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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公寓

作者:量子永生 | 分类:科幻 | 字数:134.8万

第121章 不要变成神经病

书名:末世公寓 作者:量子永生 字数:2638 更新时间:2024-11-25 22:39:45

中午照例吃烤玉米、烤馒头和鱼汤,郑宇还带了两根咸黄瓜。

黄瓜是公寓自己种的,现在已经过了收获的季节。这种植物水分大,如果不腌制起来的话,很难保存,但是制成咸菜的话,需要大量的食盐。公寓不产盐,只能依靠每年两次的交易季节从苏樱的商队获得。每年交易的大部分食盐都花在了腌制食物上面。

但是食盐这种东西体积和重量都很大,运输不便,所以即使供不应求,商队也没办法多带。这也是程斌要坚持走完剩下贸易路线的原因,他要不去的话,有一些聚集点可能就没盐吃了。

从这个道理上来说,叶添龙的商队一次两次不来大家只会觉得生活不便,但是如果苏樱的商队不出现的话,很多人嘴里就要淡出鸟来了。

吃饭的时候,丁尘看到罗格不时东张西望的样子,失笑道:“在找黄诚?”

罗格不自然地看了他一眼,低声嗯了一声。从前和黄诚在一起的时候,她经常觉得这个人很烦,但是当自己为了妹妹留在公寓这个陌生的地方时,却只有黄诚肯为了她离开移民队伍,准备在这片充满危险的土地上陪伴自己。

有的时候罗格也会思考,如果换成丁尘或者郑宇的话,他们会不会做到这个程度。

丁尘看着她的神情,摇头笑道:“除非他天天盯着公寓,不然没道理及时出现在这里。”他指了指远处的群山,“如果他听我的话准备越冬的话,那边才是最好的选择。”

如果是一大群人选择落脚点的话,为了取水方便,河边算是比较好的选择,但是一个人的话,选择河边就没什么必要了,还是应该寻找隐蔽保温的地方才对。

罗格跟着丁尘进山的时候,听他讲解过这些知识,所以点了点头,轻声说道:“不知道他准备得怎么样了。”

丁尘想了想,安慰道:“过几天没事的话,我出去找找他。”

“你能找到他?”罗格惊喜地问道。

丁尘笑了一下,在这种荒山野岭,找人和碰运气差不多。但是黄诚要找地方过冬,对周围环境就有要求,寻找的范围就可以缩小很多,再考虑到黄诚还要经常到公寓附近观察罗格的生活,那么他藏身的地方肯定也不会离公寓太远。这两个因素叠加起来,想找到他就不是那么困难了。

所以对于丁尘来说,这倒不是一个很难完成的任务,唯一的问题只是他什么时候有时间。

看到丁尘的神情,罗格松了一口气。她和丁尘打交道的时间不长,但是却已经对丁尘产生了心理上的依赖感,下意识地觉得丁尘可以作到任何事情。

这种感觉其实叶黛也有,只不过叶黛比罗格更自信,而且她已经失去过一个依靠,所以在心底里抗拒这种感觉,不会像罗格表现得这样明显。

这时郑宇用树枝在面前一堆还泛着火星的灰烬当中拨动了一下,露出埋在里面,表面已经被烤得黝黑的土豆,然后用树枝捡出一个来,在地上滚了几圈降温。这才用手拾起来剥皮。

看着他被土豆烫得呲牙咧嘴的样子,几个人都笑了起来。丁尘摇头笑道:“你这个吃货,这是急什么?”

郑宇不以为意,他经常练习投掷标枪,指掌上都有厚厚的茧子,还是比较抗烫的。他的手指不但灵活,而且有力,三下五除二就剥好了一个土豆,在手里来回颠了几下,拿片树叶裹起来递给罗格。

罗格愣了一下,有点犹豫。在山上的时候,郑宇没少做这种事,不过那个时候丁尘忙得看不着影,只有两个人的时候,罗格也习惯了年青男人对自己献殷勤。

不过现在旁边还有四只眼睛看着自己,要坦然接受就不容易了。

丁尘笑道:“快点接过来吧,不然他的手就烫熟了。”

罗格还是迟疑了一下,直到郑宇把土豆塞到她的手里,这才接了过来。

丁尘向郑宇笑道:“下次拿点水放在身边,把手指浸湿了就不会烫得这么厉害了。”

郑宇笑了一下,满不在乎地说道:“这点温度算什么。”说完又从灰堆里拔出一个土豆来,不过这次就不急着剥皮了,先放到一边凉着。

四个人吃过午饭,蓄电池组的总电压已经升到了正常的使用标准,但是有几个单节的电压还没有达到上限,于是丁尘决定再等一下。

其实他拆回来的电池组和滤波组件都是风电站的东西,充电电路本身就有过充保护和涓流充电的功能,适合无人值守。只不过丁尘这是第一次用,需要经常观察来确定工作状态。等到一切稳定下来后,就可以把蓄电池组扔到河边慢慢充电而不用管它,最多留下一个人处理突发事件就可以了。别看玉米脱粒机扔在河边没人要。蓄电池组可是好东西,特别是充满了电的蓄电池组,如果被人当垃圾捡了,就算是丁尘也要肉痛的。

下午三个人继续上午的工作。郑宇对砍柴这个活没什么兴趣,但是也说不上抗拒。公寓虽然有沼气,但是主要供应家庭使用,卡洛的小餐厅里做饭还是用明火。没有工作要做的时候,公寓的男人们也要进山拾柴,这项工作也要算是日常了。

不过丁尘四人出来的时候,没想过还要干这种事,并没有带柴刀,郑宇和李靖随身带的小刀都不适合干这种粗重体力活,也只有丁尘的黑刀能派上用场。所以通常的流程就是丁尘在前边左砍树右砍树,罗格和郑宇在后面把砍下来的树枝收拾起来,然后堆到一起,等有时间的时候过来运回去。

砍树这个算是体力活,就算丁尘体力好,隔一段时间也要休息一下。趁着郑宇往回搬树枝的机会,他放下黑刀,擦了一把汗,向罗格说道:“那是个好孩子。”

罗格看了他一眼,问道:“你就那么希望我嫁出去?”

丁尘迟疑了一下,很严肃地说道:“我已经有叶黛了。”

罗格的脸色有些苍白,她看着丁尘,摇头说道:“我又没想嫁给你。”她说道:“你想得太美了。”

丁尘笑了起来,他叹了一口气,说道:“我可能还会走。”

罗格很敏锐地想到了问题所在,“叶黛不可能跟你走。”她说道:“我可以。”

“你不用陪罗莉吗?”

“这里的环境比我想像的好。”罗格说道:“罗莉留在这里我很放心。”

丁尘笑着摇了头,“这不是带谁走的事。”他抬头看着远处的河水,低声说道:“我要做的事情很危险,如果要离开,我肯定是一个人。”

罗格盯着他的脸看了一会,点头说道:“但是你会回来对不对?”她很肯定地说道:“既然你知道会离开,还要追叶黛,那就是准备回来。”

“是。”丁尘说道:“这就是我要告诉你的。我这么做看起来很自私,但是每个人都会需要有人陪伴,再坚强的人也需要。所以叶黛知道我会离开,也没有拒绝我。”

他看着罗格,“你也一样,郑宇会是个好丈夫。而且你能管住他。你俩的组合会很占优势。”

罗格瞪着他,慢慢说道:“你管得太多了。你有什么资格对我的生活指手划脚?”

丁尘笑了起来,“这只是一个朋友的忠告。”他看着正大步走回来的郑宇,笑道:“这世上除了男人就是女人,所以男女之间做朋友的机会要远远大于做情人。那种看到女人就想收进后宫的男人或者看到男人就想暧昧的女人都是神经病。”

他捡起戳在地上的黑刀,笑道:“我看你骨骼清奇,广阔天地大有可为,可不要变成神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