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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红警我的兵

作者:捕秋 | 分类:科幻 | 字数:65.8万

第291章 各司其责

书名:我的红警我的兵 作者:捕秋 字数:2407 更新时间:2024-10-25 10:38:49

时间流逝的很快,同样的,时间也将一切变得漫长。

子弹从枪膛射出,在空中飞行1.25秒,掀翻目标的头盖骨;一个孩子从孕育到出生,需要九个月左右;而建设一座现代化的摩天大厦,可能要用三到五年……

……

最高指挥官返回了星火镇,但在前方御河湾的野战营地中,各项大大小小的任务,已经紧锣密鼓地步入正轨了。

按照王徒的意思,核基地虽然泄露了大量辐射,污染了众多土地,但暂时先不要处理,因为这种敌我不分的力量,同样也是一种天然屏障。

只是这样的话,深入地下基地执行基建任务的工人,就需要换上特制的防护服,既要隔绝辐射,还得尽量不影响劳作。

难题自然丢给铁公鸡,可指挥官不允许他从红警商城里花重金换现成的,更期望能自主研发、搞些实际可见的硬科技来,于是无奈之下,他只能坐船去了一趟军工厂,找彭博商讨。

那天晚上,两人搞了几个菜,喝了酒,聊到很晚。

“穿防护服……不适合工作……”

“是……要科技兴军……”

“……机械工人如何……”

“喔,倒是不错,远程操控……”

“……咱们要尽快着手研究……”

两人皱起眉,各有所思,碰了一个。

“别光喝,吃菜……”

……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当一干工程师和技术人员研究科技创新的时候,镇卫队的人也在齐定山的带领下出门干活了。

他们是粗人,只懂得打打杀杀,携着各种长枪短炮,抵达水域边,乘坐中型船只,四散开来。

“……严密防范,遇到情况不要恋战,及时汇报……”

“明白……”

辐射人也抽调了一些成员跟随镇卫队行动,张连山和齐定山共乘一艘船,两人坐在船头,喝着啤酒,叼着烟,武器摆在一边。

这两个男人的遭遇有些相似,此时却没有什么话好讲,保持着沉默无声。

船走的很快,夹带水气的风吹拂着衣衫,极为清爽。

约半小时后,队伍已远离御河湾,进入了一片陌生区域。

抽完了烟,齐定山丢掉烟蒂,扔掉易拉罐瓶子,平端起一把黑色的狙击步枪,将百米开外,一道站立在屋顶之上的黑色身影选入瞄准镜。

“你说,他们在哪……”

“谁……命运的人?”

“砰——”

黑皮脑后暴起一团血雾,还有不明的块状物飞溅,身体仰面就倒,一头扎进了浑浊的水中。

“是呀,”齐定山嘴里低喃了一句,“他们在哪里啊……”

“我已经迫不及待,想杀光他们!”

……

帐篷组成的临时营地,短期居住还行,在这种长期下雨、阴冷潮湿的气候下,还是得建设正常的房屋。

图纸当然要提前准备好。

打造庇护所,按照星火镇的结构来,只不过范围要小许多。

眼下却无法推进工期,雨跟不要钱一样的下,混凝土根本无法浇筑。

问题貌似有点多,即便提前做好了心理准备,可牛东亮还是忙的焦头烂额。

供水有问题……打的井里涌出黄水,无法饮用,容易搞坏肚子,已经有好几个平民进卫生队了。

“能不能搞到净水器呀……或者接了水,先沉淀,然后消毒、过滤……最后,煮沸后再饮用?”

“主任,这样好麻烦的……”手下有人抱怨。

“妈的,麻烦?古代人怎么活了!”牛东亮揉了揉眉头,骂道。

“主任,天气热,食物堆在一起,有的已经发霉了,能不能搞个大冰箱……”

“冰箱,我给你弄座冰山来呗?”

“蠢货,妈的,你们不知道在仓库里打通风槽,或者多搞些石灰来吸附水分……”

事情一件接一件的解决,等手下暂时走光了,牛东亮才长出一口气,点上一支烟,让心情平复一下,也让脑子休息一下。他本来是不抽烟的,可最近太累了,精神压力大,寝食难安,于是也抽上了。

记得之前刚来星火镇的时候,天天见自己的顶头上司张强暴跳如雷,如今自己也当了“领导”,能确切地感受到他当时的心情。

……

又几日,从星火镇驶来一架直升机,停到空旷地带。

飞机上下了八名西装革履的男人,都空着手,没携带武器,但个个气度不凡,举止精明。

他们未与任何人对接,仅是坐上红警军团提供的交通工具,在成队动员兵战士的护送下,以御河湾为起点分散离开。

间谍是一支奇军,在老城区时,星火镇依靠他们,不费吹灰之力就灭掉了井口会。

现在,放眼整个江东市,收复或占领,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丧尸的数量极其庞大,江东境内估计保守估计也有两百余万,这其中又有多少黑皮,甚至二星的红皮……

通过一段时间的成长,丧尸能力进化的很全面,种类也多,整个族群都是难啃的硬骨头。除非星火镇用核武器直接炸毁整座城市,否则它们躲避在密密麻麻由混凝土与钢筋建成的楼房之中,根本无法做到一波消灭。

况且,幸存者势力带来的威胁同样不容小窥,枪械无论在大人还是小孩子手里,产生的伤害都是一样的……利用间谍,先搅浑江东市幸存者势力的水,摆平了人类,剩下那些不是“人”的家伙,再慢慢收拾。

……

天色阴沉,星火镇外的农庄边,田地里正铺满一片金黄的颜色,即将步入六月,小麦丰收的季节要到来了。

田埂上种着成排的杨树,几颗歪歪扭扭的柳树、桑葚树和梧桐树在更远一点的小土坡上扎根,似乎在守护着庄稼。天空掠过几只身躯不小的飞鸟,清脆的枪声响起,其中一只被打中,毛羽散落,笔直坠到林中,其他的顿时落荒而逃。

王徒站在麦地外面,手里提着还在冒烟的步枪,远远地眺望几眼。

“快去捡,中午烤着吃……给你们加菜,这踏马是鸟不,比鸡还肥呀……”

地里有农耕队的人,他们戴着挡雨的草帽,为长官的好枪法欢呼,有身手麻利的已经跑了过去,踩着泥水去捡猎物了。

农耕队的队长余姚,皮肤黑的发亮,穿着短裤背心,活脱脱的老农打扮,领着三个体型壮实的妇女从地的另一头走来。

“长官好……”

“长官,目前的问题是地太湿,收割机无法作业,好多大麦泡了水,容易霉烂……天不放晴,什么都不好办呐……”

王徒为他整理了衣服,又递了一盒好烟过去,开门见山道:“汛期也不能影响割麦,前线几百张嘴还在等着吃饭……”

“能解决嘛,食物上的缺口,一时半会还不明显,但不能拖久了……”

“长官,大话我不敢讲,但我们农耕队……全力以赴!”

王徒目光明亮,拍了拍余姚的肩膀,对于这个踏实稳重的男人,他还是很信任的。

“等忙过这阵,我请你喝酒,喝最好的茅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