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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路满尘埃

作者:何处听雨 | 分类:现言 | 字数:19.1万

33.说不清道不明

书名:归路满尘埃 作者:何处听雨 字数:2631 更新时间:2024-10-11 13:41:04

又是黄昏。

走出办公楼, 我忍不住朝四周张望了几眼,没发现于皓尘的身影。

看来于皓尘还真是个依约守信的人。

“你等人?”

我回头,是邵楚齐。

“没有啊。”我奇怪他会这么问, “对了, 你没开车?”

“车子出了点小毛病, 送去维修了。”他说。

“呃, 那一起走?你坐地铁还是打车?”

“算了, 沈愫,你先走吧。我一会儿打车吧。”他迟疑了一瞬,又坚决地说。“这对你好。”他补充道。

我懂他的意思:“行, 再见。”

晚饭后洗涤完餐具,我又稍微收拾了一下几天没打扫过的略显凌乱的房间。之后我想起来还有件事没办:皓尘的外套得送下去还给他。

从衣橱里取下他的外套, 拿了钥匙正要出门, 皓尘昨晚咳嗽的样子跃入我的脑海。——想到他病了都是因为我, 再一想他的工作是全靠嗓子,我就自责且担心起来。何况别看这家伙是在酒吧上班的人, 素日里却完全是“宅男”,无事便不出门。我只怕他今天白天懒得特意上街买药。待会下班,却又晚了。纵然有24小时药店,表演了一晚上,大概也早就把买药的事抛诸脑后了。

我不是个对家务天生勤快之人, 搬家至今, 也只把常用的东西整理了出来, 很多小物件都没细细清理。好容易从箱子里搜罗出常用药盒, 翻了翻, 所幸里面有还有一板感冒药和一包润喉片,看了眼包装上的日期确定没问题后, 我把它们塞进皓尘的外套口袋,把衣服搭在胳臂上,下楼。

“哦,沈愫啊。”于皓尘打开门。

我把他的外套从右胳臂上拿下来,递给他:“这个……昨天忘了。谢谢。”

我从他脸上读出些许失望的神情。他撇撇嘴,接过衣服搭在肩膀上,走进屋去,随手扔在床上。

我在门口正要告辞,却突然发现屋里还有一人。是个陌生脸孔的女子,年纪应当很轻,但气质偏成熟,穿了件黑色的半高领毛衣,同色的裤子。我的角度只看得到她的侧面,而单凭这粗略的一眼,相信任何人都已经可以判定她是个容貌不俗的女孩子。

“不进来坐会?”于皓尘走过来,问我。

“啊……”我收起好奇打量的眼神,忙摇头,“不了,你有客人,改天吧。”

他没有挽留我。

我回到房里,一时想不起要做什么。刚才为了找药盒,有些东西已经被翻乱了,所以我决定干脆好好整理一下从旧居搬过来的细小物件。

事实上我整理后发现,没有更多必须摆在外面占地方的用品。房间本来就很局促,橱柜空间也已经塞得满满当当。我理出几件大学时的衣服,都是大一大二那会买的,当时很喜欢,现在看来却多数普通。偶尔有一两件至今中意的,试了一下,衣服倒还合身,只是却少了当年的那点感觉——说不好是青春朝气还是清纯的气质。虽然我确定在旁人眼中我穿着依旧不会显得难看,我自己却晓得自己和三四年前有些不同了;也知道,这些衣服我这辈子都不会再穿上。一如我永远不可能再回到十八九岁的年纪。

白白留着这些旧衣服,除了占地方外没有任何意义。所以我把不穿的旧衣服装进了一个大袋子,放进厨房的垃圾袋旁,打算明早扔垃圾时顺便一起提走。心中多多少少有些不舍——倒不是稀罕那些衣服本身,只是遥想起穿着它们的那段青葱岁月,以及那段时光里一些美好而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我终究还是从学生时代的旧衣服里,留下一条白色的连衣裙——很多女孩都有过类似这样镶着荷叶边的白色裙子。它曾是我一度最爱的装扮,如今来看,虽然布料微微泛黄,款式也略嫌老旧,在我心里它却依旧美丽非常,无可替代。

我把裙子叠好,重新放回箱子里,轻轻合上箱盖。

猛然间想起箱子里面有件东西——有好一阵子了,我似乎已把它遗忘,可它此时此刻又不期然地从记忆深处迸了出来,有如一颗石子,被丢进了寂静山谷中一口久已无波的深潭,在一个轻微的“噗通”声后,石子缓慢地沉入水底,水潭表面却随之漾起一圈一圈涟漪。

然而我忍不住再次开启了箱子,从内侧的拉链袋里,我摸出潇尘留下的链坠。它依旧泛着银光,冰冷寒凉。

我握紧了它,总希望着我能多少为它增添一丝温热。面对它,它仍旧像第一次在我掌心时,给我带来隐约却厚重的忐忑不安。“打开它。”——冰焰当时的声音记忆犹新,那是怎样一种绝望、悲苦、愤恨的声音。我跌坐在地上,链坠从指尖滑落,滚到床边。

门外传来“笃笃”两声。我心神恍惚地下意识应道:“谁?”

“我,于皓尘。”

“哦,就来。”我拾起链坠,顺手把它放进了床头矮柜里。这条链坠,对于皓尘来说,也是个容易勾起伤心的提示吧。我收起它,不想他看见。

“在干嘛呢?”进门后他指指地上的箱子,“又要出差?”

“不是,没事瞎收拾呗。”我合上箱盖,把箱子竖起,拉出拉杆,预备把它拖到一边。皓尘本要过来帮忙,我摆手谢绝道,“带轮子的,不费力。”他也就依了我,兀自在椅子上坐下了。

我把箱子搁到屋角后,与皓尘隔桌而坐。

“要不要喝点什么?”我没话找话。事实上也不管他如何回答,就起身给他倒了杯水。

“多谢了。”他说。

“一杯水,至于吗?”我挠头道,“不是我小气连杯茶都不倒给你,是我想你又吃药又喝茶的,对药效不好。”

“我谢你,也不止是这杯水,还有你的药啊。”他笑道。

我暗自握紧拳头,提醒自己必须收敛下我的关心,言辞语气都不能显得太热忱了,以免引得他多想。于是便道:“为那更不必。谁让我是害你感冒的‘罪魁祸首’?”

“‘罪魁祸首’——”他摸了摸鼻子,“这字眼挺严重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欠了我多大人情,搞不好是‘以身相许’的那种呢!”他的笑意更深了,“要真那样,我倒是不枉‘英雄救美’了一回!”

“去你的!”我又恼又羞,急嚷道,“我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啊,你的嘴这么贫!”

“你看,我们还彼此了解的很不够。也许,以后有机会,我们还会不断发现其他以前忽略的事。没准……我们还有另一种可能。不是吗?”他收起玩笑的表情,正经地说:“要知道,面对感情的表达,男人也会害羞和胆怯。这种时候,常用的办法就往往是用玩笑的话带过。但这不意味着他对这份感情不认真,你懂吗?”

我避重就轻地答道:“进一步了解,就为了让你发现我的啰嗦、让我发现你的贫嘴之类的?哈,那还是免了吧。”

“记性真不赖啊!”皓尘露出淡定的一抹微笑。他当然听得出我引用了他昨晚说我“啰嗦”的话。

“照你以前的说法,大概我也是属于做不好正经事的人。”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想起了他曾说过——“通常不务正业,做不好正经事的人记忆力都很好。”

于皓尘楞了楞,显然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不过很快他就露出了了然的微笑。“听你提起这个,你猜猜看,我什么感觉?”我把手支在桌上,托着腮帮,垂下眼,既不看他也不答话。他停了两秒,慢悠悠地自问自答道:“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挺高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