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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路满尘埃

作者:何处听雨 | 分类:现言 | 字数:19.1万

24.带着朝露的花朵

书名:归路满尘埃 作者:何处听雨 字数:2640 更新时间:2024-10-11 13:41:04

“妈,”那天听到母亲叫我的小名,我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至少两个礼拜没往老家打电话了,“家里都好么?”我柔声问。这一瞬,我在心里责备自己这段时间对于父母的忽视。虽然我可以为自己找到借口开脱——在异乡终日忙忙碌碌,近段时间又发生了一系列的“意外”,令我疲于应对,但不意味着我可以理所当然地视其为淡漠亲情的理由。

“家里能有什么事呢?现在我们那里在搞旅游开发,旅馆的生意也跟着红火了不少。”

我说:“妈,年纪大了,不要只顾生意。”

“愫愫啊,”电话那头转为父亲低沉浑厚的嗓音,“家里的事不用你操心,你一个人在上海要照顾好自己!我们那个小旅馆生意再好,也就那点事,做了十来年了,早就习惯了。要是……大城市生活太辛苦,就回家来,别硬撑知道吗?”

“爸……”我一时语噎。

“对了,过几天就是你生日了,自己记得煮碗长寿面吃,叫几个朋友一起开开心心聚聚,别一个人过……”

我没有忘记十一月二号是我生日,只是之前对这一天没作特别的设想。不光有爸妈提醒,连繁星和思南也记得,纷纷嚷嚷着要为我庆祝,说女人一旦过了三十岁就更不愿过生日了,趁现在还有几年青春,理应大大方方庆祝一番。细想想:她们的话虽是戏语,倒也含三分实情,于是我赞同了她们的提议,邀约她俩在我生日当天来我家聚餐。

本来我想再叫上皓尘,一来他晚上要上班,二来毕竟我的朋友和他也不甚熟悉,怕他在席间未必自在,所以还是搁下了这个念头。

十九号晚上,思南和繁星提着蛋糕和香摈前来。我事先准备好了火锅底和涮菜。——这是最省力的聚餐形式。天气渐已入冬,吃火锅也是正合时令。

零点唱生日歌,分蛋糕,意味着高 潮也意味着一场生日会的尾声。稍作片刻后,繁星带着微醺的酒意离去——她每每都是这样“豪放”,明明酒量普通,却是“对方未饮我先干的”个性。我暗悔没让她请上小林,这会只能让思南一路多照应些。好在她俩打车顺路,让思南先送繁星回家还算方便。

我收拾完房间,刚准备把余下的大半个蛋糕放进冰箱冷藏,忽而想到于皓尘此刻大概已经下班回来了,这会或许还没睡下。生日会虽然没请他,蛋糕总要切来和朋友分享。为以防万一吵到他,我还是先发了个短信看他睡了没有。

“没,刚到家一会。”他回复道,“有事?”

我懒怠再回短信,直接切了一块蛋糕放进盘子里端下楼。

楼道里的照明灯居然始终无人修理,可能是这片住宅太老旧了。当时也是看中这里交通方便、室内基本用具一应俱全,但是每到夜黑时分,上下楼梯总要小心翼翼,何况现在我手里还端着蛋糕。

“我生日。”进门后我指指盘中的蛋糕对他说。

他略楞了几秒,接过蛋糕,对我说了声“生日快乐”。

我这才留意到他穿着套米色的睡衣,刚冲完澡的样子。头发也像洗过后用吹风机吹至半干,披散在脖颈处,带有明显的洗发水的清爽香味。已经夜深,纵是朋友,毕竟不便多留,于是我未落座便告辞。

他送我到门口,却未立即掩门,我轻步拾级而上,大约走了五六个台阶,我见他朝我微笑,便做手势让他关门去睡,他手指向上指了指,我心下了然——他的意思是说给我留个亮,等我进屋了他再关门。果然,直到我合上房门,才听到楼下铁门哗地拉上的声音。

直到将近凌晨才睡下,可闹铃才不管今天是否是主人生日,依旧毫不通融地把我唤醒了。半梦半醒的刷牙洗脸完毕,脑子才渐渐神智清明。早餐平时很少在家吃,今天正好有剩下的蛋糕,就切了一小块吃,配了茶来吃。随后背上包出门。

打开门的一瞬,我被地上的景象惊呆了——

在我门口的擦鞋垫上放着一个淡紫色藤编的小篮,里面盛满了含苞初绽的香槟玫瑰。

我捧起藤篮,不自禁地触摸玫瑰的花瓣,沁凉的露水沾湿了指尖。

随附的小卡片上,没有寻常祝福的留言,只写有一个名字:于皓尘。

我忽然感到心慌意乱。面对这样一篮带着朝露的鲜花,我既欣喜、又感动,更多的却是“紧张的怯意”。我隐隐害怕着什么,害怕着某种似可知又不可测的事情悄悄地发生。

我把花篮放进屋里,关门下楼。

立在于皓尘的门口,我抬手想敲门,却看到上面贴了一幅漫画:一个男孩儿睡在枕头上,旁边还陪着漫画中时常运用的代表打呼的符号。这会儿找皓尘,确实是太早了,他一定还在睡梦中。只是这花……难道是他清晨特意去花市买来送我的?在买完花放到我门口后,他才倒头睡下的么?

如果我的猜测都成立,那么——我不是傻瓜,不是无感的木头人,有些事情,不知不觉中就这么发生了。我垂下手,转身出去上班。一路上,我的脑中闪过几百个画面,盘根错节地纠缠在一起。——天哪,我只顾得于皓尘是潇尘的哥哥,只顾得欣赏他的才华,也因为潇尘的离去使我们有了共同的伤痛、因而建立了某种特殊的相互理解甚至是精神上的依靠,可我忽视了我们两个毕竟是年龄相仿的异性,有时候很多情感的走向,未必是我想的那样简单。

皓尘固然也是个很有吸引力的男子,但我无法设想也不能设想和他成为恋人会是什么情况。倒不因为我割舍不了对另一个人的隐蔽情感——基本上我压根来不及想到这一点;而是在我心中他就是潇尘的哥哥,也“顺理成章”像我的兄弟一样。他身上的故事、他忧郁的气质、他的善良和细心、他的敏感和才情,的确让我忍不住去关心、去欣赏、去怜惜,可说到底,他是我喜欢过的人的哥哥呀!如果没有这层关系的牵系,我和他,本不存有过多交集。

事到如今如何收场,我真的章法大乱。

无论怎样,都会伤到皓尘吧?——地铁驶入站台,我的身子跟着晃了一下。——不可以!我摇摇头——我不可以再为他的心口上添一道伤痕!他本就太孤独了,才会对我产生别样的依赖,这不是不可理解的错误,许是我自己的行为容易让人产生幻想。

困意袭来,我阖上眼睛,黑暗中却清晰可见一双眸子,长而浓黑的睫毛下,淡淡柔柔地看着我……

“沈愫……我喜欢你。”

“于皓尘?不不……你把自己的心情搞混了!你其实只是……”

“我是岳潇尘,皓尘是我的哥哥。”

眼睛的主人说。

“潇尘?潇尘!潇尘你原谅我!是我害了你!”我哭喊着,“你哥哥他好想你!你回来好不好?”

诡秘的光影地发出迷幻的色彩,风一般不可琢磨地疾速切变着。我的眼前忽然空无一人,只有一个声音远远地响起:

“我回不去了。再说哥哥此时需要的是你呀。”

又有人悄没声息地飘至我的左右,但无论我怎样用力都扭不过头去与他的正脸相对,只听得他紧贴着我的耳朵细语呢喃:“沈愫,潇尘说的没错。和我在一起,好不好?”

“皓尘?你是皓尘?”我的头好痛,分不清楚他们两个谁是谁。

“沈愫,你喜欢我么?”

……

地铁再次冲进站台,把我从恍惚中晃醒。报站器响起,提醒我该下车了。擦干眼角的泪,我随着簇拥的人群走出车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