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剧大世界里的骑士
作者:拉姆雷克撒 | 分类:科幻 | 字数:666.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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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八百四十八章 闲话
亚特兰娜不太能适应阿斯加德的王储,毕竟这家伙一点没有王室风范,甚至用王室的标准来评判托尔,他完全不合格……当然这也和风俗有关。
要知道阿斯加德以前一直都很粗野,他们习惯在长屋里大声交谈,大口喝酒,充满了旧时代北欧海盗遗风……或者历史上的北欧海盗完全是受到阿斯加德的风格影响。
这种风格直到奥丁时代才逐渐改善,因为富裕了嘛。大规模的征服战争,让阿斯加德曾经征服过许多世界,这些世界带给了阿斯加德无以伦比的财富。
仓廪实而知礼节嘛。
直到奥丁时代,他们才建立繁琐的理解,以及各种金碧辉煌的宫殿……以前阿斯加德的王宫对比起其他建筑,就是大了一些没什么特别的。等到奥丁继位之后,才建立起相关的礼仪规范,毕竟地位不一样了,当时的阿斯加德可是令全宇宙都闻风丧胆,不能给人还是一群蛮子的印象,当然这玩意更多的是给人看的,他们自己其实也没多重视。
托尔又是那样的性格,让他和一个正统印象中王室那样,还不如杀了他。
亚特兰娜虽然任性,可出生在一个传承万年的王室当中,礼仪已经刻入了她的血脉之中,所以无论何时,她都会保持优雅。
所以她不太能理解托尔为什么会是这样,如果他在亚特兰蒂斯,估计会成为王室的笑话。
不过托尔的坦诚和豪爽,还是会让亚特兰娜非常的舒服,至少不需要在他面前拘谨。
而且话说回来,这还是和寿命有直接关系。毕竟阿斯加德发家到现在,也才几代人,认真来说,现代阿斯加德其实就才是从奥丁时代开始而已,就两代人。
而亚特兰蒂斯呢?
已经不知道多少代了。
“话说回来,你今天没有和亚瑟他们喝酒?”
相比起亚特兰娜来到阿斯加德的拘谨,亚瑟反而非常适应在阿斯加德的生活,他非常喜欢这里的一切,甚至还会和一群人在王室大厅里玩毛利战舞,也就是哈咔舞,泛指新西兰毛利人的传统舞蹈形式。于各太平洋地区中,诸如汤加、大溪地岛、萨摩亚等国都有略异的哈卡舞。源于夏威夷和波利尼西亚。哈咔舞是动作、拍打配以叫嚷和哼声的团体舞蹈。
哈咔舞表演的目的,包括消遣、对来宾的热情欢迎、对特殊成就或场合的承认、部落之间相聚的仪式;现时最广为人知的,是新西兰橄榄球队全黑队(All Blacks)在比赛前表演的哈咔舞“Ka Mate!”。还有更神的是在二战一个登陆作战的战役时,一支新西兰的部队因为第一轮攻击过于仓促,没有跳舞,在第二轮攻击的时候重新跳了起来,结果一举攻下了山地,之后一路顺风顺水,直接开到了罗马。哈咔舞的词和动作随着时代不断的创新,如今现代的创作反映的是当代和政治问题。
社会上最常见的哈咔舞由男人表演,或在男人后面加上女人助音。传统而言,女性因精于反白眼(毛利人称pukana)之技,在哈咔舞主团旁边被赋予主要位置。多数手持武器,保护侧翼;她们的存在也是提升其他表演者的气势。也有小部份哈咔舞是主要由女性表演的,如着名哈咔舞“Ka Panapana”;更有简单的哈卡是为小孩而设。源起太平洋地区的祖先从夏威夷和波利尼西亚带到各个地区。
亚瑟有着波利尼西亚血统,他老爹就是土生土长的波利尼西亚人。
而现代一说起哈咔舞,人们的第一印象还是毛利人以及新西兰土着,可实际上就像上面说的那样,哈咔舞本身就源于夏威夷和波利尼西亚,亚瑟会这个一点也不稀奇。
而阿斯加德这群北欧海盗的祖先,对这种舞蹈非常的满意。
阿斯加德说实话,都没啥文化细胞,所以他们的歌曲和舞蹈都非常的无聊,都是歌颂战争和勇士的长诗,舞蹈……他们压根也没啥舞蹈,就是一群人喝醉了就乱蹦乱跳……没办法,奥丁搞出这么恢弘的城市和宫殿,都是依靠掠夺……没错,建筑和雕塑都是他们外包给别人的,更别提艺术了。
一方面是阿斯加德人没什么艺术细胞,另外一方面就是阿斯加德太务实了。
他们可以接受一些很务实的行业,比如铁匠比如石匠,再比如裁缝,可对于歌唱家、画家或者其他什么乱七八糟的职业,接受程度就不高了。
如果一个男人选择这种职业是会被人笑话的。
这么一看,他们其实是一个挺无聊的民族,可没办法,他们就是这样的文化。
所以亚瑟的战舞广受好评,甚至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传播,他们甚至发现,如果喝醉酒再来跳这种舞蹈,别有一番风味。
所以啊,亚瑟这几天在阿斯加德可是非常受欢迎。
而且相比于奥姆那种精致的长相,亚瑟这种穿衣喜欢露胸膛和胳膊,披头散发,满脸大胡子的装扮更让阿斯加德人喜欢!因为够粗犷,而且亚瑟力气很大,金刚不坏,非常的像阿斯加德人。
甚至有不少阿斯加德姑娘都很喜欢他。
阿斯加德人对于男女之间那点事并不怎么在乎,现在还好一些,在奥丁之前的时代……怎么说了?可以参考下古代维京海盗。
自古以来,维京人就十分崇尚多妻制。在他们的文化里,娶很多老婆就是有身份的象征,有很多孩子是成功的象征。在他们的神话里,主神奥丁有三个妻子,雷神索尔有两个妻子,连邪神洛基也有三个妻子。据当时的传教士说,只要是有余钱的瑞典人都会娶两到三个妻子,有钱的人家会娶更多。
公元7世纪以前,地球整体气候非常寒冷,在靠近北极圈的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人烟十分稀少,大约只有200万人。由于广泛盛行的多妻制,实际有许多男子终生讨不到老婆,只能孤寂地渡过一生。从人口比例上来说,北欧的单身汉所占的比例是相当大的;但从绝对数量上来说,人数却很少,根本不足以形成海盗的洪流。但是到了公元7世纪晚期,气温逐渐转暖,以往被视为不毛之地的北欧,开始变得更适宜人类居住。由此,北欧的人口开始出现爆炸性的增长。那些拥有很多妻子的家庭,一生甚至要生数十个孩子。北欧人口膨胀,由于多妻制的存在,单身汉的数量也急剧增加。这些讨不到老婆的单身汉到处滋事,逐渐成为社会公害,严重危害到北欧诸国的治安,各国国王的王权岌岌可危。
为了“消化”这些单身汉,北欧诸国开始放任这些男人出海做海盗,让他们自己去“抢钱、抢粮、抢老婆”。在北欧诸国,单身汉问题引发了针对欧洲各国的入侵活动,将社会不稳定因素引向了国外。于是,一队队的维京人被组织起来,头戴牛角盔,手持斧子和利剑,向着大海进发。除了单身汉以外,不少有老婆的维京男子也加入了海盗队伍,毕竟他们还想有更多老婆与更多财富。通过当海盗,维京海盗们富裕了起来。他们将大部分男奴卖给阿拉伯人,将财宝、所有女奴和小部分男奴带回北欧。其中,女奴大多做了维京男子的小妾。
在维京人的小木屋里,总能看到来自欧洲各地的少女,有面色红润的西班牙人、有金发碧眼的日耳曼人、有红发的罗斯人……许多曾经贫穷、落魄的维京单身汉,最终都享受到了齐人之福,多子多孙受到他人的尊重。但令人悲哀的是,这些被维京人抢掠来的女奴生活十分悲惨,不仅要干活,供男主人泄欲,还可能随时被杀害。在北欧的法律里,杀害奴隶是不犯法的。在男主人或男主人的正妻死后,有些女奴甚至要殉葬。在许多维京古墓里,都能看到这些女孩的尸骨。
当然,维京人的婚姻生活并不像许多人所怀疑的那样野蛮和暴力,实际上是柔和、浪漫的,甚至有些尴尬。此外,与当时的欧洲其他国家相比,他们对社区中女性的自由和幸福的重视远远超出了人们的预期——维京女性可以从各种追求者中进行选择,如果不满意就分手。嗯,只针对维京女人……
如果一个维京女人对她的丈夫(无论是性方面还是其他方面)不满意,社会习俗允许她离开他。然而,维京人在性别角色方面有相当严格的规定;如果一个男人穿着女装或偏爱男性,女人就有离婚的理由。她还会重新获得她的嫁妆和在婚姻期间获得的任何继承财产。在维京时代,婚外情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尽管通奸很普遍,但通奸通常是不被赞同的,并最终被认为是男女双方的犯罪。如果一个女人被发现有外遇,她的丈夫被认为有权杀死她和她的情人。维京人在讨论“性行为”时保持了一定的礼貌,因此经常使用委婉语来中和这个暧昧的主题。例如,一个男人会“转向”一个女人,之后发生的事情只是暗示。“在床上挤在一起”,“互相享受”,以及男人“和”一个女人休息也是常见的情况。在没有伴侣的情况下,一个人甚至可能会“自娱自乐”。维京人使用的最明确的委婉语是当一个男人“brolta a maga”,大致翻译为“在她的肚子上嬉戏”。
另外那个时代的维京人对于两性的观念和霓虹、美国现在有点像,那就是不管男女,如果你长大了(他们那个时候通常会很早),却没有伴侣,会被歧视,男女都一样,那会被认为是没有魅力,且没用的表现!
虽然这和阿斯加德的婚姻观还是有些许差别,可从这里就可以看得出来,古早时代,阿斯加德对于男女关系的看法。相对开放,他们重视婚姻,但并不怎么看重贞洁这种玩意。
所以在阿斯加德,男女发生那点事,只要不在婚后基本不被当回事。
所以亚瑟这些天过的非常的嗨皮,夜夜当新郎。
“亚瑟真的很喜欢这里。”亚特兰娜有点放松的说道,至少亚瑟这个孩子没有长歪,当然,他要是能更加亲近亚特兰蒂斯人就更好了。“对了,凯呢?我今天都没看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