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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氏骄阳

作者:沈处默 | 分类:历史 | 字数:107万

第243章 有人触槐(1)

书名:赵氏骄阳 作者:沈处默 字数:2470 更新时间:2024-10-14 21:12:05

晋国绛都。

正是收割稻谷的季节,大家都忙着在地里干活,集市相比以往有些冷清。然而,毕竟是都城,还是熙熙攘攘,人来人往。

只见一名白净书生走在前面,后面跟着一位挑担的老者。看样子东西颇为沉重,老者走得很慢。汗水浸湿他的衣衫,他无暇顾及,只顾紧紧追赶前者。

两人在一处华丽的府地停了下来。

书生上前敲门,很快有了回应。出来一个人,热情的招呼道:“季总管,你回来了。”

白净书生点点头,指指老者,交待道:“把他安顿好。”说完,白净书生头也不回的大步迈入府中。

门人冲老者招手,老者跟随他而入。

入府之后,老者迅速卸下重担,摘下帽子,撕掉胡须,再把头发梳理一番。之前那个老态龙钟的长者马上被一名活力十足的年轻人取代。

收拾完之后,他感慨道:“终于到了,累死我了。”

冷不丁背后传来一个声音,“少侠辛苦了。”

年轻人有些意外,转过身,脸微微一红,客气的称呼道:“季爷。”

“不必如此拘谨,还是叫我季三吧。”白面书生冲他点头,“我也叫你六子。”

经过三天的深思熟虑,六子还是决定来了。听完季三一席话,他第一次知道,原来仗义跟求财可以并行不悖,甚至相得益彰。他的人生距离财富一直遥不可及,有人主动向他抛出的这枚橄榄枝,诱惑巨大,实在无法抗拒。

绛都很大,跟他生活的村寨一比,简直一个天一个地。虽然还没逛过,只是刚才经过集市那一瞥,他已惊叹不已。东西如此之多,许多从未见过,闻所未闻。相比而言,他原来的生活,简直就是——就像八斤说的,跟猪狗一样的,只是活着而已。

换装完毕,他被带去见老爷。老爷嘱咐他,这几天都不能外出,不能见任何外人。之后,又叫季三安排他去歇息。

接下来的几天,他被安置在一间屋子。里面挂着几个人的画像,上面都有标注。此人是他要行刺的对象,另外几个,是他的贴身侍卫或是随行的某某。季三还告诉他,此人的性格特征,出行规律,居住何处等等。季三要他牢记教授的内容,凡是有疑问的地方,季三还会给他讲解,答疑,解惑。

经过三天的学习记诵,六子基本能背下来。季三考核他,见他对答如流,这才放心。

完成这些之后,他才被允许出门。不过前提是,他必须乔装改扮成家丁的模样。他假装上街采买,顺道去往目标人物的住所附近转悠,借此熟悉路线,方便他行刺完后顺利逃跑。

得知可以上街的这天,他兴奋得不得了。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行走在绛都的大街上,虽然带着任务,起码不用闷在府里了。

一大早,他就出门了。他从后门出去,经过一条小路,沿途听到几人在说话。

大概是说,家中有某人被狗咬,狗是国君养的。还说国君昏庸无度,纵狗咬人,幸亏大将军及时禁止。否则,谁敢冲撞那些畜牲是要被刖刑的。

“国君昏庸……刖刑,大将军……”这些零碎的词语进驻他的脑海。

再往前走,几个孩子在打闹。几个手拿弹弓准备打鸟,奈何几人追逐,互相推搡,迟迟不能如愿。很快,小鸟飞走了。于是指责抱怨,吵得不可开交。最后,手持弹弓者朝手无寸铁者瞄准,准备发射。

忽然,一个大人跑过来,一把拽走手持弹弓的孩子,大声斥责道:“不可以拿弹弓射人,会伤到人的!”

紧接着,又有几个孩子的爹妈也跑过来,把自家的孩子拉开。冲拿弹弓的孩子大吼道:“这是跟谁学的,啊?”

有位父亲叹道:“国君无道,拿百姓当靶子。孩子是有样学样啊。”

把人当鸟来射?多荒谬!六子想,他也跟小伙伴玩弹弓,可是从来不射人啊。虽然自己力大,射中的小鸟最多。可是也不敢这样干。这是玩耍,可不能伤人,从小娘就教过的。唉,想起老娘……

走完小路,来到集市。今天的任务是采买药材给主人治病。于是他走进药铺,随便问了几副治咳伤风药的价格,非常贵。他以为是因为这家店铺小的原因,又去了几家大的药材铺去问,价格大都如此。

他很好奇,跟伙计闲谈瞎扯。一问才知,从前,这些药材是不贵的。后来,国君要修宫室,需要大笔银两,只得加重征税。所以,现在,绛城什么都贵。毕竟羊毛出在羊身上,钱只能从百姓身上搜括。

难道国君没有地方住,还要修宫室?六子很好奇,可是不敢问出口,怕被人识破他是乡下人的身份。

既然价格都差不多,他就随便买了几样。

接下来,他要去往目的地察看地形。凭借脑海中的印象,终于来到图纸所绘处。

只见这府第,除了门头较高之外,没有他想象中的文彩雕饰。是古朴的红色,门前立着两名侍卫,双眼警觉的盯着过往人群。

大门西侧有条巷子通往集市,东侧则直达郊野。如果往东走,中间要经过一段没有遮蔽的路段,没办法藏身。无奈,只好放弃东侧。他试着往西走。绕了几圈,途经的小巷非常幽僻,七拐十八弯的,一般人容易迷路。他试着寻找捷径。反复查看,他发现,只要沿着固定的路线,几经曲折就可转到集市。只要混进人群,官兵想抓就难了。

他满意的点点头,今天的任务基本完成。心头大石落下,他可以四处闲逛了。

好容易来到都城,一定要给娘和八斤带点东西回去,他们收到一定很高兴。

最好是两匹娘从没见过的好布料,或是八斤嘴馋的肉干之类。反正他手上有银子,可以先预支,这点小钱雇主应该不会介意才对。等他完成任务后,还有大笔银子呢。

布料店里布匹琳琅满目,色彩纷呈,有的绣着鸳鸯,有的是红花配绿叶。看得他眼花缭乱,不知从何下手。终于寻得一块牡丹盛开,红艳艳的。心想,老娘年纪大了,要穿得喜庆些才好。于是,他爽快的买了一块。

至于八斤,要成全他的梦想,非肉不可。肉嘛,生的可留不了那么久。幸好绛都够大,他找遍四处,终于发现有人卖肉脯。只要挂在通风透气的地方,放上三五个月都没问题。这可是为八斤量身打造的,于是他买了两挂。

逛了半天,走累了,还剩下几文钱,刚够喝碗茶。他找到一处茶馆,坐在外座,一阵凉风送爽,好不惬意。

做决定时的悲壮和一去不复返的离情别恨,在他脚踏这片土地之后渐渐烟消云散。或者是乡下本来孤苦,人特别容易顾影自怜。到了繁华都市,见到车水马龙,似乎人也也跟随气氛变得乐观活泼起来。死亡的阴影被都市的阳光驱赶,渐渐委顿,消失在墙角,不复可寻。

就连喝茶——从前在乡下天天做的事,尽管只是一个人,也不觉得非要找个人聊天才行。尤其周围还有歇脚的路人在闲聊,听他们说话就当是增加他这乡下人的见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