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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新娘:爱上僵尸先生

作者: | 分类:穿越 | 字数:95.4万

499.第499章 伪装

书名:吸血鬼新娘:爱上僵尸先生 作者: 字数:2111 更新时间:2024-11-25 22:33:43

根据宁小梦从坏蛋的记忆里看到的情况,旺金大厦是那个神秘组织的分舵所属产业,挂在猪头老大名下,是一幢写字楼,据说大部分房间还真的租出去了。

而鱼玄机搞到的情报证明,那些超能力学院的学生被关押在旁边一幢十二层的附楼内,具体位置不详,可能在天台,也可能在十楼或者十一楼。

那幢附楼也挂在猪头老大的名下。

宁小梦估算了一下,这位舵主名下的这两幢楼按照目前的市价估计至少值十多亿元,这可真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想到这里,宁小梦突然觉得,应该把这楼拆了,当然,得在不伤害无辜人士的前提之下。

下车之前,每一个都做了一些简单的伪装,比如戴上帽子和太阳镜,或者往脸上涂抹了一些会让肤色变得比较黑的强力防晒霜。

在灯光昏暗的地下停车场内,感觉有些阴森,空气不怎么新鲜,虽然不断有车子进出,有人走动,但是总感觉人气冷清,看着什么都像是有些恍惚和飘飘然。

对于感官非常敏锐的吸血鬼和狼人而言,明显会比普通人察觉到更多不同寻常之处。

一般情况下,普通人在这里可能会觉得不太舒服,莫名其妙地心悸,紧张,情绪低落,可能还会犯迷糊,但是情况不会很严重,对身体和心理基本上不会造成伤害。

宁小梦想起了曾经看过的恐怖片,很多怪异的东西好像挺喜欢在这样的地方活动。

她还意识到一个情况,教授所言的养尸地有些情况与地下停车场非常吻合,感觉只要在这里搞个水塘,差不多就可以养尸了。

大狗开始发挥其灵敏嗅觉,东闻西闻,寻找可疑的味道,但是这样并不容易,因为这里有些未完全散尽的尾气,其中夹杂了汽油味,这会让大狗的鼻子感觉难受。

兰花花把手枪递到宁小梦手里,小声叮嘱:“子弹已经装上,但是保险还没打开,你知道怎么用吧。”

宁小梦:“当然,我知道。”

戚恒书则在运用其强大的灵觉,对周边环境进行超感侦察,当然,这样做有些不妙之处,如果敌对方也很擅长精神入侵,那么就有可能感应到戚恒书的意识。

潘无道:“我不喜欢这里,像是设置了什么东西,看看墙壁上的老虎照片,还有另一边的云中金龙图片,柱子上的刀形图案以及符文,这些像是布了一个阵法。”

宁小梦嘀咕:“我讨厌阵法。”

大狗:“要不要搞些破坏,比如开枪打烂那个老虎的照片还有金龙的图片。”

潘无道:“我们仅仅只是路过一下,应该没事,不必如此。”

稍后,找到了楼梯,进入其中。

墙壁上有些涂鸦,画得很没水准,内容极端不像样,让人看了就想捉住画这些东西的人将其痛打一顿。

大狗小声说:“我找不到那六个坏蛋的气味,这里的气息太杂乱。”

鱼玄机:“咱们上楼去,就可能会找到,如果我得到的情报确凿无误的话。”

宁小梦嘀咕:“会不会又是一个陷阱啊?我真担忧,这年头狡猾的家伙太多了,想找个靠谱的间谍简直不可能。”

鱼玄机:“那家伙应该比较靠谱,因为我与他合作已经有些年头了,给他的好处也不少,而且他从五十年前就垂涎于我的美色,应该不会坑害我们。”

宁小梦:“你的情报人员多大年纪了?”

鱼玄机:“六十三了,不过身子还算硬朗,据说每天早晨都去跑步。”

宁小梦:“哇,半个世纪的交情,不得了。”

鱼玄机:“五十年前,我来到这个城市,住在一家旅馆里,在公共浴室洗澡的时候,他爬在窗子上偷看,我知道他是个孩子,所以也没介意,就让他继续看,反正那年头好看的东西很少,所以我能够理解他,当时我就当作不知道,继续洗,但是后来,我发现外面有人靠近,怕他被发现,挨揍什么的,于是我转过头,对着他笑了笑,然后提醒他外面有人来了,于是他就就从窗台上摔下去了,后来我洗好了,到后面查看情况,发觉他弄伤了脚,正坐在地上哭,我帮他把关节对正位置,然后对他实施了催眠,让他感觉不到受伤部位的疼痛,把他带到房间里,给他钱和粮票去买东西吃,就这样,做了朋友。”

宁小梦:“好浪漫,你应该把他弄成吸血鬼的。”

鱼玄机:“他相貌平庸,智力倒是还不错,自从认识之后,一直对我忠心耿耿,他确实想变成吸血鬼,但是我觉得他不合格,所以一直没有同化他。”

宁小梦:“感觉有些无情啊。”

鱼玄机:“对于发展新同类,我一直非常慎重和严肃,很严厉。”

宁小梦:“还好,我顺利地变成了吸血鬼。”

不知不觉,走到了八楼,这时候在前面的大狗嗅到了熟悉的气味。

几乎就在同时,戚恒书也感应到了有敌情存在。

他的感应很准确,也很玄妙,虽然这个时候这幢楼里非常热闹,人来人往,但是他却能够清晰地捕捉到那些可疑和危险的目标。

附楼内有对外营业的健身房,有餐厅,有可疑和不那么可疑的美容院,还有一些挂牌的小公司,二楼是餐厅,一楼则是超市,总之很热闹,让人无法想象,为什么会把那些学生关押在这幢楼里。

戚恒书由于过分运用其强大的思维力,很快就感觉到疲倦,脸色不怎么好,兰花花见状急忙从包里拿出一袋血浆递过去。

喝了一些血的戚恒书状态几乎立即好起来。

在外人看来,这只小分队其实有点奇怪,走在前面的大狗身材太高大,体积庞大,非常占地方,而其它的全是俊男美女,虽然戴了帽子或者眼镜还化过妆,但是也无法完全掩饰绝世容光,只因为他们实在太醒目了,旁边经过的每个人都会忍不住多看他们几眼。

宁小梦小声嘀咕:“要怎么做,才能够让咱们不那么显眼?”

潘无道:“不要在意他人的目光,我一千几百年来都是如此度过,习惯了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