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婆是全能大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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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竟然是同一个人
六个人用掉了整整两瓶精华水。
要知道仙颜精华水的瓶子可是500ml的大包装,可见六人的皮肤状况有多糟糕。
不过效果也是十分显着的。
用精华水按摩完之后,虽然痘痘、黑眼圈之类的东西不可能那么快消除,但皮肤上那些细纹和松弛的情况却是好了不少。
每个人的面色看上去都更鲜亮更年轻了,气质瞬间拔升了好几个档次!
这样立竿见影的效果,在场的众人都没有见识过如此优秀的护肤品,全都被惊呆了,几乎都是长着嘴巴,震惊得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至于吴茉莉六人,在见到镜子里的自己之后,也都被这改头换面的变化惊呆了。
哪个女人不爱美,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的皮肤好一点,看起来年轻一点?
只是市场上的护肤产品要么贵得吓人,要么效果不咋地,全靠心理作用。
而这仙颜精华水不但让她们成功实现了变美的愿望,而且还是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就产生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简直让人喜上眉梢。
她们原本代言凌梦集团的产品,只是冲着那不错的代言费来的。
而现在她们的心中,代言费倒是其次,那免费供应的仙颜精华水才是最让她们心动的啊!
这样优质的产品一旦上市,绝对能够引起所有女性用户的追捧。
到那个时候,这精华水的价格肯定也会水涨船高,说不定都供不应求,想买都买不到。
她们作为品牌代言人,却能免费拿到护肤品,就算额外购买,也会有优先权和内部价格,简直不要太好。
不仅如此,在这护肤品名声大噪之后,她们说不定还能占点光,提升一下野玫瑰乐队的人气!
可以说,她们与凌梦集团的签约,与其说是双方的合作,倒不如说是凌梦集团对野玫瑰乐队的扶持。
真正让凌梦集团看中的,也只有吴茉莉通过【华夏新歌星】积攒到的人气罢了。
想通了这一点,野玫瑰乐队的成员们对于凌梦集团越发感激,对林琳的态度就更加亲切了。
对于仙颜精华水的效果,林琳可是深有体会。
最开始的时候是李凌在公司所有人的面前演示了一下产品的效果,那个时候产品还没有送检,也没有获得质检合格证书,李凌也就没有让大家使用。
而在质检通过,合格证书下发之后,李凌就给公司里每个员工发了两瓶仙颜精华水。
女员工们自己用,男员工们可以送给老婆或者女友。
林琳已经使用这仙颜精华水五天时间了。
在这五天时间里,她的那些因为工作压力也不规律的作息而出现的种种皮肤问题都得到了解决,重新恢复了光滑细腻的状态,让她有种重返十八岁的感觉。
正因为有这样的亲身体验,她对精华水的信心才会如此强烈,在看到吴茉莉等人的皮肤状态时依旧胸有成竹。
周沁薇是一个职业广告人,她以及她的团队的业务能力十分强大,在业内享有盛誉,拍过许多大牌的广告,其中不乏那些国际知名的护肤产品。
拍广告肯定是需要样品的,有的时候品牌方送来的样品有盈余,或者一些阔气的品牌方,会直接送样品给她们拍摄团队试用。
正因为如此,她这些年来用过的大牌护肤品也有不少种了。
但是像仙颜精华水这样效果显着、立竿见影的护肤品,她还真没见过第二款。
作为一个爱美的女人,周沁薇忍不住向林琳提出了心中的问题。
“请问一下,这个仙颜精华水多少钱一瓶啊?”
“初步的定价是三千块一瓶哦。”林琳笑着回答道。
听到这个价格,众人先都是一惊,但很快也就释然了。
贵肯定是算贵的,但与这惊人的效果相比,就又显得很正常了。
这样的效果,配得上这样的高价!
“那要是我现在想买,有内部价格吗?”周沁薇又问道。
对于仙颜精华水,她的确是心动了。
如果能用内部价格购买,那肯定是再好不过了。
对于她的问题,林琳有点意外:“不好意思,这种涉及到利润的事情,我需要向老板请示一下才行。”
周沁薇点了点头表示理解,“那就麻烦林经理帮忙请示一下,如果价格合适的话,我打算多买一点,让我的亲戚朋友们也试试!”
说完之后,周沁薇和现场的其他人一起看着林琳,等她打电话向公司老板请示。
然而,林琳并没有如众人预想的那样拿出手机,而是走向了与王梦涵站在一起的李凌。
“李总,你看这件事情,该怎么处理合适?”
现场不知道内情的众人瞬间就呆住了,尤其是野玫瑰乐队的六个女郎。
这是个什么情况?
李凌竟然就是凌梦集团的老总?
虽然说之前只有吴茉莉很明显地表达了对李凌的厌恶,但是其他女生的心中对李凌的看法也并不怎么好。
因此在李凌和王梦涵一起出现的时候,众人都与王梦涵热情地打了招呼,却完全把李凌当成了空气。
受上次披露富二代李凌过往恶劣事迹的帖子影响,现在李凌并非是一个没多少知名度的普通人。
相反,他的知名度比普通明星都高。
只不过除了一些颜控晚期的女生会因为他那帅气的外表而原谅他,大多数人都会因为那篇帖子里曝光出来的富二代渣男行径,而对他深恶痛绝。
更别提这个渣男现在还成了新晋国民女神王梦涵的老公,这让人们心中越发忿忿不平了。
除了吴茉莉之外,在场的其他人都不知道【华夏新歌星】淘汰赛环节的情况,也不知道李凌是个音乐才华多么卓着的才子。
不过就算知道了,对他的印象也不一定会彻底改观,毕竟人的第一印象是最难改变的。
而现在,在得知了李凌的凌梦集团老总的身份之后,众人对他的固有印象出现了改观,尤其是野玫瑰乐队的六个人。
当初的那篇帖子里可是说,李凌是一个好吃懒做、混吃等死、品行恶劣的富二代。
但这样的一个富二代,有能力创办一家自己的公司,研制出这么厉害的护肤品出来吗?
而且凌梦集团向野玫瑰乐队的全体成员都提供了待遇不错的代言合同,这件事情可是得到了公司老总的许可,也就是说经过了李凌的同意。
吴茉莉她们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心中感激非常,一直想当面道谢的人,与她们心中十分不齿,想要唾骂的人,竟然是同一个人!
这件事情,未免也太难以置信了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