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人一世安
作者:缚瑾 | 分类:都市 | 字数:52.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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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痴缠三生叹_第六十三章 以你入画,依然是昔年白衣风雅【2】
他的身子在听到我说这番话后,用力的颤了起来,他扭头看着我,越来越猩红的眼睛,“为什么这么说。”
“你讨厌妓、女么。”
我淡淡的说道,“妓、女,是这个世上,所有城市,不管是大是小,是繁华还是落后,都存在的,男人说她们脏,女人骂她们贱,我不为她们说话,我只是在想,如果鸢鸢,已经做了妓、女,你还会愿意面对她么。”
他的身子继续颤抖,越来越严重,最后他无力的捂着脸蹲了下去,我听到他压抑而崩溃的哭声,在我耳边狠狠的激荡开,每一声都刺进我心坎里,让我疼得无以复加。
“不会,白鸢鸢你骗我,她不会……”
他哭喊着,路过的两个女孩都把目光投过来,她们越过我去看我旁边蹲着的白唯贤,耳语了几句,许久才离开。
我低下头,望着他,他的头发被微风吹得微微凌乱,我也蹲下,轻轻抚着他的发,就像幼年时期,我洗了头发他会给我拿黑芝麻的皂轻轻刮着,他说这样长大了,头发又黑又亮,我没有皂,只能用手指这样给他刮,他仍旧在哭,我终于知道男人撕心裂肺的哭起来,比女人更能让人心凉。
“找到了,她也不再是她,与其这样失望,不如就错过吧,她其实并不想让你知道,如果迫不得已遇到了,你就当不曾认识过,当年的模样,也都变了。”
不知过了多久,白唯贤终于止住了哭声,他嘶哑的喉咙让他的声音像是变了一个陌生的人,他缓缓将手移开,露出那张红肿而憔悴的脸,“她走以后,我失魂落魄了十一年,那种深入骨髓的痛,将我几乎打垮,这十一年,我做了一个最完美的行尸走肉,每天吃喝玩乐,白家有钱,追捧奉承我的人太多了,我知道那些都是酒肉朋友,可我不在乎,我已经没有心了,我管别人是否真心干什么,我白天风光得所有人见了我都阿谀巴结,而到了夜里,我就会蜷缩在床上,满脑子都是那张小脸,那一声声让我心疼得滴血的唯贤哥哥,她走的时候,连最后一面都没见,就那么离开了,我从来没觉得我残忍,我只觉得,她给我留下的这么多年的日子,太残忍了。”
他的脸向着地面,后背在我的掌心里随着每说一句话而剧烈的起伏抖动着,我更加用力的攥紧了他的衬衣,他忽然抬起头,透过梧桐叶的缝隙,静静的望着灰蒙蒙的天空。
“第十二年,冯锦出现了,如果不是她,我恐怕现在还活得不像个人,我知道我混蛋,我怎么能浪费一个女孩最美好的年华去弥补我对另一个女孩的思念,我尽力爱上她,对她好,她要什么我从不回绝,我以为她就是鸢鸢在另一个地方送给我的,她来不了了,她就让别人来陪着我,她不会食言的,她说她要跟着我,陪着我一辈子,到我老了,她照顾我,我相信她不会骗我。”
他说完扭头看着我,“你有没有这样的感觉,相信一个人,至死不渝。”
我望着他的眼睛,那里面有魔咒,有蛊惑,我情不自禁的就陷了进去,我点头,脑子却是一片空白。
“你相信的人,是谁。”
他继续问我,用他的眼神迷惑我,我张了张嘴,在说出那个“白”字之后,忽然就清醒过来,我顿住了,他的眼睛眯起来,盯着我的唇,“说。”
我将头别到一侧,大口的喘息着,“我没有相信过谁,曾经没有,现在也没有,如果非要我说出来一个,那就是权晟风,他对我好,他为了我能不要性命,除了他,谁也不值得我信。”
他不再说话,只是那样一言不发的沉默着,气氛霎那间变得格外诡异冷清,风吹过来,树叶发出沙沙的声响,过了许久,他忽然张口,“刚才在坐船来的路上,是不是岸旁经过了两处宅子。”
我蹙着眉,“没有留意。”
他嗯了一声,“我看到了,其中一座是徐宅。”
我身子陡然一颤,却极力克制着,“徐宅,大户人家吧。”
“是。”
他叹了口气,“她小时候,我骑着车载着她从徐宅的府前路过,当时徐府的二少爷娶妾,也恰逢大小姐回门儿,贴着双囍和单喜,她坐在后面不安分的动着,手指给我看,说是不是要办喜事了,我说是,她的眼里都是渴望,问我将来是不是也要娶妻,那年我已经十六岁,父亲在我这个岁数,早就娶了我母亲,只是一直没有孩子而已,白家的男儿,从来没有晚过十八岁娶妻的,女儿也都是在十八岁前嫁人定约,我怕我等不到她长大,但我还是承诺了,我将来会娶她为妻,娶她那一年,让整座阜城为她陪嫁,到处都是大喜灯笼,树上挂满红笺,我亲自写白首不相离。”
他的眼眸里都是笑意,盈盈不肯散去。
我望着有些发痴,“那你能等到么,如果没有走散,你会等到她十六岁娶她么。”
“会,我一定能,我对她的承诺,从没有做不到的。”
我闭上眼,这便够了,我能在千帆过尽后听到这句话,似乎一切都值得了,我很想找到权晟风,亲口告诉他,你说我傻,我是傻,我等了这么多年,从我五岁半离开,到现在已经近十五年了,我躺在病床上度过了我二十岁的生日,这一年深秋初冬的凉意,渗透了我半生的凄苦。
如果说我有片刻的后悔,那么在听到白唯贤这番话之后,就都不复存在了。
他说,鸢鸢吾爱。
他说,待我十六岁及訾,他让整座阜城为我陪嫁,一纸红笺他亲自书写白首不相离。
他说,他会做到,他对我的承诺,从不食言。
白唯贤,你最终还是把这件最不该食言的食了,可我不怪你,是我先背弃了,是我先离开的。
可就算我不走,91年你跟着白府举家搬迁,也许我们还是要散落天涯,可能吧,这就是你我的宿命,佛说,我于你,只是孽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