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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幻徒

作者:我是笔下有神 | 分类:游戏 | 字数:135.9万

第二十一节 水哥其人

书名:我是幻徒 作者:我是笔下有神 字数:2626 更新时间:2024-11-25 22:41:07

水哥,之前已经说过,他原名叫做黎水。被人称作水哥,那是因为平时吹水吹惯了。无论是什么事情发生在他身上,从他的口中出来那就会是另一番的事情。

打个比方,假如他今天不小心掐死了一只蚂蚁,到了第二天,他就会到处去吹嘘,自己昨天杀了个人,就像掐死一只蚂蚁那样容易。虽然我们不信,但是我们还是很给面子他的,我们会奉承地赞叹他,水哥,你是全世界最牛逼的!

每当这个时候,水哥就会拿出他百年不开一次的枪,举着,一面吹着枪口,一面说道:“可惜啊,现在3A区已经很久没看到东红帮的臭混混了,要不然给你们看看我厉害的枪法!”

这时候,我们又会奉承,水哥在这里真的是大财小用,委屈了。

当然了,水哥之所以能当3A区的大哥并不是因为他能吹水,而是因为他虽然常常吹水,但是够义气,只要他的小弟有什么困难,他就会第一个站出来帮忙。

还记得我们的房子吗?就是那个又暗又臭的房子,我们的问题也就是水哥解决的。

上班的第一天。

“水哥,你看我们住的房子能不能调动一下?”我和范找水哥商量。不过看范的样子一脸的无所谓,所以我让他站到一边去。

“这样啊。”水哥想了一下,便爽快地说道:“那你们和我一起住吧!反正我那里还有空房!”

我一听之下,便知道捡了个大便宜,满心欢喜地和水哥道谢。

要知道,我们那边的武老板也是一个老大,可是住的海湾畔的豪华别墅,一个大厅,十一个几十平米的大房间,每个房间都配有一个独立的洗手间,还有一个装有浴缸冲凉房,装修豪华别致,可不是一般的精装房可以比拟。

晚上下班的时候,我们带着大包小包的行李坐着水哥的迪克A6,得意洋洋地来到了他住的地方。那里果然是一个别墅区,一路上,我虽然在夜色下看不大清楚周围的风景,但是朦胧中还是看到,这个小区绿树繁茂,远处传来的是特显一片祥和的虫鸣声。

水哥的车穿入了掩藏在草丛中的地下库的入口,停在了一栋会所建筑负一楼停车场里。车位前的墙上贴着一个显示已购买车位的车牌号,也就是水哥的车牌号。

“好了下车!”水哥看来心情特别好,他下车后蹦跳着,帮我们拿了一袋行李,在前面领路。

我们的心情也在水哥手舞足蹈的滑稽动作下兴奋了起来,我好像感觉到,半只脚已经踏入豪华的别墅了。

跟着水哥往来时的路上走,走着走着我们好像发现一些不大合理的事情,我们竟然往别墅区外走!

“嘿,水哥。我们走的方向是不是走错了?”我问道。

水哥走在前面,不假思索地说道:“没有啊!”

“好像不对吧!你不是住别墅的嘛。那我们不是应该往别墅区里面走吗?怎么往外走呢?”我又问道。

水哥停了下来,反问道:“谁说我住别墅的?当大哥的怎么能在兄弟之前先享受呢!”他一脸正气,这让我觉得眼前这家伙是不是神经不正常。

水哥的脸色很快缓和下来,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其实嘛,我赚的钱都拿去买我喜欢的迪克A6还有专用车位了,所以,一时间没有凑够钱卖房子,和你们一样也是租房子住。”

我和范大眼瞪小眼,虽然说表面上范很不乐意搬家,但是想到有别墅住,谁不心动呢,所以也乖乖地收拾好行李,屁颠屁颠地跟过来。这时候让他知道过来也是住租的房子,他还不气炸了。范暂时还没有发作,但是我知道,他温和的外表里,心里已经把我揍了千万遍了。

“走吧!”水哥喊道,继续蹦蹦跳跳的在前面领路。他一定是是一个喜欢hiphop音乐的人,这点从他大热天还穿着宽大的长袖衣服长裤,头戴写满¥符号的头巾,还在大街上边走边跳着街舞可以知道。

有时候一个人在刚见面和混熟之后,会给人两种截然不同的感觉,例如就像眼前的水哥,昨天和今天的区别,简直南辕北辙。要说那种才是真正的他,我一时间也说不清楚。人嘛,本来就是一个复杂到极致的生命体。

走了一段路,水哥好像显露够了自己的舞蹈天分,开始认真走路起来,他走向的是一座楼龄有三十年左右的公寓大楼。我们没有走楼梯就到了他的家门前,因为他就住在一楼,而且那门口就开在外面的墙上。

“方便吧,就一楼哦!”水哥打开门的时候,语气不由地得意。然后,他没入黑暗中,过了好几秒,他才喊道:“嘿,你们谁有电筒?我找不到光管的开关!”

不是吧!好冷!

我突然感到了一丝寒意,一半来自水哥用亲身经历来给我讲的冷笑话,另一半来自我身旁的仁兄。有时候,当范感到愤怒的时候会热血沸腾,但是也不排除他发怒的时候会体温比平常的时候低,而且发怒的威力比热血沸腾时候更为强大和凶悍。

范强忍住心中的愤怒,他慢慢从口袋里拿出了手机,颤抖着打开了电筒的功能,照射着走进了漆黑的一片的屋子里。

“这边,对了。”水哥喊道。

范走向水哥,突然他感到自己脚下踩到了什么,一声微弱的噗嗤声传来,范被吓了一跳,缩回脚。手机电筒的灯光照到地面上,赫然发现一只被踩扁的小强。范此时的脸已经黑得不能再黑了。

“嗯,好了!我找到了!”水哥喊道,哒第一声,打开了开关。

灯管闪烁之下,刚进入门口的我看到了屋里的一切。总得来说,不包括蚊子的话,水哥一共饲养了三种宠物,地上的小强,也就是蟑螂,墙边开了个洞正在勤奋工作的蚂蚁,还有天花板上安静地睡着觉的长脚蜘蛛。我终于知道,他平时拿那些蜘蛛,小强,蚂蚁来吹水的灵感从何而来……

“啊……”范爆发了,他的喊叫声响彻了整个公寓大厦。

随后的事情,水哥要感谢范。当范停下他的喊声之后,把我和水哥都推出了屋子里,要我们先去吃饭,两个小时后帮他打包一个炒粉回来。

水哥站在门口听着屋子里噼噼啪啪的响声,很是愕然。而我,则拍了拍水哥的肩膀说道:“来吧,水哥,我们先去吃饭,等下回来,你要好好感谢范。

“感谢他?”水哥还是不明白。他皱眉想:自己作为主人家,竟然被客人给赶出来了,这是什么道理,作为主人家的我要感谢他?

水哥还是把我的话记住了,特意买了两只烧鸡,还有一打的青岛啤酒会去,来到门前,和平时不同的是。门口堆满了各种垃圾,还有不少水哥屋子里,那些“常客”的尸体。

一进门,水哥就感到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屋子里原来的蜘蛛网不见了,地上的垃圾被扫得一干二净,而墙上的污垢也没有了,整个屋子就好像被翻新过一样。

水哥兴奋地赞道:“好!”

大概出了这个字,他再也说不出任何赞叹的话了。

不过今天的烧鸡还有啤酒可能要留到明天吃了,因为范已经躺在被他清洁得一尘不染的地面上睡着了。

这就是我们的水哥,让我们又气又敬佩的人。

当然了,后来我们还是搬回我们的“狗窝”去了,原因很简单,水哥空闲的时候总会放着音乐来跳着自己设计的街舞,吵得范根本不能好好地睡个充足的觉。要知道,范对充足的觉定义是大于等于1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