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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狐为祸

作者:占孤城 | 分类:科幻 | 字数:202万

第291章 花心大萝卜

书名:养狐为祸 作者:占孤城 字数:5241 更新时间:2024-11-25 22:39:12

“这是先天阵法,乃隐世秘门的高阶法门啊!”

听到这话,诸葛仲彦原本就闪动的双眼,更是冒出了精光。

只听我口中念念有词,这些符咒很快便燃烧了起来,而且还是以五种颜色燃烧,分别代表着五行元素,至于那半张黑色符纸则是静静地贴在地面上,不为所动。

五种颜色的火焰越燃越烈,忽然从地上蹿飞起来,交织于一起,最终在距离地面两米左右的空中凝聚成一个五色八卦阵。

看到这里,诸葛仲彦内心更是翻滚,同时也觉得有些大材小用,毕竟我所制作的只是六个普通的护身符,而这个先天八卦阵却是妙用无穷,别说是辟邪镇鬼,就算是鬼王来了,也甭想将其突破。

然而,接下来所展现的,则是让诸葛仲彦和青心观主持纷纷吓了一大跳,就在五色先天八卦阵形成的时候,那半张黑符逐渐化为沙砾,这些沙砾随着旋风盘旋而起,在先天八卦阵内开始凝结。

“森罗万象,狴犴(bian)!”

“吼——”

突如其来的一声类如猛兽的怒吼冲破天际,就如同旱天雷一般炸响在四周,使得方圆众人都吓了一大跳。

诸葛仲彦和青心观主持更是惊骇得一脸惨白,诸葛仲彦还算好一点,那青心观主持则是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怒吼声中,那黑色沙砾若隐若现地形成了一只类似老虎一般的猛兽,只是它的外形看起来比老虎要更为狰狞凶煞。

狴犴,龙生九子之一。

凶猛威吓,古代牢狱、衙门顶部的虎头就是它。它急公好义,乃是天下大公之兽。

只要有它在,任何宵小、阴邪都不敢来犯,作为护身符效果可比拿着一把屠龙刀还要管用。

只不过,这头猛兽一闪即逝,两人并没有看得仔细。

在两人的注视下,那些黑色沙砾变成了一颗颗白色的光斑,最后融入六个琉璃塔之中。

“最后一道工序。”

伴随着我一声清喝,我双手轻轻一拍,那五色先天八卦阵忽然缩小为原先的六分之一,最后层层叠叠,化为六个,同样融入六个琉璃塔之中。

结束后,我扭了扭脖子,抖了抖肩膀,伸手伸手擦了一下汗,叹道:“这五十万,真心难赚啊,差点透支了。”

作为一个修道士,诸葛仲彦是不合格的,但是身为一个边缘生意人,诸葛仲彦无疑个中拔尖。

听到我这话,他瞬间在脑子里过了好几个念头,眼见我见六个琉璃塔整齐地放入檀木盒之中,诸葛仲彦走到我身边,低声询问了一句:“北少,这六件护身符你是用来卖给宁大小姐的?”

我笑着点点头:“没办法,最近手头很紧。”

此时赵今非就在道观的茶室里休息,我并不想让赵今非知道太多。

“北少,你也缺钱?”说到这里,诸葛仲彦的双眸之中已然闪过一道精光。

“缺,当然缺!”

我看向诸葛仲彦,笑问道:“老诸,听你这话,似乎你有赚钱的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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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诸葛仲彦迟疑了片刻,那青心观主持见了,当即告退。

“北少,请随我来。”

诸葛仲彦领着我进入一间清幽雅阁之中,

我们都坐下之后,诸葛仲彦对着我笑着说:“按理说,我一个世俗外人,不该过问太多,但我还是想问个清楚,敢问北少的师门在何处?”

“师门?”我伸手抓了抓头,迟疑片刻之后,缓缓开口,“我的师门呢,比较偏,知道的人并不多,而且数千年来都是一脉单传。至于外人怎么称呼它我不太清楚,不过进俗世的时候,师尊吩咐,如果有人问起来了,就说是‘御门’。”

所谓“御门”,当然是我自己杜撰出来的,诸葛仲彦听了,也只是点点头,并没有惊讶的神色,可见在他的认知里,也没有哪个秘门叫御门。

“既然如此,北少此番下山历练,可有什么目标?”

面对诸葛仲彦的盘问,我笑着说:“也没有什么明确的目标,就是出来历练、看看大千世界。”

我看着诸葛仲彦,虽然对诸葛仲彦的职业并不是十分了解,但是我早就发现诸葛仲彦大拇指上的玉扳指出奇的翠绿,暗想这玩意儿肯定价值不菲,同时也大概能够猜测出,诸葛仲彦的经济能力。

在生活方面,我最为欠缺的自然就是钱。

如今这个世道,无论如何,绝对不能缺钱,这是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最起码的生存准则。

虽然现在拥有一家快餐店,而且生意还算不错,但是随着我的实力逐渐变强,也发现这点微博的收入,似乎起不到太大的作用。

因此,我迫切地需要赚快钱、赚大钱的门道。

在这方面,我知道自己不能太被动,于是主动地询问诸葛仲彦:“老诸,能不能把你赚钱的门道跟我透露透露,合适的话,咱们俩一起合作,怎么样?”

我这话算是说到诸葛仲彦心坎上了,当即笑着说:“我正想跟你说这事呢……”

这一谈,就是个把小时。

直到程慕晴来了电话,我这才笑着站起身,对着诸葛仲彦伸出右手:“如此,今后咱们就好好合作吧。”

两手相握,我们对视一笑。

出了青心观,我独自驾车前往端木夏青的住所;而诸葛仲彦则是带着赵今非第一时间赶往医院。

至于我和诸葛仲彦达成了何种协议,除了我们之外,再没有人清楚。

因为路上塞车,我在傍晚时分方才赶到端木夏青的住所。

这是一片比较古旧的住宅区,有九十年代建造的宿舍楼,也有更为古老的民国老洋楼。

端木夏青的住宅就是一幢独栋洋楼。

这是一幢十分别致的洋楼,外面的围墙四处可见满满的爬墙虎,就连大门也是老式的栅栏铁门。

我车子刚刚停在门口,正准备下车按门铃的时候,铁门自动开了。

洋楼并非别墅,里面并没有停车场,好在这道路还算宽敞,而且我发现程慕晴的甲壳虫就停在不远处的路边,于是也把车停靠在甲壳虫旁边,之后夹着檀木盒子快步进入洋楼大门。

进门之后,我发现眼前的视野忽然变得翠绿了起来,就连脚下的道路也变成碎石小路,小路两边更是开满了鲜艳的花朵。

行走的时候,我不禁深吸了一口气,顿觉心旷神怡。

过了花团锦簇的前庭,我站在一扇十分独特的木门前。

刚刚站定,只听“吱呀”一声,木门被打开了,程云舒那精致的脸蛋露了出来。

她从木门内跳了出来,笑嘻嘻地围着我绕了一圈,就如同一个精灵忽然进入了我的视界,靓兮、俏兮。

她现在的模样,就跟小狐狸状态时一样。

“雨哥,你怎么才来?”

我摊了摊手,笑着说:“没办法,工序比较复杂。”

“奶奶和姐姐已经等你很久啦,快来吧!”

说着,程云舒抓住我的手,拉着我进了洋楼。

我随着程云舒来到客厅,此时端木夏青正悠闲地看着电视,里头演的是黄梅戏,程慕晴则是戴着一副十分知性的眼镜,翻看着一本很厚的书。

“奶奶、姐,大师来啦。”

看到我进来,端木夏青关了电视,笑嘻嘻地看着我:“乖孙,快过来,坐在奶奶边上。”

程慕晴也是放下手中的书,看着我手中的檀木盒子。

在看护身符的时候,程慕晴的表情显得有些奇怪,一脸不相信的姿态。

护身符什么,身为警务人员她,更不可能去戴了。

我依言坐在了端木夏青的身边,讲手中的檀木盒子放在身前的茶几上,笑着对端木夏青道:“老太太,您要的东西已经制作好了,要不要现在看看?”

“不着急,不着急。”

端木夏青笑眯眯地看着我,她那过分热情的眼神让我有些招架不住。

“那、那个,您有事就直说,您这样看着我,我会害羞的。”

程云舒听罢,不由噗哧一笑,程慕晴则是挑了一下眉头,看向旁边。

“乖孙啊,你跟奶奶具体说一下,你原来不是叫夏雨么,怎么现在又变成顾北了?你究竟是夏雨,还是陈顾北呢?”

我分别看了一眼程慕晴和程云舒,当即耸耸肩,笑着说:“我叫夏雨。”

“那……”

“陈顾北只是我借来的身份而已。”

现在的我显得很坦然,因为我很清楚,眼前这三人都不会出卖我。

若初和余芳不会,而端木夏青身为她们的长辈,就更不可能,毕竟这件事对她们而言并没有任何冲突。

有我和程慕晴在一旁解释,程云舒和端木夏青都听懂了。

不待端木夏青开口,程云舒忽然开口问:“哎,妡宁姐可是一等一的大美人呢,你占了她不少便宜吧?”

“我倒是想啊,可人家不同意,有什么办法?”我耸耸肩,故意做出一副“想吃却吃不到的表情”。

“哼,色狼、**大萝卜!”

看到程云舒这样的小表情,我心里那叫一个爽啊。

见我笑,程云舒不由得瞪了我一眼:“哎,**大萝卜,听晴姐姐说,你还有一个相好叫若初,现在你有了妡宁姐,是不是打算不要若初了?”

哎哟,小狐狸的尾巴终于露出来了。

不过,这个问题我可不会随便回答,用略低的声线说:“若初、若初,宛若初见,待她若初。无论我夏雨变成一个怎么样的人,若初依然是我的挚爱,这一点任谁都无法改变。”

果然,听了我这臭不要脸的情话,程云舒那小表情美得哩,都快滴出密来了。

不过,她还是冷哼一声:“哼,**大萝卜!”

之后,我们又闲聊了几句,程慕晴让人将转到了我的银行卡里。

这兜里有了钱,我感觉做人都笔挺了好多。

别了三人,高高兴兴地离开了。

我没有回端木妡宁的别墅,而是开车到自家快餐店门口,之所以回店里来,是因为走的时候太着急,把钱包放在收银柜里了。

下车之后,我发现店里的灯还开着,透过玻璃窗,能看到一个身影在忙碌着。

时间已经过了七点,饭点也过了,员工也悉数下班,仅有桂芬和叶听晴在擦洗桌椅。

“老板。”

看到我进来,桂芬忙对着我打招呼,叶听晴同样对着我鞠躬行礼。

我点点头,走到收银柜边,从中取出了自己的钱包。

这个时候,后厨的门开了,阿财兴致勃勃地提着一个塑料袋走出来:“桂芬,都已经打包好了。”

阿财这才看到我,当即被吓了一跳:“老、老板,你还没走啊?”

我见了,当即笑着问道:“你手里拿着什么东西?”

“没、没什么东西。”

阿财急忙把塑料袋放在身后。

我对着阿财伸出手:“拿过来我看一下。”

眼见事情要败露,阿财一咬牙,急忙把手里的塑料袋放在身边的饭桌上,对着我连连道歉:“老板,我错了,你要扣就扣我工钱吧!”

听到这话,我刚准备开口,桂芬又急忙走过来,抢先说话:“老板,是我让阿财这么做的,你要扣就扣我的!”

“怎么回事?”

我歪了歪头。

这时候,叶听晴匆匆走过来,面色焦急地对着我打手语:“不是他们的错,是我让他们做的。”

我更蒙了,说句实在话,这家小店除了这个收银柜里放了一点零钱,就再没有别的值钱东西,而眼前这三人夸张的动作和表情,让我看着看着不由笑出声来。

“好了,好了,多大点事啊。”我笑着摇摇头,同时走上前,打开塑料袋,发现里面装着的是两个饭盒。

这两个饭盒都不大,是那种只出现在电影、电视剧里的,七、八十年代才能看到的铝制饭盒,饭盒表面已经生了斑驳,也有一些坑洼,看上去已经有些年岁了。

饭盒的表面还是温热的,我打开一个,发现里面装的是十分普通的菜,一半是红烧排骨,一半是炒苋菜。

而另一个放饭盒里装的则是白米饭。

“只是很普通的盒饭啊,你们至于弄得这么夸张吗?”

我笑着把饭盒盖上,接着对着叶听晴打了一串手语:“这盒饭是给谁准备的?”

叶听晴半低着头,犹豫了片刻,才用手语回复:“这是给妈妈带回去的晚饭。”

“晚饭?”我愣了愣,又抬头看向挂在墙壁上的时钟,“都已经七点了,阿姨还没吃饭?”

叶听晴依旧低着头,微微颔首。

“那怎么行!”我二话不说,当即把盒饭放入塑料袋,抓着塑料袋,递给叶听晴,急忙道,“快把饭给她带去。”

此时我的面相没有一丝掺假,无比真诚。

而她则是定定地看着我,有些愣神。

“快去吧。”

叶听晴的心神被我给唤了回来,她点点头,提着塑料袋快步走了出去。

刚到门口,我就急忙走了上去:“已经这么晚了,你一个女孩子走夜路太危险,我陪着你去。”

我并没开车,而是选择跟叶听晴徒步走过去,毕竟那辆车实在太扎眼了,不想给叶听晴带来过多的麻烦和愁绪。

只是,我没有想到,这一走,竟然是半个多小时,直到饭盒里的饭菜都冷了,我才见到叶听晴的母亲。

棚户区,用另外一种说话,就是贫民区。

无论在世界哪个城市,它都会存在,同时也被上层社会深痛恶觉,却无论如何也去赶不走。

第一次见到叶听晴的母亲,我也是十分震惊。

她闭着双眼,静静地躺在床上,一张看上去有些破旧,却十分干净的床上。

床单的边缘已有一些破口,就如同叶听晴身上的衣服一般,把原先的蓝色都褪去,变成了一袭白色。

屋子很矮、也很小,只是一个平房,而且空间很小,约莫十几个平方,或者更少。

不过,空间虽小,但物件摆设却十分整齐,与脏乱的外面相比,这里头简直像是天堂。

听到动静,叶听晴的母亲慢慢睁开了双眼。

叶听晴忙走上前去,把她母亲搀扶着坐了起来。

叶听晴母亲的脸色很差,头发更是斑驳,看上去比实际年纪至少要老二十岁。

此时我就站在门口,眼见叶听晴的母亲朝自己看来,忙笑着打招呼:“阿姨你好,我叫夏雨,是听晴的朋友。”

对于我以“朋友”自居,叶听晴显得有些讶异,毕竟仔细算起来,她和我认识的时间也不过一两天。

“真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

叶听晴母亲难得见自己女儿带着朋友回来,而且还是异性,心中惊讶的同时,更多的是欣喜。

“阿姨您别这么说,该抱歉的人应该是我才对。”

在对待长辈的时候,我一般都会显得特别客气。

我和叶听晴母亲说话的空档,叶听晴已经把盒饭里的饭菜又热了一遍,她搬来一张破旧的藤椅,坐在床边,一口一口、小心而仔细地喂着。

将盒饭内的食物吃尽,叶听晴的母亲不由惨淡一笑:“让你见笑了。”

不知道该说什么话的我只是一个劲地摇头,此时的我,心中却是涌现出一股心酸之意。

两句“让你见笑”,已然道出了这两个相依为命的母女俩的无限凄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