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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尸走肉之杀出黎

作者:第7天 | 分类:科幻 | 字数:161.7万

第34章 空前混乱之生病

书名:行尸走肉之杀出黎 作者:第7天 字数:2779 更新时间:2024-11-25 23:28:09

有人说过,人死后,听觉是最后才会退化的。

我可以恍惚而清晰的听到周围的声音,听到陈洺怒极的骂声。

可以听到周围人颤抖的回话声。

可以听到医生在我脑袋旁边相互低声叹息的声音。

我拼了命的想要睁开眼睛,看看陈洺,让他抱一抱自己。

可是我做不到。

在我意识到自己根本没法子控制自己的身体的时候,整个人掉入了无边的恐惧中。

那种安全感被彻底抽离的恐惧。

终于.......身体再次疲惫,那仅剩的听觉也逐渐疲惫。

整个人再次陷入悠长的黑暗中。

我叫李白,女,年纪一大把还是单身的圣斗士。

因为屁股太大,外号就简单粗暴的被人叫成了大白。

说实话,我实在不咋喜欢这个草淡到爆的名字。

末日之前,我就是孤身一人,爹娘年纪大,生了我以后没多久就各自西去了,最大的哥,比我大了整整二十五岁。

成家立业后,有了嫂子和姐夫,我这种出生后就没跟他们在一起待过几天的小妹就更加的不被待见。

社会上摸爬滚打,当过服务员,当过清洁员,说白了都是给人洗盘子刷碗的。

最后当我终于在一家不大的餐厅里混成了餐厅经理的时候,该死的病毒爆发了。

爆发以后,经历了许许多多难以言说的波折。

真要细数起来,可能要花上好几个月的时间。

总之,最后我认识了一位好女孩,跟她一起来到了武汉的庇护所。

她叫何默。

我不知道该怎么用言语去合适的描述她。

真要是说白了,她其实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矫情逼。

整个人感性矫情的要命。

这种人明明应该跟我一百万个合不来,可偏偏我们俩却成为了好朋友。

起码...我是这样觉得的。

何默把不把我当朋友,这个我一点都不关心,因为无论对谁,只要你在她身旁,她都会对你很好。

我私下查过,她是巨蟹座的女孩,据说这个星座的女生天生的就会照顾别人。

温柔的女孩子是会被世界偏爱的,她确实温柔,整个人都透露着让人融化的温柔。

所以长得那么一般,却被陈洺给看上了。

在我的眼中,陈洺是那种彻头彻尾的男神。

长相在男生中太过于精致了,所以看上去略显得柔弱,他处事的风格跟他的长相完全背道而驰。

在认识何默之后,我渐渐的觉得,她一生的幸运似乎全部都被拿来让陈洺爱上她了,她总是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明明那么柔软的一个人,整天都被折腾的不成样子。

在我们到达武汉半年之后。

庇护所迎来了空前的危机。

我们都被派到了最前线。

城中除了一些重要人员的家属之外,其余的全部都被派出来作战。

没办法,行尸的数量实在太过密集。

原本稳固的高墙,在行尸数量如此多的情况下,也显得那么岌岌可危。

在贴近城墙的地方,前面的行尸已经被后面的行尸给挤得堆积了起来,高度已经到达了城墙一半的位置。

我们没日没夜的轮替着清理后方的行尸,城墙周围的炸弹,机枪,也是不停歇的运作着。

漫天的炮火声,成批次的消灭着一群群的行尸。

这一次的战役,超乎所有人的想象,持续了整整的七个月。

不停的有行尸被消灭,也不停的有行尸靠近过来。

我们数不清到底消灭了多少行尸,也统计不清楚围墙周围还剩余多少行尸。

总之就算假设这剩余的行尸全都一夜之间自然的消亡,光地面上的尸体,都足够我们一年半载的去清理。

没有亲眼看到,你不会理解尸横遍野的真正含义。

人类之所以在如此的情况下,仍旧能存活至今,是因为相比较行尸,我们更多了一种适应环境并且会随之利用的技能。

这是天生的。

刚开始或许我们会手忙脚乱,但是后期的作战中,我们越发的熟练。

安排也越发的有序。

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我们占据了许多高楼,在机枪狙击枪林弹雨的掩盖下,行尸对我们的威胁性降低了许多。

两个月后,越来越多的人不需要在出来作战,我们已经脱离了最危急的时刻。

我跟小雨被编排到了陈缘的手下,她是个很强的女人。

夏夏跟林薇不知道被派去了什么地方,这两个人都是想法转化很快的聪明人,夏夏和林薇平日里的话虽然不多,但是脑筋要比我跟小雨好用的多。

很快我就知道了她们俩的任务。

她们俩被编排到了指挥中心。

就是那种通过各方面的条件来推测或者是预估,我们前进的路线,比如我们的小队可以对付什么数量的行尸群,而我们可以在哪里碰见这样数量的行尸群。

除了睡觉,我们很少有可以休息的时间。

这七个月我也仅仅只是因为扭伤休息了一天,也就是这一天,何默来看我,盯着她苍白的脸光亮的脑袋,我才迟迟的知道她生病的事情。

这让我难以接受。

何默患上了胃癌。

如果不是她因为化疗而掉光头发的脑袋,我会将这个消息当笑话听。

她的神色没有了一丁点的光彩。

发现的时候是中早期,在我们跟行尸浴血奋战的时候,她已经手术过了,现在这是后期的最后一次化疗。

据她说,手术很成功,再修养一段时间就又是健康的人了。

她的身上穿着淡黄色的毛衣,上面有一些可爱的小球,衬得她脸色更加的苍白。

她已经瘦成了皮包骨头,光秃秃的脑袋上,有两个刺眼的缝合痕迹,她的身上还有许多这样的伤口。

我从被编排进去陈缘队伍的时候,就从家里搬出来了。

看着眼前脆弱的好像一张纸的何默,我忍不住就哭了起来,眼泪大滴大滴的掉。

何默走的时候是陈洺来接的他。

这个在战场上几乎称王的男人,只有在面对何默一个人的时候才会流露出那种温柔如水的眼神。

每次看到这两个人我都会觉得自己在看偶像剧。

陈洺给何默带来了一顶红色的毛绒帽子。

何默套在脑袋上,对着我开玩笑:“奶奶,奶奶,快开门啊,我是小红帽。”

我也笑了出来,将她帽子戴稳当了点:“好了小红帽,叫我阿姨就成,别把辈分喊那么大,以后见了外婆喊她大姐,她非得抽我。”

何默噗呲一声笑了出来,接着被陈洺从椅子上抱起,跟我道了别后,两人很快的离开了。

隔得老远,我还能听到陈洺低声跟何默说了些什么,逗的她咯咯咯的笑了半天。

命运之神总是在人猝不及防的时候提醒你生命到底多么的脆弱。

在我们都以为只要对付了行尸就能保住一命的时候,却忘记了千百年来,就算没有行尸病毒,人类生死交替也从未停止过。

当晚,我跟小雨说了何默生病的事情。

她刚开始以为我是开玩笑,但后来看到我发红的眼眶整个人才愣了下来。

接着整个人僵硬了足足五分钟后,疯狂的冲出了门。

小雨是个比任何人都重情义的人,何默对她来说意义非凡。

更像是一种精神上的支撑。

一个团队总是需要一个主心骨一样的人存在。

而何默对于我们而言,就是这样一个存在。

她或许并不优秀,不够敏锐,机警,但她就是任何人都无法代替的中心。

这也是她天然生成的最有优势的地方,她总是给人一种温柔并且安心的感觉。

小雨是在当晚凌晨才回来的。

回来的时候眼眶红的吓人。

没等我问,她就道:“我去医院确认了,默默的手术很成功,只要修养好,不会再有什么问题。”

我记得曾经在某个喜剧电视剧中看到这么一句台词,人生没有彩排,每一天都是现场直播。

没人会在灾难来临之前提前通知你。

正因为如此,默默的病纵然已经治好,却也演化成了一座大石头,沉沉的压在我跟小雨的心头。

久久的让我们俩喘不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