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豪:这孩子打小就聪明
作者:一切以大橘为重 | 分类:都市 | 字数:300.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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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献给顾陆
从前觉得车马很慢,书信也很慢,但现在大家也觉得汽车也慢,好比简社长想立刻看到顾陆同学的新作,可快递从雾都到魔都,至少也要等待两三天。
人啊,是一直追求信息传播快捷的。简社长想到此,自嘲一笑,已过几十个春秋,瞧见好东西,还是按捺不住心急。
好似他身为出版社社长,本来看稿的事该交给编辑,再上一层也不过是主编,但简社长自打两度瞧见顾陆的作文,再加上《砸碎小猪》……忍不了根本忍不了。
他继续挥毫泼墨。
入夜,2012年的夜空,星星还不少。
翌日,太阳公公还没从被窝里钻出,顾陆就先行一步钻出。
“还好,夏天的封印并没冬天那么恶毒。”伸个懒腰,顾陆开始洗漱。
七点半开始早读,顾陆离得近,可以6点20起床。
很精确,即便顾陆提前醒来,也必须睡这二十分钟回笼觉!
快速洗漱,顾陆对书包进行了检查,“文具,昨天拿回来的课本,还有投递的稿子,全部都已经备齐。”
六点四十左右出门。顾陆早就不是提着五粮液布袋的少年了,用稿费给自己买了新书包。
街道有裂痕的石砖,贴着小广告的路灯,还未开的蓝色卷帘门,好像在橙色的阳光里特别适配,有股子破旧的美感。
嘉福苑生活气息本就重,早餐摊依然是早餐铺,多种多样供顾陆选择,就简单吃个豆浆配糍粑块吧。
“天气还真好。”顾陆看着天空。
同一個场景,宿舍里睡眼惺忪的曾杰发出的感叹是,“又是大太阳,每天都是晴天,和闹钟挂在半空中有什么区别?”
无论什么心情,终究还是要准时坐在十班教室。
“高老师昨天说的,第一天早自习我们就把第一单元预习一遍。”语文课代表李古圆站在讲台,之前在强烈的毛遂自荐下,他成功的竞选上。
李古圆也感觉整个十班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了,当然戚采薇除外。
他开始起头,“《沁园春·长沙》,独立寒秋,湘江北去……1、2、3,预备起!”
第一单元:《沁园春·长沙》、《在地球边上放号》、《峨日朵雪峰之侧》、《致云雀》……
读书声响起。
同桌田笑朗读声音挺大的,顾陆正好可以混水摸鱼。不像前面初中时,周琳那家伙比他还摸鱼,让顾陆只能自强。
半小时后,高老师走进教室,班主任的穿着比较休闲,牛仔裤和薄衫。
上课铃响《wonderful.day》旋律响起,下课是《.d》,全国各大高中的铃声稀奇古怪的,八中这个结合歌词听有意思。
“我们的第一堂课开始前,做个小仪式。”高老师放下手中教材,教材上还有个小盒子。
高老师打开小盒子,里面是拇指粗细的玻璃小瓶子,共50个。
“你们可以把玻璃瓶当做时空胶囊,问三年后的自己几个问题。”高老师说,“写完时空胶囊我找地方埋起来,等高三下学年的时候再拿出来。”
同学们闻言眼神一亮。
挺有意思的,对于学生来说,只要和学习无关的事都挺有意思。
“卢艺你来把瓶子都发下去。”高老师叫班长来分发,以免一个个离开座位造成大动荡。
班长卢艺留着时下普遍的发型,前面厚重的齐刘海遮住额头,再加上皮肤是小麦色,整个人比较沉闷。她也不傻,拿够数的玻璃瓶给第一排,有序的后传,来回只需要八次就完成了老师交代的任务。
玻璃瓶表面贴了修正格,“修正格”考验年龄的文具,就作文本格子那么大的白纸,如果有错别字,就从一版中撕下一个贴上去,再将正确的写上去。
顾陆印象中,修正格后续被修正液和修正带全面替代。
贴在玻璃瓶上让学生写自己的名字,否则也没办法辨别玻璃瓶。
[外婆抗癌成功了吗?][是不是在高中交到了不少朋友][火影完结了吗?][化竞有没有努力][你是不是已经获得转笔比赛第一了?]……
田笑非常快速写上了几个问题,便签纸都快把瓶子装满了。
瞧着同桌奋笔疾书,顾陆思索片刻,三年后差不多成年了,遂动笔写下四个问题。
为什么班主任要耗费时间弄这些?可不是给学生制造青春回忆,因为曾经有学生在百日誓师大会拿出时间胶囊看,真的激励了自己,用最后时间逆袭,成功考上好大学。
即便概率非常低,高老师也认为非常值得。
“多写些心里话,没有外人会看到,即便高三拿出来,老师也不会看。”高老师补充。
由于问题没限制,所以同学们写下的东西各式各样。
文艺委员戚采薇写,[经过三年,舞蹈达到母亲要求了吗?][三年来母亲夸奖你了吗?][有信心考上北舞吗?]
班长卢艺写有,[你成绩有进步吗?][奥林匹克竞赛取得好名次了吗?][有试过耍过朋友吗?]
体育委员马宣佑写有,[是不是成为了八中扛把子][有没有把夏成隆那宝批龙打一顿]
为什么体育委员不是练田径的吕平,理由很简单,马宣佑练铅球。
铅球你懂吗?
写完了又让卢艺全部收上来,高老师当着学生的面将其全部放在金属盒子里,声称下课后她就找个地方秘密埋起来,之所以不告诉学生们方位,是以防个别学生调皮,偷偷挖出来。
想得确实周到。顾陆觉得还真会有这种学生存在。
八中的校园生活正式开始,顾陆拿着学生饭卡,中晚饭在食堂解决。
食堂还是有早饭的,可那么早顾陆实在起不来。
两天时间一晃而过,同学们正在磨合之中,简单来说,学生外号都没起几个。
而从雾都到魔都的包裹已送达,由于提前和前台打了招呼,因此简社长第一时间知晓。
“耗时两三个月完成的中篇,我要一睹为快了。”简社长被开篇的一小段吸引。
[献给顾陆
我要把这本书献给一个孩子。我这样做有两个重要的理由,其一是:他给了我生命;其二是:这个小孩需要安慰。所有的大人曾经都是孩子,但他们中只有少数人记得这一点,希望未来的顾陆不要忘记曾经的顾陆。]
用吸引不恰当,准确说让简社长品味许久。
写书自己送给自己,很有意思,简社长笑呵呵的说,“如果小顾以后在作家这条道路取得不错的名气,开篇的寄语估计会被人反复研究。”
简社长阅读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