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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蛮荒

作者:最美神话 | 分类:历史 | 字数:29万

第七十七章 商队

书名:征服蛮荒 作者:最美神话 字数:3609 更新时间:2024-11-25 22:42:28

王勇曾在部族中选出了几个身体素质好,对自己忠心耿耿的小伙子,教给了他们一些搏击技巧。这几个人中就有老虎、鹰、兔和泉。这些凶狠的一招制敌的搏击术,是他从书里按图索骥学的。武术原本就是人类长期与兽族、敌人战斗所积累的格杀经验。所以,这几个人学起来很上手。王勇兴致来时,就喊他们几个陪自己练几招。说是教他们,其实也是自己熟练招数的过程。光有套路,没有实战,毕竟不行。

山虎、山鹰他们,虽然身体素质好,学的也快,但是就是打不过王勇。不是他们学得不好,这些小伙子有了拳术傍身,如虎添翼,部族角斗中少有对手。他们也不是畏惧王勇“神”的身份,打到激烈之时,他们双眼泛红,招招不留情面。

但是,他们是真打不过。王勇高啊,继承了几千年的人类优质基因,王勇比最高的兔也要高出半头。虽然不属于虎背熊腰的那种车轴汉子,和蛮人比较起来,王勇的身材只能用修长来形容,但是身高臂长,再加上他练习太极拳,身体协调性好,所以,即便两三个小伙子一起上前,都近不了他的身。

“老虎、鹰,来,别懒着不动,和我过几招。”每当王勇看到这几个人回来的时候,不管他们累成啥样,都要把他们喊过来,一起比划几下。

“我们一起上!”山虎吆喝一声,示意同伴分散包围,拉开架势,如同群狼扑饿虎般攻了上去。于是,噼里啪啦一阵拳头撞击肉身的闷响,几个人纠缠到一起,打得硝烟四起。

“再来!”王勇冲着被他打的滚翻在地的少年们喊。

“不来了。今天我腰疼。”

“是啊,我也累的胳膊抬不动。等明天再打。”

“哎呀,这几天神勇越来越威风,等我再找几个小子练练的。”

几个小子吃痛,滚爬着头也不回跑了。生怕王勇再纠缠他们。神勇这两天下手太狠,打的自己鼻青脸肿。摔得浑身骨架酸痛。

老虎没走,而是凑了过来。他看出神勇这几天有心事。“我陪你打,火神。”老虎一挺胸。他心烦的时候,如果能找几个人撕打上一场,气儿肯定就顺好多。

“不打了。”王勇将手臂重重的放在山虎的肩膀上,叹了口气。

“神勇今天是怎么了?”老虎想问,但是没敢问。神的心事不是他能听的。就是听了他也解决不了。

“如果有一天,我让你陪着我去一个很危险的地方,你肯去吗?”王勇凝重的看着这个小伙子。

“没什么不敢的。只要火神你说。”山虎头一歪,满不在乎的说道。在他看来,神的谕旨就是他行动的方向。

“好,去吧。”王勇重重点点头。示意山虎去休息。

一个好汉三个帮,王勇现在发现,他把格斗技术交给这几个人是对的。他现在特别想在蛮人里面培养几个得力干将。作为部族的神灵,遇有打打杀杀的事情,让手下人去做比较好。沉着勇敢的山虎当然是首选,山鹰也是好样的。这个小伙子,虽然桀骜,但自从臂伤被神勇治好,对神勇忠诚不二。王勇准备再教他们一些兵器格斗的方法。

现在,部落中的猎手们除了都使用弓箭,已经普遍装备了长矛和短矛。长矛的长度在两米以上,主要用于抵近刺杀,而短矛根据个人的喜好,长短在一米五左右,这种短矛用于近距离的投掷,杀伤力较弓箭可要厉害得多。

可以说,在一百步内,猎手身上的武器,会在不同的距离发挥着不同的杀伤效力。王勇带来的搏击书中,里面有许多使用器械的方法。其中就包括步枪的拼刺。步枪王勇没有,但是枪刺实际的作战效果和冷兵器时代的长枪没有什么两样。如果再教会他们学会枪法拼刺。那么,他们单兵作战的能力应当会达到一个可怕的程度。

“就这么定了。”王勇暗想。他可不想管这几个人累不累,精钢都是千锤百炼出来的。只有压榨出他们身体的极限能力,才能让他们成长为以一抵十、抵百的勇士。

假期第二天,一个值得庆祝的重要发现,让王勇从多日的阴霾中走了出来。

河兔和长腿在进山打猎的时候,带回了一队外乡人。据回来报信的长腿讲,他俩本来是结伴想要射几只野鸡回来。因为巨木做箭尾用的翎毛用光了。而且,白鱼在头天篝火晚会上有意无意的提起过,她想要几支野鸡的花翎做头饰。

这话河兔听在耳中,记在心里,一早就起来,拉上死党长腿钻进了部落后山的树林。

野鸡倒是没射到几只,因为,就在离部族不远的山梁那边抓野鸡的时候,他们发现,一队异族人正穿过树林,自西向东沿着山道走来。

这队异族人共有十几个,都穿着布料细密的衣服,赶着比马鹿还要大的动物,动物的身上,搭着沉重的布袋子,那些动物似乎很听他们的话…

在这块地方发现有异族人经过,河兔可是很好奇,也很警惕。他猜不中这些人为什么到这里,所以决定最好先告知神勇,让他拿主意。

长腿想跑回来报信的时候,却被这群异族人发现了。一时间剑拔弩张,气氛有些紧张。

这些人多数是成年人,为首的是一个长着乱糟糟的大胡子的男人,不过态度看起来很和蔼。兔和长腿弯弓搭箭,宣示自己武力的时候,他也没有生气。

大胡子用大河部族的方言问他们,“你们认识黑水大酋长吗?我们是他的朋友。”

兔灵机一动,连说,认识认识。既然你们是黑水酋长的朋友,看情况你们一定走了很久了,黑水大酋长供奉的神灵就住在附近,你们可以到那里休息休息。我先安排我的伙伴去报信儿,好给你们安排好吃的火锅和住的地方。

带头的大胡子哈哈一笑,说好啊。在山路上走了十几天,也想找个地方休息下。

于是,长腿就一溜烟儿跑回来报信了。

“那群人手里也有弓箭,而且,和咱们的不太一样。”长腿心有余悸的说道。被人用箭瞄着的感受肯定不好。现在长腿都是用箭瞄别人的,现在终于轮到他自己了。

“手持弓箭的异乡人?还有驼队?”王勇一听来了兴趣。这肯定不是附近的蛮人部族或者其他小部落的人。

“莫非是传说中的商队?”心里这样想着,马上唤来几个心腹骨干,这样那样的安排一番,然后带着二十几个暂时没有布置任务的人,准备出城迎接客人。他自己,则换上布衣,带上砍刀和匕首。威神赫熠的走在迎接队伍的前方。

无论来者是是谁,都有助于他了解外面的世界。这个机会,他可不会放弃。中国自古就是礼仪之邦,有朋自远方,他当然不亦乐乎。如果有豺狼从远方来,迎接他们的,自会有刀枪。王勇做好了两手准备。

远远就看见,河兔引着一队人翻山过来。王勇心里一阵的激动。这些异乡人文明程度明显高于这里的土著民,这从他们穿的衣服,和装备的防身武器可以看出。而且,而且长腿口中那些比马鹿还要大的动物,那正不是马和驴子吗?

先不说这队异乡人来这个深山里干什么,单单是他们随身带着的马和驴子,就足以让王勇垂涎不已。小河部族正在进行着大规模的基础建设,所有劳动全凭手抬肩扛,如果有了畜力,那么,小河部族的姑娘小伙子们,会很大程度的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生产力和生产效率也会有一个几何级的跃升啊。

“这绝对是小河部族的福星。”抱着这样的想法,王勇的态度很是谦恭。

王勇安排的迎接地点在城寨门前不足五十米的地方。这个距离既显出了主人欢迎贵客的热情,也便于快速退守。细心观察,城墙后和箭楼上,有持弓搭箭的武士在游动。如果这群人敢于对神勇有一丝不轨的行动,那么小河部族的神箭手们,会让这些人身上多出几个透明的窟窿。

异乡人的队伍不徐不缓的走过来,他们的首领,那个自称叫胡木的大胡子,面带笑容的迎了上来。果真让王勇猜对,这是一支前来贸易的商队,除了胡木队长,他的队伍另有十二名随从,二十几匹驮货物的驴马。

简单的介绍了彼此的身份,表示了双方没有敌意之后, “神勇是本地人吗?”胡木忽然莫名其妙的问了一句。

“算是吧,我的家乡就在这里。”王勇笑笑回答说。

胡木身边一个看似副手的人附在大胡子耳边轻轻说了几句。眼角的余光,在观察着王勇的神情。

王勇一脸的坦诚,不卑不亢,不喜不怒,冷眼看着他们。和胡木谈话的人后来经胡木介绍,说他叫有咸,是自己那里一个庞大部族首领的儿子。有咸二十几岁的年龄,一身厚厚的皮甲,背着一副样式和小河部族人用的差异很大的弓。腰间挎着一把宝剑样子的狭长的直刀。由于刀插在鞘内,王勇并不知道用的是什么材质。

有咸和胡木说的话,王勇能听懂一些词汇,毕竟,中华大地的语言还是相通的。本来见到了来自文明世界的人,王勇想好好与之交流一下,但是见到神木手下的人,一个个用居高临下的眼光俯视着前来欢迎的土著,他的心里就不太舒服。

从他们的装束上看,至多也就是进入农耕社会不久,能产生奴隶制、会制作青铜器已经了不得了,跟他这个来自二十世纪现代社会的人牛什么牛?特别是有咸口中的“逃犯,夷族。弓箭等”词汇让他很反感。 王勇不知道他意指着什么,总之态度不算友好。按照王勇平等待遇,有仇必报的性格,心里燃烧的热情大打折扣。

胡木端详了一下王勇,然后轻轻的摇头。

“远行之人,四海为家,路过宝地,就此叨扰了。”胡木确实如长腿所说,彬彬有礼,和蔼可亲。

“我代表我的部族欢迎你们,希望你们能在这里安歇,驻留,和我们结成兄弟般的友谊。”王勇也学着他的样子一拱手。

这群土著的领袖很文雅,很懂礼貌,这让胡木感到很满意,一颗内紧外松的心放下了许多。

城寨的大门已经打开,进城的道路两侧,已经盈尺的秧苗让胡木侧目,而有咸,则盯着木城墙和寨门出的箭楼,嘴角弯出一丝鄙夷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