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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师,我有一个异世界

作者:蒙面怪客 | 分类:穿越 | 字数:55.6万

第3章 穿越

书名:天师,我有一个异世界 作者:蒙面怪客 字数:2569 更新时间:2024-10-24 01:46:53

寒气刺骨,北风呼啸。

漫天白雪飘飞,大地银装素裹。

“呜……”

凄厉的寒风狂卷八方,劲草纷纷倒伏、树木疯狂摇晃,万物生灵尽皆慑于这天威之下。

一道身影,哆哆嗦嗦立于风雪之中。

“这是哪里?”

“发生了……什么?”

方正双目圆睁、一脸惊恐,突然之间身处的环境变了模样,如此违反常理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任谁也难以平静。

寒风裹挟着雪花扑面而来,贯进口腔,也让他惊慌下的咆哮咽了回去。

“咳咳!”

“冷……”

“好冷!”

七八月份的曲市正值炎热的夏季,打算睡觉的他更是只穿了件单薄短裤,被寒风一吹立马皮肉紧锁、浑身发抖。

下意识朝前迈步,本以为平坦的地面竟也坎坷,身不由己扑倒在地。

“噗噗……”

挣扎着爬起身,吐出嘴里的杂物,回头看去,映入眼帘的东西让方正差点失声尖叫。

“死……死人!”

但见积雪之下,刚才绊倒他的,赫然是一具已经僵硬的尸体。

不!

不对!

像是想到了什么,方正双眼收缩,猛的朝周围看去。

此前不注意,现今细细一看,周围那起伏不平的积雪下面,竟全都是一具具僵硬尸身。

狂风卷起雪花,露出凌乱的衣角、头颅、脚踝。

乱葬岗?

“啊!”

惨叫声响起。

*

*

*

“嘎吱……嘎吱……”

方正身上裹着厚厚的麻布,哆哆嗦嗦在雪地里前行,身后蜿蜒的脚印意味着他已经走了不知多远。

麻布来自于此前发现的尸体。

事急从权,就算再是不好意思,为了避免冻死当场,他还是‘借了’几件麻衣来救救急。

不过如此寒冷的天气,满布缝隙的麻布明显不足以保暖。

一路走来,方正早就四肢发麻、发僵,头发、胡子上皆是积雪,呼出的气也越来越弱。

“咕噜……”

咽了咽冰冷的口水,方正伸出右手看向手腕。

手腕上的手镯不知何时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圈古怪纹身,纹身深入皮肉。

他可以百分百肯定,自己从来没有纹过身。

所以……

那镯子不是消失不见,而是融入到皮肤内部,虽然匪夷所思,但他却自然而然的接受下来。

毕竟就连穿越这种事都能发生,还有什么是不能发生的?

冷!

好冷!

哆嗦着身子,方正现在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

他已经走了将近两个小时,身体冻得几乎失去知觉,再这样下去,怕是坚持不了多久。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眼见天光渐暗,远处隐约能看到一抹火光。

火!

方正双眼一亮,迷茫的意识恢复清醒,体内更是涌现一股力量,迈开腿朝火光奔去。

至于危险……

都快要冻死了,哪还理会那么多?

前行不久,一处村庄废墟出现在风雪之中。

村庄有些像上个世纪四五十年代的产物,多是泥胚土墙,房屋也大都倒塌,篝火则来自一处保存相对完好的土屋。

透过空旷的窗扇,能看到里面晃动的道道身影。

“站住!”

喝声响起:

“再靠近莫怪我们不客气了!”

“唰!”

伴随着喝声,一根箭矢从土屋射出,扎在方正身前,箭羽摇摇晃晃也让他脚步一滞。

“几……几位。”方正面色惨白,小心翼翼开口:

“能不能让我进去暖暖身子?”

对面一静。

“进来吧。”

里面的人没有让他久等,一个沉稳厚重的声音从土屋传来,让方正差点就热泪盈眶。

“吴大哥!”

“他只是一个人,还是这般打扮,定然不是青狼匪帮,而且马上就要进城了,多一个人也能多一个伴。”

“可是……”

“就这样吧!”

屋子里的争执转瞬就被压下,显然那位大哥威望极高。

方正走进屋,才看清这不大的地方竟然挤了十几号人,个个缩着身子围着篝火取暖。

说话的大哥体型彪悍,这么冷的天竟穿短坎,身旁还放在柄巴掌宽一米多长的大刀。

此时正拿审视目光看来,点头示意。

“来。”

人群中一个小姑娘好奇看来,低声道:

“大哥哥坐我这边吧。”

小姑娘身旁的老者拉了拉她,像是责怪她多管闲事。

“谢谢。”

方正点了点头,在小姑娘一旁蹲下,温暖的篝火开始驱走身上的寒意,也让他精神一松。

舒服!

总算是不用担心冻死了!

吴大哥再次开口:

“火可能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再烧半个时辰就灭掉,而且柴也不多了,等下挤挤取暖。”

“好的。”

“是。”

众人连连点头。

方正自然不敢多言,等到身上寒意没那么明显,方才长舒一口气,有精神回过神来审视今天的经历。

穿越!

这种玄奇的事竟然会真的有,而且还发生在自己身上。

不过差点没被搞死!

嗯?

大伯电话里说的发财门路,不会就是这个吧?

方正精神一凛。

细细一想,这件事十有八九!

这里不知是哪,但很明显不怎么安全,出门在外还带着刀、弓,以大伯的性格如果想深入探查的话,定然会买些护身用品。

也就是那些‘违禁品’。

‘大伯难不成就是在这里出的事?’

‘肯定是了,不然以大伯的性格怎么可能会被人拿利器围杀致死,又不是混社会的。’

唔……

方正双眼收缩。

他突然想到,既然大伯能给自己打电话,且准备好东西才过来,岂不是说他回去过。

怎么回去的?

念头转动,一股明悟悄然浮上心头。

十二个时辰!

只需在这里待够十二个时辰,手镯所化的印记就能积累足够的能量,然后就可以回到来时的地方。

方正下意识抬手,虽然看不见,但他此时却能清晰的感觉到,手腕上的纹路正闪烁着微光。

它在充电!

还差近十一个时辰,也就是二十二个小时,就可以回去。

“大哥哥。”

身旁的小姑娘好奇开口:

“你手腕上挂着的是什么?”

“是……”方正一愣,下意识以为对方说的是那古怪纹路,不过转瞬就明白过来并不是。

而是另一样东西。

“手表。”

“什么是手表?”

“计时用的东西。”

“哦!”

小姑娘似懂非懂。

“现如今兵荒马乱,出门在外还是小心些为妙,老话说得好,财不露白、免遭灾祸。”吴大哥适时开口:

“小兄弟手上的东西很精致,应该值不少钱,最好别轻易展示。”

“是。”方正急忙放下手腕:

“吴大哥说的是。”

他也注意到人群中有几个人眼神不对,不过在那吴大哥开口后,立马把视线挪到一边。

这里的人不认识手表?

难不成自己已经不在地球了,可为什么说着差不多的话,只是带着鲁豫地带的口音。

或者……

是来到了古代?

看穿着打扮,确实跟现代人截然不同。

不过,

不管这里是哪里,自己现在的首要目的是老老实实渡过一天,熬到可以回去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