在莞城也听说过多次,他必走水运,国道那边的陆运很少查一次,但一查就必严,他本身没有那边的人脉,而且也怕倒霉正好赶上严查,所以一直水运造价很大,每次都差不多要烧十几万,权晟风这么说,他自然犹豫了,但是又不敢肯定来着不善还是善,所以想了一会儿,“我考虑一下吧。”

权晟风笑着点头,“那等白总好消息了,鸢鸢。”

他说完看着我,“去找酒保上几瓶好酒,我跟白总先喝两杯。”

白唯贤低着头看茶几没说话,我点头说好,赶紧拉开门走了。

他们喝了两个多小时,直到天都快亮了,才从包房里出来,白唯贤的秘书驾着他进了电梯,权晟风揉着眼睛往这边过来,而我虽然上了一夜的班儿,但是分文没赚,我迎出去,跟他道谢,他看着我,“谢我什么。”

“我知道您是给我解围的。”

权晟风笑了一下,“一半一半吧,我也确实想找他说说生意上的事。”

131国道,是莞城通出外面最厉害的一条路,走的都是政要,也是通往机场那边的主干道,很多出口的高档用品,和从莞城销往内地的重要进口产品都走这条道,卡子口严防死守,没有特别过硬的人都混不过去,我看着权晟风,忽然觉得,他的神秘是有道理的。

“看我干什么。”

“没什么。”

他有点疲惫的样子,看了一眼腕表,“你下班了吧。”

我挺窘迫的,“其实也一夜没上。”

“吃饭了么。”

我摇头,他嗯了一声,“门口等我,一块找点吃的。”

我愣了一下,“跟我?”

“别废话了,我上楼换衣服。”

他有点不耐烦,揉着太阳穴直接往楼梯走,我站在原地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更有些不理解,老板和小姐一起吃饭,这还是挺少见的,毕竟我们不属于老总和秘书那个引人遐思的范畴。

我们从世纪名流出来,天已经大亮了,本来就是夏天,四点多就能看到天边的鱼肚白,而现在都已经五点了。

他开车载着我去了一个西式餐厅,那时候莞城都没几家西式的,似乎老百姓接受不了咖啡和西点,这种有钱人享受的东西,真正的有钱人也不是太买账,所以就开得极少。

他吃东西蛮文雅的,我认知里,他们这样的男人,都挺粗鲁,即使看着再低调再绅士,私下的真面目都特别不堪,比如私生活,比如个人品味,但是他不是,很规矩斯文,除了那副长相有些硬朗狂野的味道,浑身上下都很绅士。

我并不是很饿,我只是特别困,所以他吃的时候我只是有一搭无一搭的喝牛奶,眼睛始终看着他,他吃得差不多了一边拿方巾擦嘴一边看了我一眼,“是不是怕我。”

我抿着嘴唇想了一下,“不。”

“说来听听。”

“你没什么好怕的,我感觉,你是个好人。”

他笑了,特别无奈的那种笑,“第一次听别人这么说我。”

他把方巾扔在桌子上,朝着侍者打了一个响指,掏出来钱放在角上,然后站起身,“走。”

我跟着他出了店门,他问我住哪儿,我说了地址,然后我没想到,他竟然送我回家。

我坐在副驾驶上看着他,他开车特别专注,连眼睛都不旁视,但是他大抵感觉到我在看他,非常冷淡的语气,“你挺烦人的。”

我立刻就不敢看他了,我觉得这种人说出这样不待见的话来,肯定是要发怒的前兆。

我们一路沉默,到我住的地方,要从大街上开进一条狭长的小胡同,然后就是小区大门,门口有个快捷酒店,还有一个乐家超市。

他开得特别慢,因为那条小胡同是个开放式的早市,买菜的遛早的很多,前面是一辆出租,开得更慢,他跟在后面,倒是没有表现出来特别不耐烦。

“白唯贤知道你么。”

我看了他一眼,“想不到是我,我们分开那年我才五岁,早不是当初的模样了。”

他嗯了一声,继续盯着前面,缓慢的开着。

“权总了解白唯贤么?”

“还可以。”

他没再往下说,我也不好再继续问。

“今天我帮了你,这个人情,记住了。”

我啊了一声,他斜目看了我一眼,“不认帐?”

我摇头,“认,可你不是说一半一半么。”

他哼笑了一下,“我不需要分他那点,我是听你妈咪说,你在包房被他喊住了,我想起来你说不愿意陪他,我找个由头进去而已。”

他说完打了一个方向盘,从旁边的另一条绕远的小路抄进去,我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这里还有路?”

他没有回答我,而是接着他刚才的往下说。

“但是我确实可以和他合伙做点生意,谁会嫌钱多烧手?不过前提是为了进去救你。”

我很感激他,“那谢谢权总,我记住了。”

我说完又想起了什么,“可我挺笨的,我也不懂什么,还不了你的话,怎么办?”

“看着办。”

不得不说,这个男人的冷幽默,是相当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