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云天下
作者:沐莫谦心 | 分类:穿越 | 字数:90.7万
本书由笔趣阁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二十四章 不落鱼心断谁肠
漆黑的夜里,隔个几天,便会有几个骑着马穿着水明山庄护卫队的衣服的人来和炎飞雨秘密地交谈着。
很多的时候,他们一谈便是几个小时,往往便会赶在队伍的最后面,慢慢地说着,而谈论的话题,似乎又非常的神秘。
“血司谣的图像我们已经按照您的吩咐,从我们的各个分部传出。这个是画师的图,请主上过目一下。”
手下的人递上了图,炎飞雨微微的叹了一口气,看着画中的女子,淡淡的抚摸着。“有血司谣的消息吗?”
“目前还没有收到什么消息。不过,只要血姑娘去的地方,有我们的人在,就一定会发现的。主上还是不要太担心了。血姑娘一定会吉人天相的。”
炎飞雨没有去反驳这一句话,作为一个大夫,他很清楚地知道,那样的几率是那么的渺茫。然而此刻,他希望,这句话是真的。
“你们这么匆忙地过来,是不是庄主那边有什么指示吗?”
“没什么问题。只是,庄主似乎很担心小姐和姑爷的行程,要我们隔一天便来要一份行程报告。”手下的人小声地说着。
没有什么事情发生的话,就是一件好事吧。
只是,现在的他不太担心夜非凰会做出什么事情,他只是担心,花想衣,应该怎么过这几天。夜想若虽然只是个孩子,但是正因为他只是一个孩子,一个身份尴尬的孩子,所以才会让所有的事情变得复杂得多。
他该告诉花百万吗,今天发生的事情。可是,要是说了话,会不会带来什么不好的效果呢?这些,都是他无法去预知的。只是,要是不说明的话,万一有一天花百万知道了,又会怎么来处罚他呢?
“主上?主上?”手下的人小声地喊着走神地炎飞雨。“要是没有其他情况的话,那属下就先回去禀告了!”
“好吧,你们先回去吧。从目前来说,这边没有什么问题,除了那个孩子调皮一点。”
他看着两个卫队的人骑着马慢慢地跑远了,这才放下一口气,这样说的话,应该不算是撒谎吧。
————————————————————————————————————————————————————————————————
这几天以来,夜想若这个孩子似乎都没有怎么安分过。在他的眼底,对于一个欺负自己亲生母亲,抢走夜非凰的坏女人来说,他怎么可能会不恨。所以,隔一段时间,他便会想起各种各样的额小招数,来欺负花想衣。
而夜非凰,似乎真的比以前冷淡了许多,对于所有发生的意外,不闻不问,似乎,夜想若做的这些事情,都得到了他的默认。这是一件让人觉得非常诡异的事情。因为,这实在太不像是以前的夜非凰了。
炎飞雨每每都能看到花想衣身上受到的一些小伤,又或者是狼狈不堪的样子。只是,每一次,她都会摇着手,说是把所有的消息封锁,甚至还要他帮着隐瞒,不让别人知道事情的真相。
“小姐,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别小看这个孩子,他的恨会越来越深,迟早有一天,庄主会知道的。为了斩草除根,庄主是不会放过夜想若的。所以,这样也不是办法。”也曾有那么一天,炎飞雨试探着问着花想衣的想法。
然而,对方也只是淡淡的说着,“还能有更好的办法吗?只是,恐怕那个孩子再也没有很多的机会欺负我了。”
炎飞雨惊讶地听着,却不知道该怎么去接话。因为,他实在是无法想象,花想衣口中的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深意。
花想衣先是笑出了声,然后看着对方,用着很是安慰地语气道,“没什么了,不用担心的。做好你的事情吧。”
哦,这样,也只是这样。
————————————————————————————————————————————————————————————————
车队快要达到暗流界的时候,炎飞雨却意外地提早地离开了队伍。
他在和花想衣支了一声招呼之后,便匆匆地往着相反的方向跑去。而那张犹豫的脸上,带着一直不曾消散的阴郁之感。
花想衣没有说什么,甚至也没有问他离开一会的理由,只是让他快去快回。
此时,距离血司谣失踪的日子,已经整整八天了。
“主上,我们现在去哪里?”
马,在郊外的竹林之间奔跑着,炎飞雨额前的头发已经飘了起来,“既然什么消息都没有的话,还是找九歌吧。你确定,九歌,就在这里附近吗?”
“是啊,最近,附近分部的人看到过了副主的令牌呢!副主要了几匹快马,然后感觉形色匆忙。”
“她一个人,多要马做什么?”炎飞雨怀疑地想着。
“所以,属下也是觉得有些蹊跷,所以这件事情不敢隐瞒,马上报告主上了。”
“走吧,快一些找到她。不然的话,我怕节外生枝。不管到底是不是有什么问题,都先去看看吧。我就不信,除了江水九歌,谁还可以把血司谣藏那么久。”
“驾——”
————————————————————————————————————————————————————————————————
他风尘扑扑地在一个很安静地农家院落里面停下。
到处都是破旧的,院子很小,门前还养了很多的老母鸡。屋内,只有一展微弱的油灯是亮着的。
“这里?”
“是的。据报告的人说,那个持着令牌的人,就是住在这里的。我们的人尾随着来到了这里,一直看着她进了这里。然后一直都没有出来过了。应该是不会错的。”
炎飞雨扫了一眼眼前的情景,却有着一种不知道怎么去面对里面女子的感觉。
虽然,那个人,认识的这么些年,从来都不曾有过这样的困扰,从来都没有像此刻一样,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用着什么样的心态。
“走吧。”他挥了挥手,跟着手底下的人,闯了进去。
昏暗地灯光之下,一个穿着粗布衣服的老妇人,就坐在台子的旁边,靠着油光,手中似乎拿着一些绣物。
“江水九歌!快说,血司谣在哪里!你想要害死她吗!你是不是非要害死她,你才高兴呢!你!——今天,你要是不说的话,那么,我就让你永远也不能说话!”他一口气,到底说了多少的话呢,可是,他却始终不敢去看她的眼睛,只是静静地看着地面,地面之上昏暗的光线。
“大爷饶命啊!饶命啊!……”
这声音,这张脸。
要是说,这脸还可以用易容之术,这声音,也不会改变这么多的。
炎飞雨下意识地松开了手,看着眼前头发花白的老人,“你是谁!”
那个妇人吓得连一句完整的话都无法说出口,只是趴在地上,浑身哆嗦着,不敢大声地喘气。似乎,对方,已经把自己当成是某个山上的土匪头子了。
“我们主人问你话呢!你是谁!快说!不要磨蹭!”
炎飞雨坐了下来,上下打量着屋子里的情景。那个妇人的样子看起来不像是假扮的,特别是那种惊吓的神情。
“我……我是这李家庄的一个农妇,这里是我的家。我老伴死的早,然后孩子也死了,一个人孤苦伶仃的住在这里。我苦命呦……苦命呦……”
“没问你这些!你只要告诉我们主人,有用的东西就行!”身边的人也不知道该怎么对待这个无知的老妇人。
炎飞雨的眼前一亮,然后从那个妇人的腰间扯下了一块令牌,放在了自己的手心,仔细地触摸着。这块令牌,是江水九歌副主的标志。普天之下,只有这么一块,是不可能造假的。
“大婶,我只是想知道,为什么,这块令牌会在你的手中?是别人给你的呢,还是你在路上捡的?”
老妇人面露难色,看着眼前的一帮非富即贵的人,再一次傻了眼。“回大人的话,这个是别人给我的。我绝对没有偷,没有偷的。”
“到底是谁给你的?”炎飞雨紧张地看着眼前的女子,等着她的回答。
此时,从外面进来一个人,在炎飞雨的耳边小声地说着,“主上,来要马匹的人就是这个女子。”
“令牌到底是谁给你的!那个人在哪里?”
“是……是一个姑娘给我的,她说她有事情,所以她让我去帮她办这件事情,还给了我好多的钱呢!”
看来,那个九歌真的出现过。炎飞雨紧绷地脸上稍稍地松懈了,“没关系的,你说,她为什么要你去帮忙?她有没有说过什么时候回来?你跟那个姑娘是怎么认识的?”
那个老妇人面对着这么多的问题,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能把所有的问题从头开始讲起。“刚刚看到那个姑娘的时候,她还是男子的装扮,只是,这天下哪有长得这么好看的男人呢。老婆子我一下子便认出来她是一个女孩子了。
那个时候,她的怀里还抱着一个另外一个女孩子,看上去身体不太好。在机缘巧合之下,那个姑娘便要求我照顾她的妹妹。
每天呢,我也就是给她的妹妹煎药,照料一下她的起居生活。而那个姑娘,却总是早出晚归的,每天却会给我很多的钱。”
炎飞雨眼前一亮,也就是说,血司谣是真的和九歌在一起的。这样的话,找到九歌的话,也就找到了血司谣。
********************************************************************************************************************************
《流云天下》沐沐作品,纵横中文网首发
关于加更:
非推荐期间,点击过四百加解禁一章,字推期间,点击过六百,加解禁一章,图推期间,点击过八百,加解禁一章
书友群:90179897(慕斯集合地)敲门密语:书中任何你喜欢的人物
27章已解禁。从30号开始,沐沐会陆续解禁前面的VIP章节,一天一章,不间断。感谢订阅过的亲们,谢谢你们的支持。另:第四卷,第21章,是免费章节。
在第一卷中,沐沐会放一些关于本书的评论和番外歪歪等小短片,也兴趣的亲可以告诉沐
请允许我在这里吼吼,点击啊,点击啊,亲爱点击,请多一点吧
亲们,留下脚印评论一下吧。
在这个时间我又掉收藏了,阿门……泪奔,再奔一下。
#############################################沐沐小语
泪奔的说,终于看到了对瑾瑾一往情深的狐狸同学的照片,那个拥有被我们宿舍一致认为是评书一样的声音的男人哇。
嘎嘎,再此,我很诚实的说,看了狐狸同学的三张照片,我怎么觉得是三个不同的人呢?也不知道是我的眼力有问题,还是我的审美意识有问题啊。啊啊啊啊,仰天长啸中……
阿弥陀佛。
这个世界很奇妙,最后总结下,狐狸,去说评书吧,我去捧场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