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想岛
作者:田原一君 | 分类:游戏 | 字数:9.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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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识 01
乐丝陶最近觉得贝森越来越狡猾,不光是因为上次她和阡米、丁拉伯打赌输给贝森的事情,还因为贝森怂恿他们三个去偷丁拉伯姑妈家的黄水晶。
哎呦,既然丁拉伯姑妈家是卖水晶的,那么少几颗小水晶也不会有人发现。——贝森就是这么和他们说的。当时,那家伙就趴在小溪旁的一块大石头上晒着太阳,一副得意洋洋的模样,完全不认为自己所说的有多可耻。
那可是偷盗行为啊!但愿赌服输,他们三个既然输给贝森便不能收回之前信誓旦旦时所立下的条件。
很好,五块儿黄水晶!——丁拉伯当时咬着嘴唇代表其他两个人回答。
虽然阡米在一旁阻拦过,觉得此赌打得缺少考虑,但却也对他们的胜利抱有希望,所以当乐丝陶站在丁拉伯身后起哄时,他也加入其中并对结果志在必得。
“就应该换个条件!”失败后,阡米咬牙切齿地说着,充满懊悔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瞪着正在悠闲地张大嘴巴吃空气的贝森。
可天下哪儿有后悔药呀,他们只能想尽办法去兑现答应贝森的条件——五颗黄水晶。
“如果可以得到一块儿大水晶,那么我们就可以把它切成五块儿。”丁拉伯这样建议。
“哼,你说得可真轻巧,好像咱们现在手里就有那么一块似的。你怎么能不知道,咱们手上的水晶石早被那家伙吃光了啊!”乐丝陶两手抱肩,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阡米坐在椅子上沉思,可他的腿却一直不受控地抖动。他真想为同伴们出一份力,哪怕相当绵薄也会令他欣慰,可他连最基本的生存问题都要靠同伴们解决,又怎么可能弄得到黄宝石。
“真的要对那个赌负责吗?咱们帮了它那么多,它怎么都该手下留情。”阡米喃喃道。他用一对焦虑的眼睛望向其它两个人,担心自己这一卑劣的想法会引起同伴的反感,毕竟他们看起来对此正保持着一种不择手段的态度。
“啊,阡米,老实说,我不是没那样想过。但——哈——一想到贝森那副瞧不起人的模样,我就觉得不能让它在这件事上小觑了我们。因为我们觅人是有尊严的!”
丁拉伯神情庄重,仿佛他现在所在的立场已经不是简单的博弈,而是上升到两种族间的战斗。但实际上,贝森不过是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怪家伙。或者再夸张点儿说,它可能是某神兽留下的遗孤。可神兽这种东西,谁也没见过,甚至于如何定义这种存在都是个问题,又怎可与贝森这样既自私又自大的家伙联系在一起。
“一定是哪里不对!”乐丝陶冷不丁地呵责道。最近她总喜欢用这句话作为开场或结尾,以至在大家帮贝森分析身世时,她也不忘提上这么几句。不得不说,她对贝森一直心怀芥蒂,对它的夸夸其谈更是毫不在意。
但有一点乐丝陶非常喜欢,即贝森吃空气这件事。当然,贝森不是什么空气都张口就吃,用它自己的话来说:“黄宝石,咯,为上食,纯洁无污的空气,咯,为常食,常人呼吸的空气,咯,是中食,而污浊难闻的空气,咯,为下食。”贝森只吃上食和常食。
只有在乐丝陶、阡米等人带贝森去芳草鲜美、空气清新的地方觅食时,贝森才愿意将它那慵懒又带着傲慢的眼睛圆满睁开,只是在它长大嘴巴准备吞噬空气之后,那对圆溜溜的眼却突然不算什么,因为它的嘴几乎占据整颗脑袋。
贝森吃空气的样子同它吃黄宝石的样子完全无关,如果说它吃后者的样子还带着优雅与满足,那么它吃前者的样子就像是饥饿辘辘的人饥不择食,全然只为了填饱肚子。
至于平日里它会不会吃常人呼出的空气,这一点即使乐丝陶等人再怎么猜疑或大叫不可能,贝森也只是摆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然后全权否决。总会吃一些的吧——到底有没有只有贝森自己知道。
有趣的是那家伙把看不见摸不着的空气塞进嘴里就像正常人把一整个西瓜放进嘴里,期间发出嘎嘣嘎嘣的脆响,让人不禁怀疑,它那张神奇的嘴肯定是把空气变成了什么又脆又味美的食物。
“它就是太滑稽才有资格陪在咱们身边!”乐丝陶时而会这样说并以类似于贝森那般孤傲的模样,看起来讨厌极了。
说起贝森与乐丝陶、阡米、丁拉伯的结识,必须要从乐丝陶、丁拉伯与阡米的不打不相识开始。
那是今年春天时发生的事情,那时候,阡米还是一个无依无靠也没朋友的小乞丐,且由于乞丐这一行业在不落城里越来越不好混,阡米才决定假装盲人老头以此博得更多的同情。
最繁华的几条街道已被一些体格健壮、根结盘固的乞丐占据,想要在不落城混口饭且不至被人又打又撵,阡米只能不停变换行讨的地点并审时度势。
一般来说,他早上一醒来就会到复活大道的早市上行讨。因为很容易被当道的那些有地位的乞丐发现,阡米不会在此停留而是会像闲人那般路过。幸运的话他就可以讨到一餐饭钱。但事实往往与愿违。
现在的人越来越厌恶乞丐了啊——阡米常会这么想。如若阡米一天没讨到一分钱甚至一口饭,他就只好到垃圾桶里翻找食物,偶尔捡到一颗坏一半的苹果或半根烂香蕉,他会高兴半天,更何况连这种东西都越来越难翻到。现在的人越来越吝啬食物——阡米又这么想。
有一次,他和一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女孩儿抢一块很脏的烧饼,那时他已经饿了两天,所以毫不在意对方比自己还要弱小和消瘦。当他终于抢下那块烧饼又狼吞虎咽地吃起来时,他看着在他面前哭得一塌糊涂的脏乎乎的女孩儿以及她手上的被自己刚咬下的牙印,他的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骄傲便突然褪去颜色,随后他也跟着女孩儿放声痛哭。
他不知道自己在哭什么,因为他生来如此,无饱腹、不知冷暖,也就无所谓难过和痛苦,他只是为了像蝼蚁那般活着罢了。
不过自从他开始学着扮残也就是假装盲人以后,日子竟突然变得滋润,甚至有时候,他不需要来回走动,锈迹斑斑的碗里也会有几枚钱币。
后来他不知从哪儿学的手段竟为自己谋求了一个好位置,即用攒下的钱在城北的徐武街区买下一席之位。也就是说,他终于在不落城的某一个地方不用担心被同行挤兑甚至殴打。
于是,他开始了每天到那条街上装一个瞎眼老伯的生活。他装得越可怜越卑贱一日三餐就越有保证。正是这样的身份与生活让他在机缘巧合下结识了乐丝陶和丁拉伯。
某天,他和往常一样到固定的街道乞讨装瞎子老伯。如今已经轻车熟路。或许是因为阡米自小和这类人接触较多,所以他稍稍把握几处这类人的精髓便能让人轻易相信。
不愉快的事发生在那天下午他蹲坐在巷口犯瞌睡的时候。若不是他迷迷糊糊地看见一只干净的手慢慢伸向放在他脚边的碗,可能等他真正醒来都不会想到以他这种处境的人竟还会被富人扒窃。没错,就是富人。他圆滚的眼睛珠子后面映射的是一双只有富人才配拥有的白皙若雪的手。
阡米本打算当场逮住这个奇怪的路人,但却因从未与不相关的人真正接触,心里甚是发慌。唯妙的是他突然被对方这一古怪的行为所吸引,并且莫名兴奋。
他不敢抬头,因从他已有的视角只能看到那人的手而对对方的长相十分好奇。“到底什么人跟俺开玩笑?”阡米好奇地想着便假装变换睡姿。
但对方却因为他这一动作而吓得急忙缩回手臂。那人迅速转身,撒腿就跑。
阡米被对方干脆的逃跑吓了一跳,开始后悔自己的尝试时那人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将黑墨镜下的眼珠向钱碗里瞟了瞟,发现钱不多不少,不禁露出一个久违的坏笑。
这件事让阡米想了很久。或许是因为自己的生活总是一尘不变,即便被人撵或打也没有新的进展才会觉得自己这个穷得叮当响的人被比自己富有的人盯上是件很奇妙的乐事。
睡在稻草上的阡米被各种幻想闹得彻夜无眠。“一定是上等人。只有上等人才会有一双白净的手。”阡米由此想到自己埋头乞讨时所看到过的无数双手,把它们一一与不同身份的人对应,由此将那双手的主人框在他所接触过的一些的人的范围里,从而更加肯定自己所想的答案。
“可是上等人咋会偷俺的钱?难道他们捉弄穷人的把戏变了,还是他们之间又开始流行什么新潮?记得上次俺被迫参与其中还是毛没长齐的时候。哎,那些人难道就这么无所事事?!”
阡米心中突然多了几分厌恶。他暗暗咬牙切齿,并不愿承认自己还带着某种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