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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诡案录

作者:蓝底白花 | 分类:游戏 | 字数:82万

第136章 彩蛋

书名:七院诡案录 作者:蓝底白花 字数:3737 更新时间:2024-10-11 10:14:14

余椒的葬礼盛大而寥落。来的人很少,时间也很短。

王兆是最后一个离开的。因为没有遗体告别仪式,只有骨灰,所以一切都显得那么简单。他站在骨灰坛前,不知为什么,伸出手拍了拍那骨灰坛盖子。

他有过五个女朋友,在那个年代,这近乎于不可思议,差点被人告流氓罪。或许是童年时候的经历,余椒和个孩子一样,不许他分心思在其他人身上。这种感情究竟应该算是什么呢,他们差了很多岁数,没什么代沟,因为余椒的思维是那么简单,只要是他说的就是对的,只要是自己说的也是对的,至于其他人,都是错的。

除了昆门的那对师兄弟。

昆慎之和昆春君应该算是这个孩子的朋友了,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人。外人都认为是余椒脾气太差,其实不是,而是这个人的那种依赖性,他只要接触一个人,就会想让那个人永远陪着自己。有时候像小狗有时候又像小猫,粘着人的时候特别开心,但是又讨厌很多人的场合。

王兆记得很清楚,自己刚刚和女友搬到一起住的时候,是余椒已经将两个哥哥赶出了家,大局已定,他想辞职,换个普通的工作,和寻常人一样结婚生子,老婆孩子热炕头。在当时他条件算是很不错的,所以很快就找到了新女友,搬到了一起,决定六个月后结婚。

他的辞职很简单,就是打了个电话,让同事代为转达。那时候还没有那么多劳动法条约,辞职就辞职了,不牵扯到太多金钱纠纷。而同居的第二天早上,王兆打开家门,发现一个白色的人影坐在他们的楼梯口,北京二月份的天气,他坐在那哈着白气,指尖被冻得发紫。

王兆对此没有任何办法。他的女友是个百货商店的柜员,不算漂亮只能说清秀,人很热情善良,她以为余椒就是自己男友的普通朋友,连忙招呼他一起把人扶进去捂着热水。不过那个人片刻后就自己走了,第二天照旧,坐在他们家前的楼梯上。

女友受不了了,和他分了手。半个月了,任凭谁家半个月门前都有个怪孩子坐着,女主人都会觉得背后发毛的。

那是王兆经历过的最无奈的一次分手。他第一次对余椒发了火,声音大得连邻居都听见了。他说,你就不能像个正常人吗,谁离了谁活不下去?

那个人只低着头,没说话。他在余椒的面前狠狠关上了房门,回去读了一天的书。自己原来是特种兵,严重违纪被遣了回去,没有文凭也没有背景,所以在准备自考。军人都能吃苦,读书这种在年轻人看来枯燥困难的事情对他们而言不过就是个毫无风险的任务。王兆可以从早上八点读到晚上十点,没有女朋友了,饭菜都要自己解决。五点钟时候他下去买晚饭,就见到那个人竟然还坐在楼梯口,看上去像哭过,可犟着不说。

你为什么缠着我?王兆问。

滚。余椒说。

王兆滚去买菜了。这时候反而不急了,因为他清楚余椒,等到回去的时候,这人一定还坐在楼梯口。

事实也是如此。余椒就是那么简单的一个人,什么时候开心,什么时候生气,什么时候发火摔东西,他一清二楚。

他拎着食材回去时,见到余椒躺在水泥厅的楼梯上,像是睡着了,叫不醒。伸手摸摸额头,滚烫,大概是挨了半个月的冻,一下子就烧得很高。

他把余椒拎回去,裹好被子,往怀里塞了个热水袋,泡了杯红糖姜茶(女朋友留下的)。自己去厨房切肉馅加白菜,包猪肉白菜饺子。炉子上开水兹兹冒,把小锅盖噗噗地顶起来。刀切在案板上细密声音,电视里新年联欢晚会,熟悉的开场白。这次的新年,他们两个人就坐在沙发上吃了顿饺子,因为发烧,余椒的手在抖,眼睛也不方便,掉了好几个在地上,都被王兆养的猫吃了。后来那只猫过来余椒就踢踢它尾巴,花狸猫也凶,跳上来挠他。

之后,王兆就回去了。辞职不成功,只能继续当他这个有名无实的主管。半年后,他找了一个护士当妻子。妻子性格安静内敛,与以往所有交往过的女友都截然相反。

不过只有这次,余椒没有搞什么破坏。或许是终于累了,决定面对现实,也可能是长大了懂事了。但王兆没有感到半分欣慰,只觉得更胆战心惊,如履薄冰,就怕哪天余椒冲到他家里,拿手杖对着家具劈头盖脸一顿砸。

可想象没有变成现实。余椒没有再闹,那一年的新年,他是独自待在青宿书院里过的。

————

侠门换了一代掌门就是一次大血洗,金召这代也不例外。如果不是乐阳,他可能已经被扔进松花江了。

他在北方长大,乐阳在南方。乐阳说,他到黑龙江来,是来找一个人的。

找谁呢?也没说找谁,就说,找一个人。金召欠他一条命,想帮他找,乐阳笑笑,说不用了,你给我个地方落脚就够了。

笑得特别不好意思,打开了有些羞涩的钱包。“还是学生呢。”他说,“离家出走的,没多少钱。”

很久之后他知道,这也是谎言。这个人初中毕业后就没有再离开过阳明道观了,离家出走是离家出走,他拿走了那天募捐箱里香客们捐的零钱,刚刚好就够买一张到北方的火车票。

金召家里不太平,当然不能让人住过去。江南长大的少年人,过去三天估计就连骨头都找不到了。不过外面倒是有不少闲置的房产,他让人偷偷清理了其中的一套,让乐阳住进去。

不过纸包不住火,很快,老大在外面的屋子里住了个人的事情就传开了,也不知谁起得头。

他喜欢跑去和乐阳吃晚饭,这人不会做饭,以前在住的地方不敢乱来,现在到别人家了,东家发话了,这房子你想拆想烧都随便,就彻底不顾及了,每天都弄得乱七八糟的。他也不会,两个人就一起窝厨房里瞎琢磨,一会炸了高压锅,一会炸了微波炉。

那段时候还是很开心的,侠门的大血洗结束了,风平浪静了,身边没有任何威胁。那些原本虎视眈眈的不安定因素一个接一个地遇到意外,伤的伤死的死,仿佛老天爷都在帮他,助他一臂之力。乐阳曾经在他落难的时候救过他——说来好笑,他就快给人逼到绝路了,忽然有个外地的少年带着两个片警过来,说要找钱包。想杀他的人以为真的是警察来找事了,哗得散了。

对他来说,乐阳就是一个好兆头。自从认识了他,所有的事情都开始顺风顺水。

他不希望对方因为侠门的事情被自己牵连。所以当别人问起的时候,金召说,住进去的只是自己最近认识的一个女人,叫白檀。他有很多女人,没人会傻到用女人来威胁他。

吃晚饭的时候,乐阳知道了他说的话,笑得差点把面都撒了。

他送给了金召一把刀,说,总不知道该送点什么好,谢谢他收留自己在东北玩了那么久——其实也没玩什么,每天吃吃喝喝,因为不想乐阳被别人知道,所以金召没敢和他走在一起,两个人上街去逛,一个走马路左边,一个走马路右边。黑龙江冬天的夜里街道上没有什么人,他们离得很远,一起慢慢往住处走。灯光昏暗,雪沿着光线飘落,铺成厚厚的白色。

你怎么会想出白檀这个名字的?乐阳问:特别老气。

金召笑笑说,侠门很多术法画法阵,用的原料就是白檀灰和朱砂,习惯了。

还没认识多久呢,就要把我烧成灰了,不仗义。乐阳笑了,他穿着有生之年穿过的最厚最重的冬衣,有点艰难地走在雪地上。

金召慌了,解释说,不是那意思,我……真不是那意思……

乐阳觉得他这样好玩,笑得更厉害了。他笑起来很好看,带着股仙气,如果这是个女孩子,金召就娶她。

“我和我叔叔长得一模一样。”

“你叔叔也和你一样漂亮?”

“男人怎么能说漂亮呢……应该说是……反正叔叔还在的时候,一天到晚被人叫昆半仙。”

雪夜下,两个人边说边笑。前面有个野冰场,乐阳看了几眼。金召问,你会滑冰不?

乐阳摇摇头。他南方人,没滑过野冰,也没去过滑冰场。

野冰是别人私圈的,一块钱一个人,金召问别人买了两双冰鞋,拉着他去滑。乐阳完全不会,在冰上忍不住笑,说,现在样子肯定傻死了。

教了半小时了,他就是滑不来,还摔得胳膊都青了。金召说,你也太笨了,那么简单的事情。

乐阳冻得鼻尖发红,揉揉鼻子,被他扶着一步步滑,说,人还是笨点,会过的开心点。

金召问,为什么不读书?没考好?

乐阳摇头,说,外面没意思。我能看到很多东西,看多了,就觉得累,就想死。死了就好了,说不定自己真的该早些死,少受些罪。

他第一次说这种话,把金召吓了一跳。自己也算杀伐决断的人,对生死本不屑一顾了,可从这个人口中轻描淡写说出来,却教人心慌。

“我年纪比你大。”金召说,“肯定比你先死。你年轻呢,才十八九,说什么活啊死啊,要是家里过的不顺心,就一直住在北方好了。这边没那么多糟心的,有我在,你就安心笨一辈子好了。”

他们沿着冰道往前滑,路上人很少,也没人注意到这两个人。回去的路上,顺道吃了碗热面,喝了羊汤。那是乐阳到东北的第一年,十八岁,他说,还想住几年,二十多了就回去。

他二十岁的时候,金召二十八岁。他三十岁的时候,金召三十八岁。那么以后呢?四十岁,五十岁……时间还那么多,乐阳是他掩盖在白檀之下的秘密,永远都不会有人知晓。

他也永远不会想到,以后会发生的事情。

————

我的房子本来没想过有人会租。在杭州的这个地段,往往启事挂了一年都没人来问津。

但是今天来了一个人,个子高高的,想和我租房子。

房子很小,所以不租给一家三口,会弄得很乱。我说,也不许养宠物。

养鱼行吗?他问。

行。我说,金鱼,小鱼缸,不能进大鱼缸。

他说好。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个人的时候,总觉得他很憔悴,一脸倦容。

“你们几个人住?”我问,“身份证件有吗?”

“两个人,我和我……弟弟。”他干巴巴地冲我笑笑。这人肯定不常笑,笑得特别僵硬,“房租加倍,但我们没有证件。”

成交。

我将钥匙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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