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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你们都是我的人间一两风

作者:莲若兮 | 分类: | 字数:35万

第61章 初相见

书名:哥,你们都是我的人间一两风 作者:莲若兮 字数:2556 更新时间:2024-10-23 09:23:47

能拥有一个独立的空间,最开心的莫过于雪秀。

下班后,她回到自己的住处。春秀和素云若是上晚班去了,她便可以静心地看书到十一二点。

第二天一大早,她在记诵英语之余,还能把饭菜做好。如此,春秀和素云一回来就有现成的吃,而雪秀早已上班去了。

下午蔫了的青菜没人要,雪秀总是买回来一大把。洗干净后,搭在水桶边沿晾晒着,然后做成泡菜。

一盘炒得干香的泡菜,外加一盘豆腐干或是一盘熟菜,于她们而言,就是美味佳肴。

自离家以来,尽管想家想得难受,雪秀终究没往家里去一个电话。如今也算是安顿下来了。

周末的晚上,姐妹二人在巷口的商店里,打了个计时电话。

春秀拨通了家里的电话后,黎红上来就问雪秀是不是和她在一起。随后一顿暴雨似的责骂,气得春秀把话筒摔在雪秀手里,嘴巴撅上了天。

黎红说要去喊水根来听电话,雪秀不让。

“你就说我很好。”

“家里也都很好。雪秀啊,你怎么能一声不响地走掉?你爸还以为你在学校,结果你同学说你根本就没去学校。后来,你班主任也来家里找你——

“你爸又气又急,差点掉眼泪呢。也不确定你到底去了哪里,都怪春秀这个死妮子,怎么到现在才打电话回来?还是你妈脑子清楚,说你肯定是去了春秀那里,可我们又联系不上你们,只能干着急。”

“你别怪春秀,是我不肯打电话的。”

“要不,你还是回来读书吧?家里再难,也就难这几年……”

“你告诉我爸,叫他好好养身体,我一来就找到了工作,等过些日子发了工资,我给他寄钱回去。现在我和春秀住在一起,你们也不用担心。另外,请你转告我爸,和我哥通电话的时候,千万别提我的事……”

雪秀嗓音哽咽着,话都说不下去了。遂把话筒又交给春秀。

春秀挂了电话,冲雪秀两手一摊,抱屈道:“你做的事,害我挨了一大通的骂。最后我妈还要我好好照顾你,哎,老天一向不公啊!从小到大,我妈还总要我让着你……”

雪秀想用玩笑冲淡忧伤的情绪,于是反问春秀:“你妈的话,你听了没有?”

“当然没听,从小我就欺负你,把你欺负死啦,好了吧?”春秀假装气恼,还一个劲翻白眼。

雪秀往前一跳,亲密地拥住她的双肩。春秀立即伸出手来,搂住了雪秀的腰。随后,二人展颜而笑。

因为押了第一个月的工资,第二个月雪秀一次性领到了一千一百一十六块钱。

“多好的数字啊!”这可是她人生赚到的第一笔钱。雪秀激动得手都颤抖起来。

那天中午,她紧紧地捂着放钱的口袋,一路跑回出租屋。

下午,她就迫不及待地逼着春秀帮自己汇钱。连同春秀的钱,一起汇给黎红。雪秀让春秀和她妈说清楚,八百块给家里,另外两百块要婶婶帮自己还给若飞妈。

春秀劝说雪秀,多留点两个钱,满足满足个人需求。雪秀想了想,觉得实在没什么要买的。

春秀指出,雪秀至少需要两身衣服,一口箱子,一个手提包,两双像样的鞋子,另外再买点化妆品,至少洗发水是必须的。

最后,雪秀只买了一双廉价的黑皮鞋和一块香皂。衣服就买了一件绿T和一条小脚牛仔裤换洗,还是市场上最便宜的。

素云和春秀要雪秀共用她们的洗发水,雪秀却只用香皂洗。

这世界常常无理得很。雪秀用香皂洗出了一头黑油油的头发,而春秀她们常抱怨头发干枯开叉。

她们一面埋怨雪秀专挑便宜的菜买,一面却又吃得津津有味。她们抱怨雪秀一有空就埋首书中,自己却又空虚到发慌。

得了闲,春秀和素云不是睡大觉,就是出门东游西逛。要不就眼望着发黑的房顶,天南海北地聊着漫无边际的天。

有一次,春秀一把夺了雪秀手里的书,抗议着:“你都掉阴沟里啦,怎么,还想考个女状元?”

雪秀说:“没读完的书就像没吃完的饭,倒掉怪可惜的。再说,看书做题其实很有趣。”“有趣”二字,彻底触翻了她们的认知。她们一致指责雪秀,这是在存心恶心她们。

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但因她们二人上的是三班倒,屋子里只剩一人的时候居多。因此更多的时候是,雪秀静心地看着书,春秀或是素云则静静地坐到床上织毛衣,或是翻看杂志。

春秀一向没什么耐性,总是织一段就拿手用力抻着,结果试穿时,袖子短了。这不,又一件白色粗线毛衣面临着被拆的命运。雪秀一把夺下毛衣,说天凉时自己正好有件罩衣。春秀说袖子短了不好看,雪秀说,干活时还不用撸袖子呢。

素云则比较喜欢翻看杂志。雪秀曾翻开看过,里面多是些打工娃寻愁觅恨的故事,内容老套不说,语言还粗俗。

十一月开始,雪秀好些天晚上不加班了。

那时候,一旦春秀晚上也不上班,素云就想外面逛去。雪秀不愿逛街的最大原因,其实是舍不得花钱。

大晚上她们也不敢走远,无非周围转转,为得是打发无聊的时间。

满大街都是些出门放风的打工仔,打工妹。女的涂脂抹粉大声谈笑着,男的三五成群地在女人堆中胡钻揩油。

雪秀真不喜欢这种低俗的欢闹,觉得远不如冥思苦想后,做出一道题来得快慰人心。因此,跟过她们一次后,就再也不愿出门了。

她们也就认定了,雪秀是个无趣的书虫。

雪秀的空余时间都在书里。每天早上五点准时起床,她默背一阵英语单词或古诗文。中午和晚上就做些习题。物质或许是匮乏的,但她的心里充实又满足。

那天,雪秀趴在凳子上刷题时又卡壳了。她抬手看了看腕上的电子表,离上班时间近了。于是,她夹了笔用力合了书,自言自语地埋怨起自己来:

“难怪你哥说你是笨蛋,你果真是没脑子。”雪秀侧着脑袋,一连拍打了出几下。

“越打越笨!”

天啊,谁?

雪秀迅疾回头一看,楼道口的台阶上,什么时候坐着一个人?

那人扭着身子望一眼雪秀,随即低头自笑一回。

“你是谁?”雪秀冷声问道。

“哦——那个——”

那人站起身,略矮了矮身躯,走过楼门口,来到楼面上。他一面走,一面踢蹬着他的大长腿。

“原先是我的。”

“什么?”

“凳子。我是说,那凳子是我放在这里的,结果被你占用了。”他说。

“你的?”

雪秀心想:哪来的冒失鬼?

她心里正恼恨着这人突然搞得自己惊慌失措,又想到这个顶楼从此不再是自己的秘境了。于是,脑子一抽,顺口反驳道:“你的?你叫它一声,看它能答应你吗?”

“什么?”那人神情怪异地望着雪秀。

“叫不应吧?哼——”

这一招其实是春秀的惯用伎俩,连口气也是春秀式的,蛮横里透着得意。

话一经说完,雪秀只觉得羞愧难当。脸上的火,瞬间顺着脖颈延烧至全身。她赶忙收了书,逃也似地跑下楼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