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之空间有点田
作者:列无暇 | 分类:现言 | 字数:169.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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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小手手真滑啊!
任贵均听成屹峰这么解释了,心里也很是动心了,呀,原来屹峰倒也不是草率的,那这个事还真是不错呢!
但任贵均谨慎,他心里想着该怎么处理,便抿抿嘴,一时没出声。
屋子里有短暂的安静,就听见有脚步声过来。
“姆妈,我们要回去了,雪静她们要睡了呢。”
秦凝站在西灶间门口喊秦阿南,又对任贵均说:“舅公,我们要回去了,你早点歇息。”
任贵均立刻指指成屹峰:“哎,小凝,夜了,让你屹峰哥哥送你们。”
“不要了,舅公。屹峰哥哥刚回来,不熟悉路,大晚上的万一走错了可不大好,我带着手电筒的,很快就到的。”
秦凝说的飞快,成屹峰连插嘴的机会都没有呢,秦凝就已经走开了,到东灶间去和房秀娟打招呼:
“东升叔,婶婶,我们回去了,烦你们出来关一下门吧?”
房秀娟立刻出来了,眼睛先往秦凝手里包上的张望。
秦阿南也出来了,和任东升打着招呼的往门口走。
到了门口,秦凝就翻自己的包包拿手电筒,还好像翻不着似的,把整个书包都在昏黄灯火里抖了抖,这才离开了。
送到门边的任东升用不耐的眼神看了一眼房秀娟,小声说:“放心了?”
房秀娟还他一个白眼,低声说:“我说什么了吗?真是的!”
西灶间里,任贵均冲成屹峰抬了抬下巴:“还不快去?让人提亲还不如自己拎得清!”
成屹峰一笑,雪白牙齿在灯火里闪了闪,赶紧的追了出去。
晚上的天有点冷了,秦凝白衬衫外头套了件蓝毛衣,挽了秦阿南的手臂,刚走出十多米,成屹峰就追了上去:
“阿姨,天晚,还是我送你们吧。”
秦阿南求之不得:“哦哦,好好,那你等会儿回来认识路不?”
“阿姨,看你说的,我是军人,怎么会不认识路呢!”
农村的夜是真的黑,路又窄,秦凝打着手电筒,挽着秦阿南走在前面,成屹峰深一脚浅一脚的跟在后面,走不了多远,成屹峰说:
“小凝妹妹,要不,还是我来打手电筒吧,这样我好看看周围,等会儿回来比较稳妥。”
这事合情合理,秦凝“嘿”了声,把手电筒递给成屹峰,可黑灯瞎火里,两人交接的时候,不免手和手碰上了。
秦凝赶紧缩水,手电筒都差点掉了,还好成屹峰动作快,另一只手拎住了。
而成屹峰,虽然一声不响的拿着手电筒走在前面,其实,他的心跳的都要跑出来了。
啊!刚才那感觉,可真是太神奇啊!
他刚触碰到她的手,就感觉像是触电了一样呢,却又能清晰的感觉到她的手,那么的柔软滑嫩,那么的……不不,时间太短,感觉太快,心跳太猛,他好像还没好好感觉呢,那感觉就没有了。
唉!这只小猫儿可真是神奇,他以前,怎么就没有过这种感觉呢?
他们军区大院的孩子,都是一起上学一起长大的,他妈妈和外公吹嘘说女孩子跟在他屁股后头一群,这个,其实是事实,但他从不理会她们也是事实。
不理归不理,可像方团长家的方国娇,三天两头的到他家玩,有时候更是借口方团长找他下棋什么的,死拽活拉他的手要过去方国娇家,他非但一点感觉都没有,还只觉得烦,总是避开方国娇。
可小猫儿不一样,他多想紧紧拉着她的手,永远不松开啊!
成屹峰有一搭没一搭的想着,很快,秦凝家就到了。
秦凝开了院门,回身说:“屹峰哥哥,谢谢你,我们到了,你请回吧。”
秦阿南笑眯眯的说:“嗯嗯,屹峰你坐火车很累的,我知道的,你快回去你外公那边休息,你等着啊,这一两天,我也要置办点菜,你来我家吃饭啊!”
成屹峰心领神会的很,笑的说话声都大起来:“哎,谢谢阿姨,阿姨最疼我了,我等着了!”
说着他就把手电筒往秦凝手边递:“小凝妹妹,手电筒。”
秦凝把手一背:“不不,天黑,你拿着用。”
“哦,好,我明天来还你。”
“不不,不急的,我家里还有。”说完,她转身进去了。
“……”
成屹峰一时无语,这丫头,怎么就那么的……不解人意呢?不过手又不让还的,他可拿什么当借口常常看她啊,可急死他了。
还是秦阿南心善,见秦凝进去了,小声说:
“哎呀,屹峰,小细娘都是这样的,脸皮薄,你是男人啊,你要脸皮厚一点,好女怕缠郎懂不懂?”
天底下就这么把女儿给出卖的,也就秦阿南这个拎不清的了,成屹峰猛点头:
“阿姨,我懂了,你最好了!那小凝她早上几点去上学啊?”
“哦,最迟六点半就要出门了。”
“好好,我知道了。”
所以,第二天大早,秦凝同学推着自行车出门,就看见成屹峰笔直的站在她们家门口的一棵槐树下,站岗似的。
晨光清幽,成屹峰里面一件白衬衫,外头一件米色的鸡心领毛衣,下头是一条军绿色的裤子,一双军绿色的解放鞋,和槐树上垂下来的槐花站成一直线,也和槐树一样的葱郁。
他听见秦凝家门响,立刻向门口看来,正好和抬头的秦凝对上眼。
“小凝!你去上学啦?”
“……啊。你,你昨天迷路了?没回家?”
“……”
成屹峰觉得,自己平时和人说话,也挺能应付了,干嘛碰上了秦凝,他每次都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迷路了,没回家?!这丫头到底是怎么想的?他像那么白痴的吗?
“咳咳!咳!小凝,当然不是,我特意在这等……”
“哦……!我知道了知道了,我等我娘起来是吧,好好,你继续等,那我门不关了啊,你进去里头等吧,我要上学了,屹峰哥哥再见。”
秦凝没等成屹峰说完,大力推开门,吓得盘在院子里睡觉的佐罗都跳起来了,而秦凝自己,跨上自行车就弓着背,溜了!
成屹峰看着她的背影,咬了咬牙:“嘿,小丫头,比猫溜得还快!”
秦凝一口气的出了村巷,才回头看了一眼,吸吸鼻子:“切!小样,爱等你就等着吧!”
她心里,对成屹峰一点也不感冒。
到目前为止,她对她的生活很满意。
这七十年代,虽然市面上物资匮乏,但匮乏不到她,她和秦阿南吃的好喝的好,生活很惬意呢。
秦阿南性子单纯,秦凝每次买好吃的给她,随便找个理由就能哄过去。
就连穿衣服,秦凝在空间做好了,跟她说买的,她就信了;毛衣毛裤秦凝织了,说衣丽亚为了感谢送的,她也信了。
秦阿南还听话,秦凝说:“姆妈,咱们把新棉毛衫穿里面没人看见,外头嘛,咱们穿旧的,这样,舒服的是我们自己,别人也眼红不到。”
秦阿南就听话的把新衣服穿里面,最旧的衣服穿外头。
秦凝说:“姆妈,这些都是城里才有的,你千万不要拿出去分给人吃,要不然她们吃了还要猜疑我们哪里来的,你自己吃。就那些我们自己做的毛豆干五香豆你只管给人啊。”
秦阿南就把好吃的都自己吃,村里人都有的农作物副产品,就大大方方拿出去分人。
总之,秦阿南的没心没肺、单纯善良,使秦凝敢于大但的给家里添置各种好吃好用的东西,所以,秦凝家里,比一般人家过的好得多得多咯。
而秦达一家,因为偷猪的事,一家四口伤了三口,在家休息了小半个月,还花了不少钱看伤,更被乡邻们不齿,所以现在暂时很消停。
虽然秦凝偶尔进出家里会和他们碰见,但是秦凝打定了主意不理他们,他们讨好了几次讨好不上,便也只好作罢了。
秦云香来了好几回,除了吃到了一点番薯干五香豆,别的便宜也沾不着,她嫁的稍远,也不可能为了番薯干五香豆常常的来,也作罢了。
那曾经最是扰乱秦凝的陆大妹一家,现在更不用说了,家里出了个强奸犯枪毙鬼,还有三个儿子在监牢里,可真是把祖宗八代的脸都丢尽了,今后几代人都要夹着尾巴做人,哪里还敢随便出来招惹人。
况且他们一家以前太过蛮横,在村里结怨众多,如今墙倒众人推,村民们还会倒过来欺负他们家呢,所以他们家除了出工时间,那是没有办法,必须得出来的,其他时候,都是尽可能的沉默,以便降低存在感。
而村里一些主流的人物,比如队长、妇女队长、会计、副队长之类的,早就被秦凝用各种各样的心思收买了,平时有什么事都是会站在秦凝家说话,干活都千方百计的让秦阿南轻松着些。
那这农村小日子,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秦凝过的很舒心。
这种口袋有钱,万事不求人的日子,她要个男人来做什么?
添堵吗?
她知道,在这世上,爱情是有的,但是,爱情这东西,是一种病毒,它给人带去短暂的快乐,却留下长期的伤痛。
至少,她的外婆和妈妈都是如此,她的前世,那短暂的一生,曾笼在这种外婆和妈妈带着的、无处不在的伤痛里,她们的忧伤进了她的血,她们的失望入了她的骨。
秦凝听过的,对“人为什么有了爱情,还非要结婚”这个问题最好的回答是:不结婚,爱情死无葬身之地!
呵呵,真精辟!她深以为然。
所以,她不要爱情,更不要婚姻。
她,不稀罕。
她想,如果结局是不美好的,那,不如一开始就远离。
为了防止一切有可能的伤害,她,屏蔽了心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