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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守则

作者:佛前青莲 | 分类:穿越 | 字数:131万

第四百五十二章 自来熟

书名:清穿守则 作者:佛前青莲 字数:2171 更新时间:2024-10-10 14:48:14

“生日礼物啊?”好像自己生日还没到哦,还有,生日礼物下次能不能挑几个长得漂亮点的男孩子啊?

长这么黑这么丑的,会不会害得自己也变得像他们这么黑这么丑的啊?

“是啊,他们七个会先陪你一个月,到时候,你挑自己最喜欢的四个出来。

当然了,你要列举出为啥挑这四人的十个原因,也同时要列举出不要另外三个人的原因。”

顾敏笑眯眯的摸了摸弘瞻的头说道。

弘瞻眨巴眨巴眼睛看着顾敏道,“还要这么麻烦的,额娘,我可以不要吗?”

“弘瞻不喜欢啊?”顾敏弯下腰说道。

“嗯,可以说不喜欢吗?”

“可以呀,不过,你看他们七个,听见你说不要他们,多受伤,要不,弘瞻先带着他们七人在园子里玩三天,过三天,你再告诉我,要不要他们七人?”

这倒不是顾敏瞎说,那时候葫芦一去庄子上挑人,被挑中的几个的家里人不知道有多开心。

在他们看来,能去小阿哥身边侍候,给小阿哥晚上倒夜壶,也比他们在庄子上种田强啊。

更何况葫芦说了,那是去陪小阿哥玩的,他们的父母都说了,要让他们想尽办法留下来。

看看人家小胡管事,不就是娶了侧福晋身边的一个丫头嘛。

瞧瞧人家现在,用主子的银子,天南地北的玩着,多爽啊,赚了老多老多的银子。

还把自己的外甥啊啥的也全部带了出去,简直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啊。

那还只是娶了侧福晋身边的丫头呢。

倘若成了小阿哥的亲信,那还了得?

因此,那十个人早早就被灌输了,一定费尽所有的力量,留在小阿哥身边,当只狗也比回庄子上强的想法。

所以,一听弘瞻不要他们,他们是真的想哭出来了……

弘瞻看了看那七个比他年纪大些的男孩,又看了看顾敏,只能点了点头。

“侧福晋,老奴有些不明白,您不是已经叫王爷安排小阿哥的伴读了嘛,那将来的这四人……”

等弘瞻带着七人离开后,丁嬷嬷便在一边问道。

“伴读是陪着读书的,大家互相督促,他们七人或者四人,是陪弘瞻玩的,其实玩也是一门学问。

更何况,我问过七人,都是下过田种地过,有几个已经有好几年的下地经验了。

到时候,咱在杏花村里可以自己种些菜,送进府里让爷吃,或者大猫回来,招呼大猫吃。”

每次让大猫吃点蔬菜,虽说她都是会吃,不过,她的脸色都不好。

倘若是自己种的呢?

自己种的肯定会比庄子上运来的新鲜。

倒不是说人家庄子上的奴才种得不好。

而是庄子上运来的菜,速度再快,也是至少离土一天了的,或许时间会更长些。

那菜的新鲜度肯定不能比了。

想当年在现代的时候,顾敏有跟着同事去人家山里的老家去过。

那刚从地里摘来的青菜,味道那叫一个好,是她从来没有吃过的鲜甜美味。

那时候同事们还说,怪不得山里人比较长寿,天天吃这么好的菜,每天的空气这么新鲜,人也会开朗些,心情也会好些。

不过,叫同事们真搬来山里,谁也做不到。

用同事的话讲,那就是节假日来过几天当然是合适的,可时间太长也不好,先是购物不方便,二是配送不方便,至于娱乐方面,更加不行。

可现在顾敏就不同了。

一方面她在古代也生活了近三十年了,基本都适应了。

另一方面,能吃自己种的,多有成就感啊!!

而丁嬷嬷也好香蒲也好,都是举双手双脚赞成。

不过,丁嬷嬷和香蒲的意思都是,顾敏只要起个头,在现场督促一二就可以了。

农活嘛,还是由奴才来干比较好。

你想啊,万一侧福晋的手干农活干粗了,哪天四爷来了,上了菜,是让四爷喜欢。

可一摸侧福晋的手,就让爷倒了胃口,那就得不偿失了。

有宠,那才是侧福晋安身立命之根本!!

虽说香蒲挺想反驳丁嬷嬷的话的,毕竟,这十几年来,也没见侧福晋多得宠的,日子不照样也这么过来了?

但丁嬷嬷的话呢,其实也有她一定道理的。

相比较顾敏和弘瞻在圆明园的日子正式上了轨道,喵喵在船上的日子并不怎么好过。

首先她没有带丫头出来,她自幼就是被人侍候着长大的。

虽说顾敏常和双胞胎说,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二人呢,也是偶尔在干些生活琐事的。

但收拾屋子,收拾自己,还真不是喵喵的强项。

更何况,她是女扮男装的,很多事情必须得自己动手,张廷玉压根不会来帮忙。

他得多蠢才会给学生买丫头买人来侍候她啊。

你想,只有学生觉得日子过不下去了,才会回去。

倘若给她买了丫头,她上瘾,怎么还会回去的?

在船上的时候还好,可到了他老家,他可是带着儿子去给儿子将来的老丈人相看去的,带个姑娘回去多少不方便啊。

喵喵的身份又不能随便暴露,到时候,谎要怎么圆啊?

因此,喵喵完全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在船上唯一的乐趣就是和张若溎下棋吧?

闲来的时候,有听过张家的小厮提过,张若溎这次回去是议亲的。

喵喵便觉得挺好奇的。

你想,二人也不是自幼一起长大的,成长环境又不同,脾气也不同,能生活在一起?

最重要的是,对方长得如何也不知道,你说小张能接受?

虽说大部分的人家都是如此的。

不过,喵喵觉得,张家在京城也算得上是书香门第的,找个同在京城的书香门第的也不难啊。

干嘛要找远在老家的,那姑娘嫁到京城来,能适应京城的生活吗?

能融入京城的贵族圈吗?

而张若溎则觉得,这三毛兄,也太八卦,太多管闲事了吧?

喵喵上了船之后,猛的发现,这张若溎居然比自己小,便立即亲切的称呼他的字,若谷小弟。

张若溎没办法,只能称呼喵喵为金兄。

后来喵喵觉得金兄太过见外,就直接让张若溎称呼她为三毛兄好了。

那时候张廷玉听了,眼皮子一直跳。

他一直觉得,布尔和人这自来熟,现在才发现,双胞胎的本性和特质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