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日斋记事簿
作者:墨上先生 | 分类:游戏 | 字数:30.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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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阿牛的故事没完没了
阿牛回道:“本来想去度假村,走到半路又回来了。”
芙云又问:“那路上吃什么?”
阿牛回道:“有人在路边扔的东西,阿牛捡起来吃掉了。还捡到两块钱,买了点吃的。路过一个集,有一位大姐给了阿牛这些。”
芙云看了看阿牛,口气冷峻得说:“看来阿牛还是高估你了。以为你已经找到一家工厂上班了。”
阿牛刚才对芙云产生的好感,因这句话又被打击了下去。不过转念一想,这也是事实,倒不必因此而埋怨什么。
芙云又问:“为什么要走呢?”
阿牛回道:“感觉心里有些害怕。”
芙云问:“怕什么?”
阿牛回道:“害怕和人在一起,会发生争斗,同性恋之类的坏事。”
芙云回道:“这有什么。很多国家同性恋结婚都是合法的了。”
阿牛道:“可阿牛就是不能接受两个男人在一起。”
芙云笑道:“那么你不和人在一起,自己呆着,倒是不会发生同性恋了,但是难道能消灭其他人的这种行为吗?”
阿牛脸上泛红,道:“免不了。”
芙云继续笑道:“就是啊。”
阿牛依然纠结,道:“所以,生活好让人痛苦,如同活在地狱,真想一切毁灭干净,永不超生。”
芙云道:“如果你想要如此,倒也不难。你看这世界,存在一个尽头吗?”
阿牛道:“不存在。”
芙云道:“既然如此,也就是,世界的尽头,并不存在?”
阿牛道:“是。”
芙云道:“你自己就是整个世界,对不对?”
阿牛道:“对。”
芙云道:“既然如此,那么可不可以说,世界的尽头就是世界?”
阿牛道:“可以。”
芙云道:“世界的尽头并不存在,可不可以说,世界根本不存在?”
阿牛呵呵笑了起来,回道:“可以。”
芙云也笑了,道:“既然世界并不存在,那一切的不好,根本不存在,对不对?”
阿牛呵呵笑道:“没错。阿牛知道了。”
此时表姐打来电话,阿牛向芙云示意,洗洗睡下了。
阿牛讲到这里,蓝姬也听累了。他的故事感觉没有尽头,蓝姬也不想这么短的时间就全部听完。
这时候,阿牛说道:“其实我刚刚大专毕业的时候,还是有一份比较好的工作的。”
“在哪?干啥?”蓝姬问道。
“那听我细细讲来吧。”阿牛嬉笑道。
蓝姬无奈得耸耸肩,说:“好吧。”
于是,阿牛继续声情并茂得说了起来……
公司所在的地方,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小镇。小镇盛产石油,是国内可数的几个主要油田之一。首都地区星罗棋布的城市,密集的人口,发达的工业,其所需石油主要在这里出产和储存。在之后的几天里,我此生第一次看见实际的钻井机器。它们看起来仿佛一个个大型的玩具,涂着五颜六色的油彩,在光秃秃的土地上活动。因为石油的缘故,小镇原来的生态发生了改变,油田工人成了小镇的主体。因此这里的风光,颇让我想起大学时看过的美国西部电影,想起美国西海岸加利福尼亚热火朝天的采油运动。公司的领导告诉我,正因为石油,所以这里的人收入普遍较高,因此很利于我们保安工作的开展。
接下来该介绍我的领导和公司了。我的领导都很年轻,只比我大两或三岁,都是青岛安防学院刚刚毕业的研究生。因此大部分的时间,我都按学校的规矩称呼他们学长。他们所学专业不同,然而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赚钱——走在了一起,借钱开办起这一家公司。之前已经运营了一段时间,经营状况良好,对这一带的情况也有了比较清楚的认识。现在为了扩大经营,所以回到母校,举行招聘会,并通过各个渠道网络人才,希望有更多的人加入进来,共同把公司的业务办好。为此,他们还特地在公司附近的一个小区租了房子,并趁这几天的时间粉刷整理,准备作为公司的员工宿舍使用。所以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公司的各套机制是完备而清晰的。
我去的时候,宿舍尚未粉刷完毕,因此他们晚上都在公司里面过夜。而后来我知道,公司当时一共招聘了大约七八位员工,而我是最早报到的一个。到我离开的时候,除领导外,同事的数目已经增加到了三人,其他的同事也将在两三天里赶到,发展的速度是比较快的。
后来在异地沉浮的时候,我偶尔会回想起这家开启我职场生涯的企业,感情里颇有一丝丝的怀念和不舍。尽管当时离开的时候,坚决而果断,并发誓以后再也不会回来——就像《武林外传》里佟掌柜说的那样,回到“这个让我伤心的地方”。然而后来,却由衷希望公司能够顺遂人愿,蓬勃发展,工作能够顺利有效得一直开展下去——不对,是开展上去。更计划有机会,回去看一看,看一看领导和公司,看一看那个风光独特的石油小镇。
一般来说,以上这一段内容,总是用来说明人的感情常常变化,有时让一个人放弃原来的主意,甚至不需要对他采取任何行动,正所谓“最坚固的堡垒总是从内部攻破的”。但事实上,如果没有爱,自然没有恨。就像如果没有父,一定没有母一样。当初恨得深,其实也就是爱得深。当初不想回来,其实也就是不想离开。那么后来这样想回去看看,正应了当初不想离开的情了。所以,感情是连贯一致,没有一丝变化的。正如孔子所言,“吾道一以贯之”,诚如是也。
领导满面笑容,欢迎我的到来,然后尽地主之谊,请我吃饭,为我接风洗尘。我很高兴,说实话,在上出租车之前就期待这顿酒宴了——当然,也可以叫它“夜宴”——或者“晚饭”。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有喝酒的经历,那时候喝酒是因为好奇。高中之后,感觉男孩喝酒是一件很豪爽的事情,这可能是受水浒故事的影响——后来,我在保安队的时候,看到领导带领众保安畅饮,言语豪气干云,心想确有一丝好汉聚义的味道。再后来,喝酒逐渐增多,就慢慢喜欢上这种历史悠久的饮料了。我很少喝白酒,红酒等,主要是喝啤酒。喝过四五个品牌,最喜欢的还是青岛的扎啤。青岛的扎啤,看上去颜色漂亮,清冽透彻,喝起来会有浓烈的麦香味道,确实是一种很好的饮料,值得居家旅行常备常饮。
这次的酒宴,饮品也是啤酒。印象里大学大家聚会,喝白酒的时候只有一次,是在北京的酒吧,其他次都是喝啤酒。看来至少对于我的生活圈子而言,啤酒的受众还是比白酒之类要多一些,可能因为白酒易醉的缘故吧。下酒菜是一大堆烤串。吃饭的时候已经是初夜了。夏天的夜里,如果来上一瓶啤酒或可乐,然后点上一盘烤串,在小桌前边饮边食,无友独乐乐,有友众乐乐,无论有无伴侣,都是一种极好的享受。我上学的时候,常在晚上去享用这美事。这是我的经验之谈,读者诸君不可不信,若能亲身实践,必不会让你失望。
闲话少叙。领导拿起酒杯,起身说道:“我和汪保安晚上一直没有吃饭,就等着你的到来。虽说路上有些风波,不过终于还是把你等来了。来,咱们先喝了这杯酒,代表今后合作的开始,共同努力,把这份工作做好!”
虽说自己并不打算在这里工作,但是眼下,还不到说明的时候。况且领导那个意思,一定是要把我留下了,所以,我也得不到说明的机会。心想索性先喝酒再说,于是也端起酒杯,笑着说道:“谢谢两位学长。来,干杯!”
大家碰杯之后,各自一饮而尽。然后坐下,各自抓起一串烤串,大吃起来。
当天晚上天气很好,时间对于夜宵来说,不早不晚,正是恰好的时候。因此一个不大的摊子,热热闹闹得坐满了人。摊主是个敦厚的中年人,看起来和领导相识已有一段时间,如此可以猜想领导也是常常夜里来这里吃烤串,当是同道中人。
说起“同道中人”这个词语,我印象里第一次的现场应用可以追溯到高二时候。那个时候我刚刚从理科班转到文科班,被安排在教室后面靠门的位置,和同学诸君还不曾熟识。有一次上课途中,眼角掠向门外,恰有一位美女学妹走过,于是定睛些许,回过头来,看到同桌恰恰也在看她。看到我回过头来,同桌马上绽放灿烂笑容,道“同道中人,原来同道中人”,邻座诸君也纷纷点头微笑。由此可见,“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爱美女之心男人皆有之”,倒真是一个历久弥新颠扑不破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