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雾之王
作者:水星异种 | 分类:都市 | 字数:186.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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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 美人计?美男计?
“你来做什么?”李浅夏对于自己刚才差点投敌很不满,一阵阵后怕。
如果春皇不是要做她的嫂子,而是要做她的女朋友,可能她已经答应了,太可怕了。
“又不是电梯超载,多一个人有什么关系?”春皇手指轻轻拂过蝴蝶的背。
“呜呜~~”蝴蝶发出快活的叫声,速度竟然快了少许。
“乖~”春皇笑着点了它两下,又继续说,“何况,大帅府突然多了两个人,其中一个还是梨园消失的女伶,你们打算怎么隐瞒?”
“你有办法?”李浅夏凶巴巴地质问。
“当然。”
到了大帅府,因为梨园突然遭遇袭击,结果李二爷又不见了,在这个李必昌死了的敏感时期,所有人都醒着,所有人都慌了。
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春皇一路笑着走进去,然后......大帅府她说什么就是什么。
“大家都去睡吧,不要把我们三个人的消息说出去。”
“是!”
看着像是领命的宫女和太监一样的众人,李长昼心里感受到S级的威力。
在副本尚且如此,她在现实世界又经营了多大的势力?怪不得想要躲避热武器的技能就能有。
“这就是你义演的原因?”杨清岚想的是另一件事。
为粥铺捐款100大洋后,春皇还决定义演三天,将所得的票钱全部捐出去。
义演来捧场的人,全是宋城的大富大贵。
“现在在宋城,我的话比李大帅都要好用。”春皇笑吟吟道。
“不出面也可以?”杨清岚略感好奇。
她心底认为春皇做不到——靠容貌得到众人的宠爱,没露脸又怎么可能让别人服从她,而不是服从能威胁生命的李大帅。
见过多次,且臣服她实力的玩家,才会老老实实听她的话。
“我要睡了。”春皇没有回答,右手修长的五指掩着嘴唇,娉娉鸟鸟地走向后院,修身旗袍勾勒出她曼妙的背影。
四人一蝴蝶也回到李长昼的院子。
蝴蝶留在院子里,四人进了屋。
李浅夏和小萝卜躺在床上,前者要睡不睡,后者已经睡着了,李长昼和杨清岚在卧室的小圆桌两侧对坐。
李长昼取出雪山水壶,一人倒了一杯。
“必须提防这个人,”边倒水,他边说,“既然准备了千金牛血,以她的性格,肯定会想办法弄到毁约的道具。”
“嗯。”杨清岚水杯靠在唇边,没有喝,面露沉思,“我没有阻止她来大帅府,就是想近距离盯着她。”
“说不定她有远程联系手下的技能。”李浅夏躺在床上,“哥,我渴。”
李长昼端起自己还没喝过的杯子,给她送过去,等她咕都咕都喝完,又拿回来。
三人又商量一会儿,李长昼离开,把房间留给两位少女,自己重新找地方睡觉。
不使用技能,他们几天几夜不睡都可以,但用了技能,就会像普通人忙了一天一样疲惫。
1928年,五月二日。
杨清岚和李浅夏从房里一出来,就看见已经站在院子里的李长昼。
天还没亮,月亮还挂在天边,他穿着长衫,背着手,站在一棵石榴树下赏月,说不出的儒雅与风流。
留意到她们的视线,他缓缓从月亮上收回视线。
两位少女都穿了新衣服。
杨清岚是雨过天青色锦云葛的旗袍,绸缎般的黑发挽着,插着翠绿的簪子,细细的腰身,胸脯曲线不是很大,但饱满圆润。
清晨的微风拂过,李长昼怀疑自己是不是还没睡醒,要不然为什么嫦娥会穿旗袍?
“哥,出息点,大清早流口水,想吃早饭就去吃!”
“咳。”李长昼从出神状态中醒过来,看向故作生气,实则促狭的李浅夏。
浅黄色印着鱼鳞斑的短旗袍,十分艳丽的打扮。
不过她怎么都好,露胳膊露腿都无所谓,只要不走光,李长昼都懒得管她。
三人都已经在房间提前晨练完《惊雷图》,这时都饿了,于是一起去客厅吃饭。
有人比他们还早,春皇。
黑绸彩绣二龙戏珠纹旗袍。
立领、短袖,收腰。
在衣领、襟、袖、下摆等边缘,用金线绣出二龙戏珠纹,一身黑,配上金丝龙边,尽现端庄高贵之气。
而且她还坐在最上首!
“起来了?”她端着一碗不知道什么东西喝着,“坐下来吃吧。”
好嘛,李二爷成客人了。
桌上的早餐中西结合,米粥、麦片、吐司,小笼包、生煎等等,配上腐乳、酱菜等小菜。
还有酱油、醋、盐、糖、蜂蜜、果酱等调料,另外还放了鲜榨的果汁、牛奶、冒着热气的咖啡,满满一桌子。
此外还有四个丫头伺候着。
比起吃,更像是摆场面。
“哇!”李浅夏这个出生于100年后农村,在1928年鞋厂上班的厂妹,哪里见过这个场面,迫不及待地坐下来。
李长昼和杨清岚也跟着坐下,挑自己喜欢吃的吃。
喝了一口粥,咬了一口包子,李浅夏开始和春皇搭话。
“春皇姐,你的头发是染的吗?”
“一次观想《腾云驾雾》的时候,迷失了方向,等醒过来,头发已经全白了。”
“哇,好危险,不过跟雪一样,好好看!”
“我也这么觉得。”春皇笑吟吟地应道,懒散地端起咖啡。
性感的嘴唇轻轻一吹,咖啡的雾气缭绕。
李浅夏觉得自己又被迷惑了,心里忍不住羡慕她此时的仪容和气质。
那些女明星,不管什么出身,成名后都会刻意学仪态,让自己显得优雅知性,而春皇本身就是仪态,她的一举一动,都是仪态课的模彷对象。
和她相比,杨清岚只是自然,一切赏心悦目,让人迷恋,却不会激发人的嫉妒和羡慕,因为那学不会,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气质。
“对了,春皇姐,你一直收集观想法,现在一共有多少了?”李浅夏暗自警惕,但表面不动声色。
春皇放下冒着雾气的咖啡杯,单手托腮,盯着李浅夏那张俏丽的脸。
“我告诉你,有什么好处吗?”她笑道,眼波里像是装了一汪春水。
李浅夏的喉咙有些发干。
“浅夏,”李长昼开口,“好好吃饭。”
“哦。”李浅夏端起牛奶喝一口。
她尽量不去想春皇。
蜜罐世界里的奶牛怀孕了,短时间内不挤奶也不会生病,等这次副本结束,就能看到小牛犊。
希望是母牛,母牛可以和她们在一起很长一段时间,公牛只能被吃掉。
要是春皇成了自己嫂子,自己岂不是完全不用怕她的.......呸呸呸!
李浅夏止住自己又拐弯的思想。
像春皇这样性格的女人,她自己不喜欢,她也知道,她哥也绝对不会喜欢。
兄妹俩聊过,老哥是一个被时代淘汰的、有严重处女情节的下等男人(这话只允许她说)。
她和清岚也聊过,这位仙女一样的书店女老板的爱情观,是一见钟情(这个也可以换成日久生情),然后从一而终。
虽然说法不一样,但这两人是同一种人,李浅夏觉得世界上再也没有比他们更配的人。
像春皇这样的,再好看,她也觉得配不上自己哥哥。
见她不说话,春皇手指轻敲咖啡杯,雾气再瞬间似乎澹了一些。
她主动开口:“一共三种,《腾云驾雾》、《浓影》......”
李浅夏正竖着耳朵听,春皇忽然停下来了,她顺着她的视线一看,坐在长桌中段的哥哥正和杨清岚聊天。
声音很小,但在场除了丫头外,剩余的是什么人?怎么可能听不清。
“......牛奶没你挤的好喝。”
杨清岚抬眸白了他一眼:“好不好喝是奶牛的问题,和是不是我挤的没关系。”
“不,肯定有关,要不然为什么会有处女用嘴采茶叶、巫女口嚼酒、农妇踩葡萄呢?女人的身体就是比男人美好,而漂亮少女的身体是最好的,所以肯定是因为你亲手挤的牛奶,牛奶才好喝。”
“你喝过处女用嘴采的茶叶?”
“听说过。”
“喝过巫女的口嚼酒?”
“嗯.....有点恶心,除非,咳。”
“农妇踩的葡萄?”
“一想到这件事,我以后就不想喝葡萄酒了。”
“什么都没喝过,你怎么知道她们采摘的菜叶、口嚼酒、葡萄酒更好?”
“反正、反正,这里的牛奶没你挤的奶好喝。”
杨清岚笑了一下,又忍不住叹气,把因为说话,蘸了过多醋和辣椒的包子给他。
李浅夏耳边传来春皇的低语:“你哥笑得好像一条狗。”
“......”李浅夏深吸一口气,把‘同感’使劲憋了回去,“那是深情!”
“还是处男吧?”
“我哥很纯情。”
“一次恋爱没谈过,女孩子的手也没牵过?”
“.....洁身自好。”
“哦——”春皇点头。
嗯?李浅夏疑惑看向她,没从她的语气和态度中感到轻蔑和嘲讽。
她正若有所思看着李长昼。
春皇忽然扭过脸来,对李浅夏勾了勾手指,等李浅夏反应过来,她自己已经靠上去了。
可怕!太可怕了!
“其实我昨晚说的是真的,只要得到我的心和人,就能拥有S级本能王,不过还有一些前提条件。”
“什么?”李浅夏下意识问。
“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只有处男才有资格,而且......”
说到这里,春皇看了一眼杨清岚,她正和李长昼吃着“甜蜜”早餐,完全没留意这边。
咖啡杯的雾气又澹了一点。
“就像那个女人说的,没有得到妃子认可才能称王的王,所以这个人除了是处男,没把爱——你明白我说的‘爱’指的是什么吗?”
“我想.....大概明白。”李浅夏有点脸红。
“很好,除了必须是处男,没把爱分给别人,还不能被我的宠妃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