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余粮
作者:白鹤凌 | 分类:穿越 | 字数:103.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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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晨光(最后两天求月票)
“灵姐,这几双袜子是我最近抽空缝的,喏,这些浅色的是我的,这些是给小岳子的。手艺不好,你们就凑合着穿吧!”
“灵姐,这手镯是我阿母留给我的,你不如戴着吧,水路迢迢,一路上也好保佑你平安出行。”
夏荷边忙着给钟灵帮忙收拾东西,边拿出自已的体已,甚至连她手腕上阿母留给她的手镯也要送给钟灵。
“夏荷,你别搞得这么郑重啊?好象我们这一去就不会回来似的。我还想着能赶回家过春节呢!”
钟灵挡住夏荷要拔下手腕上手镯的举动,又好气又好笑地劝阻她。
“你戴着吧,这是开过光的,很有名的高僧开过的,能保佑你。这样吧,就算借你戴行不行?回来再还给我。”
夏荷不顾钟灵的力阻,硬是把手镯拔了下来,然后抓着钟灵的手,给她戴了上去。
换成以前,钟灵肯定会奇怪,因为夏荷从来没有这么坚决主动地这样做过什么,不过,因为是换成了在离别的大背景之下,所以钟灵也有些释然了,可能是因为第一次和钟岳要离开家,去那么远的地方,所以夏荷紧张吧。
钟灵劝慰她:
“你放心吧,也不看看本常住有什么护侍,就说那个郑熠吧,在敌方阵营上可是一员猛将,冲入敌后如入无人之境。现在地方匪患虽然还未全消,但已经是残弩之末,不足为惧。
我这一路上,有郑护侍,一定会平平安安到京城的。”
“瞧你得意的样子,小心郑公子听到!”
夏荷被钟灵千哄万哄,好不容易“扑次”一声笑了出来,主要是她夸张的语气和喜感的表情,夏荷再自动脑补郑熠一脸酷酷地抱着剑站在钟灵身边的样子,感觉颇有喜剧效果,忍不住就笑了起来。
“哈,你总算笑了。要不是一路风尘,又有匪患,还真想带你去见识见识。不过别急,会有机会的,我先去探探路,如果可能,就在京城买个院子作为以后的落脚之地。
把这些都布置好了,都要带你们去京城长长见识。”
钟灵前世,京城重地的四合院可是权贵的象征,一般人可望而不可及,现在她虽然称不上富得流油,但要买一幢普通的宅子,应该也不难拿下。以后小毛头长大了,还要读书、赶考,所以买了宅子也不亏。
再加上郑田田也在京城里,三年两载的都要去拜会一下,而且大夏国铲除了倭国这一最大的隐患,日后国内经济应该会有一个腾飞的过程,经济一旦上去了,房价肯定就飞涨,所以现在趁早出手买宅子,无论如何这钱也不会打了水漂。
夏荷听到钟灵描述以后的场景,不由心生向往:
“我也想去看看繁华的京城,哎,可惜,这次不能去了。”
她的脸上浮起一抹淡淡的忧伤,钟灵哪里知道她想的是更长远的事呢?笑道:
“我这次去是给你们大家探路的,如果一路平安顺遂,咱们以后每年都去一次京城,享受下人间繁华。
匪患应该会日渐消弥的,现在沿海不打仗了,皇上又下旨出了不少惠农利农的政策,我想乐意当土匪担惊受怕的人只会越来越少。
好啦,别苦着脸,最多个把月我们又回来了。
小岳子进京以后我会管着他的,不会让他被繁华遮住了眼,放心吧!”
钟灵意犹未尽,又笑嘻嘻地加了一句。
“啊?”
夏荷不知道钟灵为什么又扯到小岳子头上去了,走出门才反应过来钟灵说的是什么,不由羞得小脸通红。
钟灵这是认定自已和小岳子是一对了吗?
小岳子其实不错,虽然没有读多少书,但和姐姐一样聪颖,如今也是柳都镇上小有名气的年轻大夫。假以时日,他的医术再加精研的话,一定会有更大的突破的。本文由";乡";";村";";小";";说";";網";的网友上传,";乡";";村";";小";";说";";網";免费提供阅读";";
夏荷轻轻喟叹一声,听着山上梯田里传来夜鸟的鸣叫,虽然天气不冷不热地很舒服,却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一个晚上,身子就象翻烙饼似的在床上打滚。
第二天,夏荷顶着一个吓人的黑眼圈出现,把钟灵狠狠地吓了一跳,她万万没有想到,这次离别,对夏荷影响这么大,她开始考虑,是不是要把小岳子留在家里,以免夏荷受到这么大的干扰。
“灵姐,不许这么笑话我,我失眠不光是你们离开的事,还有其它。”
夏荷听到钟灵开玩笑似地这么说,便知道她醉翁之意不在酒,打的是什么主意,其实钟灵开玩笑时透露的意思肯定是真的。
“好啦,不取笑你了。”看到夏荷急白了脸的样子,钟灵也转作正经,“我要去山上一趟,你和我一起去吧?打算抓几只坑冻带去,给咱的郑贵妃补补身子。她现在怀着龙子,这坑冻可是大补之物。”
“那么远去,能行吗?”
夏荷担心坑冻是不是能承受得起这么远的路途。
“放心,现在是冬眠期,它们路上也不需要怎么进食,用竹筺带上就行了。”
钟灵早就想好了办法,对夏荷道。
于是二人便来到坑冻池边,让富贵叔抓了20多只肥大的坑冻,放进一个加了盖的竹筐里,竹筺底部是密实的,里面放了泥土和碎的稻草,能保证这20多只坑冻待得舒舒服服的。
至于香菇就不带了,京城里肯定不缺这个,倒是上次反馈回来说,郑田田很喜欢竹制品,钟灵又叫人着手做了一些精致的竹席、竹枕什么的带上。
最不能少的,还有钟灵自制的腌菜,当然,方便面也是要带的,而且还是钟家“味好美”的独一无二的口味。
林林总总,加上郑熠要带进京的东西,也装了一船,所以,郑熠最后雇了三条船,毕竟男女有别,还是要避讳一些,他独自在中间的押运船上,而钟灵和钟岳住一条船。当然,郑家也带了两个小厮,还有一个力气大的粗使丫头,以照顾伺候茶水和做些粗笨的活。
12月的第一天,钟灵三人就带着家人的依依和不舍,从柳溪上出发,直奔京城。
大夏国的京城定都于长安,从柳溪上需要进入江晋支流,最后到达东海洋面,再从东海转至郦港的内陆航道,沿着这条贯穿南北的内陆航道行走,就能到达京城了。
“姐,大海原来是这个样子的啊?”
小岳子到现在为止,最远都没出过柳都镇,没想到这次居然能直接看到大海,对他的震撼太大了。
“无边无际,如果渡过大海,就能到罗伯斯的国家去!”
钟灵幻想着西方的世界,此时不知发展到什么程度?会不会有黑死病横行?还是处于文艺复兴时期?在这个历史上不存在的国家里,钟灵的历史时空都混乱了,但从罗伯斯的着装打扮来说,西方应该还处在中世纪时期,经济远没有大夏国发达那是肯定的。
不过,从前的历史上,西方国家也是后发制人,到最后,甚至建立了世界上最强大的美利坚合众国,所以,如果大夏国再不崛起,历史绕了一圈,也许最后也一样回到那个点上。
钟灵颇有一番大干一场的冲动,但却也知道,在历史的滚滚车轮面前,自已的所作所为只是螳臂挡车罢了。
郑熠酷酷地抱着剑,坐在自已的船头,看到叽叽喳喳兴奋的钟家姐弟俩,脸上也露出了微笑。象他们这样放松相处的姐弟感情,在自家那个宅子里不容易存在。
郑炀在别人面前和熙如春风,但由于年岁较长,一向和他有点淡淡的疏离。可能是因为那份庞大的家产阻梗在他们兄弟情感面前吧,就算不以为意,也多少要考虑到跟随自已人的利益,所以他们始终没有办法做到如钟家姐弟俩这般毫无罅隙。
“你傻笑什么呢?郑护侍,不如到我们这条船上来,一起看大海。”
钟灵看到一个人坐在后面船上,显得形只影单的郑熠,便喊道。
“好,我马上过去。”
出了门,郑熠也就落落大方起来,只见他足尖在自家船弦上一点,接着用力一蹬,就跳到钟灵那条船上,更妙的是,钟灵的船只竟没有因为他如此一跃而晃动半点。
钟灵学武本来只是花架子,并未得到武学精髓,所以对于郑熠这一手并不以为意,神色如常。
但是,看到郑熠不动声色地这么一跳,就跳到三米外钟家姐弟的船上,并且对方的船只毫不晃动,郑熠这边船上的船上脸色不禁一凛,知道这次碰到了个棘手的了。
原本他们看着这家人带了那么多货物,而且只是三个年轻人,以为是只大肥羊,准备载到海上就把这三个人结果了,然后把货带走,现在看来,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人家敢这么简单出行,自然有人家的本事在身上。
船家和对面钟灵那只船上的同伙使了个眼色,悄悄比了个手势,对方明白了,老大叫自已稍安勿躁,不要急着动手。
入夜,船只慢慢转入通往郦港的航线,三个船家要对付郑熠一个人他们都颇感觉吃力,因此,准备进入内陆后,再召集同伙,伺机打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