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神附体
作者:君不见 | 分类:都市 | 字数:345.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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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别看我小,辈份可高
晚上九点,南冥推门走进文吉宾馆三楼308包间,捂着肚子,有气无力地**了一声:“终于开饭了,我都快饿死了!”
“那就是我不对了,我道歉!”坐在上首的陆老哈哈一笑,向南冥道歉。
“陆老您别这么说,这小子刚才已经吃了一肚子东西了。”陈伟已经调整好了情绪和状态,闻言连忙道。
大人物就是大人物,无论任何时候,都不能不敬。
他拍拍南冥的背部,就要退出去,他现在身份是警卫,不敢大意。
陆老的儿子连忙站起来,道:“陈所,一起吃吧。”
陈伟有些为难,陆老笑道:“怎么,连陪我老头子吃顿饭的面子都不给吗?”
陈伟不敢接话,他敢不给陆老面子吗?
陈老的儿子也笑道:“前后两天,你们两兄弟一人救了老爷子一次,唉,还真要谢谢你们啊。”
“已经不是一个谢字能代表了。”陆老道,“其实我无所谓,小陈你抓住了李土斌,这才是大功一件啊……啊,吃饭呢,不说这些,振国,你去让他们开饭。”
陆振国站起来就向外走,陈伟慌忙拦住他,要自己去。
“小陈,你不用管,今天你们俩是客人,来,这边坐。”陆老挥挥手,拦住他。
今天这顿饭,不但是感谢,也是赔罪,今天陈伟确实受了委屈了。
而且,这等猛士,便如同古之良将,谁不想笼络到麾下?
陈伟胆战心惊地在陆老身边坐了,他不像南冥那般没心没肺,他可是知道眼前这老人的份量。今天若是陆振国请客,厚脸皮来陪客的人肯定不少,但今天是陆老请客,连个敢凑热闹的都没有,只有他们孤零零四个人。
南冥却老实不客气,一屁股坐下就眼巴巴看着门口,盼着上菜了。
这小吃货!怕是今天来之前叮嘱的那些,早就忘了!陈伟哭笑不得。
其实他也早就饿了,今天发生了这么一回事,这会儿能吃下饭去的人,还真不多。
陆振国出去招呼了一声,饭菜就流水般上来了。
南冥看了,顿时满脸失望,上来的都是些清淡菜品,看起来就寡淡无味,实在是勾不起食欲。
虽然是陆老请客吃饭,可文吉宾馆的人当然要照顾的是陆老的口味,至于客人嘛,无所谓了。
“振国,你啊你,这点眼色都没有,没看到我们的小客人不高兴了吗?”看到南冥的表情,陆老哈哈一笑,对陆振国道。
“爸,他们还没上全呢。”陆振国估计好几十年没因为点菜问题这样教训过了,面红耳赤分辨道。
从来都只有下属揣摩他的口味,小心谨慎,唯恐不周到的,哪有他去揣摩别人喜好的?
说完,狠狠瞪了一眼在外面服务的一名中年人,那中年人慌忙笑道:“有有有,咱们文吉宾馆的鲁菜大师父最擅长的就是一道九转大肠,肥而不腻,鲜嫩可口,马上就到。”
南冥口水哗啦啦的。
“振国你今天陪好小陈。”陆老吩咐了陆振国一句,就笑眯眯看着南冥,帮他夹了一块九转大肠,问道:“南冥……我可以叫你小冥吧,你知道爷爷我是什么人吗?”
“伯伯。”南冥道。
“啥?”陆老愣住了。
“你这么年轻,只能是伯伯啊。”南冥道。
路老哈哈大笑,旁边的陆振国还真担心他再笑出什么问题来,提心吊胆的。
旁边陈伟心中无奈,这小子还真会说话,又占了便宜,又卖了乖。
不过这种装萌卖乖的方式,也就现在南冥这个年龄能用,再大几岁那就叫恶心了。
正如南冥经常说的那句:人生苦短,再不装嫩就老了。
“好,伯伯就伯伯。你知道伯伯我是什么人吗?”陆老看起来是真高兴。
“不知道。”南冥摇头,“我只知道今天你是请客的人。”
“对,对,我请客。”陆老又是哈哈大笑。
旁边陆振国无语,这种呆萌的对话,哪里好笑了?不过爸今天心情好象不错啊。
一般人前后两天经历了心脏病突发差点猝死,又被人挟持差点被杀掉的险境,不提心吊胆,心惊胆战就不错了,也就陆老这种人物,还能开怀大笑。
不过这样也好,最近爸心思越来越重,整日愁眉不展,找个开心果逗逗他也好。
家里的孙子辈,见到他就像是老鼠见到猫一般,都绕着道走,哪个敢和他这般说笑了?
“伯伯我叫陆思贤,这个是我儿子陆振国,你叫他二哥就好。”陆老指着身边的中年人陆振国道。
“二哥。”南冥老实不客气地叫了一句。
陈伟差点一屁股坐倒在地上。你你你小子知道这是谁吗?
陆振国倒是想开了,思考角度一变,顿时觉得也没什么,笑着应了。
“既然你叫了我一声二哥……”陆振国摸了摸身上,还真是身无长物。
现在风气正清,别说没有什么奢侈品在身上,就算是有也不敢显摆出来,陆振国摸了摸,倒是摸出来一杆钢笔,蓝色笔身,银色笔帽,箭形笔夹,看起来和学校门口十块钱一个的钢笔没有什么不同。
钢笔拿出来,陆振国又有些犹豫了,这杆笔还是很多年前父亲送他的,陪着他走过了好多年的风风雨雨,对他来说极为珍贵,却没想到,今天将此拿了出来。
此物虽重,但与南冥对老爷子的救命之恩相比,就又算不得什么。
南冥和陈伟各自救了陆老一次,陈伟的救命之恩其实很好报答,大家都身在官场职场,不需多说。
而南冥现在不过是个孩子,怎么感谢南冥却极难思量。
若说一顿饭就将这救命之恩揭过去了,那是对自己的不尊重。
心思瞬间转了一遍,陆振国将那钢笔双手送了过去,道:“小冥你现在还是学生吧,那我就送你一杆笔吧。”
南冥看向那笔,愣住了:“这个……我不能要。”
“给你你就拿着。”陆老道。
陈伟看看那笔,再看看南冥,心道送笔也不错,礼轻情意重,有点寄思在里面。而且如果送笔不要的话,人家还要寻思更重的礼物,这也不好,便道:“小冥,既然陆书记给你了,你就收着吧。”
“哥,你不懂,这是派克51。”南冥摇头,“这太珍贵了,我不能收。”
陆振国刚想解释一下这笔,想要叮嘱一下,让南冥好好珍惜这杆笔,别轻易就摔坏或者弄丢了,闻言却愣住了。
“你知道?”陆振国这才真正打量眼前的少年。
帅帅气气的小伙子,有一种异样的清爽与明澈,笑容干净,眼神真诚。
难怪老爷子愿意和这小伙子结交。
“派克51?”陈伟完全不明白,但他至少知道派克是个大牌子,可能真的挺珍贵的吧。
“谢谢二哥,这笔太珍贵了,我真不能收。”南冥双手将笔推过去,真心实意道,又转头对陈伟解释道:“哥,这笔至少有五六十年了,这太珍贵了……”
“五六十年?”陈伟张大嘴巴,看向了那杆笔。
五六十年风风雨雨,留在笔上的,只是那淡淡一层包浆,不被说破的时候,它似乎和路边摊上的钢笔没什么不同。
一把普普通通的旧钢笔而已。
但凝聚其上的,又何止是岁月?
陆振国凝望着南冥,心中突然明白,为什么会有“知音少,弦断有谁听”的绝唱,为什么会有“宝剑赠英雄”的情怀。
赠人礼物,对方一口便说出这礼物的珍贵之处时,送礼的人,反而比收礼的人还开心,还高兴。
就算是千里送鹅毛,也要送给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