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先锋
作者:龙升云霄 | 分类:科幻 | 字数:115.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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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带钟小妹回家
十几分钟之后,眼看黄志诚有要走的意思,陈家驹赶忙关上显示器,一溜烟的回到了值班室。
陈家驹刚坐下,黄志诚就走了进来。
他看了眼正在看报纸的陈家驹,开口道:“我已经问过了,既然没什么事就放人吧,署里的咖啡很贵的。”
“是,长官!”
陈家驹立正敬礼,绝口不提看到的内容。
毕竟,警察是纪律部队,在上司明令禁止的情况下,偷看上司与犯人的谈话是违禁的。
更何况,他还听到了大秘密,要是不警醒一点,保不准这边说出去,黄sir为了保守秘密,就把他调去看水库了。
“别和其他人说我来过。”
“是,长官!”
黄志诚这话一出,落在陈家驹耳中又是另一个意思了。
他表面上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实际上心里早就笑开了花,心想:“你不说我也知道了!”
“林耀,你可以走了。”
黄志诚离开后,陈家驹就打开了审讯室的大门。
等到林耀与他擦肩而过的刹那,陈家驹低下头小声说道:“伙计,之前对不住了!”
林耀不说话,抬头看了陈家驹一眼。
陈家驹对他眨了眨眼睛,一切尽在不言之中。
“陈sir,有空一起喝茶。”
林耀挥挥手,来到值班室叫上钟小妹,开口道:“走了。”
钟小妹小跑着跟在后面,两条大白腿晃人眼睛,追问道:“这就没事了?”
“能有什么事,他又没证据抓我。”
林耀走到警署外,发现路边停着一辆黑色奔驰。
看到有人出来,奔驰车降下车窗,露出了刀仔的脸颊。
“耀哥,这么快就完事了?”
刀仔走下车,主动给林耀打开后面的车门,询问道:“那个小警员没为难你吧?”
“没有!”
林耀拉着钟小妹坐上车,透过车窗看着夜色下的警署,低语道:“今天这趟来的很值。”
值什么,林耀没有说,刀仔也没有问。
沉默中,刀仔发动汽车,向着尖沙咀的住处而去。
“耀哥,他总是枪不离身吗?”
钟小妹坐在后面,用倒车镜观察着开车的刀仔。
“你叫我什么?”林耀惊异了一下。
“耀哥啊,他们不是都叫你耀哥么?”
钟小妹收回目光,双手挡在大腿上,弱弱的说道:“我总得找个称呼吧!”
“好吧。”
林耀先是应了一声,随后才解释道:“刀仔是鑫荣安保集团的在职员工,也就是俗称的职业保镖,他是有持枪证的。”
很多社团大佬身边,都跟着一些穿黑西装的枪手。
实际上,这些枪手并不是非法持枪,他们都会在安保公司挂靠一下,以此来取得合法的持枪证。
这种证件林耀也有,只是他的枪在刀仔身上,除非必要,他一般不会随身携带。
为了这两张持枪证,林耀足足花了一百五十万。
这可是84年的150万,这笔钱放在京城都够买十栋四合院了。
现阶段的京城四合院还没被炒起来,三环内不说了,四环和五环上,这种院子要多少有多少。
当然,林耀可没有在京城囤上百栋四合院的想法,除非你想吃元宝蜡烛。
要是他没记错,京城改造项目86年就会开始,竞标的都是各种二代们。
那群人的吃相非常难看,平头百姓可能没啥事,但是你底子不干净,那就等着大鱼吃小鱼吧。
开发的时候,可不是你说不卖就能不卖的。
卖了,不给你钱,你也得乖乖忍着。
一路无话。
坐着车,三人回到了在尖沙咀的公寓。
到了家后,林耀指了指客房说道:“你住这间。”
钟小妹是很漂亮,可林耀也没急色到霸王硬上弓的地步。
他租的公寓是三室一厅的,三人正好一人一间,有今天的事,也不怕钟小妹会跑掉。
钟小妹已经见过他的势力了,只要她不傻,绝不会自找麻烦的。
“怎么了?”
林耀发现钟小妹没有动,一脸为难的站在客厅内。
“我没带换洗的衣服!”
钟小妹是个挺爱干净的人,每天洗一次澡是常态,天热的时候甚至要洗两三次。
“我这有干净的衬衫和裤子,你要洗澡的话先穿我的吧。”
林耀走到卧室内,拿出了一件白衬衫和一条黑色裤子。
看着林耀手中的衣物,钟小妹不好意思的干笑道:“算了吧,我对付一夜,明天回家拿些衣服回来。”
“费什么话!”
林耀将衣服丢给钟小妹,又指了指卫生间的位置:“里面有拖鞋和沐浴露,拖鞋是刀仔他媳妇留下的,你先穿着吧。”
“耀哥,你们聊,我回房间睡觉了。”
刀仔鬼鬼祟祟,一溜烟进了房间。
看着他的背影,林耀心中暗骂道:“平时和我抢遥控器的时候,怎么没听你要早睡?”
骂了两句,林耀打开了电视。
电视内,演的是TVB经典电视剧《天蚕变》,这也是一部二十年后看都不过时的好剧。
看了半个小时左右,浴室的房门被打开了。
林耀下意识的看了一眼,这一看居然有炫目的错觉。
钟小妹上身穿着白衬衫,下身是林耀的黑色西裤,既有少女的清纯活泼,又带着一丝男士风格的干练。
“耀哥,我大哥他们要是三个月后没有凑够钱怎么办?”
钟小妹脸色红扑扑的,坐在了林耀旁边的沙发上。
林耀不用吸气,也能闻到沐浴露的香味,还有一种少女身上的奶香味。
“没钱好办,可以拿你抵债啊!”
林耀笑着说了一句。
“我是认真的!”
钟小妹偏腿坐在沙发上,掰着手说道:“十五万港币啊,不是一笔小数目了。
我大哥他们五个如果去打工,每个月拿三千港币,五个人一个月才一万五。
别说三个月了,一年恐怕都攒不够,除非他们能不吃不喝。”
林耀听了一会,反问道:“你想说什么?”
“我闲着也是闲着,不如让我给你打工吧。”
钟小妹还真有些想法,闪亮的大眼睛看着林耀,和他解释道:“我上过女子学校,虽然不是正式大学,却也学了很多东西。
我看你还没有秘书,不如让我给你当秘书吧,账目什么的我都能看懂。”
钟小妹的想法很简单,自己要是成了林耀的秘书,不但能帮大哥他们减轻压力,还能跟林耀一群人搭上话。
到时候,就是三个月的期限到了,没有筹到十五万港币,自己是他的秘书,他总不能狠心对自己大哥下手吧。
“你疯了,还是我疯了,让你当我的秘书?”
林耀对这个说辞丝毫不感兴趣,反问道:“你知道我是做什么的吗?”
“社团大哥啊!”钟小妹回答道。
“对,我是一个社团的老大,你说我的账目,有多少是经得起推敲的,有多少是经不起推敲的?”
林耀指了指钟小妹,又指了指自己:“你觉得,我放心把账目交给你去做吗?”
额...
钟小妹一想,还真是不放心。
毕竟,社团的资金来源很杂,有的是放高利贷的钱,有的是收上来的卫生费。
还有一些,干脆就是帮人砍人的收入,这些都是见不得光的,被人交给差佬就麻烦了。
“你想做事,我是认同的,管账就算了,先给我当跟班吧。”
林耀摸着下巴,问道:“端茶倒水的活会做吧?”
“会,我还会做饭。”钟小妹连忙答道。
“行,以后这些事就由你负责,去睡吧。”
林耀支走了钟小妹,自己坐在客厅看起了电视。
一个人看电视,就是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