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秋华再现
作者: | 分类:穿越 | 字数:19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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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多才多艺
“遇到为难的事情了吗?”
见秋琳挂了电话,成瑾才走到她跟前问道,秋琳才从霍普思的请求中回过神,世界知名的大导演居然找她作电影主题曲独唱,“我知道你对娱乐圈没有意愿,不过就把它当做一种兴趣吧,天才再聪明也有疲惫的时候,或许在录音棚里能让你放轻松呢?而且你恐怕不会知道《伊甸的桥》主唱竞争的激烈程度,谁也没有想到哈勃格在听过你的声音之后,立刻选择了你,没有丝毫犹豫,秋,这真是非常难得的机会,是一些职业歌手一辈子都求不来的,我希望你能好好考虑。”
《伊甸的桥》就是那部大制作电影,来自英国导演哈勃格亲自联系霍普思,希望秋琳能演唱它的同名片头曲,以及片尾曲,或许是由于霍普思的语气太诚恳,秋琳没有拒绝,但也没有同意,“差不多。”秋琳第一次遇到这种类似天上掉馅饼,而她还不是特想接的情况,正需要一个人帮她参谋参谋,成瑾无疑是非常好的对象,她把大致的情况跟他说了说,秋琳话中的消息足以让任何人吃惊,但成瑾至始至终用他那双桃花般的眼睛望着秋琳,认真倾听,平和而充满温文的笑,听完秋琳的话,成瑾轻声笑出声来,“如果换成别的女孩,一定会惊喜的叫出来,甚至连天失眠,绝不会像你这么纠结。”
成瑾的语气颇有几分打趣的意思,秋琳倒不窘迫,反而调侃他,“看来你很了解女孩子,来说说有过多少位女朋友?”
成瑾的容貌是最容易招蜂引蝶的那种类型,尤其笑的时候,凤眼挑起,本应有勾人心魄的妖娆,可被他原本舒雅的气质中和,反倒更加绚烂美好,“我没有交过女朋友。”成瑾没有刻意强调什么,而秋琳亦没注意到他眼里的认真,秋琳略诧异,但不怀疑成瑾的话,她以一种颇了解的眼神看着她,语重心长的说,“小伙子,眼光不要太高。”
成瑾实在忍不住大笑起来,“嗯,我的眼光的确很高,凡花入不了我的眼。”他看着秋琳边笑边说,似是在开玩笑,一番笑谈过后,成瑾对秋琳说,“不如去试试吧,计算机,数学对女孩来说的确太枯燥了,不是吗。”
成瑾对站在舞台上表演的秋琳怀有无限的好奇,于是到家之后,他在网络上试着搜索秋琳的名字,很快便找到了去年发售专辑中的两首曲子,连续播放了三四遍,成瑾才关上,他起身,拉开窗帘,通过稀稀疏疏的槐树叶杈那头,便是秋琳的房间,被米白色的窗帘拉拉得严实,成瑾两手撑放在木质的窗橼旁,径自出神,难怪她会被大导演选中,原来她的歌声是这样的,“下次准备什么时候回来?”老太太坐在床上,为女儿叠好衣服,就像当年王秋还未上大学的那段时光,距离秋琳离开没几天了,王晴心里的不舍也愈加浓厚,老人们都是如此,乐相聚,悲离别,谁知道还能不能‘活到’下次见面的时候,“别担心,今后我在国内的时间会很多。”杰森的先斩后奏,让秋琳一跃成为JEEBO的第二大股东,而杰森为了保护她,没有把如此重要的消息透露给任何人,因此到现在都没有其他人知道JEEBO亚洲的老板易主了,问题是秋琳不是经商的料,更不是合格的老板,至少她连自己的公司都只去过一回,“下次再把狄登带回来,多实诚的小伙子,我看着都舒服。”王晴嘱咐秋琳,“好。”秋琳爽快的答应了,只要她母亲高兴,让狄登表演***都没关系,正说着话,一阵隐隐约约的笛声传来,秋琳愣了愣,因为如果她没有听错的话,调子依稀是《等待再见》,“谁在吹笛子?”她下意识问王晴,“肯定是小瑾那孩子,说起来,我已经很久没听他吹过了。”王晴笑道,“成瑾会吹笛子?”秋琳讶然的问,“是啊,从小学习,以前每天晚上都要练习两个小时。”王晴说着说着,才猛然想起来,自己女儿也是会吹笛子的,熟悉的翠色音调令秋琳有些恍惚,她已经有多久没有碰过这个乐器了,自从那起莫名其妙的绑架之后罢,之后突发各种的意外让她再也无法静下心,“别说,你和小瑾有不少共同的爱好。”王晴笑道,秋琳嗯了一声,说道,“我去那边瞧瞧。”
她头一回主动按响了成家的门铃,房子周围弥绕的笛音也戛然而止,来开门的是成瑾的妈妈杨爱之,她非常热情的把秋琳迎了进来,脸上的笑色好像两人非常亲近似的,成瑾听到动静连忙从二楼下来,“春节时间太紧,眼下小瑾又要开学,也没好好请你和王阿姨吃顿饭,等下次你再去北京的时候,别住酒店了,直接跟我们打电话,反正啊……”杨爱之一面为秋琳张罗点心水果,一面说,成瑾母亲的特别友好让秋琳很是受宠若惊,那双与成瑾相似的桃花眼一个劲的看她,是以打量评估儿媳的标准,不过秋琳哪里看得出来,见成瑾快步往客厅走,有些促狭冲儿子眨了眨眼睛,“反正我们家大得很,而且小瑾……”
“妈。”成瑾连忙打断了杨爱之欲讲的惊人之语,“好好,我不打扰你们小青年了,哎,儿子连妈妈啰嗦喽。”杨爱之佯装伤心的说着,冲无奈的成瑾做了眼色,才离开,杨爱之一离开,成瑾与秋琳之间的尴尬才消散了许多,“我妈就是这样的人,话多,热心肠。”成瑾不好意思的说,秋琳笑了笑,“我觉得她很好。”没有一丁点儿富太太的傲气,平易近人的就好像真正的邻家阿姨,难怪成瑾给她一种舒服的感觉,都说儿子的性格像母亲,诺南不也和爱莎很像吗,秋琳不由自主的想起了诺南,竟还不自知,“你刚才吹的调子是‘等待再见’吗。”她说,成瑾早想到秋琳是为此而来,他点头,“吹的真好。”秋琳真心赞道,“你在哪儿找到的曲谱?”
“我听了几遍,试了试,有几个音还不准。”成瑾把桌上的桂花糕朝秋琳推近了些,随意的答了秋琳的问题,极尽谦虚,“还是你唱的好。”
“至少我不能听几遍就能用笛子吹出来。”秋琳也不客气拿起点心咬了一小口,而成瑾敏感的捕捉到秋琳话语里的细节,“你也会吹笛子?”
“嗯,太久没练,估计连调都吹不出来了吧。”
相同的兴趣爱好代表着共同话题,还代表着能与喜欢的女孩更亲近,并且能够讨得佳人欢心,因此表面平静的成瑾,心底又是惊喜又是激动,秋琳不是只会读书的天才呆子,她也是多才多艺的,秋琳把自己唱过的两首曲子的曲谱完完整整的默写在纸上,“我很高兴你能喜欢它们,能现在吹给我听听吗。”
她真的很怀念竹笛的声音,
秋琳的要求,成瑾不可能拒绝,
他的笛子和当年苏知年借给秋琳的那管很相似,紫棕色的竹身,纹理紧密又光滑,不消阳光,都散着温润的色泽,望着手执竹笛的男人,秋琳笑说,“你如果生活在古代就好了,一定是众人追捧的美男子,所谓竹林隐士。”
“难道我在这个年代就不是了吗?”成瑾含笑反问一句,明明属于油嘴滑舌的话语,由他说出来,偏偏带上许多俏皮的意思,“当然也是。”秋琳被成瑾勾起了趣味,朝他不伦不类的作了揖,“所以我要恭听瑾公子的天音。”
成瑾好笑的说,“你的汉语未免太好了。”好到交谈时,只要不看外表,他根本不会把秋琳当成外国人,玩笑归玩笑,当成瑾开始吹出第一节音时,两人都收敛了笑容,即使对曲调再熟悉不过,秋琳仍旧入了神,原曲的配音是钢琴为主音,但此刻秋琳觉得忧伤的旋律由竹笛演奏出来,多了几分旷达与释然,秋琳不知道音乐由心而生,她唱出的是过往的痛苦,而成瑾吹出来却是对生活乐观的感悟,成瑾是真正的大才子,试问,有几个人能在才看过曲谱,便能完全复原出原曲,并且加上自己的理解演绎,“谁一大早就吹笛子?”纪融揉着眼睛,走出房间,“吵死了。”
“肯定是小瑾那孩子。”丛阮的反应与王晴一模一样,她看了看楼梯口边与成瑾同龄的纪融,摇了摇头,……
一天之后,秋琳登上了回美国的飞机,凯特恨不得一路‘揪着她的耳朵’,生怕她再跑了,值得一提的是,成瑾和纪融同一天回北京,并且乘坐同一趟班机,连座位都是前后排,更奇妙的是,第二天到学校报道的时候,两人发生了不愉快的小摩擦,就此结识,不过这都是后话了,“她就是秋?琳。”霍普思说话的对象是一个高壮中年男人,金色的头发被梳的油光发亮,“秋。”哈勃格显然对秋琳非常满意,“你好,我是哈勃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