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尸走肉
作者:夏树 | 分类:科幻 | 字数:163.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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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未完待续
川岛速浪,这个我们唯一明确在天庭任职的近代人物,是川岛芳子的养父,川岛芳子的人生比较悲催,虽然生在皇室,但却赶上了满清大厦将倾,没有捞着任何好处。满清成为岛国傀儡政权之后,她被岛国浪人川岛速浪收养,才有的川岛芳子这个名字,熟料这个川岛速浪却是个禽兽!把川岛芳子给强暴了!
原本骄娇的川岛芳子,改变了性格,开始痛恨男人,自己却时常假扮男人,人格分裂了,最终,她被培养成了岛国间谍,辗转于三国之间。后来被国军抓获,判处死刑,但又被岛国给秘密救下,负责执行百年后的使命!
正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让川岛活到二十一世纪不太现实,于是就把她先杀死,列成五马分尸阵,待百年之后破阵,人便可以复活!即便我们不找老魏破阵,小泽他们也会在通天塔完工之间去神农架破阵救出川岛的!就像“之前”我们遇到的那波忍者一样,川岛的埋尸地藏了一架不断发射电波的电台,作为寻找她的标记,就是我们“之前”在神农架与岛国人遭遇时发现的那个!
当然,我不需要电台就能找到她。
“一定,哪怕跟他同归于尽!”我表了态,川岛是整个计划中重要的一环,如果没有她的钥匙,我们就是坐在金箍棒上上去,又有何用啊,难道去打飞机么!
由岛国工程师设计的大型扭力梁已经制造完工,此物就像是一个趴在地上的摩天轮,焊接了六十四个面包车,里面坐人,中间有个锁扣,用于固定金箍棒!
妲己作法,乌云压地,以掩盖视线。
众人就位,合力将扭力梁抬起,我将金箍棒垫在下面,变大,变长,变硬,把整个扭力梁给撑了起来,每个面包车上加装的螺旋桨开始旋转,不是为了让面包车飞,汽车发动机没那么大的功率,只不过是为了让整个扭力梁转动起来,以维持在空中的平衡,就像是竹蜻蜓一样。
部队纷纷上车,锁好车门,我跃上了扭力梁中央的操作台,一边抽烟,一边喊口号!
“长……长……长……”
可能因为整体重量比较大的缘故,金箍棒长高的速度不算很快。两个小时过去了,扭力梁已经在云端,高度仪显示,还差五百米才能到达指定的高度!
高空中风很大,我几度差点跌下操作台,岛国工程师太偷工减料了,居然没给我弄个遮风挡雨的棚子,哪怕把挖掘机的驾驶室焊接上来也行啊!
又过了半个多小时,我喊得口干舌燥,高度仪终于哔哔哔的响了!
我缓了缓,朝下面一看,除了云海,什么都看不见。
又往上看,除了蓝天,也什么都看不见!
“同志们!”我操起对讲机,准备做战前动员,如果不说,可能就晚了,打开了天门,连鬼都不知道那边迎接我们的到底是什么,也许是瞬间的毁灭!
这是一场“真正”的战争!看着云端扭力梁的奇妙景色,看着一个个面包车里的那一张张神色各异的脸,我突然明白,神为何要“惩罚”我们!
因为他们嫉妒我们这些凡人!
因为我们拥有生命!
生命,随时都可能死亡!
而生命的死亡,则使这世界的一切变得更加美丽!
每一刻,对于我们这些生命来说,都是稍纵即逝!
所以,才美得无与伦比!
这就是生命的意义!
而时间,则让这种美丽变成永恒!
因为你不可能比此刻更美丽,我们也再不会重回“此刻”!
但是,我和妲己却回来了,回到了这一刻!
定然是天庭中出现了叛变者,才让我们今天有机会直面天庭的妒火中烧,以我们的愤怒,讨伐他们!
那个(些)叛变者,定然是因妒生爱,放下神格,开始信奉生命!
生命,这是我们共同的宗教!
活在每一刻,是我们生命共同的教义!
屏幕前的你,请记住这些话!
“同志们,”我拿起对讲机,放低了嗓音,“小昭,翻译。”
小昭在一台面包车里点了点头,也拿起了对讲机。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原本没有什么崇高的志向。阴错阳差,我站在了这里,与你们一起,准备去完成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此刻,我不想做什么慷慨激昂的站前动员。”
“在还是一介平民的时候,我一直觉得,一个人,应该靠自己的力量,立足于这个世界,要有足有的影响力,有足够的钱,可以守护任何想守护的人,可以再面对任何突如其来的灾难时,都从容淡定,我认为这样的人是伟大的。”
“现在,我们的脚下,站着60亿人类,还有数不尽的生灵。它们,是我要守护的对象。”
“现在,我们的头顶,等着我们的,可能是地狱,甚至要比地狱更可怕!它们,是我们的敌人,是想要夺去亿万生命的刽子手、屠夫、恶魔!”
“消灭它们,也许我们都会死,但我们脚下的生命会活!会在这颗星球上延续下去!如果逃避,我们也许会活,但我们脚下的生命会死!这颗星球,将变成一个巨大的坟场!为了它们,我们此刻站在这里,为了它们,我们决议勇往直前!我记得在远征艾迪斯拉姆的时候,我与你们说过,这是我们共同的选择。我由衷感谢你们的选择,并为你们的选择,感到荣耀!”
“同志们,历史往往只会记住将军,而不会记住士兵。但是,我向你们保证,你们每个人都会名垂青史!因为我们即将进行的,不是一场战争,而是一种,光荣!”
天空中,沉默良久。
耳畔只有轻风在呜咽,仿佛在为我们鸣奏哀歌。
“出发。”我拾起钥匙,将霓虹真气灌入,耳畔的哀歌消失,眼前只有无尽的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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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夏树,是个作家,或许称为一个写手也许更为合适。我祖籍东北,现居沪市。
此刻,我正坐在一家咖啡馆二楼靠窗的座位上。
马路的对面,有一家私人侦探社,名字叫“圣徒”,而我的对面,则坐着一个姑娘,她的名字叫十四,没错,她的名字就是十四,因为她没有姓。
这是我们相识的第一百七十七天。
几乎每天晚上,我都会坐在这里,听十四给我讲故事。起初,她给我讲的是一只狼和一只羊的故事,狼的名字叫做夏朗,羊的名字,叫羊暖暖。
后来,她又跟我讲一个人和一只狐狸的故事,那个人还是叫夏朗,而那只狐狸,叫苏妲己,偶尔,十四也会称她为苏菲。
再后来,十四又跟我讲一个男人和他的一群小伙伴的故事,那个男人依旧叫夏朗,那群小伙伴的名字,我记得并不太全,因为实在太多了,但十四却能将他们的名字一一记住,就像是印刻在了她本不怎么灵光的脑海中一样!
今天,她告诉我,故事讲完了。
“可是我并未听到结局呀!一个故事怎么可以没有结局呢?”我惊讶地问,“后来呢?他们进入天庭之后的故事呢?”
“嘻嘻,我哪儿知道啊,我又没跟着去天庭!”十四喝了一口奶茶,奶昔沾满了她的上唇,十四调皮地舔了舔,“你或许可以直接问问夏朗啊!”
“呵呵……我上哪儿找他去?”
十四脸上的笑容渐渐黯淡了下来,没有吭声,捧着奶茶杯子,盯着杯子里的奶昔,头慢慢的一点一点,似乎在思索什么。
“几点了?”十四突然抬头问我,她从来不带手机,也不用手表,不知为何。
“九点半了。”我看了看墙上的挂钟说。
“呀!今晚是不是有‘狂奔的兄弟’啊!”十四惊叫道。
“可能有吧……”
“那我得赶紧回去了!”十四起身,戴上了棒球帽,端起奶茶,将剩下的大半杯一饮而尽,还打了个饱嗝,“走了啊!夏作家!”
“喂!明天还来不?”我赶紧问。
“来啊,为什么不呢?只要你请我喝奶茶,我就天天来!”
“……来就好。”我目送十四的背影,消失在楼梯口。
我看向窗外的楼下,几秒钟之后,十四出现在了马路上,又是那辆白色的宝马轿车将她给接走了。
我突然来了兴趣,她到底住在哪儿呢?
每天,都是这台车把她送来,又在十四随时提出要离开的时候出现在楼下,将她接走,车膜贴得很深,里面的一切都不可见,车里到底是什么人呢?
我合上笔记本,起身下楼,钻进咖啡馆门口我的那台丰田锐志,追过两个路口,终于跟上了那台包含了xzy三个字母的本地牌照的宝马车。
跟了足有一个小时,宝马车终于进了一个小区,停在了第三排楼的楼下,我慢慢滑行到了第二排楼旁边,靠边熄火。
十四先打开车门下来,正叽叽喳喳跟车里人说着什么,车灯关闭,宝马熄火,从驾驶室里走出来一个跟十四差不多大的女孩儿,但一直勾着头,看不清她的脸。
俩人先后进了楼道,走在前面的十四还在喋喋不休。
“操,就这点破事,你墨迹完了没!明天就教你还不行么!”那个姑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