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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你此生不换

作者:爱吃土豆丝 | 分类:都市 | 字数:20.3万

90.心疤

书名:予你此生不换 作者:爱吃土豆丝 字数:3339 更新时间:2024-10-10 17:10:30

电话一共响了三次,我一次也没接。八戒坐在笼子里,好奇的看着手机,又好奇的看着我,好像在问:妈咪,为什么不接电话。

为什么不接电话?因为我想牛逼一次。我想证明没有他曾子默我一样会过的很好,可是我心底又明白,我是不甘心的。

我不甘心一个男人想爱就爱想走就走的决心,我不甘心他一句多余的解释也无,我不甘心自己的一腔热血如此不被重视,我最不甘心的是,男人对爱情的态度。

手机铃声渐渐消失,可是我的心却无比的烦躁。我想,淡定的模样终归是给其他人看的,真正的心理状态,只有自己清楚。

大概过了十分钟,桌上的手机又响了,只不过这一次,打电话过来的,是曾子默本人。

第一遍我是没接的,第二遍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忽然闪现出曾子默在火锅店的神情,越想越气,索性接了电话。

曾子默是喝醉了。所以在电话里的台词,也是含含糊糊的,倒是罗蒙一直清醒,电话那头,是他的怒吼:“陈天喜,你嘚瑟啊,我给你打了那么多次电话你都不接是吧?小默默就在你家楼下,是是死是活你看着办,我走了!”

罗蒙的一句话说的我不淡定了:“罗蒙,你别忽悠我啊。”

“我哪敢啊陈天喜,小默默从半小时前就囔囔着过来,路上还掰了我的方向盘,咱两能活着到你楼下已经不容易了。你就看在他这么不要命的份上,下来见见他吧!”

喝醉酒的男人不可理喻,可是我不知道曾子默此刻过来的原因,仔细琢磨了一会,我便小心翼翼的上了电梯。

曾子默醉酒的样子我是见识过的,又是打架又是吆喝的,万一把警察闹来了,到时候还难收场。

再说了,咱也没做什么对不起他的事情对不?我还害怕和他见面?

出了公寓楼,一眼就看到了曾子默的身影。罗蒙说的没错,如果我不下来,事情的确会更加严重。

曾子默坐在地上,手里还捧着手机,一直盯着公寓上方,那表情,好似受了多大委屈似的。

我一瘸一拐的走过去,跟罗蒙递了一个眼神,就听到罗蒙劝曾子默:“小默默,陈天喜已经下来了,咱先起来好不好?地上太凉了。”

没错,曾子默正坐在地上打滚。

曾子默听到我的名字之后,低头扫了四周一眼,先是看了我的脚,然后慢慢抬起头,他的眼神和我的眼神相撞时,忽然嘴巴一咧,居然露出想哭的表情。

我和罗蒙都感到极度无语,特别是我,想着十多天前,曾子默信誓旦旦的告诉我的那些话,再对比他此刻的表情,好似没良心人是我似的。

“罗蒙,把资料拿过来。”曾子默推了推罗蒙,强作镇定,说:“快去。”

罗蒙看了我一眼,这才松开曾子默的胳膊,转身朝车里奔去。

原地只剩下了我和曾子默两人,我站着,他坐着,不过他是坐在地上。我们两人对视了几秒,我叹了口气,问:“你来找我,有事儿?”

曾子默的眼睛盯着我的脚,他的这个动作,自然而然的让人浮想联翩,比如,关心之类的理由。但是他一开口,我就知道我错了。

“那鞋子,是匡医生送的吧?”他说。

他这哪里是喝醉了啊?记性这么好,不会又是逗我呢?

我尽量让自己站直,说:“对啊,凉拖鞋磨脚,棉拖鞋柔软,匡医生说的。”

曾子默听我说完,嘴里也在念念有词,可是因为他醉酒的缘故,说出的话我一句也听不清楚,直到他盯着自己的鞋子,问:“棉拖鞋挺合脚的,那送棉拖鞋的人呢?”

瞧瞧,这是喝醉酒的人说的话吗?句句针对,思路清晰,摆明着是来挑刺的。

“我的脚,我自己做主。”我瞪了曾子默一眼,没好气的回了一句。

这时候罗蒙跑了过来,他将手上的资料递给曾子默,曾子默摇了摇手,指着我,说:“这些都是给她准备的,给她吧。”

罗蒙为难的看着我,一脸尴尬的递上资料,顺带加了句:“陈天喜,小默默喝醉了,你可不能跟他计较。”

我好奇的接过资料,看着曾子默,又看着罗蒙,说:“东西我拿到了,你送他回去吧。”

“你看看。”曾子默坐在地上继续耍无赖,“看看还有什么要补充的,我明个再给你加上。”

曾子默的态度是果决的,我在看向罗蒙时,人家已经识相的退避三舍,直接去了车里,这会儿,又成了我和曾子默单独交锋。

我好奇的打开资料,封面上赫然几个黑体大字映入我的眼帘——匡明宇个人资料大全。

我那个囧啊。完全无法用语言来表达,

所以,如你所知,曾子默半夜三更喝醉酒了跑到我家楼下,就是千里迢迢的给我送这份资料而来的,问题是,我扫了一眼目录,这才发现,匡明宇的个人资料,家庭关系,所读学校,曾经交往和关系亲密的异性资料都在上面,一目了然。

我知道曾子默这人有点小聪明,再加上他手里不缺钱,所以想要拿到这份资料相当容易。虽然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这是摆明了侵犯他人个人*,不过话说回来,法律不也是维护有钱人的权利的吗?

曾子默能够活的那么潇洒,和他的背景是有关系的。只是我不明白,他送这份资料的意图。

“这什么意思啊?”我将资料合上,看着坐在地上的曾子默,问:“这是匡医生的资料。”

曾子默瞪着我,抿了抿唇,说:“这小白脸我查过了,过去还挺干净的,人也不错。”

“我知道匡医生人品很好,不像某些人那样,嘴里听不到一句真话,”我拐弯抹角的骂了曾子默,“但是我不明白,曾子默,他的好与坏,跟你有关系吗?”

“当然……”曾子默昂着脑袋看着我,咱两眼神相碰时,他又低下了头,“没有关系。”

“既然没关系,那你就别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了。”我抬起胳膊,气的直想把资料甩到曾子默的脸上,考虑到他喝了酒,便忍住了,“不过我也谢谢你的好意,没什么事,我先上去了。”

我固执的转过脸,也顾不上脚上的伤,速度极快的朝前走。走了两步,就听到曾子默喊了我的名字。

“陈天喜!”

我好久没听到曾子默喊我名字了,可是这一次,听到他这么字字清晰的喊出声,我却一丁点都笑不出来。

我加快速度朝公寓楼走,隐隐约约的听到“天喜”二字。

上电梯的时候,我低头看着手上的资料,两滴水珠落在上面,我才知道,原来我哭了。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哭,或许是因为心底的那份希望在这一刻破灭,或许是矫情的以为,曾子默查了匡明宇是因为对我的关系,或许是愤怒,气曾子默不愿说出口的缘由,恨他不努力的比我勇敢。

很多种情绪夹杂在一块,最终,我一个人躲在被窝里放声大哭。

或许你会觉得,我和曾子默真正认识对方,不过两百来天,可是有时候,真正爱上一个人,又哪里是时间可以断定的?

我骂曾子默是胆小鬼,其实是我,最不敢面对。

大半夜的,被曾子默这么一闹腾,我那刚有好转的伤口,忽然又裂开了。我没告诉沈冰,也没去医院换药,只是拿着药膏一个人坐在沙发前默默的擦着,擦一次,骂一次,心理才稍微平衡点。

门铃响了,我以为是快递,就晃悠悠的走过去,开了门才发现,门外站着的居然是匡明宇。

他额头上有汗,紧张的看着我,见我毫发无伤,这才呼了一口气。

原来,他早上在医院值班,听护士长说我没去清理伤口的事儿,打我电话又一直打不通,还以为我出了事。

匡明宇说话的时候,正喝着冰水。我看着他满头大汗的样子,其实有些感动。

后来我才知道,匡医生的确怕热,容易流汗。

匡明宇喝完冰水之后,就开始给我处理伤口,沙发位置不大,我躺在右侧,他坐在左侧,他一边摆弄着消炎水,一边开口说:“把脚伸过来。”

我很自觉的递上了右脚,匡明宇的手伸到了我的脚上,将其放在他的大腿上,下一秒,就开始上药。

这个动作其实挺暧昧的,不过对方是医生,我也就假装淡定着。

“看伤口的撕扯程度,你这是被仇家追杀?”匡明宇看着我的脚面,抬头看了我一眼,没好气的说:“我不是交代了吗?不要乱走,不要乱动。你把我的话当成耳旁风啊?”

“这个……”我想医生都是这么责备患者的,就低着头没敢回嘴。

匡明宇拿着棉签小心翼翼的上药,我的脚就放在他的大腿上,棉签触碰到伤口的时候,我心口某处,也跳个不停。

我盯着他,再想着曾子默,心里很不是滋味。

“我知道,你现在一个人呆在家中十分无聊,”匡明宇见我没说话,急忙安慰着,“你有什么需要可以打电话给沈冰,或者,我让mary过来陪你?”

“不用了,”我急忙摆手,“我又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这点小伤,还能应付的来。”

“烫伤可不是小伤,”匡明宇白了我一眼,继续上药,又说:“这块地方,很可能会留疤。”

女人都是爱美的,我一听留疤,就嘚瑟不起来了,试探的问:“那是不是意味着,以后一年四季,我都得穿袜子啊?”

匡明宇抬起头来看着我,认真的说:“身上有道疤,还只是表面,现代医术那么高明,倒不是问题。但是陈天喜,你心上的那块疤,我该怎么医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