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先锋
作者:龙升云霄 | 分类:科幻 | 字数:115.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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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大富豪与大贼
黎胖子不说话,脸上还带着不信。
他对旺角分堂的实力有信心,不信林耀能够轻易吃下。
林耀看出了他的想法,低语道:“没什么不可能的,程钱生这人你知道吧,手下好几家高利公司,没少打着公司的名义捞好处,逼得好多人家破人亡,妻女不得不出来卖。
我这人最喜欢主持公道了,我为他们出头,你说这些人敢不敢出来闹?
十三妹就更简单了,带队袭击了朗青,间接造成了朗青之死,这是很多人都知道,还有人亲眼目睹过。
朗青的小弟忠心耿耿,不想老大死的不明不白决定出来指正,没毛病吧?”
林耀嘴角带笑,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一根雪茄,指点着黎胖子说道:“现在啊,不是五六十年代了,硬着头皮蛮干怎么行,要动脑子的。
大白天当街砍人,放贷的逼良为娼,如此肆无忌惮,我看你们等不到97了。”
林耀打旺角统一战,都知道晚上清场之后再动手,尽量避免打扰到街坊们睡觉。
黎胖子倒好,不管不顾,大白天就敢让十三妹带人在闹市中砍人。
简直是无法无天。
“姓林的,你想怎么样?”
听到自己的后路没了,黎胖子厉声道:“我怎么说也是洪兴的堂主,杀了我,帮内兄弟不会让你好过的。”
“对,你说的很对。”
林耀没有反驳,而是点头道:“我现在和洪兴是地盘之争,杀了你就是帮派血仇,洪兴不会让我好过的,所以我决定不杀你,反而要帮你出名。”
“什么出名?
你要干什么?”
在黎胖子惊恐的目光下,刀仔拿着相机走了上来。
林耀撇过头去,头也不回的开口道:“将他剥成光猪,拍的好看一点,对了,码头门口不是有狼狗吗,给他上道保险。”
“你们要干什么?
林耀,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别别别,我服了,你们是我的爷,饶我一次吧!
啊啊啊...”
林耀坐在车里抽烟,对仓库内的声音充耳不闻。
不远处,两名巡逻保安面无表情的走过,上衣口袋里鼓鼓囊囊,对这边的喊声仿若未觉。
“耀哥,搞定了。”
好一会之后,刀仔带着相机出来了。
林耀接过照片看了一眼,咦,好恶心。
“黎胖子,虽然你把旺角丢了,但是你身为洪兴元老,蒋天生也不敢直接把你处死,该有的富贵还是有的。
不过在养老的时候呢,你要多想想这些照片。
你不想身败名裂吧?
如果不想,洪兴内要是有什么事,你要记得通知我。
我要求不高,三个消息买回这些照片,价格很公道吧?
你可别盼着我早死,我要是死了你就惨了,你是老江湖,弟子门人无数,让他们看到你这个样子多不好。”
林耀看着面色苍白,恨不得咬掉他耳朵的黎胖子,甩手将照片丢在了箱子内。
看到散落在地上的照片,黎胖子脸色青一阵白一阵,低吼道:“姓林的你够狠,你最好祈祷不要落到我手里。”
“落到你手里?”
林耀脸色带着戏谑的笑容:“先把照片赎回去吧。”
说完又笑道:“败军之将何以言勇?”
“姓黎的,耀哥给过你机会,可你不争气啊。”
叶国欢上前两步,又把木箱的盖子钉死了。
一条老狗的犬吠,听之何用。
“世豪。”
林耀开口道。
“耀哥您吩咐。”
张世豪刚看了一波好戏,听到林耀叫他那叫一个乖。
林耀将烟头丢在地上,吩咐道:“明天你带着叶国欢,去浅水湾三号别墅找蒋天生,让他支付赎金。”
“我们去?”
张世豪一脸懵逼,指了指自己的鼻子。
蒋天生是谁,洪兴的董事长,与他有云泥之别。
没有认识林耀之前的张世豪,满打满算就有两家麻将馆的看场权,手下才十几个人,一个月的油水不到三万港币。
让他去蒋家别墅找蒋天生谈赎金,想想就...
好刺激啊!!
“世豪,别人看不出你的潜力,但是我能看出来。
你和国欢不是池中之物,迟早是要遇风化龙的。
现在我就给你们个机会,明天你们两个去蒋家别墅谈判,你们怎么谈我不管,但是我要三千万港币,如果你们能谈到五千万,剩下两千万就是你们的。”
林耀将手伸到上衣口袋中,掏出自己的雪茄盒,从里面拿出两根雪茄。
一根丢给张世豪,一根丢给叶国欢,笑道:“别说耀哥不照顾你们。”
嘶!!
闻着雪茄的香味,张世豪倒吸了一口气。
叶国欢胆子比他大,当即表态道:“耀哥,你真是看得起我们兄弟,介绍这么大的生意给我们,我之前错怪你了。”
“你呢,敢不敢?”
林耀看向张世豪。
叶国欢猛是够猛,但是没什么头脑,谈判这种事还得张世豪负责,叶国欢顶多是镇场子的。
“豪哥,还想什么,耀哥看得起我们,你可别说怕了。”
叶国欢天不怕地不怕,仰着脖子说道:“这一躺下来,不说两千万,千八百万的总该有吧。
到时候你我五五分成,一人拿个三五百万,下半辈子都够逍遥了。”
“干了!”
张世豪恶向胆边生,不就是找蒋天生要赎金吗,上面有耀哥罩着,怕个锤子。
“五五不行,最多四六,我六你四。”
张世豪答应之后,又对叶国欢的分成比例不满意了。
叶国欢也不乐意了,嚷嚷道:“凭什么你拿大头?”
“我是负责谈判的人,你顶多算我跟班,当然是我拿大头!”
张世豪说的有理有据,让叶国欢难以辩驳。
“行吧,就依你这一次,下次咱们可得五五分成了。”
叶国欢很不痛快的答应下来。
看着吵闹的二人,林耀一直没有说话。
直到二人有所决断了,这才开口道:“你们两个给自己想个花名吧,明天见到蒋天生不能用真名字。”
“这话在理。”
叶国欢挠头想了想,第一个开口道:“我决定了,以后我就叫大贼,做贼我也要做最大的。”
张世豪也跟着开口道:“我叫大富豪,贼是没有前途的,富豪才能让人尊敬,我要做最有钱的坏蛋,一千万,一亿,十亿,有花不完的钱。”
啪啪啪...
林耀拍着手,点头笑道:“我祝二位明天旗开得胜,明天之后,整个港岛就没有人不知道大富豪和大贼的名头了。”
说完,对着刀仔吩咐道:“去桌子上拿两罐啤酒来。”
刀仔领命而去,很快带来了两罐啤酒。
林耀丢给张世豪和叶国欢一人一罐,语重心长的说道:“出名要趁早,你们兄弟是狼,天生就应该吃羊,不该吃草。”
“对,狼行千里吃肉!”
叶国欢豪气大生,猛地拉开拉罐,咕咚咚的往嘴里灌,一口气喝了一瓶下去:“我要当狼王,当最大的贼!”
张世豪也跟着吹了一罐,眯着眼笑道:“发财,都发财。”
“哈哈哈哈!!
二人相视一笑,未来三大贼王中的张与叶,今日正式上岗。
谁也不知道的是,正因为这两个人的出现,从此港岛富豪出门喜欢带保镖了。
港岛安保公司因此大行其道,赚的钵满体满。
正应了郭德纲的那句话:轮船出事故,对人类来说是灭顶之灾,对船上的海鲜来说却是生命的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