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王归来
作者:云十三狼 | 分类:都市 | 字数:66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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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57章 斗兽场
苦苦的奋斗了很久,眼看就要成功了,却被别人轻易的粉碎了劳动成果,颗粒无收不说,连多活一天的权利也被剥夺,典兴也应该是含恨而终的吧。
刘芒也不是那种睚眦必报的人,他可以接受典兴被摔死,被灵兽咬死,也可以被光明正大打死,但他不应该是这样一个死法。他是想出来,但如果要典兴用命去换,他宁愿在里面多呆一段时间。
到了晚上,居然有人来给他们治疗,毕竟他们在混乱斗兽场里面或多或少都受伤了,而为了生死斗兽场的公平性,斗兽场会安排给他们治疗完毕后,再进行下一轮斗兽。
而他们休息了一晚上之后,第二天早上,生死斗兽场负责人就把他们召集了起来。
刘芒一看见里顿,就火气不打一处来,但没办法,这里不允许私下斗殴,被第一次发现开始严重警告,第二次直接处死。更何况,现在的他确实打不过里顿。
几个负责人把一些准备工作处理好,把一个类似于抽奖的箱子端了出来,放置在那个破旧的老桌子上。
总负责人环顾一圈这十二个人,点了点头,沉声道,
“想必各位都清楚了生死斗兽场的第二轮规则,废话我也不多说了,第二轮就是要挑战擂主了,但谁先来挑战是一个问题,为了相对公平,一直都是根据抽签来决定挑战次序的,不过抽签次序却是由我们来负责。
负责人顿了顿,叫所有通过第一轮混乱斗兽场的幸存者站成一排,点头示意旁边的那个貂皮女子去抽签,她抽签到的次序,从左到右依次分给这些幸存者。
看来这生死斗兽场还真注重公平性,要是让这些幸存者随意去抽签,他们一定会一哄而上,更有甚者,和一些奇人异士指不定会出花招。
挑战的次序确实说起来也挺重要的,比如他们这批人一,刘芒要是第一个上去挑战,他很容易就会被别人干下来。
但他要是相对比较靠后去挑战擂主,自身实力会有提升,可能一天两天几天这样,提升不大,但很难说,可能就是那几天自己实力就有了质变这可就关乎后面的生死情况了。
貂衣女子脸色庄重,给自己系了一条眼布,遮住了自己的眼睛。随后伸手到箱子里面,应该是取到了任意一条签,就取了出来,刘芒看见,这支签上面有个8字,证明这最左边的人,是第八个挑战擂主的,这个次序还可以。
旁边的一个负责人把八号签交给了第一个人。
貂衣女子继续抽签,6,4……
看着手中的10号签,刘芒轻舒一口气,他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去准备了。而里顿,居然抽到了一号签,刘芒都不知道,是该祈祷他活久一点还是怎么样了。
不过次序对于实力强的人来说,都无关紧要,早一点挑战,还能早一点积累够三十次,连续守擂成功三十次,就成为了擂王,可以光明正大的离开了。
要知道,挑战擂主是每天打一场的,早一点开始就能早一点离开。
不过想成为擂王很困难,除非自己实力比挑战者强很多,才能够保证自己打完一场下来,还能够应对下一场挑战。
成为擂主开始连续每天接受挑战,要是第一天虽然赢了,但受了伤,会很影响后面的挑战。而第二天指不定又会添加新伤口,所以守擂越往后面越难,即使对手不一定越强,但自己的身体素质可能一直在下降,很容易阴沟里翻船。
刘芒心里嘀咕不已,他感觉自己进入这个生死斗兽场,真的有点太冲动了,这十二个幸存者当中,只有他和另一个人是剑魔巅峰的,其他人全都是剑君,照这情况来看,他们下一届的投资者,恐怕也是有一堆剑君
刘芒想要成为擂王,可能需要打败近三十个剑君才行,他现在的实力,手脚并用都不好使。
而那个里顿也是看见了自己的签,眉头一皱,不过他又看了看刘芒还有另外的剑魔,和其他那些初期剑君,又开心的笑了。
幸亏他在混乱斗兽场里面,已经和刘芒他们把郑可灭了,不然郑可绝对是他最强的敌人。
而现在这个样子,这里修为最高的,就只有一个剑君巅峰,接下来就是他了,其他剑君都是剑君中期初期,有一些甚至还只是剑魔,里顿很有信心打败他们。
后面出现的幸存者,估计实力也是在剑君水准浮动,自己还是很有机会成为擂王的那。
不过他现在需要考虑的是,他是第一个面对擂主的人,想要打败后面这一堆看着有机会全部打败的人,他需要先熬过这第一关。
抽签结束,全部人解散,挑战将在一个半月后正式开始,当然,也有可能是结束。
生死斗兽场里面,会提前准备有足够挑战者的,即使这段时间他们没去挑战擂主,擂主也会被其他人挑战。不然谁知道那些人进入混乱斗兽场,会在里面角逐多久才分出所以然。刘芒前面的挑战者,就有可能是很久之前就通过了混乱斗兽场的人,等他们挑战完,才到刘芒他们。
不过这才没过去几天,刘芒就遇到了一个熟人,是在生死斗兽场外面就认识了的朋友。
龙夏。
刘芒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还以为自己看错了,因为他已经得有三年没见过龙夏了吧。
而且,他十分不希望在这里看见熟人,特别是之前就认识了的,因为在这里,他们很有可能成为死敌,非常的让人难以接受。
“哈哈哈!没想到啊,老弟居然这么大胆!”
龙夏进来没多久,也是看见了刘芒,不过他也不太敢确定,因为太久没见面了,刘芒变了很多,变得更帅了。
不过要不是他太帅,龙夏还没那么容易发现他,毕竟在茫茫人海中,发现一个比自己还帅的人,自己总会很容易注意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