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手机阅读

都市悬疑之身边有鬼

作者:倾梦雪蝶 | 分类:游戏 | 字数:3.5万

都市悬疑---身边有鬼【第三章】

书名:都市悬疑之身边有鬼 作者:倾梦雪蝶 字数:12456 更新时间:2024-10-11 09:15:01

故事3:金丝鸟

崔楠疯狂暗恋着郑晓贝。在他心里,这辈子如果能和郑晓贝在一起哪怕只有一天,都可以拿命来换。可是,郑晓贝是全公司,哦不,是整个写字楼里独一无二的高傲美人。虽然郑晓贝堪称完美,但没人见过她的男友,不过这种神秘感只能让这无主之花激起更多人的兴趣。诸多人都在郑晓贝面前败下阵来,总监,富二代小开,小海龟……而崔楠只是一个小小的技术员,郑晓贝又怎么能看得上他呢。

不过,崔楠仍然为了自己心里那一点点渺茫的希望而不断地努力着,只要郑晓贝说的话,他都牢牢记在心里,希望能和郑晓贝靠近点,再靠近点,希望有一天郑晓贝能用正眼看看他。这恐怕是最微不足道但却颇难实现的要求了。

而现在,崔楠有了一个机会。一个准备了很久的机会,一个可以让他亲近郑晓贝的机会。

这个周末,崔楠邀请郑晓贝到自己家里玩,因为,今天是他的生日。

崔楠知道郑晓贝是不会拒绝的,他已经准备了太多的底牌,他已经彻彻底底把自己变成郑晓贝喜欢的那盘菜——除了他本人外。

郑晓贝和同事聊天时说,渴望能在这个城市里那个毗邻巨大公园的小区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站在最高那栋楼的顶层,俯瞰风景。

郑晓贝说,她喜欢金丝鸟,嫩黄色的羽毛,鲜艳得让人有一种保护欲。

郑晓贝爱浮力森林的巧克力蛋糕,最好是蛋糕里浸透红酒的香味,醉人的味道。

郑晓贝爱看悬疑电影,越悬念越好。

……

崔楠拿出比原来租金贵一倍的价格,租下那个昂贵的毗邻着巨大生态公园的小区里唯一那栋35层高楼的一间,3509号,幽深走廊的尽头。

房间里摆设着pioneer的家庭影院,满满一书柜的悬疑小说和影碟,每本小说和影碟的封底都写着N❤B——楠爱贝。

还有巨大的散发着巧克力的甜美和红酒醇香的浮力森林蛋糕,这是崔楠守着整整两个星期,塞了两个红包后,才求得蛋糕师私人为他做出来的。

当然,少不了一只关在精致笼子中美艳的金丝鸟。

今天,崔楠邀请郑晓贝,不,或者是说,乞求郑晓贝来自己家里,陪自己过一个生日。崔楠知道郑晓贝不会拒绝,因为他还准备了更大的惊喜,更让郑晓贝震惊甚至是感动的惊喜。他觉得郑晓贝应该知道是什么,所以她没有冷冰冰地回绝,所以她同意陪他吃一顿午饭,看一张影碟。当然,条件是——拥有那间房子剩下一年的居住权。

她会感动的。当她真正看到那一切,她会感动的。崔楠这样对自己说。

郑晓贝掐好时间赴了约。虽然单身男女的这种家庭式约会显得有些暧昧,但郑晓贝有足够的自信——崔楠那种胆小又木讷的人是不会想到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的,听说崔楠已经打好了辞职信,下星期就要辞职了,那么只是陪他过一个生日,满足他一个近似于谦卑的要求罢了,有什么关系。况且,一年的房租,至少也是4万块吧。郑晓贝嘴角丝丝的笑意。

郑晓贝买了费列罗巧克力作为生日礼物,这种周道是必不可少的。虽然崔楠知道那巧克力连同外面的塑料袋都是属于楼下那家24小时便利店,但仍然满心感动。

冷冷清清地吃完蛋糕,冷冷清清地看着影碟。房间里只有金丝鸟在笼子里偶尔叽喳蹦跳。郑晓贝觉得是应该入正题的时候了,她一直都是目的性极强的女人,不愿在无聊事情上浪费时间。

郑晓贝用纸巾仔细擦掉刀子上黏着的蛋糕奶油,锋利的刀刃不小心触到她的手指,渗出血,落在闪着寒光的刀子上。崔楠马上跳起来想找东西包扎,郑晓贝摆摆手,抽了张纸裹住手指,顺手把刀子小心地放在刀鞘,塞到抽屉里。

“好了,时间不早了,我也要回去了。最后,祝你生日快乐,今天过得很愉快。”像是被手上的小伤口败坏了兴致,郑晓贝用例行公事般礼貌得毫无感**彩的语言说。

崔楠有点不知所措的感觉,不停地搓着手,目光躲闪。“就要回去了么,可是,我还有最后一个惊喜没给你看的。好不好?”崔楠情急抓住郑晓贝的手,忽然睇见对面脸上厌恶的神色,又急急弹开:“你知道的,我就要离开这个城市了,我为你准备了这一切,还有一个最好的礼物,是你一直想要的礼物,好不好,我马上拿给你,好不好?”

一番语无伦次的表达后,崔楠示意郑晓贝跟自己去卧室里,看到她的迟疑,他忙急急地说:“惊喜就在卧室。你进去,我在这里等你。等你。可以么。”末了,崔楠还加上一句:“这里明天就属于你,所以,这个礼物,一定要你现在亲自去打开。”

卧室的床上,一个包装异常精美的盒子,郑晓贝拿起来,轻飘飘的,没什么重量。费力地层层打开,一串亮晶晶的钥匙展现在她眼前——3509的钥匙,三把。

与此同时,郑晓贝后脑一阵剧痛,眼前顿时一黑,软绵绵地倒在床上,手里还握着那串钥匙。

崔楠囚禁郑晓贝已是第三天,郑晓贝已经完全没有曾经高傲的神气。

在这个刚刚建好的,入住率连30%都没有的小区,35层的幽深角落房间,被封闭得异常严密的门窗,圈住了那个被锁链紧紧锁在卧室飘窗栏杆上、嘴巴贴上胶带的美丽女人。

崔楠向郑晓贝诉说自己的痴恋,一遍遍把自己的日记念给她听,看着她把日记本一口口吃下去。

崔楠让郑晓贝乞求自己才给她水喝,看着她卑贱地匍匐在自己脚下。

崔楠将郑晓贝一半的身体推出窗外,悬空在35楼的高度,满足地欣赏她的惊恐。

崔楠把郑晓贝隔离在密封的,安静的,恐惧的空间里,白天到黑夜,黑夜到白天。

崔楠满足地看着郑晓贝从愤怒到惊恐,从惊恐到麻木。

第八天的时候,崔楠在郑晓贝眼里看到了想要的东西——依赖,温柔,和爱。

好吧,这就是崔楠为郑晓贝准备的最大的一份礼物。几个月前,郑晓贝在办公室里和 人讨论电影,她说多么希望能被人绑架,在窒息的空间里,深深地爱上施暴者,体验一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下的绝爱。当时大家都惊讶于郑晓贝的古怪癖好,打趣说是不是因为这样,她才迟迟没有找男朋友,郑晓贝很不屑,她说,有勇气囚禁自己并让自己爱上的男人还没出现,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出现。

郑楠深爱着郑晓贝,只要是郑晓贝想要的,他都会努力地给。这次也不例外。他相信郑晓贝内心深处是喜欢这份礼物的,不是么?他是如此的努力,他满足了她最想要的愿望,难道她不该喜欢,不该满意,不该爱上自己吗?

她会爱上自己的。在第八天的时候,郑楠知道他终于等到了这个时刻。

崔楠有点享受现在的生活,温顺的郑晓贝会给他最真心最美丽的笑,会对他撒娇,会在他佯装生气时对他唯唯诺诺言听计从。郑晓贝写了委托书并打电话给公司,让崔楠帮自己办离职。虽然大家很疑惑什么时候开始,崔楠和郑晓贝的关系会如此的好,但现在的人,这些疑惑也不过是饭后的八卦而已。而崔楠,此刻坚信,郑晓贝已经完全爱上了自己。他的自信心从未如此膨胀过,郑晓贝就好像那只金丝鸟,美丽的,安静的,掌握在他的掌握中。

渐渐的,崔楠开始解开郑晓贝脚上的锁链,给她更多自由的空间,让她可以在阳台吹吹风,看风景。郑晓贝还是一样的安静,一样的在看到他时掺杂着惊恐和爱恋的表情。但在崔楠心里,这已经是幸福。

如此半个月。也仅仅只有半个月而已。幸福总是不长久的,不是么?

半个月后的一天傍晚,崔楠刚刚走出35楼的电梯就被一群人按住,混乱中,他只听到很多人高喊:“警察!”

郑晓贝用半个多月前为崔楠切开蛋糕的那把刀,杀死了隔壁的独居女人。听到警察说,郑晓贝行凶的理由是不久前透过窗户,看到崔楠和隔壁女人一起走进小区,态度亲昵。事后,崔楠告诉她那只是女邻居而已,可郑晓贝觉得崔楠会被那女人勾引,崔楠会不爱她,而不爱她的崔楠,会杀了自己。所以,这天趁着崔楠不在,她用之前偷偷拿来的钥匙打开反锁的门,敲开隔壁的门,狠狠地扎下去。

崔楠释然了。原本以为警察抓他的原因是禁锢郑晓贝,本以为郑晓贝长久以来为了逃脱而演出一部漫长的戏,现在看来,她是真的爱他,不是么?爱,才有嫉妒。才有这样疯狂的嫉妒。崔楠觉得自己很幸福。虽然他想不起来什么时候和女邻居一起走进过小区,也记不起来是不是真的给郑晓贝解释过女邻居的事,可能是有的吧,最近的他,脑袋总是幸福得昏昏沉沉。

崔楠承认了一切,包括他怎么计划,准备,实施对郑晓贝的囚禁,又是怎么恐吓,虐待,折磨郑晓贝,到后来郑晓贝在一系列的变故下的改变,统统告诉了警察。

最后,警察认定,崔楠绑架郑晓贝罪名成立。而郑晓贝在绑架中精神状况发生巨大的挫折,产生典型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心理,随后以此为诱因发生谋杀,案发时,郑晓贝精神状况异常,没有责任能力,故而承担责任。

一个警察在合上案卷后嘀咕了一句:“怎么那女人拿到钥匙了都不跑啊?”

崔楠嘴角一咧,在心里骄傲地回答:这就是爱情。

郑晓贝坐在宽大的落地窗前,配合面前的心理医生做着各种测试和检查。那把水果刀上检测出她的血液,所以心理医生相信她确实是受到胁迫和虐待的。但这种感觉愚蠢极了。

真的是一出漫长的戏。

从知道崔楠疯狂暗恋自己的时候,她的心里变涌出了这个计划。只需要不着痕迹得放出各种条件,她相信并且很乐意地看到崔楠收到自己的暗示,开始了准备各种。

她故意在办公室说什么喜欢那个小区最高层的房子,可惜却没有机会住。怎么会没有机会,她早就暗中租下了35层其余7户,所以,崔楠只能租到3509,挨着3507的3509。

她故意说喜欢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下的爱情,那种残酷得变态的爱。如果不这样,她又怎么佯装精神问题而逃脱法律制裁呢?

金丝鸟只是一种加强暗示的手段,她要让崔楠觉得,自己就像他手里的金丝鸟,永远逃不脱。

她暗示想要飞翔,崔楠就把她推出大窗,原本以为会被对面楼上住的人看见,作为日后对自己有利的供词,谁知道大家对于闲事都是那么安静。不过无所谓,这无关紧要。

她让自己楚楚可怜唯唯诺诺,让崔楠打开锁链,给她自由。

她爬上他的身体像猫一样小心翼翼地亲吻,摸出他口袋那串钥匙,用逗你鸟时悄悄塞在金丝鸟鸟笼下面的一把相似的钥匙换走。要知道,她可是租下了其他7户房子,相似的钥匙,只是小case。如果崔楠发现打不开门,大概也会觉得是钥匙本身有问题,反正还有其他的2把。

什么是爱情,崔楠那种蠢人怎么会知道。不过,若不是他的蠢,自己也不可能亲手杀了那个女人。

郑晓贝默默计算着自己应该康复的时间,这出戏演得太久,还好在应该**的时候画上了完美的句号。明天原本应该是那女人和廖哲的大婚之日,呵呵。

她怎么可以输给那种女人。暗恋廖哲两年,原以为自己的冷艳矜持是吸引男人的发宝,可偏偏廖哲不买帐。还跟一个其貌不扬的女人准备结婚。

结婚?呵呵。多么可笑。爱情?多么可笑。

现在,一切都已经过去,廖哲因为未婚妻的死变得一蹶不振,崔楠这个黏人的口香糖也将在监狱里呆一辈子,而他还傻乎乎的扛下一切,以为自己真的爱他。而郑晓贝,经过心理医生的治疗,将在不久之后康复出院,将把这一段恐怖的记忆彻底忘记。

其实,郑晓贝真的很厌恶金丝鸟。那种空有美丽,却只能被人主宰的生物,真的是悲哀又可恨。

听完宠物医院主人讲完这个让人毛孔发凉的故事,天已经暗了。

“怎么会有这么变态的女人啊!”我不禁要发表议论了。“喜欢就明着抢回来啊,用的着这样兜圈子么,万一哪个环节失败了,怎么办啊?”

对面的女人笑了:“也许,爱情本身就是变态的吧。得不到的,就要毁掉。爱的越深,嫉妒越深。可能总有一天,你也会懂得。”

“我还是不要懂的好。”我自嘲地指了指脑袋,“我这脑袋瓜,想不出这么复杂的剧情,弄不好,自己把自己卖了都不知道啊!”

“呵呵,是么?”漂亮的宠物医院主人笑了,“哦,那要不要,把这只金丝鸟送给你?”

看着笼子里那只漂亮的金丝雀,我缓缓又坚定的摇摇头。“咱家穷,养不起这么高档的玩意,嘻嘻。”

番外2 香水

明收到前女朋友快递来的香水,漂亮的包装盒里还附有一张纸卡:你永远都是我的。

明看了没看,冷笑着把纸卡丢进垃圾桶,按下香水的喷头。

酒吧里,朋友们看明的眼神有些怪异,他不明就里。

“你身上怎么有种怪怪的味道呀,臭臭的。”刚刚认识的女人娇嗔着,让明有一丝尴尬,他闻了闻自己身上,除了淡淡的香水味之外,别无其他。

第二天上班,同事们见到他都避之唯恐不及,老板隐晦地对明说,多注意个人卫生,员工代表公司形象,身上不要有异味。

明讶异了。他只喷了香水而已。

回到家,拿出香水瓶,瓶子内琥珀色的液体,散发着丝丝的香气。明用力地仔细闻,在植物的香气背后,还隐藏着其他的味道。

似乎是明前女友的味道,又似乎不是。

щщщ⊙ тTk Λn⊙ CΟ

拨通电话,一个冰冷机械的女音提示: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

明的心里有些不妙的预感。再次拿出香水,喷出一些,那隐藏的味道更加浓烈,嚣张得似乎要压过原本的香。

后面几天,即使不喷香水,明身上依然是股股浓稠的、说不出究竟的味道,像是从皮肤里钻出来的香味,他很熟悉,又很陌生。

终于,那个不停拨打的电话号码有人回应。

前女友在电话那一端哧哧地笑:“那是独一无二的香水,里面有用我和宝宝身体做出的油。”

明突然想起,分手时,女友已经有了三个月身孕。

电话里传来前女友的声音:“它会渗入到皮肤,陪着你一辈子。我们一家,终于可以团聚了,在你的身体里,永远。”

明闻到自己身体散发出的气味,香到发臭。

番外3 祛痘

净净脸上长了很多痘痘,一颗颗的,霸占着原本光洁细嫩的脸蛋。

净净试过吃中药,涂药膏,敷面膜,忌辣忌生忌冷。可是痘痘依然很顽强地生长着,在脸上红红的一片,张牙舞爪,逍遥着自己的存在。

净净对痘痘已经有些绝望。

一天回家路上,一个衣着朴素的女人拦住了净净,问:“你要祛痘么?永久哦。”

净净摇摇头,然后又点点头。

女人带净净绕了几个圈子,来到一处美容院,正好在学校背后,却从来都没人注意到过。美容院里亮着温暖又暧昧的粉色灯光,布帘隔开的隔间里,隐约可以听见有人在窃窃私语着。

净净按照女人示意的躺在床上,吃掉女人拿来的药片,然后安静地等待着。女人为净净敷上厚厚的面膜,一丝清凉在脸上蔓延。女人在耳边呢喃:“你有没有真心地讨厌着什么人呢?”

半个小时后撕下面膜,镜子里是一张光洁粉嫩的脸庞,一颗痘痘的痕迹也没有。净净满意地看着自己的脸,给女人付了钱,快步离开。身后,女人的声音追过来:“欢迎下次再来。”

净净嘀咕:“不是永久祛痘么,还有下次?”

教室里,那个一直都被净净讨厌着的女生脸上长满大大小小的痘痘,抚摸着自己细滑的脸颊,净净心里一丝窃喜。

这丝窃喜只保持了20天。一早醒来后,痘痘又爬满了她的脸,比之前更盛。

凭着记忆找到那家美容院,依然是那个女人接待。对于净净的到来,女人完全没有意外。“你的痘痘转移到厌恶的人脸上,同样,也有人可以把痘痘转移到你的脸上啊。”女人嬉笑着解释,“不过没关系,只要你再告诉我,你真心讨厌着什么人,我就可以让你恢复光滑的皮肤。一定要是真心讨厌,而且每次名字不能重复哦”

净净哑然。

再次看着镜子里完美皮肤的自己,比第一次更加水嫩白皙的皮肤,净净在脑子里不断过滤,下一个讨厌的人该是谁?

每天下午五点半,小区大门斜对面会出现一个年轻男子,开着香槟色的便包车,拉开车门,车内一筐筐水灵灵的蔬菜诱得人脚步迈不开,加上男子生了一副漂亮脸蛋外加一米八身高,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得了个名字:菜王子。和其他晚市不同,菜王子的蔬菜非常新鲜极具卖相,加上时间又恰好是大家下班的时候,常常在刚刚开卖便被一扫而光。

就好像今天,六点还不到,一个个筐子统统见底了。毫无收获的我有不想大老远去家乐福和那些婆婆们斗法抢菜,一顿泡面看来是必不可少了。

转身要走的时候,菜王子喊住了我,从车子里拖出一个小盒子,打开来,是几个新鲜的洋葱。

“这是我留着自己吃的洋葱,今天菜卖得快。喜欢的话,洋葱就卖给你吧。”

看着那几颗洋葱,漂亮是漂亮,新鲜是新鲜,但是,我对洋葱不来电啊!还不如方便面呢。假意客气地谢绝了菜王子的好意,哪知道,菜王子今天特别热情,硬是要卖给我,很是怀疑这洋葱到底是不是他留给自己的,还是卖不掉怕陈货。

不知道是不是看出来我对洋葱的感情太浅,菜王子竟然为了这四块钱的东东,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故事4:洋葱

这个同学会让张子洋出尽了风头,十年没见,论事业论财富论家庭,张子洋无疑是班里最风光的一个。自己开创的公司业务蒸蒸日上,七位数存款房子车子,身边不乏年轻漂亮的女人。

为了巩固自己的风光,张子洋特意邀请大家去碧峰峡二日游,费用他出。他还特意强调,碧峰峡的漂流惊险又刺激,最适合那些平时压力大的都市小白领释放压力。这句话弄得老同学们兴致缺缺,纷纷表态家里有事或者不方便,只有几个人不忍拂了张子洋的好意。

wωω◆ ttκan◆ CΟ

虽然张子洋比较张扬,但待朋友确实很大方,那两天的旅游行程安排得满满当当,吃住行游都很周到,同去游玩的老同学们玩的是乐不思蜀,纷纷称赞张子洋确实够意思。只不过,旅行结束后张子洋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可是,怎么样记不起是哪里不对。这件事索性也就放下了,过去了,开始他平时一样的工作和生活。

但看似和平时并无两样的生活,却在同学会后透着丝丝的怪异。

酒吧喝酒时,面前好端端的啤酒杯突然爆裂,碎片飞溅,身边刚刚认识的MM手臂锁骨被划了小却深的伤口,血渗得触目惊心。而张子洋却毫发无损,目瞪口呆。

热闹的生日饭局,点好的酒刚刚开启,桌上一个朋友跟发疯了似的拿起酒瓶就往身边人身上砸,众人好不容易拉住制止,本来融洽的气氛全无,张子洋只好跟大家说了抱歉,众人饭也没吃就离开。可事后,那朋友却一口咬定对发疯的事毫无印象。

敲定好的项目,双方签字前一刻,对方老板在自家公司下楼时摔倒,昏迷不醒。项目合作的事情只好暂时搁置。

很久很久,张子洋重复着一个梦境,那天的同学会,精彩刺激的漂流,顺流而下的气垫船,随着水流越来越急,老同学们兴奋的脸逐渐夸张到扭曲,扭曲地在他眼前交替闪过,直到他从梦中惊醒,冷汗淋漓。

……

这一连串古怪诡异的倒霉事情,让张子洋郁闷之余认为有人背后搞鬼。为了搞清楚是怎么回事,他特意请了私家侦探调查半个月,一无所获。

张子洋联系了一起游玩的同学询问是否大家的生活也有古怪,但老同学们的生活都颇正常,还有几个老同学调侃他是不是神经太紧绷太敏感了,让他不如再召集大家旅游放松一下。可张子洋哪里有心情旅游呢。

不过,提到旅游,张子洋心里越来越觉得,有一些什么东西潜伏在记忆深处想破土而出,却又被层层迷雾掩着,看不清楚。他努力地回忆,但是越努力,似乎越抓不住那种似有似无的感觉。倒是晚上的噩梦越来越清晰。

梦里,依旧河流湍急,皮筏与岩石剧烈地碰撞,身边人的脸色扭曲到狰狞。只有张子洋,梦里,只有张子洋的脸是平静的,但眼睛却失去焦点,好像没有灵魂的躯体,穿梭在峡谷之间的小皮筏上,随时都有被撕碎的危险。在层层叠叠扭曲的面容背后,张子洋似乎看到一张些许熟悉的,像隐在磨砂玻璃后的面容,他努力地想,眼看着那面孔前的迷雾即将散开,但刺入眼睛的却是一张腐烂不堪蛆虫滋生的脸!

这晚,张子洋就是被噩梦惊醒,汗水浸湿身下的床单。睁大着眼睛在一片漆黑中,明明是熟悉的房间,此刻却释放着巨大的压迫感,在那浓稠的化不开的黑暗中,似乎躲着一张脸孔,伺机等待着扑出来。

张子洋有一种预感,似乎,还有更加不好的事情将要发生。

第二天,张子洋和几个老友约好晚上一起在老地方“迦南小筑”吃饭。傍晚出门前,张子洋漫不经心地刮着胡子,脑子里还是昨晚那乱七八糟的梦,心不在焉的一瞄,似乎有一个黑影在目光落定那一刻迅速从镜子边缘溜走,让张子洋的捕捉扑了个空。张子洋被黑影惊到,手一抖,剃须刀在下巴上留下一道浅浅的刀口。仔细检查完家里每个房间,不出所料的没有任何问题。

“妈的!”张子洋不由自主地骂了一句,急急换了衣服出门赴约。房门落锁之后,夕阳光线照不到的房间角落,一个影子单薄地站立着。

张子洋觉得这一切似乎都只是在一个该死的梦里。

刚才那该死的服务生偏偏要说是他自己点的洋葱汤洋葱沙拉,争执之间,服务生弄翻了洋葱汤,洒了张子洋一身的洋葱味汤汤水水。这饭当然是继续不下去,张子洋不顾朋友的挽留一顿骂骂咧咧后闷闷地离开。就在他的车子刚刚开出街拐角,迦南小筑在一声巨响后,火光冲天。

张子洋已经记不清他是如何在火场呼喊着朋友的名字,也记不清整晚在他眼前晃动着的一张张悲痛的恐惧的扭曲的面孔。此刻的张子洋,整个身体被恐惧占满,他甚至觉得,自己正站在一个层层相套的圈套里。如果不是那份突然出现的洋葱汤弄得他一身洋葱的酸臭,他也不至于厌恶到立马离席,那么……他不敢想下去。

失魂落魄的张子洋开车疯了样在三环兜兜转转,最后停在自家楼下。这个晚上发生的一切已经超越了他的想象,他只想好好休息,整理思绪。

电梯上到20楼,打开家门,眼睛尚未适应屋子里粘稠的黑暗,张子洋摸索着门边的开关,顺手把门锁上。咔嗒一声清脆声后,他觉得有点不对劲。

虽已经是晚上11点多,但没理由房间里黑的伸手不见五指啊。就好像是有一张厚厚的黑色幕布盖住了眼前的一切,把所有吞没。张子洋泛起恐惧,更加迅速地摸索着门边的开关想用光亮给自己点勇气,平时伸手就摸到的电灯开关却好像蒸发一样,手指接触之处,只是冰冷的墙。

“张子洋。”不远处的黑暗中,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

声音近在咫尺,甚至带着温热的熟悉感,但眼前仍是散不去的黑暗,一切都看不真切。张子洋慌不择路地想要离开,转身却找不到门的方向。混乱又徒劳地摸索着,他不愿承认被困在这个最熟悉而此刻异常陌生的空间里。那声音仿佛看穿了张子洋的不安,“张子洋,你别怕。”

“妈的!你是谁?你想干什么?你出来啊!”张子洋像是三流恐怖片里的男主角样歇斯底里着喊出这句蹩脚的对白。这次却没人给他答案。

黑暗中的沉默对峙,短短几分钟的时间,成了他这辈子最煎熬的时刻。他在脑海中仔细地搜索着这似曾相似声音的主人,不知道为什么就不那么恐惧了,或者说,当已经知道最坏结局的时候,也就没什么值得去怕,只不过想弄清楚而已。黑暗中的张子洋甚至扯着嘴角笑了一下。

“你是谁,你认识我,对么?”张子洋放弃逃离的尝试,一步步向前向黑暗深处迈步。

“是不是,我们曾经发生过什么故事?”还是无人应答。

“你知道的,我曾经有很多的……女朋友,对不起,我真的不记得你是哪个,对不起。”继续一步步前进,但没有尽头。

……

脚下被滚来的什么东西阻碍到,张子洋慢慢蹲下身子,摸索着捡起那个圆滚滚的东西,那个声音在他耳边突然响起,惊得心脏差点停止跳动。

“张子洋,你忘记了我么?”那个声音冷冷的。

“张子洋,你从来就没有认真的记得我。”那个声音恨恨的。

“张子洋,你为什么就不能认真地记得我。”那个声音狠狠的。

被一连串近在耳边的质问逼得有点崩溃,张子洋狂躁地对着四周吼着:“你是谁,你出来!你不说你是谁我凭什么记得你!我凭什么要记得你!”

“张子洋,为什么即使你这样,我都不能认真的忘了你。”短短的沉默后,那声音软软的。

“你到底是想怎么样!你要什么你说,不要装神弄鬼!你要什么,你说啊!”张子洋真的有点忍受不了这种压抑。“你怎么不说话,你要什么你说!最近这些都是你搞出来的吧,躲起来算什么,你怕我啊?你出来啊!”

沉默,张子洋不知道自己是跟人还是鬼在打交道,只想尽快结束这一切。

很久很久之后,就当张子洋做好全部的心理准备想要迎接最坏的结果时,女人说话了。

“我要走了,张子洋。”黑暗的那头传来女人的叹息,张子洋竟从声音里捕捉出一点点被层层掩饰的心碎,“陪着你十四年,最后这七周最快乐。现在,我真的要走了,不能再守着你了。对不起吓住了你,不过,能让你认真的记住我,挺好的。”

“走?走哪?”张子洋追问,可女人没有回答。

“张子洋,来不及告诉你一切,把我的记忆留给你,剥开它吧,你就明白了。”女人的声音,远远的。

“张子洋,记得我,杨琮。”随着最后一个字落地,房间恢复了原来的模样,黑暗散去。

张子洋愣在原地,不可思议这突然发生又突然结束的一切。

“杨琮……”他咀嚼着这个名字,脑海中的记忆裂开一道细小的缝隙,有什么东西想要涌出。借着房间外的光亮,他看清刚刚捡起的那个圆滚滚的东西——一颗洋葱。

没有人能肯定杨琮到底参没参加这次的同学会。张子洋努力回忆,丝毫没有头绪。

“把我的记忆留给你,剥开它吧……”杨琮的话让张子洋想起来那颗从黑暗里滚出来的洋葱——这个原本他最厌恶的东西。

“剥开?是剥开这玩意么?”张子洋端着洋葱,深呼吸,憋一口气,撕开了洋葱的表皮。“哧啦”一声——一股辛辣夹着丝丝的甜马上弥漫在空气中,形成淡淡的水汽,渐渐织成一幕幕片段。带张子洋走进一个女人的内心深处。

热闹的自助餐会,大家频频走动碰杯,聊着笑着,畅谈十年来的生活和过去的回忆。角落里,沙发内,杨琮默默地吃着面前的食物,对偶尔扫过她的眼神报以局促的笑意,眼睛却始终偷偷地朝着张子洋的方向,仔细地捕捉张子洋和老同学们的话题。时而微笑,时而落寞。

旅游大巴上,最后一排角落里隐着的杨琮,瘦瘦的身体被宽大的椅背遮住,耳朵塞着耳机的她,安静地看着窗外风景。

碧峰峡景区内,杨琮默默地跟在队伍最后,保持不远不近的距离,欣赏着山间美景。在她几米外,是正在给大家热情导游的张子洋。

漂流时,大家兴奋地自由组合坐皮筏漂流,独独多了杨琮一人。她安静地对着皮筏中的同学们笑笑说,你们先玩,我走去下游等你们。她自己都不确定自己细小的声音有没有被激动的老同学们听到,看着他们的皮筏顺游而下,她迈开脚步。

左拐右转,杨琮唯恐大家等她不及,想寻找条近路,却不想路越走越陌生越走越偏僻。拿出手机想要联系大家,不想却不在服务器,杨琮小心地盯着手机四处走动寻找信号,湿润的山路,一个不小心,脚下打滑,她摔下一个陡峭的坡地,头重重地磕在凸起的石头上,昏死过去。

结束漂流的张子洋和同学们还在兴奋不已的讨论着刚刚经历的精彩和刺激。随便问了声“都到齐了么?”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应着,然后赶往下一个景点。杨琮在杂乱的草丛中,痛得喊不出声,身体渐渐冰冷。

回程之前,张子洋清点着人数:“刘小乐、陈静、余晖……是不是一个都不少啊!”有同学附和:“是啦是啦,咱们就这二十几个人,少谁看不出来啊!”“对嘛,都是三十出头的大人,还怕哪个丢了不成?”“哈哈哈哈……”嘻嘻哈哈笑声后,汽车发动离开。

酒吧里,杨琮站在张子洋身后的阴影里,看着他揽过身边美艳的女人,眼里流出绝望又心碎的眼泪。“啪”得一声,那只玻璃杯碎了,碎片划过那女人的皮肤。

生日会,那瓶开启的酒是假货,勾兑了工业酒精,眼看着已经开瓶就要碰杯,杨琮情急进入同桌一个人的身体,把酒瓶砸破。

所谓的项目合作,其实只是对方老板设的一个局,只等着张子洋上钩签约,对方便能轻松转嫁自己身上的坏账,而张子洋则要背上近千万的损失。那个老板签约前的失足摔倒,也是杨琮做的。

迦南小筑,为了让张子洋避开危险,杨琮想了很多办法,不得已,才短暂的迷惑了他的心智,点了洋葱汤,洒了张子洋一身。她知道,他忍受不了洋葱的味道。

这已经她陪在他身边的第四十九天。“尾七归魂”,这天之后,她就真的只能与他阴阳两隔。所以她不顾一切地,努力地,让他知道曾经发生过什么。虽然这些事会让她“走”得很辛苦,她却也觉得值得。

十四年前,他笑着说:“你长得一点也不像洋葱。”从那个时候起,安静的她便有了一个秘密。她留在他的城市里,小心地保持安全距离,偶尔获得关于他的消息。如此已经十四年。她知道自己不美,不好,不聪明,不仅是他,其他人也不会特别注意到她。所以她不争,就是静静的生活着,然后祝福着他的生活。

她的手机里,存着一首歌曲:洋葱。

她知道,这辈子,对于他,自己注定是一个可有可无的配角而已。所以在那短短的四十九天里,她甚至有些感谢死亡,因为死亡带给她独自守护他的专属剧情。

张子洋看着地下散落的一片片剥开的洋葱,不知道是那种辛辣的气息,还是泛滥在心底的情绪,眼泪不受控制地大滴大滴落下。他也是第一次觉得,原来在洋葱的辛辣背后,仔细寻找,就能找到最甜的味道。

听完这个唏嘘的故事,心里酸酸的。“值得么?用十四年的时间去暗恋一个人,荒废自己的生活。”我把玩着手里水灵灵的洋葱,对菜王子,或者是对自己说。

“爱一个人,哪里有什么值得不值得。”菜王子眼里似乎有些亮晶晶的东西。“倒是我们,如果认真铭记身边的人和风景,好好珍惜,或许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吧。”

“那样杨琮又怎么能等来属于她渴望的剧情呢?”我想了想:“如果她活着,应该还是在默默地看着张子洋默默地暗恋吧,这样就不是悲剧么?”

菜王子愣了愣,随机呵呵一笑。“是啊,我们又不是杨琮,怎么会知道她的想法呢,或许对她来说这已经是不错的结局。”

菜王子开着车消失在视野里。拎着几颗洋葱的我,边走边想,我是不是也忘记了一些曾经出现在生命里的某些人,而他们是不是也忘记了我呢?我的小学同学都是谁,我的初中同学有哪些,高中隔壁班天天在走廊碰面的都是些什么人,大学系里上大课时一个教室里都有些怎样的面孔。

想啊想,想得脑壳痛。于是,换了个思考问题,盘算着晚上是做洋葱炒肉呢,还是洋葱汤,但是问题的关键是,这两个菜我都不会做啊。

番外4 戒指

戴上它,我们就永远不会分开了。

他为她戴上一枚闪闪的戒,套住无名指,朴素,却合适。人们都说,女人的心中住着一个恶魔,用戒指套住她的无名指,禁锢住心内的魔,就会一辈子幸福着。

她深信他便是自己一辈子的唯一。

戴着那枚戒指,她快乐地做着公主的梦。最初的日子,两个人的生活,温腻的甜蜜。一日一日,在家清洁打扫做饭洗碗,为他折叠好干净的衬衫,为他买来喜欢的向日葵,洒满一屋子阳光。戒指被岁月磨砺得早已不如曾经光亮,但她仍视若珍宝。

而慢慢的,他便开始厌倦一成不变的单调,厌倦固定的菜谱,厌倦每天回家的拥抱,厌倦枕边那个人身上的失去新鲜的味道。他的戒指早已经不经意地放在抽屉底层,层层压在一堆杂乱物件下。脱掉戒指的他又找回久违的自由和轻松,日日外出,夜不归宿。

她越来越瘦,戒指越来越紧,浅浅勒在手指的肉里,一点点胀,一点点痛。她依旧每天为他熨衬衫、做晚饭,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维系着表面的快乐。

而他却连一点点欺骗都懒得再给予,带着年轻性感的女孩子站在她面前,耀武扬威。之前光秃秃的他的左手无名指,此刻被一颗硕大却俗气的戒指占据。

于是她便不再坚持,只是要求再给他们单独的最后一晚,安静的最后一个晚上。

她找出深埋在抽屉底层里的那枚戒指,擦亮,替他带上。戒指一点点紧下去,痛得他叫出声,想挣脱,却被她的手死死地箍着,直到戒指牢牢地套在手指上。

她笑了,举起自己的左手:在其他极纤细手指中间,无名指异常突兀地肿胀着,像生了冻疮般青紫色胀的透明,但却刚好卡住戒指。

“这是我们的约定,戴上它,永远不分开。”

他恐惧地看着自己手上的戒指急剧地紧缩,血哧哧的飙出,接着是指骨碎裂的声音。

每个女人心中都住着一个恶魔,如果你为它套上命运的环却又在收服后置之不理,总有一天,它会魔性大发,让你兑现自己的诺言。

周末夜晚,外面雨点沙沙雷声滚滚,不知道是谁在度天劫,打雷闪电的折腾好几个小时。窝在沙发上,看着电脑里的看了开头猜得到结尾的所谓悬念剧,心不在焉。

电脑左下角提示:收到一封信邮件,是一个朋友转来的故事,打开,读下去,竟然着了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