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师父很多
作者:阎ZK | 分类:科幻 | 字数:345.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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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江湖好大雪
扶风藏书守重出江湖。
积蓄了许久的消息,终于彻底传遍了这大秦的江湖。
两年前,藏书守位列大秦星宿榜中,后来经过数战,被人认为能够和地煞榜上最厉害的那几个相互匹敌,他踪迹全无的时候,有不少人引以为憾,认为其只要再有点差不多些的战绩,排名还能往上升一升。
不过扶风一地有些武道名家也颇为乐观。
认为这少年历练两年,重出江湖的时候,或许能够踏上天罡榜的位子。
他们猜错了。
“话说那扶风藏书守直闯百层扶字楼,当时候飞虹漫天……”
“下方众人正听得王少侠高喊一声薛家琴霜,可曾安好,哎呀呀,真是感天动地,此情之真,令人忍不住垂泪,若要……”
一处客栈中,二楼上搭了个台子。
穿一身灰衣的老人坐在上面,端着是名角儿的腕儿,可说到高潮处,仍旧是眉飞色舞,唾沫乱飞,下面听客不以为意,尽皆大声叫好。
他讲的正是这段日子扶风江湖最大的事情。
这事情传出来当天就连夜改成了话本,未曾想这江湖事不但男子喜欢听,连一些姑娘家也颇感兴趣,让他好生赚了些酒钱,讲完了一段,喝了口茶水润润嗓子,老人抬眸扫了一眼下面众人,手中惊堂木重重一敲,复又道:
“众位看官可知,这位薛家琴霜是何身份?”
“其本是富户世家女,和藏书守偶于花会灯节相逢,那便是郎才女貌,一见欣喜,按暗下幽会,话说当时天有明月,正是……”
宏飞白抬眸看了一眼桌子前的王安风,沉寂了七八日的心境终于稍微松缓了些,面上罕见有些笑意,虽然这一丝笑意微弱到几乎难以察觉,终究是一种好的表现,道:
“先生不止住他胡说?”
王安风和他初见的时候,没有料到自己这段时间会弄出这么大事情,用的是自己真的名字,这段时间他们两人往天剑门的方向去走,速度不快,每到附近城池都需要补给一下东西,人也需要在客栈休息。
酒楼茶馆这种地方,汇聚三教九流,消息最是灵通,就算是他们不去打听,可是这么大的个事情,想要忽略倒也忽略不了。
所以他也猜到了王安风的身份,只是没有点破,依旧还是以先生来称呼。
王安风敛目,眼观鼻,鼻观心,看着杯中茶汤,摇了摇头,道:
“这位老伯也是为了糊口,想来也不会有人把话本故事当真。”
“无需在意。”
宏飞白微微一顿,视线落在了王安风身上。
后者现在不是原本的蓝衫,而是换了一身苍青色劲装,在第一次听到这消息传开的当天,王安风就掩面奔到了布店里换了这身衣服,还不知去何处买了把琴,原本的木剑扔到了琴盒里,背在身后。
就连束发的玉簪都给撤了去,一头乌黑的头发垂在身后,在尾部一寸处拿绳索系着。
就他现在这个模样,像是个文人多过江湖之中的新晋高手,和现在扶风江湖中流传的‘藏书守画像’差得更是不是一点半点。
如果是不熟悉的人,就算是手里把着那一两银子一份的画像,对着王安风仔仔细细上上下下打量个遍,也得要些时间才能确认眼前少年的身份,就是确认了心里也得打个鼓。
宏飞白看着满脸风轻云淡的少年,心里突然很想要问上一句。
不是说好了不在意吗?
“客官,您二位点的菜齐了。”
一声吆喝,十六七岁的客栈伙计肩膀上搭着白布,一手托着个木质圆盘,将上面的菜一个个端在桌子上,末了撤下木盘,道一声客官慢用,转身下去。
王安风抬起手中的筷子,道:
“吃吧,飞白,吃饱了好赶路。”
这一打断,宏飞白不得已收住了心中的那个念头,抬起筷子。
“嗯。”
他们从封越城走,已经花了半旬时间。
天剑门距离封越城,有两三千里,可是这只是比较直接些的距离,宏飞白毕竟也是江湖中人,一身武功在这个年纪,除去了某些个破格的人物,已经算是不错,稳扎稳打,内功,剑术都算地上有几分火候。
既有了这一身本事,平素出山行走江湖的时候,肯定不可能乖乖去坐马车。
毕竟在车厢里颠簸,又如何能够比得上施展轻功来得痛快?
所以这便导致了一个灯下黑的谬误,他所说的,和马车走的距离完完全全就是两个概念,他们行了这一路,也就只是走了三分之一不到的路程,虽然未曾闻到尸体变化的味道,可是毕竟不能久待。
每日里赶路的时间便延长到每日八个时辰,甚或有的时候会连夜赶路。
都是武者,精力充沛,以打坐养神,也没有什么大碍。
两个人,还是两个男人,每天里同行,就算大多数的时间里,宏飞白都沉默地如同山上的青石,可是偶尔开口,也会谈及这件事情,只是说的事情都是支离破碎的,不成体系。
宏飞白到现在仍旧不愿意去回想这事情的始末。
这事情就像是一块疤一样烙在他心里。
天下有迂腐的人认为时间可以淡化一切,可是那疤就在那里,消不去也淡不掉,碰一下就生疼生疼,此时主动去问,不差于又拿着一把匕首,以好心安慰的借口,重又狠狠刺入了那兀自鲜血淋漓的伤口。
或许无意,或许有意,大多数人在安慰的时候,都会询问事情经过。
仿佛刺入的匕首,还要狠狠地搅动几下。
但是支离破碎的事情听得多了,王安风也差不多推测出了这事情的大概轮廓,说来似乎寻常,江湖中事情,大多无非于夺宝杀人,钱财美色,总也逃不出这些东西。
大约就是宏飞白和他离别之后,他师父带着他们外出游历,去扶风郡城一位前辈处,将本属于天剑门中他们这一脉的宝物带回来。
因为十多年前的某个约定,这些年间在山上供奉的都只是个赝品,此时方才能将这宝物带回山门。
谁知之后在一处道观休息的时候,遇到了围杀。
对方敌手众多,就连他的师父都难以带着他们突围出去,逼不得已之下,宏飞白主动愿意充当弃子,自所谓密道冲出,带着那宝物的赝品吸引敌手注意,为师父和师弟妹们创造生机。
然后,其师父正面冲阵,制造混乱,创造机会,让小师妹带着正品回到山门中。
无论如何,这宝物必须送出去。
这件计划,只有宏飞白和他的师父知道。
之后宏飞白曾经回返了那座道观,里面的道士还活着,告诉宏飞白,当时因为被引走了数人,他的师父拼着中了数剑,带着门下弟子击败了来犯之敌,修养数日,回返了门派。
可谁知道,已经一心求死的人,活了下来。
而本来最应该活下来的少女,却孤身只影,死在了别处,所谓世事无常,大抵就是如此。
王安风心中实在不知道该如何评论。
但是对于那个将自己的大弟子当了弃子的天剑门长老,心中却很有几分微词。
这如何能够算是师父?
而至于那位少女为何会出现在距离天剑门如此之远的封越城中,至于那宝物是什么,其中的事情,却并非是王安风所能够推测出的事情。
这个时候本就是隆冬,这些天干燥了几天,终于下了些雪,放眼望去,官道两边儿都被积雪覆盖,雪花打着旋儿把这整个天地都笼罩在其中,苍苍莽莽的一片,在这苍茫当中,黑色的马车孤独向前。
王安风双眸微睁,放下心中杂念,靠在车辕上,呵出口白气,道:
“好大雪……”
宏飞白看着这雪景,怔怔然出神。
江湖好大雪。
大秦大源三年,农历十一月十三,大雪苍茫一片,王安风和宏飞白历经了十多日的跋涉,距离天剑门的山门,不过只有两三日路程。
而在同时,扶风郡城当中。
“王安风!!”
“你好,你很好!”
“敢放本殿鸽子的,你还是我出生以来第一,不,第二个!”
每次溜达出来,跟个木头桩子一样,在那木屋外面等了十来天的李长兴终于迎来了必须离开扶风的日子,而王安风也成功‘放了这位殿下足足半月的鸽子’,此时李长兴已没有了出身于皇家的威严,就如同个寻常被欺负了的少年一般,在木屋外面气得几乎跳脚。
末了不解气,狠狠地一脚揣在了木门上。
他穿着一双薄底鞋,这一下又太过用力,大拇指恰好揣在了一块青岩上。
柔嫩的脚趾在这瞬间体悟到了何为大自然的毒打,年方十一岁的皇长孙滇西的面容瞬间酱紫,双眼含着两大包眼泪,忍着没有哭出来,死死瞪了一眼木屋,咬牙切齿,道:
“王……安……风!!”
三百米之外,笑眯眯的笑虎看向旁边的中年夫子,满脸愉悦。
“快,快。”
“刚刚那个画下来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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