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都往事【工作笔记】
作者:薛定谔的猫1967 | 分类: | 字数:58.9万
本书由笔趣阁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225章 做代办员
年底前,梓涵一位朋友的朋友找到他,是他们的宝贝儿子想要到华都银行做代办员。
与此同时,老齐的女儿也从加拿大回国,老齐的孩子在他们两口子的呵护下,从小任性。
她在国外读了多年书,本可以留在加拿大工作,但孩子觉得那里太寂寞,坚持要回来,老齐两口子也就这么一个宝贝丫头,肯定也希望孩子回来,也许是想到,今后两口子年纪大了,孩子可以照顾他们。于是,老齐花了几百万送孩子在加拿大读了中学、大学、研究生,孩子最终还是回国了。
由于这孩子错过了华都银行的招聘档期,所以只能通过银行招录代办员考试,确实非常可惜。
孩子的工作,是每一位家长的心病,老齐找梓涵,梓涵是责无旁贷,作为孩子的叔叔,又因为省纪委的事情,他的的确确欠了老齐那么大一份人情,怎么都要还这个人情的。所以他满口答应,他去找人力资源部打招呼,说自己有两个关系的孩子,希望成为华都银行的代办员,一男一女。
梓涵便将两个孩子的简历递了上去。
此时,王思哲已经成为省行的行长助理,人力资源部老总一职由榆林的汪伟达接替。
当年,梓涵在法规部主持工作,他去榆林行检查时,汪伟达还是副行长,这几年,由于榆林分行业绩突出,同时榆林分行的管理层比较“活泛”,所以这个行大批的干部被提拔重用,能够成为人力资源部这种要害部门的一把手,肯定是杨行长完全信任的人。
关于这一点,梓涵非常清楚。
所以,代办员入职的事情,他无论如何必须亲自给人力资源部老总打招呼,这样才有胜算的把握。
最终,这两个孩子都入职了,而且在代办员培训班上,老齐的女儿成为了班长,因为她的各方面都非常优秀。毕竟是海外留学的研究生,由于没有赶上华都银行的校园招聘,只能委身于代办员。
老齐也非常高兴,之前他就告诉梓涵,如果需要活动经费一定要告诉他,这个,梓涵肯定不会让老齐再多掏一分钱了。之前的菊花园大厦案子,老齐非但没有挣多少钱,被法院勒索了“赞助费”,还被纪委关了将近两个星期,这都是拜他李梓涵所赐啊!
好在梓涵与汪伟达很早就打过交道,汪总也比较念旧,这些年梓涵基本上没怎么求过他,他当时就说:解决老兄的两个代办员,小事一桩!
但是,老齐的孩子学历出现了问题,这孩子回国以后,没有在教育部办理相关的海外学历认证手续,导致这孩子的学历无法被国内承认。
孩子说需要去京城办理这件事情。于是,梓涵又找到人力资源部,希望暂时保留孩子的入职资格,给孩子一些时间办理学历认证手续。
也许孩子在加拿大这种“慢节奏”国家生活久了,办理认证这件事情,竟然拖了将近五个月才办妥。
而在她入职华都银行之前,这孩子也显示得有些高不成低不就,她一直在仲裁委“跑龙套”,或者做一些翻译工作,让老齐很头疼。好在后来终于拿到了认证手续,被梓涵直接招录到城北支行,梓涵直接安排她在营业部外汇对公柜台工作。
而他那位朋友的朋友大公子,孩子实习的时候曾经在城北支行营业部,协助大堂经理做辅助工作。男孩子的长相属于男孩子中非常漂亮的那种,很讨女孩子喜欢,培训完分配时被省行直接安排在了营业部。
孩子的父母到梓涵办公室表示感谢,梓涵刚好外出去网点检查工作,他们打电话说,送梓涵两瓶酒,就放在了他办公桌下面,走的时候把办公室的门锁上了。
梓涵回来以后,看见在办公桌下面有一个纸袋子,但是,他看见两瓶“茅台”的下面,有一捆钱,整整十万!
立刻,梓涵给孩子的妈妈打电话:你们离开多久了?能不能现在回来,我已经回到办公室了。
孩子的妈妈说:我们已经在高新区了,东西您收好,一点心意!
“酒,我收下了,谢谢!但是我看见里面还有十万块钱,应该是你们落下的,麻烦你们回来一下,把钱拿回去吧。”
听到这里,孩子的爸爸接过电话:“孩子的事情您费心了,我知道,银行现在不容易进啊,你也需要打点一些关系,你就代我们去答谢那些部门的领导吧,谢谢啦!”
梓涵说了半天,对方坚持让他收下,无奈,梓涵只好说:“多谢你们的好意!一方面,虽然当时你孩子考试的时候成绩不佳,但人力资源部并没有刁难,最终还是解决了孩子的入职问题。至于感谢人力资源部是我的事情,和你们没有关系。另一方面,我不能收你们的钱,因为孩子入职也没有花钱,我拿了这钱,今后我们连朋友都做不成了。你们的心意我领了,不是说我不爱钱,而是这种钱我拿不得!如果你们坚持不收回去,我只能上缴省行监察室,到时候恐怕大家面子上都不好看了。”
听到这,孩子的父亲有些生气了:“你这样做不合适吧?这又不是什么大事啊?”
“真的对不起,这对于我来说就是大事,拿了这钱,可以让我在监狱里呆个三五年的,我可不愿意啊!”他刚刚经历菊花园的事情,梓涵可没有那个胆量。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梓涵觉得,人生如此精彩,为财死不值得。
当然,并非他有着高大上的觉悟,也并非他有着伟光正的道德、情操,面对这一捆钱,梓涵并非没有心动,只不过现实的既视感太刺激、太强烈了——严广生和张晓东活生生地给他树立了“榜样”,他如果还要执迷不悟,那是什么?
作死啊!
男孩的父母走进梓涵的办公室,黑着脸拿走了纸袋子。
也许,梓涵处理这件事情有些不妥,尤其是说要将这些钱交给监察室,他们接受不了,但他觉得,如果不这样说,他们肯定不会拿回这笔钱,虽然方法不好,但他们终究会理解。
梓涵不可能告诉这两个不相干的人,自己经历了什么,梓涵觉得,无论你们觉得我虚伪也好,矫情也罢,反正你们把钱收回去可以。
不过孩子的父亲说: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最后,他们的孩子在省行营业部找了个漂亮的女朋友,结婚的时候梓涵也去了。
婚礼上梓涵才知道,新娘是杨行长的亲戚,男女双方亲属一起吃饭时,男孩子的父亲还把梓涵退钱的事情告诉了杨行长。
好家伙!他假如拿了这钱,还不知道会搞出什么“飞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