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埋大清朝
作者:大罗罗 | 分类:历史 | 字数:278.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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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3章 这是真王师,大清要完啊!(求月票、求订阅)
宁波府,镇海县,招宝山总督府。
当范承谟和于成龙两人被几百个洋兵押解着抵达这座位于招宝山要塞中的总督府内时,他们的心都快凉透了。
心凉透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当了阶下囚,还因为驻守招宝山要塞的浙江兵压根就没一点战斗的欲望,不,他们连逃跑的欲望都没有!
他们不是见贼才逃、望风而逃、误听消息而逃,而是以最快的速度割了辫子向明军投降。甚至还有相当一部分浙江兵用宁波话唱起了《迎明王》的歌谣......唱得还很熟,显然是练过的!
这可都是范承谟用银子“喂饱”的浙江绿营兵啊!
一个普通的兵丁,一个月就能领到多达一两三钱的雪花银!而且范大总督对底下人也很宽厚,也不怎么管军纪,也不要求他们天天训练,给他当兵可舒服呢!
可是这些当兵的却一点良心都没有,投降的那叫一个快啊!
最可恨的是那几个带兵的参将、游击、千总,不仅投降的快,而且还上赶着交投名状,主动领着邱荣带来的潮州兵去抄范承谟贪污来的金子......一箱一箱的金条很快被搬到了总督府的大堂上,都打开了盖子,等着邱荣带人来点数。外面射进来的阳光照耀下,金光闪闪的都快把人眼给亮瞎了。
这金子多的连和范承谟一起当了阶下囚的于成龙都看不过去了——于成龙是出了名的清廉,而且他还是浙江按察使,有考察吏治之责,却没想到自己“顶两头”的上司就是个大贪。
“螺山,你怎么贪了那么多金子?你这样对得起皇上,对得起朝廷吗?”于成龙看着还源源不断被抬进来的一箱箱的金子,一时间居然忘了自己的身份,还跪在那里质问范承谟呢!
“我,我......”范承谟被于成龙问的都懵了,一时也忘了自己已经阶下囚,还以为是贪污事发,被朝廷派来的于成龙拿了,所以还想解释呢!
“我在浙督任上就捞了两万两金子,不多啊!我可是范文肃的儿子!我家老太太还伺候过豫通郡王......”
还挺委屈的,他当了一年的浙督,其中的半年还管着宁波海关,才捞了两万金,折成银也就三十万两上下,这能叫多吗?而且他范承谟是什么人啊?范文肃(范文程谥号文肃)的儿子,他妈还伺候过多铎......如果不是多铎的年纪只比他大十岁,他都有理由怀疑自己是爱新觉罗的种!
就这样的身份,当了一年的浙江总督才贪了三十万两银子,怎么能叫多?
范承谟又道:“而且这金子也不是我一个花啊,还得......于山,你懂的!”
范承谟是镶黄旗的奴才,而且他爹又给代善他们家当过包衣奴才,他妈又伺候过多铎。这些人际关系传到范承谟手里后,就得砸钱维护,要不然这奴才怎么当?
他在浙江捞到的钱,一多半得孝敬这些主子。
有了这些主子照应,他根本就不怕于成龙查他的贪污。而且康熙那么大一明主,也知道这个道理——那些个爱新觉罗还真能靠几个俸禄过日子?
而且他们也不方便亲自下场去捞,就只能靠旗下的奴才孝敬......
于成龙被范承谟这么一说,也觉得有道理,正琢磨着要怎么替范承谟隐瞒的时候,一个潮州口音突然嚷嚷开了:“点过数目了吗?这些可都是民脂民膏,一定要仔细清点,不能遗漏!”
范承谟、于成龙顺着这声音望去,才发现说话的是大明的“刀疤状元”邱荣。这时两人也想起来,自己已经阶下之囚了。
“点过了,都点过了。”另一个潮州口音回答,“一共有两万一千两百五十五两黄金......”
邱荣点点头,道:“好好,都贴上封条,和那些银子一起运去鄞县交给监国行辕!”
于成龙听见这话,心中就是一叹:这才是清官啊!这个邱状元不仅文采一流,军略超群,而且为官也清廉如水,大清的官真是比不了他啊!
这个时候邱荣也瞧见范承谟和于成龙了,倒也算客气,笑着对二人道:“姓范的,姓于的......监国圣人已经到了鄞县,点名要见你们俩!”
说着他就一挥手吩咐左右,“带上这两个奸贼和所有的黄金,一刻钟后出发!”
......
鄞县距离招宝山大约三十里,是宁波府的首县。
在邱荣领着一群大明洋人偷袭招宝山的时候,朱和墭就领着几千明军精锐日夜兼程往鄞县而来。在邱荣打下招宝山的同一天,朱和墭率领的军队也兵不血刃地进了城。进城之后,朱和墭马上就派了一队骑兵往招宝山而来,并且找到邱荣。
在得知朱和墭已经赶到鄞县后,邱荣马上就命人把缴获的金子、银子,还有抓到的范承谟、于成龙,都搬上了停在招宝山码头上的几条内河官船,在八月初七下午的时候离开了招宝山,一路摇摇晃晃地西行,在八月初八凌晨,走鄞县水门入了城。
范承谟和于成龙两人并没有被关入船舱,而是连人带笼(囚笼)一起给搁在了官船的甲板上。
当官船抵达鄞县的时候,范承谟昏昏沉沉的都快睡着了,正在迷迷糊糊的时候,忽然听见耳边有人一边哭着一边嚷嚷:“完了,完了,大清要完......人家新明军是真王师啊!”
这声音带着点山西老陈醋的味儿,一听就是于成龙的!
这个于成龙什么意思?是想当贰臣?
想到这里,范承谟一下就清醒,睁开眼珠子就想瞪于成龙一眼,可是当他看见河道两岸的情况,整个人都如坠冰窟,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原来范承谟他们乘坐的官船已经开到了鄞县城中最繁华的地段,两岸鳞次栉比的都是商铺和货运码头。
如果打来的是大清天兵,把这一带的商铺、码头都抢光了还算客气的,要不客气就得屠城了!
大清天兵是超喜欢屠城了!
占领的敌方城市要屠,收复的己方城镇也要屠,有时候甚至会因为敌人将要来攻,而先屠己方城中的百姓......
而新大明的军队在范承谟看来是“匪”,这个“匪”肯定没有“天兵”那么喜欢屠杀,但东西总是要抢的。
可是范承谟现在看到的,却是数以千计疲惫的新明军战士裹着毯子、靠在河岸两边店铺的屋檐下呼呼大睡。而那些店铺有不少正在下门板,准备开张营业......看着样子,都没有被抢过!
有些士兵已经醒了,正在收拾行礼,看他们的行礼也只有一些兵甲衣物毯子口粮,根本就没有抢来的财物。
有些店铺中的伙计和掌柜,还拿着热腾腾的大米粥和馒头递给那些刚刚醒来的士兵。而士兵们在接过食物后还笑着向那些伙计、掌柜的道谢......一切看上去是那么的自然,仿佛本就应该如此。
而更让范承谟吃惊的是,他居然还看到一个年轻女子提着篮子从一间商铺中出来,一个人沿着河岸行走......似乎根本不担心会被那些如狼似虎的士兵侵犯。
在晨光之下,整个城市是如此的安逸、和谐,这样的场面,在范承谟的记忆中,大概就只能在北京城内才能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