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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拾回春

作者:狐酒 | 分类:穿越 | 字数:77.4万

八卦启相思

书名:妙拾回春 作者:狐酒 字数:3065 更新时间:2024-10-11 01:14:55

7八卦启相思

这时,学堂里的孩子们6续走了出来,看来是下课了,宋氏便带着温华离开了。

走到半路,被后面的朝英朝益兄弟俩赶上,他们看到温华怀里抱着的纸笔,便问温华有没有字帖。温华想了想,说她还有一本书,打算照着书上写,朝英便说自己那里有刚练字的时候用的字帖,温华甜甜的一笑,点头应下了。

回到家里,温华把东西放回自己居住的厢房,来到宋氏跟前,宋氏将温华买东西剩下的钱数出来让她收好,温华接过来,从怀里拿出那二尺宝蓝色的头绳,“婶子戴这个一定好看!”

宋氏有些诧异,抿嘴一笑,推辞道,“婶子自己有,还是你自己戴吧。”

温华嘟着嘴,不掩笑意,搂着宋氏的胳膊娇声道,“这颜色系在婶子头上一定会好看!婶子,我给你系上吧?”

宋氏拧不过她,笑眯眯的便转过身去让温华帮她系上,宋氏一直是用一根黑色的头绳将一块包发的浅灰色头巾固定住,温华将那黑头绳解下来,小心的系上这根宝蓝色的新头绳,打了个小小的蝴蝶结,这样一来,宋氏整个人便显得鲜亮了许多。

“好看!”温华情不自禁的拍手,转身跑到自己屋里拿了那二尺头绳和木梳,来到宋氏面前央求着,“婶子,帮我梳个包包头吧!”

“什么是包包头?”宋氏看着她急切的模样,想起自己一共就两个儿子,小时候一个比一个调皮,如今能有个这么可爱又懂事的闺女宠着,便觉得之前的决定是再正确没有的了。

温华比划着包包头怎么梳,宋氏听了两句就明白了,让温华坐在她身前的小杌子上,“我小时候也爱梳这个,那会儿我们都叫它丫鬟髻或者丸子头,”她一边为温华梳着一边回忆从前的事情,“这丫鬟髻比编辫儿要麻烦,家里孩子多,大人们没时间,我就只好自己梳,那时候没有镜子,就天天跑到我奶奶那儿照她的铜镜,可惜她的也用了好些年头了,不光看不清,还生了锈,再加上没有手劲,经常梳得歪歪扭扭的……”

宋氏帮温华梳好了头发,将她过长的刘海沿着眉线剪齐了,鬓角各留的一缕长发也剪短了,整齐的垂在面庞两侧,显得可爱极了。

温华抱着宋氏递给她的铜镜傻乐了半天,如今这张脸长得秀气又白净,配上这么可爱的发型,她满足了——轻抚着梳好的发髻和刘海,又摸摸自己的眉毛和唇形,哎呀,太满足了!小她就喜欢这样的发型,可家里人只让她留短发,那时候她最最羡慕的就是留长发的小姑娘了。

想起小时候,她又不免想到了那些再也不能相见的家人,心里忽然失落起来,笑容也垮下了,把铜镜放回原处,走到厨房一声不吭地帮着宋氏择菜刷碗,头垂的低低的。

宋氏见她这模样,也没有多说,只让她下午把袜子做出来,晚饭以后记得烧洗澡水。

外面阳光正好,温华跟着宋氏坐在院子里做针线活,刚缝了没几针,温华就觉得有些困倦,袜子还有半只就缝好了,她用凉水擦了擦脸,顿时清醒了许多。

袜子缝好了,她看着这双难看却暖和的白布袜,心里升起小小的成就感,旁边还有些碎布,她又仿照着脚上穿的那双在袜筒上缝了两根系带。

拿给宋氏看,宋氏嗯了一声,“头一回做针线活,这样的也算不错了。”

温华露出两个小酒窝,宋氏的这番话已经算是极大的肯定了。

把新买的砚台用清水洗净,毛笔在水里稍泡了一会儿,笔毛便渐渐散开了,取出几张宣纸,都裁成一尺见方,这样的大小正好适合练字,这些纸之前都是卷起来的,所以有些折印儿,温华把这些裁好的纸张收拾整齐,压在了褥子底下,嗯,等过两天平整了就能用了。

她住的厢房里本就有一只小炕桌,此时把笔、墨、砚台还有那本《三百千》都整齐的摆放在桌面上,温华顿时就有了看书的**。

这是她第一次翻开这本《三百千》,不显眼的深蓝色绢面,里面的纸张厚实柔韧,每个字只有蚕豆大小,字体方正遒劲,在书的末页有一个红色的图案,显然是印鉴印上去的——那是一只张着嘴的三足乌,周围围绕着十多个字,也许是为了追求艺术效果,那些字都变形的厉害。

温华看了一会儿,没看明白那印鉴上到底是个什么字,也就不再探究了,又翻到第一页,从“人之初,性本善”开始,一字一句的轻声读了下去,待全本通读了一遍,天色已不早了,她觉得有点儿胸闷气短,跳下炕来伸了个懒腰。

“温华?温华?”

她出了房门,见是放了学的朝英朝益哥儿俩,朝英从书包里拿出一个薄薄的本子递给她,她接过来翻开,原来是一本字帖,里面有行书、楷书、隶书的常用字,“谢谢哥哥!”

朝英腼腆一笑。

朝益问道,“婶子呢?你一会儿干嘛?”

温华进屋探头看了看,“小声点,婶子累了,正歇着呢,我一会儿该做饭了,你们现在学的什么?”

朝益却问,“你怎么不扎小辫儿了?”

朝英扯扯他,“我们学《诗三百》呢,你好好练,《三百千》背熟了再看《诗三百》。”

“哦,”温华点点头,“我去做饭,你们在这儿吃么?”

这时候屋里响起宋氏的声音,“是朝英朝益来了么?”

朝英赶紧走到门口,“婶子,我们给温华送字帖来了。”

宋氏掀了帘子走出来,“天也不早了,你们留下吃饭吧?”

朝英赶紧回道,“不了,家里都烧好了,我们这就回去了。”

温华看着消失在门口的两人,又看了看手里的字帖,“婶子,你再歇会儿吧,我去做饭,等饭好了我喊你。”

……

村南有一处地方是专门堆肥的,每日里各家的污水和马桶都是去那里清理,温华一早一晚开门锁门的时候去那里清理马桶。

趁着天还没黑透,她将院门锁好,进了厨房开始烧洗澡水,因为柴火和水都足够,于是多烧了些,给宋氏打好洗澡水,她给自己也倒了一盆热水,全身上下仔细的擦了两遍。

她伸手把丝瓜络递给宋氏,“婶子,要不要再添些热水?”

“不用了,你歇着吧。”

温华坐在小杌子上,“婶子,朝英哥和朝益哥经常来家里帮着挑水打柴么?”

宋氏迟疑了一下,“朝益的娘死的早,他姥姥家仍想跟邓五爷家做亲,就让他姨嫁过来了,本来没孩子的时候自是能照顾他周全,后来他姨又生了他的两个弟弟,就顾不过来了。有一回我拾柴回来,朝益看我拿着费力,就帮着我背回来了,我想着留下他吃顿饭吧,没成想他竟饿成那样,我问他,他说他奶奶走亲戚去了,他姨太忙——我们家便是最艰难的时候,我也没让你大哥二哥饿过肚子,后来你五奶奶偷偷告诉我,朝益他家都是让他两个弟弟先吃饱了,他才能吃,他两个弟弟都还小,他爹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温华怔住了,“这就是‘先有后娘,后有后老子’?”

宋氏叹了口气,“毕竟是两家人,关系再亲,有些话也不好直说。我就跟你五奶奶商量着,让朝益给我挑挑水拾拾柴,两三天来一回,我管他饱饭,再许他一年两身衣服一双棉鞋。你五奶奶为着这个孙子也是愁烦,他家孩子多,朝益他爹娘都在,她这个奶奶不能显得太过偏心,不过是饿不死冻不死罢了,便是他上学的束脩,还不一定是从谁腰包里出的呢。”

温华强笑道,“婶子连我都收留了,朝益是本家的,更不会看着他受苦,”想到朝英腼腆的笑容,“朝英哥也跟他一样么?”

宋氏摇摇头,“朝英是个好孩子,常常给朝益留些吃的,朝益他姨知道了,就没了好脸色,兴许是觉得别人以为她苛待朝益。朝益来给我挑水拾柴,他就帮着,每回留下吃饭的时候,肉和鸡蛋摆在那儿,他一口也不吃都留给朝益了。”

温华帮着她一起把水倒了,“他姨怎么能这样!那好歹也是他亲外甥啊!”

宋氏穿好衣服,才叹道,“做人家后娘的本就艰难,若是偏了心,就更难了。”

宋氏回了屋,温华把厨房收拾了,将银子和钥匙从柴火垛后面摸出来揣在怀里魂不守舍的回了屋。

她把银子藏在枕头里,铺好床,躺在被窝里,眼前满是孩子的面容,怎么办?孩子!孩子……朝益那瘦瘦的小身板明显比朝英矮了三四寸……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将来他再婚的话,孩子怎么办?

半梦半醒之间,她仿佛看见有个眉眼与她三分相象的小人儿冲着她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一会儿又摔倒了,摔得浑身是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