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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轶事

作者:蓟州人孟凡生 | 分类:都市 | 字数:19.2万

第十三节 日伪时期蓟县老百姓的生活情况:

书名:老城轶事 作者:蓟州人孟凡生 字数:6153 更新时间:2024-10-10 15:42:20

第十三节 日伪时期蓟县老百姓的生活情况:

从1644年清兵入关,到1938年抗日大暴动之前,蓟县一直处于和平环境,太平天国和捻军起义以及八国联军进犯北京,都没有波及到蓟县,蓟县的老百姓一直过着太平的日子。日伪时期,冀东成了游击区。各县城和大村镇都有日军占领的据点。北面的山区和距离各县城较远的平原上的小村镇却是共产党和八路军的地盘。各县城里有日伪政权,几个县的交界处还有抗日政权(根据地),广阔的中间地带则成了游击区,双方的人员都在城外的村庄里活动,老百姓们就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了。

抗日战争时期蓟县城里的老百姓也不过七八百户,四五千人(注)。因为那时蓟县城里没有工厂,大商号也不多,主要靠土地征税。抗战前蓟县的机关单位和和国办学校很少,靠税赋供养的公职人员也比解放后少得多,如果在和平时期,老百姓的负担还是不大的。抗日战争时期,蓟县城里比过去增加了那么多军队和警察,必然要增加蓟县老百姓的经济负担。

首先是在住房上,城内原有的官宅大多被新组建的警备队占用了,三个大队的一千多人都安排在以前的“官宅”里,原来在那里办公的社会团体只好另找办公地点。因为城里的“官宅”“官地”不够用,还需要征用一些包括店铺在内的“民宅”。南大街路西的日本队部,也就是现在中医院临街的一部分,本来是“新张家”的民宅,被强行征用。好在“新张家”有钱,他们又在靠近西南城根的地方置买了一处小宅院,搬到那里去住了。位于“新张家”后院的孟昭信家的一个小院,三间草房,本来是孟昭信大儿子孟宪成一家居住的。因为与日本队部仅一墙之隔,也被征用为马厩。孟宪成家只好搬到西院和孟昭信夫妇及二儿子们一起居住。西大街路南的日本宪兵队部,也是征用的商家店铺的宅院。那时所谓的“征用”,就是政府无偿使用,被征用者必须无条件服从,谁敢像现在的拆迁户那样和政府讨价还价呀。

除了住房之外,突然增加的这么多军人吃饭及军饷发粮食(每人每月200斤小米),也给老百姓增加了不少负担。据老年人介绍,那时日本军队只吃大米饭,不吃粗粮,因为蓟县的大米很少,日本军队吃的高丽米(朝鲜米)都是从关外运来的军粮。而警备队的一千五六百人,吃的和发放的军饷粮食完全由蓟县老百姓负担,以每人每月250斤计算(自己吃50斤,发200斤),全年就增加三四百万斤。那时蓟县生产的小麦和稻谷少,警备队也是以粗粮为主。警备队的军粮是按照土地的亩数来交纳的,俗称“交公粮”。日伪时期摊派的公粮数量,较过去增加了好几倍。同时,为防范抗日武装力量的打击,日伪军在各个城镇之间要修公路、架电话线杆。在占领的村镇内还要建据点(军队驻地大院),据点外边要挖壕沟,里边要修炮楼等,较和平时期增加了许多工程。这些工程也要按照土地亩数摊牌义务工,俗称“出官工”。以前的和平时期只有挖何修路是“出官工”,工程较少。日伪时期的“官工”较过去增加了好几倍。城里那些商家店铺,自己没空“出官工”,就要到“工伕市”上去叫“工伕”,也就是到劳务市场雇人替自家“出官工”,自然加重了经济负担。

对于生活在县城和邦均、马伸桥等大村镇的老百姓来说,由于处于日伪军占领区,是“良民”,只能逆来顺受,按照官方要求交粮交款“出官工”,生活水平当然要大大降低,受苦受累也只能忍受。

可是在城外乡下的农村里,日伪政权征收粮款和摊派“官工”就不那么容易了。在靠近城镇的许多农村,虽然没有抗日武装力量的公开活动,却也有共产党的地下组织,他们向老百姓宣传抗日救过思想,号召老百姓坚壁清野(把家里的粮食藏起来),用软磨硬泡的方式“抗捐抗税”,同时也暗中为抗日武装筹集军粮。因为抗日武装人员也是要吃饭的,游击区的老百姓也要为抗日武装人员提供食宿,也要交公粮。那时的村干部需要“两面应付”,收上来的公粮,既要给日伪军,也得给八路军。因为共产党八路军只管吃喝不发军饷,养同样多的人需要的成本较低,所以对老百姓的捐税要求较少,因此受到老百姓欢迎。而日伪政权养兵成本高,必然加大捐税的征收额度,所以才被老百姓反对。本来老百姓就嫌日伪政权摊派的公粮多而不愿交,再加上还能以“为皇军收的公粮被八路军抢走”为理由,拒绝或拖延向日伪政权交公粮,所以,警备队的粮饷筹集也是有难度的。因为警备队的粮饷供应没有保证,所以,除了与八路军正式作战之外,就需要下乡征收粮食,或者下乡抓民伕修公路、建炮楼等。另外,也需要抓壮丁补充兵员。

警备队下乡征收公粮,一般是以小队或者班为单位集体行动,按照往各村摊派的公粮数目,到各村去催收。每次都是先到村公所(或称堡公所),由保长接待,中午都要在村里吃饭,下午押运粮车回城。那年代村公所里的公款“客饭”只是玉米面窝头,小米干饭一类的普通饭食,没有酒和肉,更不是摆酒席宴会。要想吃的好一点,就得来“横的”,否则,村干部不会心甘情愿的给他们“好饭”吃。那时在警备队中流行一句顺口溜:“打粳米、骂白面,枪托子一举炒鸡蛋。不打不骂,棒子(玉米)饼子小米饭”。可见那年代农村里就出现了村干部被迫用公款招待上级工作人员的现象。

那时警备队下乡收粮是有任务的,不能坐在村公所傻等着。 要监督村干部收公粮,下午带着粮食回城里。有的村干部说收不上来,警备队士兵就让村干部带路,到各家各户去搜,实际就是公开合法的“抢粮食”。在搜粮食的过程中,有的伪军见到村民家里的好衣服、小古董等其他值钱的东西,也就顺便抢走了。

据西北隅老农孟庆余(1933年生人)回忆,在小时候一天到警备队的操场去玩,看见中队长正给当兵的训话。他听见那个中队长正批评部下,意思是各小队下乡入户征收粮饷时,不要顺便拿老百姓家里的其他东西,说这是违反皇军制定的纪律的。还批评说:“有的兵见到啥都是好的,连二分钱一付的腿带子(过去冬季穿棉裤要用特制的布条扎紧裤脚,以免灌风。这种廉价买来的布条俗称腿带子)都给人家拿来了,也不嫌丢人。”并且嘱咐说,“即便偷着拿了些东西,回来你也别显摆呀。让皇军知道了多瞧不起咱们中国军人呀”。 这就是对当时日伪军下乡收粮的真实写照。

我想,正由于自卫团警备队在家门口当兵,才使这些当兵的不顾军纪的约束,把一些居家过日子的东西抢来送回家里。野战部队的士兵,大概不会抢老百姓的衣服、鞋帽和刀勺铲子一类东西的,因为这些对他们没有用。

在距离城镇较远的地区,八路军或者县大队、区小队等抗日队伍,经常组织民众破坏公路、剪断电话线和砍倒电线杆。还采用游击战的方式袭击小股日伪军,有时也攻打城外乡村中一些日伪军的小据点。日伪军为了消灭抗日力量,经常出动兵力到抗日队伍活动的边远村庄去“讨伐”,许多关于日军伪军烧杀抢掠,强奸妇女的暴行、惨案,都是在“讨伐”中发生的。听说日伪军“扫荡”盘山抗日根据地时,把花峪村的几十户的民房全部烧光,屠杀无辜群众48人。到穿芳峪乡某村讨伐时,把一个青年小媳妇脱光衣服仰躺着捆在板凳上,当着全村老百姓的面,被十几个日本兵糟蹋。所以,每当得到“讨伐队”要来的消息,游击区村里的老百姓就吓得往村外跑,俗称“跑反”,尤其是青壮年跑的更快。跑不掉的老弱病残,就被日伪军强迫驱赶到大场上训话。要求老百姓交待共产党和八路军的情况等,如果谁说不知道就要挨打。

据孙各庄乡隆福寺村唐会友讲:一天早晨日伪军来讨伐,大伙都没来得及跑,就被赶到大场上接受训话。一个伪军问他谁家有当八路军的,他说“没有”。伪军说他不说实话(村里既有当八路军的,也有当汉奸的),就把他按跪在地上,用一寸粗的木棒子打他的后背,衣服和肉都打烂了。开始打时感觉非常疼,后来就麻木了,木棒子打在背上时,却感不到疼痛了。感觉就像冬天穿着厚厚的棉衣,被木棍打一下,只是有感觉却不疼一样。可是挨完打以后,即使抹上药也很疼,一个多月才痊愈。那时期青壮年们为了安全,就在山坡梯田的“坝台阶子”(用石块砌的梯田护墙)里挖个地洞,把被褥搬到地洞里,到洞里去睡觉。躲进地洞后再从里边把洞口用石块垒上。地洞里既通风透光,又不容易被外人发现。蓟县城南平原地区,水皮浅,挖不了地洞,有的人就躲进房屋的顶棚里。那年代一些游击区的老百姓整天都是提心吊胆,寝食不安的。有一次,马伸桥北面的东葛岑路上,来了几个好像背大枪的人,吓得隆福寺村和马庄村的老百姓跑了一大半。那几个人走近村子大家才看清,原来是上山打柴的农民,只是把扁担用绳拴着背在肩上,离得远看不清,才把大家吓的“跑反”了。

小时候,听我母亲讲:我姥姥家溵溜乡富王庄(现已建为新城区)离县城只有八里地,也要“跑反”。她们庄离县城虽近,可也是抗日武装力量经常出没的地方。我外祖父刘尚达曾经是“连庄会”会员,他也参加了1938年的抗日大暴动,成了一名“便衣队”(蓟县参加暴动的抗日部队,因没有军装被老百姓称为便衣队)员,在撤退去北京西面的太行山区途中,部队被日军打散,我外祖父就跑回家来了。我母亲年轻的时候,也接触过抗日政府的妇女干部,学会了好几首抗日救亡歌曲,在我小的时候她经常唱给我听。我还记得其中的几句歌词,如“八路好,八路强,八路军打仗为老乡”;“中华好儿女快快拿起枪,团结一心都来打东洋”; “正月里来正月正,有志的男儿来当兵”、“二月里来龙抬头,中国人不做亡国奴”、“三月里来三月三,赶走鬼子保江山”等。我母亲还说那些女干部曾经动员她剪掉“小纂”参加抗日政府的工作。可那时她已经结婚了,不愿落下背弃婆家跟人“跑了”的坏名声,没有去参加抗日工作。

据说“闹日本”时,我母亲她们王庄子村也曾经经常“跑反”,尤其是妇女和年轻的小伙子们都吓的跑,有时来不及跑就躲藏在自家屋子的顶棚内。那时多数家庭的房子都是堂屋(外间屋,厨房兼过道)不吊顶棚,里间屋(卧室兼客厅)吊的是泥顶棚。泥顶棚的承重力强,年轻人可以登着梯子从堂屋的“山花子”(蓟县人对房柁架中的缝隙俗称)钻进顶棚内趴着或躺着,再让老年人把梯子撤走,外人一般想不到这里能藏人。小时候听我母亲说,“闹日本”“跑反”时,有一次她大哥,也就是我大舅刘瑞,来不及跑出村去了,就曾经在自家顶棚里躲藏过。

那时县城附近村庄里的年轻妇女“跑反”是怕受侮辱,小伙子“跑反”是怕被抓兵(强征当伪军)。青壮年男女都跑了,剩下老的小的被集中到大场听训话,意思是要当良民,别为八路军办事,八路军来了要报告等。同时还要为日本兵烧水洗澡,日本兵就利用老百姓家里的水缸,当作浴缸。让老百姓在家里用大锅烧热水,烧开后用水桶挑来,倒在缸里,兑好凉水,轮流洗澡。北方的农民没有在浴缸或浴盆里洗澡的习惯,用老百姓盛饮用水的大缸当浴缸,老百姓当然不满意,可是也不敢表示反对。可能是因为村子小,距离城里又不远的原因,她们村的老百姓虽然也“跑反”,却没有出现被日伪军烧杀强暴的惨案。

解放初期,一提起“跑反”,乡下的老百姓都心有余悸,因为不是一跑就没事了。“跑反”不同于搬迁,只是临时躲避讨伐队,等讨伐队离开村子,大家还要回来的。所以,只是带一点值钱的东西和赶着牲畜跑。家门或锁或关都没用,讨伐队要进门搜查。见到粮食、鸡鸭、猪羊等就抢走,有时还放火烧房子。那时,乡下的老百姓就盼着过太平日子,都说“如果不跑反了,一天喝三顿稀粥也愿意”。

与蓟县乡下那些怕“跑反”的老百姓比起来,蓟县城里的老百姓要“幸运”多了,因为城里不存在“跑反”的问题。城里是日伪军的大本营,日本人为建立“大东亚共荣圈”,也需要收买笼络人心,也公开讲要为老百姓谋幸福的。他们在自己的驻地城镇也要强调军纪,不许日伪军侵犯老百姓的利益,也讲买卖公平,不许随便打人骂人,不许随便拿老百姓的东西等。如有违反纪律,欺负老百姓的现象,被欺负的老百姓可以去日本宪兵队部“告状”,日本宪兵既负责领导组织特务队(汉奸)的收集情报工作,也负责纠察城内日伪军的违纪现象。所以,尽管日伪军下乡讨伐时,烧杀抢掠,糟蹋女人,但在县城里还是遵守纪律,不敢随便欺负老百姓的。县城里的老百姓尽管生活在“戒严”的恐怖中,但他们的人身安全和家庭财产,还是有一定保障的。

例如,对待城里人涉嫌私通抗日组织的问题,日伪政权也是讲“要重证据,依法办案”的。前面“第六节”中介绍的“新张家”的“张三爷”,因为本人承认了接受抗日女干部家属的钱财,要保释女干部出狱的事实,就被日本顾问下令,以“私通八路”的罪名公开枪决了。但是,对于没有证据的嫌疑人员,他们也是不敢随便处理的。据西南隅村农民李瑞田(1926年——今)回忆:日伪时期他家就住在南大街北段路西的一个缸店院内(临街的房屋是卖缸的门市部,后院是居民住宅),1943年的一天上午,西大街的李继荣(西北隅村农民,1930年——今)到他家去玩,还有对门李家面铺的媳妇抱着孩子也来串门。突然,这个院被警备队和警察包围了。连缸店的掌柜、伙计和顾客,带里院几家的户主和来串门的客人,一个个问明身份后,什么理由也不说,连男带女连老带小包括抱小孩的妇女一起十几口人,都被带到县政府前院的看守所内。大家莫名其妙,稀里糊涂的就被关进大牢了。也没有经过县长“过堂审讯”(当时只有警察局没有法院,案件由县长审判),当天下午,像李继荣这样的小孩子和妇女、老人都被释放回家了。剩下几个青壮年还关在牢里,陆续交保释放的。李瑞田就被关押了十来天,也没有过堂审讯,每天由家里送饭。后来,什么理由也没讲就把他释放了。事后经打听大家才知道原因,原来这天早晨南城门守军,查到一个可疑分子,一审问,可疑人说是进城到南大街的缸店,来与城里的地下抗日分子接头的,有暗语,不认识人。所以,警备队就包围了缸店,把他们这十几个人都抓进看守所。后来经过调查了解排除了“嫌疑”,才把他们陆续都释放了。虽然是他们遭受了“不白之冤”,使他们无缘无故的“身陷囹圄”,但在整个被关押受审查的过程中,他们都没有被过堂审讯,没有挨打受刑。而当时的审讯是讲究刑讯逼供的,皮鞭子抽,木棍子打,轧杠子、灌凉水、灌辣椒水、徃指甲缝插竹签等多种酷刑,曾经使一些从乡下抓来的共产党、八路军受刑不过,叛变投敌。但是对城里这些老百姓,日伪军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还是不轻易用刑的。

另外,在农业生产方面,日伪政府为了多征收公粮,也是要发展生产的。过去,蓟县城外水稻产量低,那时的水稻稻粒是扁的,中间还像麦粒似的有一条沟。一个稻穗上只长十几个粒或者几个粒,一亩地就长一百多斤。1943年,伪县政府推行由高丽(朝鲜)引进的水稻品种,稻粒是圆的,一个穗上长几十个稻粒,亩产达到四五百斤。水稻产量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得到了发展。当然,土地产量提高了,交的公粮也多了,老百姓的生活没有明显改善。

以前,在我国公开出版的书籍中,对日本侵华时期沦陷区内老百姓的生活,都采取全面否定的态度,我之所以要全面介绍日伪时期蓟县城里老百姓的这些情况,并不是要赞美日本侵略者,而是客观如实的反应历史。

注:1962年大食堂解散时,蓟县城里的三关四隅共30个生产队,其中东北隅九个队,东南隅六个队,西南隅六个队,西北隅四个队,东关二个队,西关二个队,南关一个队。以每个生产队二三十户,一百五十至二百口人估算,农业人口大约八九百户,五六千人。加上非农业职工干部及在城里租房居住的家属,总共不过七八千人。那时全国6.5亿人,而抗日战争时期,全国才四亿人,以此推算,日伪蓟县城里的人口不过四五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