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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一世安

作者:缚瑾 | 分类:都市 | 字数:52.7万

卷五:孽缘歌长恨_番外:莫谈霖篇

书名:故人一世安 作者:缚瑾 字数:3644 更新时间:2024-10-16 22:17:35

二零零八年的夏季,澄净蔚蓝的天空,干净快阔的柏油大道,忙碌悠闲的异国人群。

彼时我坐在商务汽车里,司机载着我穿梭过法国戴高乐国际机场,两旁偌大的梧桐和香樟在阳光下散发出一圈金色的光晕,我似乎能闻到这里一些奇花的香味,就像那一年,艳惜头发上隐隐的洗发水味道。

我手里拿着一份国内邮寄来的结婚请柬,照片里的女子笑得格外明媚动人,拥着她的男人,眼神里的宠溺让我觉得有些讽刺。

我的头靠在车窗上,偶尔颠簸一下,恰好让我保持清醒,心有些痛,痛得像是被什么东西碾过一样,我非要用力克制,才能让我不掉下眼泪。

这一生,我哭过三次,全都是和这个叫黎艳惜的女人有关,第一次,她和我分开,我们结束了几乎羡煞所有人的校园初恋,我站在她家的胡同外面,望着她卧室的窗户,微亮的灯光照进我心里,此去经年,我都不能遗忘。

第二次,我们抱在一起,她说耽误了我,我搂着她,我才发觉这个女人比我看到的还要更瘦她几乎只剩下一把骨头了,若不是衣服包裹着,我一定会吓到她到底受过什么折磨,她就那样颤抖着窝在我怀里,把我那颗自她离开后就开始沉寂的心都敲的四分五裂。

第三次,就是我离开中国,站在阜城省市的机场,望着安检通道,我回身看着澄净的落地窗,只想如果她放下那份倔强来找我,对我说留下,我就可以放弃一切,哪怕和家人决裂,我也要娶她,可她没有,直到催促登机的声音响到第三遍,我才离开,那一次,我坐在飞机上,拉下遮阳板,将毯子捂在脸上,哭得不能自已。

这几年,我任职在法国一家高级诊所,为皇室大臣和党政要务检查身体,我在这里买了一套挨近郊区的别墅,早晨起来空气清新,晚上的阳光也恰好温润,我养了两条狗,一只波斯猫,还学会了很流畅的法文,哦对了,我还有一个未婚妻,她是一个法国皇室旁亲的女儿,用国内的方式来换算,大抵能称上郡主,她叫露丝。

她天真无邪,没有许多中国女孩的勾心斗角和任性固执,她总是喜欢笑,在我面前笑,为我做奶酪饼干,给我挤牛奶,还会在深夜醒来为我掖一掖被角。

我们在一起一年半了,我只碰过她一次,就是在艳惜生日那天,我拿着手机站在露台上,很想打一个越洋电话,对她说一声生日快乐,可我就是没有勇气,当初她对我说了那么绝情的话伤了我,可我何尝不是伤了她,我只是不知道怎么表达,我觉得自己等了她许多年,即使她沦落了风尘,得了那样的病,我也不离不弃,我理所应当认为她该感激我,于是赌气申请了到法国进修的名额,我想用离开的方式来逼她找我,可没想到,我们竟然又一次的错过了。

这一晃,已经五年。

那个晚上,露丝陪着我喝酒,我们应该很不争气的酒后乱性了,醒来,已经是这里的凌晨时分,她躺在我旁边,一丝不挂,我很希望这是一个假象,可我仔细回忆,没错,我确实碰了她,我似乎还在最后的时候,喊着艳惜的名字。

我懊恼的爬下床,坐在地毯上,静静的穿衣服,她也醒过来,我一直认为法国女孩都很奔放,可我被床上那一抹嫣红惊诧住了,她似乎要去遮挡,我攥住了她的手,看了那块痕迹许久,然后我说,“我们订婚吧。”

我对露丝,没有对艳惜那般爱到了骨子里的疯狂,但我对不起她,我也觉得,三十多岁了,是时候安定下来,她默默陪在我身边四年多,放弃了她那么尊贵的身份该有的一切待遇,陪着我过平民百姓的人生,我没有资格不给她一个名分,即使未婚妻也好。

我给国内的父母打了一个电话,我和他们的关系到了最冰冷的地步,因为他们一直不肯让我娶艳惜,还背着我,去威胁过她,我认为这是害得我们隔着两个国家最关键的因素,我恨极了我母亲,还有固执死板的爷爷,我这几年,从未回去过,我父亲在我离开的第三年心肌梗塞去世,爷爷也卧病在床,我每年都会寄回去大笔法郎,即使母亲几乎哭着求我,我依然不肯回去见一面。

我的痛,谁又能听我哭一哭,就让我熬过去呢。

于是在艳惜给我寄来结婚请柬的前一个星期,我爷爷也去世了,在在我曾工作过的市医院,同事都打来电话,怪我心狠不孝,我只是沉默了良久,便再次挂断。

我本来打算动身回去看看我母亲,这个唯一还在人世的亲人,可当我此时握着艳惜和另一个男人的请柬,我便下定了决心。

我莫谈霖这一辈子,再不认他们。

我回到家,露丝正在喂狗,那只波斯猫懒洋洋的趴在她脚上,她见我开门,笑着走过来,抱住我,用生硬的法国口音对我说一句很好笑的中国话,“亲爱的,我为你做了中国菜。”

我无奈的点点头,将包放在沙发上,扯下了领带,脱掉西服,进浴室洗澡,我用的最冷的水,浇在身上,我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我告诉自己,不要哭,到了这一步,谁也不能怪,二十多年分分合合,拥有过就够了。

我出来的时候,露丝正拿着我从包里掉出来的请柬看,她蹙着眉头,我走过去,拿过来,不动声色的放在床头。

“后天我要回国一趟,但我一定会尽快回来。”

我背对着她穿上衬衣和裤子,她忽然从我背后抱住我,两条纤细白皙的手臂,紧紧箍着我的腰,我身子骤然紧绷起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即使有过一次亲密接触,我还是不由自主的抗拒她,我对生理方面的需求,其实并不大,除了和艳惜住在一起的那几个月,我几乎每两三天就会做一次,但那是因为,我爱她,而并非只因为她的美貌,我承认,我也嫌弃过,最开始,我想着自己占有的这具身体,并非是看上去的那么美好干净,我会有些排斥,但是渐渐的,我也忘记了,如果不是她当着白鸢鸢的面儿和我吵得那么凶,我死也不会说出那么伤她的话。

露丝似乎哭了,我觉得衬衣黏在了背上,我微微动了动,她便松开了,“你一直不肯爱我,是因为这个女人么。”

她指了指床头的请柬,我沉默了。

她等了许久,也没有等到我的答复,我坐在床上,心里痛得冒出了冷汗,她吓得叫了一声,然后飞快的从一侧翻箱倒柜,拿了一瓶药,递给我,我吃了,这才觉得好了许多。

我在两年前检查出来心脏病,一起工作的戴文对我说,我要进行心脏的手术,不然靠药维持,也不过十年的寿命,我知道这种手术的危险性和后遗症,很多都要一辈子靠支桥来度过,半点冲动都不行,那和一个木偶有什么区别,我选择了放弃,于是我就开始吃药,不过我决定了,等我参加了她的婚礼,我就要手术,最好一辈子不要醒过来,让露丝离开我,我就在医院里,这样昏迷下去吧。

第三天法国时间深夜,我搭上了飞往国内她所在的那座陌生的城市,一连在气流中颠簸了近十个小时,终于到了,我提着一个不大的黑色提包步出了通道,竟然一眼看到了拿着接机牌子的她还有一个男人,她的头发更长了,染了一点酒红,显得皮肤白皙得亮眼,她穿着玫红色的连衣裙,颈上系着一个白色的丝巾,站在那里,我恍惚间想到了那句诗: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她先看见了我,朝我笑着招手,我回神,深深吸了口气,然后走过去,和她点头,她旁边的男人朝我伸出手,“我是艳惜的丈夫,她对我说,你是她最重要的人,所以无论如何,要亲自来接。”

最重要的人。

我淡淡的笑了笑,和他握了手,这是一个很普通的男人,戴着一副眼镜,皮肤偏黄白,个子很高,穿着一身白色运动服,格外阳光。

我们三个人一起出了机场,上了车,他一直逗着她笑,她也就真的在笑,他会在开车等灯的时候,抽空伸手为她捋一捋被窗外风拂乱的长发,然后彼此相视一笑,她从未看我一眼,哪怕在后视镜里,也没有。

我是踩着时间点来的,他们的婚礼就在明天,我被安置在他们举办婚礼的酒店,晚上的时候,她过来了,在房门外敲了敲,我刚好洗完澡,打开门看到是她,我惊住了,她倒是比我想象的大方了许多,倚着门框问我,“可以进去么。”

我侧身将她让进来,忽然发现,这个女人在这五年里,真的变了太多,到底变了什么,我又说不清楚。

她跟我讲了很多,似乎兴趣盎然,可我的目光从落在她左手无名指上的那颗钻戒上,就再也提不起半分兴致,我明知她结婚了,我还抱着最后的一丝希望,如今看来,我比任何人都傻。

她在十点三十分要离开,我在她走到门口时,不知哪儿来的勇气,我冲过去,狠狠抱住她,我说,“艳惜,是不是,真的来不及了。”

她始终没有说话,我渐渐识趣了,我松开抱着她的双臂,停顿了仅仅半秒钟,便离开了,留给我一个有些凄然而绝美的背影,于是那一晚,我失眠,却睁着眼做了一夜的梦。

婚礼很简单,我听说白鸢鸢做了尼姑,所以艳惜也就没有了伴娘,我坐在一桌的角落,看着他们讲述相恋的过程、交换戒指、拥吻、最终结束,艳惜说,他们什么浪漫都没有,只是简简单单,他也不出众,更没有让她觉得爱得要死要活,她只是在最无助最想有个家的时候,他出现了,于是就走到了现在。

我自嘲的捏着酒杯,终于再也扛不下去,我飞快的跑出了礼堂,站在酒店外的阳光深处,我知道,从那一刻开始,她就真的再不属于我了。

我其实很想告诉她,我依旧爱她,只爱她。但昨晚那最后的机会,我没有把握住,如果我强行将她带走,她会不会真的跟我离开,可我还是懦弱了,我不是为我自己懦弱,而是为我和她,分开了五年,在彼此都有了新的归宿后,还能不能回到过去,而懦弱了。

——艳惜,你是我这一生,唯一爱过的女人,此后,我将做一个最简单的男人,过一段最无趣的人生,就这样,和你隔着几千米宽阔的大西洋,再不相见,不如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