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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风水之术修仙

作者:疯月讲堂 | 分类: | 字数:52.6万

第119章 人才啊

书名:我以风水之术修仙 作者:疯月讲堂 字数:2344 更新时间:2024-10-24 08:00:27

第二日。

王崇善一行人早早的就开始赶路。

下一站,是玄明国国都。

出了玄明国国都,便是边境,离开边境,就是其它地方了。

至于是什么地方,王崇善也不知道,反正不是玄明国境内了。

这一次,换上了十辆崭新的大马车。

还请了十个技术精湛的车夫。

王崇善与钟情以及南荣夜莺乘坐一辆,其余的九辆由那些女子分着乘坐。

“师父,我如今已是贤井境一脉了。”摇晃的马车中,南荣夜莺说道:“你什么时候传我术法。”

王崇善说道:“现在就可以传你。”

术法,修者释放精华灵气的一种手段。

强大的术法可封天裂地,遮天蔽日,翻江倒海………

总之,拥有术法的修者实力都要强大一些。

“谢谢师父。”南荣夜莺一脸期待的看着王崇善。

王崇善说道:“我传你一套攻击术法,一套防御术法以及一套身行术法。”

分别为,灵剑术、金身术、游龙术。

“灵剑术,以精华灵气为剑,修炼到巅峰时,可斩苍穹大地,世间神魔,就算小成,也和那些一般的剑仙差不多。”

说着,王崇善就把灵剑术口诀传给了南荣夜莺。

“金身术,以精华灵气为盾,固若金身,坚不可摧。”

“游龙术,宛若游龙,飞天遁地,来去无踪。”

王崇善又把金身术与游龙术口诀传给了南荣夜莺。

还好有青木神尊的传承,不然王崇善还真的无法传授术法给南荣夜莺。

“这三种术法的口诀。你可全记住了?”王崇善问。

虽然口诀不长,但是也有那么百十来个字,一般人听一遍,还真是不可能记住。

南荣夜莺点点头:“记住了师父。”

自从修行后,南荣夜莺发现她的记忆力越来越好了,能够一下子记住很多的东西。

“记住就好。”王崇善说道:“这些都是一些品阶不高的术法,等你以后修为更加强大之后,我再传你品阶更高的术法。”

世间术法,从低到高,分:一品、二品、三品、四品………七品、八品、九品、地品、天品………

与灵药品阶一样。

如今王崇善给南荣夜莺的术法,不过是四品术法罢了。

这也是青木神尊传承里面品阶最低的术法了。

原本以南荣夜莺的修为,修炼个两品三品的术法已是完全足够。

只是,青木神尊的传承里面,并没有四品以下的术法。

得了术法之后,南荣夜莺并没有机会修炼,只能坐在马车内闭目修行。

玄明国内的精华灵气很是稀薄,修行半天也不一定能够获得一指头这么多的精华灵气。

但是,南荣夜莺并不想浪费任何一个能够提升实力的机会。

精华灵气虽少,但是慢慢的积累起来,就会变多了。

钟情则是没有她这般勤奋,因为她要负责听从王崇善的使唤。

与其说她是一个死士,不如说是一个丫鬟。

“公子,你看路边的花好美!”钟情掀开马车帘,看见了路边五彩缤纷,鲜艳夺目的花儿。

天边的夕阳正在缓缓落下,落日的余晖燃烧了半边天空,连照耀到人间的光都是红彤彤的,与那些在清风中摇头晃脑的路边野花交相辉映,让原本五彩缤纷的花儿又覆盖上了一层朦胧的美。

甚至一眼望去,从山那边延绵过来的大地,都铺上了一层红色纱衣。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那田中辛苦劳作一天的耕农,顾不来小憩一口气,便要忙着回家喂养家禽牲畜,忙活晚饭,来不及坐下一睹如此美景。

那酣坐于屋檐下,大树下,小村旁,石岩上的老人,已经暮景残光,甚至抬不起头看向远方。

那无数千千万万渺小的生命,为了生存奔波劳碌,根本无暇欣赏这大好美色。

今日之忧尚未解,明日之忧已前来,夜半翻身惊坐起,我欲大梦愁却来。

若无闲情逸致,人间便如炼狱。

若无衣食不忧,何来闲情逸致。

“走,下去坐坐。”王崇善说道。

他叫停了车夫,与钟情走到了野花遍地的草地上,闭目感受。

“啊…好美啊,我好喜欢这里。”钟情欢快的跑了起来。

其它马车里的女子也纷纷下车,一脸神采飞扬,踏入野花之中,小跑起来,转几个圈,或坐或站,或笑或乐……

夕阳则是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不敢见人,躲避着众人,一点一点的朝着山下藏去。

或许等人们都睡了,它又会悄悄的在小鸟的呼唤中充满活力的露出头来。

众人就这样在野花遍地的草地上玩闹了一会儿,直到黑夜笼罩整片大地,方才回到马车上。

“师父,月亮也很好看呢。”钟情从马车里伸出头去说道。

王崇善笑道:“要赶路了,不然十天之内我们就赶不到玄明国国都了。”

世间何处无风景,怎可独赏此地美。

黑夜中。

马车继续前行。

这些车夫都是老手,他们一天只需要睡四个小时,便能精神饱满。

这也是,王崇善能够在十天之内赶到国都的原因。

因为他找了一批最好的车夫。

第五日。

王崇善来到了一处山谷。

“公子,此地名为黑溅崖,盗匪猖獗,最喜抢夺过路之人的钱财,若是我们不幸遇上了,公子大可不必惊慌,只需要缴纳一些过路费,便可安然无恙。”颇为有经验的车夫说道:

“就算他要抢光所有的钱财,也不要多说什么,这些盗匪大多都只是谋财不害命,抢了银钱就走。毕竟命比较重要。”

“无妨,到时候遇上了再说。”王崇善说道。

吉人自有天相,说不定遇不上呢。

“日出日落又一天,扶门遥望贼老天,天旱稻死收不成,逼我落草做匪雁。”王崇善刚刚说完没多久,就有一群盗匪拦住了马车的去路。

为首一匪,头戴草帽,面裹脏得锃光瓦亮的黑色布条,手中拿着一把锈迹斑斑的大刀。

身后则是跟着十几个瘦骨嶙峋的小弟,仿佛风都能吹倒他们。

“好诗,好诗。”

王崇善在马车中拍手道:“不知是哪家公子大驾光临啊?”

“我乃城北徐家………呸,老子乃是此地盗匪徐镇天,自幼便出生在此地,这里的每一棵树,草,小动物,以及这里的每一块石头,每一捧泥土,都是陪着我长大的,我和它们已经有了深厚的感情。

此番你们从此过,伤害了我与它们之间的感情,作为弥补,你们必须留下一些钱财。”

“人才啊。”沈文化不知何时出现在马车里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