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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警

作者:曾子杀猪 | 分类:都市 | 字数:122.1万

第六十四章 天使之罚

书名:秦警 作者:曾子杀猪 字数:2704 更新时间:2024-10-10 15:36:43

孟昱道:“其实很简单,十二个字: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齐春雷点了点头道:“这口号很有道理,但并不新鲜,已经提过很多年了。”

孟昱道:“虽然这口号提过很多年了,但没有真正地落到实处。究其原因,有人总结是因为我华国的文化传统所带来的副作用。我华国的文化传统,就是讲难得糊涂,讲中庸之道,讲法不外乎人情。讲难得糊涂,就做不到有法必依;讲中庸之道,就做不到执法必严;讲法不外乎人情,就做不到违法必究。”

刘子皿微笑道:“有些道理。但你说是有人总结的,并不是你的观点。那你认为是什么原因使‘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口号落不到实处呢?”

孟昱道:“群众的法制观念不强,政府的普法力度不够,公检法执法人员的素质不高,都是原因。所以,齐叔要做两件事,来促使这十二字口号能落到实处。第一,加强普法宣传,从而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群众有了法制观念,才可能有纠纷的时候,首先想到走法律途径去解决;第二,依法严办公检法内部的违法分子,依纪律处分公检法内部的乱纪分子。只有执法部门的公务员的素质提高了,群众才会对走法律途径充满信心。”

齐春雷道:“你讲得对。但我认为还有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腐败。由于腐败,一些官员成了犯罪分子的保护伞。老百姓有冤无处伸,久而久之,犯罪分子的气焰愈发嚣张,干出更多的违法的事情出来。而普通老百姓,由于受到犯罪分子的迫害而无处申冤,心中的积怨自然越来越深,最终可能导致私下报仇,酿成大案。”

孟昱点了点头,道:“齐叔总结得极是。”

刘子皿笑道:“你齐叔可是大才,你要好好向你齐叔学习。”

齐春雷恭敬地道:“刘老过奖了。我也是因为自己要抓治安工作了,这几天把公安部和湘省公安厅的一些文件和通报看了一遍。我今天的感慨,也是因为我看到了公安部的一篇关于‘天使之罚’的通报而发出的。”

刘子皿饶有兴趣地问:“天使之罚?那是什么东西?是一个组织?还是一次行动?”

齐春雷道:“是一个组织。公安部的通报认为有这么一个组织存在。这个组织的成员,自诩为正义天使,打着替天行道的幌子,以处决的方式,杀死了几个逃脱法律惩罚的富二代和官二代。在这些被处决的富二代或官二代的尸体边,都有一张名片,上面就写了四个大字:‘天使之罚’。”

孟昱道:“这杀手没有写处决这些富二代或官二代原因吗?”

齐春雷苦笑了一声,道:“还用说吗?这些富二代官二代犯的事,都曾一度闹得沸沸扬扬。但最终或以证据不足,被判无罪而当庭释放;或以受害方不究,又愿意付巨额赔偿,被判几年徒刑,但在一个月后便已经保外就医了。”

孟昱突然想起一起宝马车校园内超速撞死女学生的事,忙问:“死者中有张鹏飞吗?”

齐春雷道:“你猜对了。死者中就有张鹏飞。事实上,公安部怀疑,张鹏飞校园超速撞死女大学生一案,是‘天使之罚’组织成立的引子。”

孟昱不吭声了,脑海里却回想起了去年秋在冀北大学校园内发生的一起车祸。当时冀北省安定市某公安分局的副局长张刚的儿子张鹏飞,开着一辆宝马300轿车在冀北大学校区内撞倒两名女生,一死一伤。张鹏飞不但没有停车,

反而继续去校内宿舍楼送女友。返回途中,张鹏飞被学生和保安拦下。张鹏飞不但没有关心伤者,反而态度冷漠嚣张,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张刚!”

此事在网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后来,张鹏飞家人和死者父母庭外和解,达成民事赔偿协议,死者父母共得赔偿金四十八万元。虽然张鹏飞还有负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协议的达成,对张鹏飞刑事责任的判决,有很大的影响。

由于此案在网上盛传,冀北省人民政府严令冀北省公安厅认真调查取证。今年初,冀北安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张鹏飞交通肇事案一审宣判,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鹏飞有期徒刑六年。法院认定张鹏飞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负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张鹏飞当时车速达五十到六十五公里每小时,远超校园内每小时限速五公里的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每百毫升达一百五十九毫克,系醉酒驾驶,并且肇事后逃逸。

法院认为,张鹏飞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但是鉴于案发后,张鹏飞的父亲张刚积极赔偿死者家属四十八万元,伤者十一万元,取得了被害方谅解,并且张鹏飞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因此法院酌情采纳了辩护人对张鹏飞从轻处罚的意见。

想到这,孟昱道:“此案的判决,好像也算合理,为什么‘天使之罚’还要杀死张鹏飞?”

齐春雷道:“《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张鹏飞的情况看,应该判七年以上的徒刑。但由于其父积极赔偿,其本人认罪态度好,法庭给与轻判,也无可厚非。不料张鹏飞入狱后不到一个月,便以身体不适,保外就医了。此事做得秘密,居然没有被透露到网上,可见张鹏飞家人的能量。”

孟昱恍然大悟地道:“这就相当于用四十八万元,买了死者一条命。”

齐春雷道:“不错。用钱能买命,自然引起了某些所谓的正义之士的不满。今年三月,张鹏飞被车撞死在安定市郊外。”

孟昱问:“怎么知道不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

齐春雷道:“因为张鹏飞是被他自己的车撞死的。 张鹏飞似乎对宝马情有独钟。保外就医后,老实了一两个星期,便又开着新买的宝马,出去寻欢作乐了。调查分析表明,有人绑架了张鹏飞后,用张鹏飞自己的车,把张鹏飞撞死了。尸体旁边就有一张名片,上写‘天使之罚’。这是有记录的第一次‘天使之罚’的案件。”

孟昱点头道:“其实‘天使之罚’不该如此处理此事。第一,最不该以私刑代替法律;第二,张鹏飞虽然可恶,但依法罪不至死;第三,‘天使之罚’既然能掌握张鹏飞行踪,自然也可以收集到张鹏飞假病保外就医的证据。以此证据,不但可以让张鹏飞重返监狱,还可以使幕后保护张鹏飞的势力得到法律的惩罚。”

齐春雷道:“你讲得都对,但第三条过于理想化了。虽然这是应该有的手段,但在现实中,难以达到你所说的效果。我猜这就是为什么‘天使之罚’决定执行私刑的原因。”

孟昱道:“此风不可涨。我估计‘天使之罚’的行为,会得到很多人的支持。但私刑的支持者从来没有想过,私刑中的被杀者,连一个申诉的机会也没有。这样,表面上是在申张正义,实际上是在践踏法律和人权。”

齐春雷道:“你说得不错。其实,那张鹏飞的案件中还真有两点委屈。”

(春季来了,小女儿的过敏更严重了。鼻子塞得睡不好觉。我每晚要起来好几趟去安抚她。已经四个晚上没怎么睡了。人很累,但心更疼。所有的药和方法都试过了,也没用。哪位有好的方法,告知一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