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男神住隔壁
作者:文巫 | 分类:游戏 | 字数:32.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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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30章 罗荣的故事
鹤鸣山,位于四川省境内,离天府成都不远,却离南城有一千多公里的路程。
我把郑欣妍现在的情况跟郑母一说,她就当即决定带着女儿去求紫云老道。
我跟倪小安把她俩送上火车,郑母隔着窗户跟我们挥手道别,我的眼眶忍不住又红了。
不由得又想起,我的妈妈,如果还在世的话,是不是也如她一样慈爱?
跟倪小安一起回了学校,又去金导师那边领了毕业设计的课题。倪小安还没找到工作,免不了又被金导一顿训斥,心疼自己今年的奖金。
我一路安慰着她,回到宿舍,竟看到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副校花——洛允汐同学在。
上一次的校花评选时,洛允汐以微小的差距,输给了服装设计系的上官靓,屈居第二。
跟上官靓的低调形成明显对比的是,洛允汐这个人超级高调,什么事情都要做成南城大学头条,才高兴。可是,她又出奇得没脑子,每件事都做得花样百出,闹出各种笑话。
因为是校花比赛第二名,不喜欢她的同学们,就给了她一个“副校花”的头衔。于洛允汐而言,这是一种羞辱。
我们宿舍是一个混合宿舍,四个人,除了我跟倪小安是一个班的以外,另外一个便是播音主持系的洛允汐,还有一个是外语系学霸青辰,比我们小一届。
青辰这个学期,去英国一所很牛叉的大学做交换生了。
洛允汐读完大一以后,就每天各种豪车接送,不怎么住宿舍了。每次回来,也都给我们讲一些谁谁怎么怎么有钱、怎么怎么对她好,一类的,有时候还会就我俩的行头妆扮品评一番,言语间,特瞧不起我跟倪小安这样的小镇妹子,好像完全忘记了,她老家还是在西北的山沟沟里。
不是一路人,不往一处凑,我俩看见她,都是能躲多远就躲多远。
我俩进屋的时候,洛允汐刚刚收拾好她的行李箱。见我俩进来,她忽然很热情地跟我们说:“平果,小安,这位是华建集团的大公子——杜宇,你们俩快来打个招呼。”
我这才注意到,她的书桌边,坐着一个身着西装的男人。五官看起来挺普通,属于掉人堆里捡不出来的那种,不过,身上那身挺括的西装,一看就是价值不菲的手工定制版。
大学四年里,洛允汐同学身边,出现过很多个“杜宇”。
我敷衍地冲他点了下头,算是打了招呼。
杜宇却站起身来,冲我伸出手来,一点儿架子都没有,说:“你好。”
我礼貌性地跟他握了下手,倪小安忽然问道:“女生宿舍,男人怎么能进来?宿管大妈不管吗?”
杜宇脸上有一闪而过的尴尬,洛允汐立刻扭着水蛇腰,走过来,抱住杜宇的胳膊,用腻死人的声音说道:“杜总是大集团的公子,谁敢拦他的路?不要命了吗?”
说着,又故意把胸往杜宇胳膊上蹭了蹭。
我被她的动作恶心地不行,特别想拉了倪小安出去。不过,杜宇倒是很有修养,解释说:“不是她说的那样,我来帮允汐扛行李,阿姨就特许我上来了。”
说完,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金色的名片夹,又从名片夹里取出两张名片,分发给我跟倪小安,一举
一动皆绅士:“这是我的名片,正式认识一下。”
我俩对杜宇,倒是不反感,跟他客气了几句,杜宇说,洛允汐的朋友,就是他的朋友,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可以找他。
洛允汐见杜宇跟我俩多说几句话,脸色就开始不好看。一手挽着他的胳膊,一手拉着行李箱,就催他快点走。
这时,我手机响了,打开来,看到是秦风发来的短信,短信内容是中午吃饭的地址。
我才刚看完短信,手机忽然就被人劈手夺走,抬头看去,洛允汐竟又折返回来,手里把玩着我的手机,两只眼睛闪闪放光,各种兴奋:“哇,平果,你也用上苹果手机了呀!昨天新出的新款耶!要六千多块钱,你怎么会有钱买?终于傍上金主了?”
听了她的话,我很反感。什么叫傍金主,你以为大家都跟你一样呢?
我从她手里抽回手机,塞回口袋里:“我对金主什么的没兴趣,也不是只有你一个人可以用苹果手机。”
洛允汐吃了颗软钉子,各种不爽地看着我:“你一个农村妹子,牛什么牛呀?哼!”
我冷冷一笑:“农村妹子怎么了?我喜欢做农村妹子。洛允汐,你别忘了,今年西北旱灾,你家的那几亩地,可还等着老天下雨呢!”
“你……”洛允汐气得脸通红,又无话可说。在杜宇面前被我揭了短,恐怕要记恨我一辈子了。
杜宇走过来,揽过她的肩膀,说道:“我也喜欢农村妹子,单纯、善良、真诚。”
说这话时,杜宇有意无意地看了我一眼。我没看清楚他眼神里的意思,再看洛允汐,已经换上一脸的喜色。
倪小安翻了个白眼儿:“农村妹子也分好几类的,有平果这样的善良姑娘,也有傍了无数金主的那一类。”
洛允汐当然知道倪小安在说她,虽然恼怒,但人家不指名道姓,她也不好发作。如果真的争辩起来,不就明摆着在杜宇面前承认自己是拜金女吗?
她气鼓鼓地丢下一句话:“姐现在要去当网络女主播去了,凭姐的实力,要不了多久,就会月入几十万。姐开着豪车去度假的时候,你们还要挤南城没有空调的公交车呢!”然后,就踩着细高跟走了。
这女人,中二病吧?!我跟倪小安,同时腹诽了一句。
洛允汐走后,我看时间差不多了,就乘车去了秦风给我的地址。一下车,我就被饭店的门面吓到了。
居然是一家五星级饭店?
吃个午餐,至于搞这么大排场吗?
正犹豫着要不要进,就有人拍了我肩膀一下,回头一看,正是秦风。
“要不,我们换个地方吧,这里太贵了。”我替他心疼钱。
这小子却拉了我的手腕,把我往饭店里拖:“你帮了我这么大的忙,就该请你吃顿好的。”
我拒绝不了,就跟着他在落地窗前的座位上落座。
服务员拿着菜单走过来,他让我先点菜,我看了一眼那些菜的价格,就觉得肉疼。奶奶的,随便一个炖牛肉的价格,都够我吃一个星期的。
我觉得,警察工资肯定不高,我点贵的菜,就是在宰他。可是,我把菜单从头翻到尾,也没找到一道便宜的菜呀!
秦风看出来我的窘迫,说:“随便点。”
我“哦”了一声,指着一个好几十块钱的蛋炒饭说:“就这个吧。”
服务员愣了一下,求助似的看向秦风。
秦风从我手里抽走菜单,三下五除二地就点好了菜。
服务员走后,我肉疼地差点趴在桌上:“你肯定贪污了,点这么贵的菜,眼睛都不眨一下。”
秦风笑而不语。
等菜的时候,我俩把罗荣的案子细聊了一下。
从秦风口中,我得知了一些之前并不知道的事情。跟我知道的一些细节串联起来,终于知道了整个案子的真相。
原来,罗薇从小就患有重病,罗荣夫妇带着她四处求医,都没有效果。直到一个雨夜,他们一家在深山里,遇到了斗篷男。
斗篷男告知他借体重生之法,罗荣内心挣扎,一直不敢用。
直到罗薇五岁生日那天,突然死去。罗荣一下子就慌了,夫妻俩做了一夜的思想斗争,最终,在罗薇母亲的执意要求下,他亲手打散了她的魂魄,把罗薇的魂魄装进了妻子体内。
本以为,女儿可以借母亲的身体活下去,然而,好景不长,不过几个月时间,妻子的身体就开始一块块腐烂,长出尸斑。
罗荣连夜开车,跑去找斗篷男,他却好像知道他要去找他一样,还在原地等着他。
斗篷男说,他可以帮他,不过,有一个条件,就是要他做自己的奴隶。
罗荣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他把灵魂交给了斗篷男,换来了更有效的法术。
罗荣找来一个跟女儿长得很像的女孩儿,把罗薇的魂魄换进她体内,又带她去韩国整了容。罗薇用这具躯体生活了两年,没有人看得出端倪。可是,两年后,这躯体又开始腐坏了。
于是,罗荣不得不开始重新物色新的替死鬼人选。七岁那年,他又如法炮制地给罗薇换了一具躯体。
他所用的那两个女孩儿,正是我在派出所的失踪人口资料库里,找到的那两个。
罗荣知道,总有一天,这具躯体也会腐坏。
所以,从那以后,他就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天,都在寻找跟罗薇长得相像的女孩儿。一旦罗薇的身体开始腐坏,她们,都是资源库。
没有人知道他找到了多少那样的女孩儿,总之,陆晴算是一个。
为了把陆晴留在身边,随时供他取用,他许她留校的职位。然而,就在临近毕业之时,校长却忽然给他塞了一个留校人选进来。能通过校长塞进来的人,必定非富即贵。他经过再三思考后,不得不把陆晴的名额撤掉。
陆晴出事的那一晚,他本来是想去跟她解释原因。可是,陆晴却不能接受这个现实,并且拿自己怀孕的事情威胁他。二人扭打之时,他失手把她推下了窗户。
再后来,他又遇到了郑欣妍。这个从小没有父爱的女孩儿,一见到他,就被他身上那种慈父的气息所吸引,疯狂地爱上了他。
罗荣没有想到,罗薇最终会死在陆晴手中。也就是说,他成了间接杀死自己女儿的凶手。
他再也无法承受一次又一次的失去女儿的痛苦,于是,他求主人,为罗薇施展填魂术,让她永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