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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元修真录[重生]

作者:衣落成火 | 分类:都市 | 字数:225.8万

第120章 陆争失踪

书名:混元修真录[重生] 作者:衣落成火 字数:5957 更新时间:2024-11-25 23:41:20

诸位, 你要看到是随机防盗章节,那就是你V没买够一半章节啊。  混元珠内小岛约十丈方圆, 上有一丈方圆地面略微向下凹陷,可将外物放置于其中保存, 万年不腐,若是活物则不能收纳——倒非是始终不能, 而是须得等叶殊境界再有数次提升后才可。但哪怕如今不能, 于叶殊而言也极好了, 须知他曾经所得乾坤袋、须弥戒子等物,内中亦不能放置活物,且便是死物也只是腐朽得慢些, 莫说是万年不腐,十年不腐也绝无可能。

故而哪怕只有这“不腐”一个用处, 也能给叶殊带来极大便利。

当然, 这仅是一桩较为实在的用处罢了。混元珠真正的好处,乃是那由黄竹汲取聚集的混沌水。此水当真能滋养万物, 不仅可增添草木之物生机, 纵然是金铁之类, 亦有极大用处。

对于草木之物,叶殊几次试过后,大略推知这混沌水若仅用以栽种凡间草木,哪怕是凡人推崇之珍稀品种, 一滴兑水万斤后也依旧效用非凡;若是用以栽培灵花异草、珍贵药材, 则视其所需生机而定, 但不论如何,一滴水将数十年药性转为数百上千年,也不在话下。

除此以外,叶殊曾将后厨一把半炖铁刀浸泡在兑过混沌水的水盆之内,尽数淹没后,不多时,上面些许铁锈已然褪尽,其刀身慢慢缩小了一圈,刀锋却渐渐变得锐利起来,寒光四射,几可伤人。这哪里还像是凡铁?几乎近似于铁精甚至玄铁了。

由此可见,这混沌水不仅驱除了刀身内的杂质,叫铁刀品相提升了一些,还将其催化,使得它的特质也有所改变,仿佛变成了另外一种更为珍贵之物。

而这两样功效虽能令叶殊惊喜,他却更在意混沌水对于生灵的好处。

前些时日,柱子上拴着的一只野鸡因腿上有伤,又几日无食可吃,生气减弱,奄奄一息,叶殊心中一动,便取了一杯兑过的混沌水喂它喝下。下一刻,那野鸡便迅速恢复元气,就连那腿上的伤口也很快愈合,十分神异。除此以外野鸡再无异样,后来叶殊将它宰杀吃了,却觉那野鸡肉滋味鲜美,比之先前所杀的几只野鸡强上许多,尽数吃完之后,更隐约觉出丝丝热流在体内流淌,很是熨帖……单单只吃那大叶青菜时,却是并无这般感受。

过后叶殊用其他大小野物再多试几次,便发觉越是精壮的活物所得好处越多,往往可叫它们强身健体,皮毛更为鲜亮,脚爪牙齿也更加锐利;可若是治疗伤口却有不同,越是伤重,效用越弱,就得将混沌水兑得更浓一些方可——实则这伤口愈合加快非是混沌水有治疗之用,而是它提升野物生机,叫其肉身强健,自然便让伤势好转。若非是这等伤势,而是中毒之类,混沌水也只能尽力吊命罢了。

事过之后,因着这些野物都得了好处,叶殊自己便也服用了一些。

才刚喝下一杯兑过的混沌水,他便感觉到一股几乎有些发烫的热流在经脉里流动不休,又很快渗入血肉之中,内外涌动,叫他整个人都有些发热起来。他能察觉到,先前亏空的身子似在不断地被补足,舒适之感胜过喂食过混沌水的野鸡之肉。与此同时,他的肌肤上也溢出一层薄汗,这层薄汗略带黑色,略有腥臭之气,应当是带着些许毒素。

叶殊稍一思忖,便知这恐怕是当年那一碗药残余之物,原本应当在他打下根基时由灵气带出的,现下这混沌水已先襄助了他一把。

后来叶殊便小心将那混沌水慢慢加浓,每日服用。

如此下来,他的身子元气充沛,干瘦的四肢也贴了些肉,肌肤之上亦多光泽,瞧着比寻常人还更健朗些。

只不过,每日所出那一滴混沌水颇是浓郁,叶殊到底也不敢将其全部服用,故而每日取半滴用以试验,另半滴则用来吞服……此亦为叶殊自身极限,再多便不能承受。而不知为何,连续吞服好几日后,他竟隐约觉得,自己在吸纳天地之气时,似乎也顺利了一丝。

因此叶殊更加坚定,每一日吞服混沌水之事,绝不中断。

一面修行,叶殊也一面翻阅那老大夫所给的黄皮药书,将凡人的大夫常用哪些药材、如何采摘药材等牢牢记住,随后才去山中寻药。只稍微去得深些,就能见到不少草药,只是大多年份不足,少数生在偏僻险峻之地,药性便更充沛些。

叶殊大约摘了有小半篓,并未放入混元珠内,而是直接背了回去。之后他利用兑过的混沌水将其中少数药龄稍长的浇灌一番,使其药性更强,还有些原本脆弱的,也增补一番……等整治得差不多了,最终摆放在桌上的草药,品相瞧着就好了几分。他这番处理皆不过分,所出之物药龄最高也就五十年,称不上什么贵重山珍,但若只是卖上些银钱,换取一些所需之物,却并不难。

心里将自己的一些打算捋过一遍后,叶殊吃过午饭,去后面田里摘了许多大叶青菜放进背篓里,再给之前捉过的几只兔子灌进一些冲兑混沌水,把它们敲晕了绑住,也放进背篓里,最上面则放上那些药材。

第120章 陆争失踪

然后叶殊再不停留,就往山下走去。

到了城门口,叶殊抬头看一眼这城门。

此处仍有许多兵士把守,见到叶殊走过来,并未阻拦。

叶殊略顿了顿,径直走了进去。

——自打晏北做了城主以来,城门口来往出入便皆无费用了。

入城后,叶殊径直去了医馆。

鸣山城中医馆并非只有一处,但这一家却是颇有些年头了,里面虽只有一位老大夫,但他颇有医德,医术也很高,故而很受城民尊敬。

医馆不太大,门口有药童守着,见到叶殊走过来,就问道:“你是看诊还是抓药?”

叶殊说道:“前些时日受了医者的看顾,如今来送谢礼,烦请小哥帮忙通报一声。”

药童听他这样客气,又仔细打量了他一番,忽而说道:“我认得你,确是在这里调养了几日。我这就去同师父说!”语毕他急急忙忙就走进去,没多久很快出来。

叶殊立在原地没动,听见动静看过去。

药童就说道:“师父说请你进去,快来。”

叶殊便同他进去,一路上左右看了看,并未见到有人看诊,只有人在寻药童抓药。

那老大夫则坐在正堂药柜前,也正看了过来。

叶殊颔首示意:“老丈,晚辈前来拜访。”说话间,他将背篓取下,从里面掏出一包袱药材,放在老大夫的面前,“前日里去山里摘了几株药材,其中有品相不错的,便想拿来换几个银钱使使。

老大夫温和地笑笑:“让老夫瞧一瞧,若是好的,老夫便都收了。”

叶殊点一点头,主动将那包袱解开。

霎时间,一股浓郁的草药香气便传了出来。

老大夫微微吃惊:“后生,这些药材药性颇足啊。”他一边说,一边仔细查看起来。

“三七、黄芪、五味子、地黄……”老大夫一样样看过去,最后目光落在了几片暗红色的山芝和一根有手指粗细的参上,“山芝还小,不过这参倒有五十年药龄了。”

叶殊说道:“能采到这颗参,也算是运道好。”他略顿一顿,“当初晚辈能迅速恢复,多亏了老丈的关照,晚辈身无长物,唯有刚采到的这一颗参尚看得过去,便将其送给老丈,还望老丈收下。”

老大夫一怔,旋即推辞道:“后生不必如此,当日都是少城主心善,老夫只是适逢其会罢了。这一颗参能换百两银,不是小数目,后生拿了银钱,手头也可多些积蓄。”

叶殊摇了摇头:“老丈不必推辞。诚然当初是少城主救了晚辈一命,但老丈对晚辈多加照顾,还允晚辈翻阅药书,若是老丈不肯收下这参,晚辈实在心里不安。”说话间,他从衣襟里取出包好的那药书,也推了过去。

老大夫接过药书,看向那颗参时,却是眉头微蹙,似有为难。

叶殊又将那背篓一指,说道:“还请老丈先收下参,再为晚辈算一算其他药材能值几何。此后晚辈还要去一趟城主府,给少城主送些山货,聊表谢意。”

老大夫看一眼那背篓,终于还是说道:“后生有心了。”他不再推辞,但在收他药材时,便多算了些银钱。

叶殊早先在此调养时,因善于观察,已知这些药材大略价值几何,便将多余的推了回去,再不多言。

那老大夫也只好摇了摇头,将多给的银钱收回去了。

说时两人与往日一般,寻一处坐了。

红鸳看向叶殊,欲言又止。

叶殊便露出一丝鼓励:“若是红鸳姐有何处要我效劳,但说无妨。”

红鸳连忙摇头:“并非是有事相求,而是……”

叶殊看他,状似关切:“而是什么?”

红鸳很是犹豫,期期艾艾:“若是……若是有人心仪另一人,恰她手里又有一样对心上人颇有好处之物,那人……殊少爷,你觉得那人该如何是好呢?”

叶殊暗道一声:果然!

虽说叶殊认定红鸳自私自利,不会得了“神功”后立即告知叶俊,但若红鸳当真爱慕叶俊到想也不想便将此物献出,倒也算是对叶俊真心实意,他或者要改一改原本的打算也说不准。如今见红鸳当真将其瞒下,眼神闪烁,似乎不必他来挑拨,自己便有了些打算……就叫叶殊心中泛起一丝冷然。

叶殊原本便对此女很是厌憎,而今更是毫无怜惜之意。

当下里,他顺着那红鸳的心思,便说道:“如若是我,就以此物为聘,迎娶心上人为妻。虽说此举有些乘人之危,但人心皆是肉做,长久下来,总能叫她心软。更何况在我心里,若我爱慕了谁,必是再无人能比我待她更好,又怎舍得叫她在旁人身畔,被那等心意不诚之人慢待呢?”

红鸳一听,与自己的心思不谋而合,不由想着:确是如此。天底下还有哪个能同我一般爱慕俊少爷?我有此物在手,比之那些大小姐来对俊少爷更有助力,也算配得上了。又想:定是上天怜我一片心意,否则哪会让我寻到那神功?只是还要小心行事,不可叫旁人察觉了端倪。

第120章 陆争失踪

想罢,她心里急切,同叶殊说话间也带了些敷衍,正是如坐针毡。好容易说了一会儿话,她自觉已掩饰得了,就急急同叶殊告辞。

叶殊也只当不曾看出来,放她离开。

待其走后,他便继续修行。

此后只需等上几日,他再多下山几次,想来便可探听到不少消息了。

·

数日后,叶殊就带着田里采来的药材下了山。

入城之后,他照旧到老大夫的医馆里换了些银钱,便去寻了一家酒楼坐着,要听一听近来发生的稀罕事。而若是要打听,自是人流复杂的一楼最为合适了。

叶殊找了个角落坐下,要了一壶茶两个菜。

许是晏城主乃是一名讲理之人,这城里的风气除却那几大世家以外,其余之处都还不错。他这一副山野之人的打扮,到这酒楼里用饭,那小二也挺殷勤。

茶和菜上齐后,叶殊一边慢慢吃,一边细听周遭之人言语。他耳力极佳,每每若是有他愿意听的消息,都能听个一清二楚,若是不愿听的,略过去也很容易。

不多时,果然就有一些沾边儿的话,被他收入耳中。

“听说最近叶家叶俊大出风头,以这堪堪及冠的年岁,到临县将那潜逃十余年的江洋大盗抓了来,到城主府献人头领悬赏去了。”

“可不是么,那江洋大盗极为凶悍,不然也逃不得这样久,纵然有时泄露了行迹,追上去的人也都给他杀了,死状十分残忍,久而久之,便无哪个侠士敢去抓人了。没想到,叶家这位少爷竟能有这本事,实在是……”

“依我看,可未必是这叶俊的本事,恐怕还是叶家跟了高手过去,叫这叶俊沾光罢?”

“嘿,可不能这样说!听闻此番还当真不假,那叶家虽也有随行的高手,但真正出手的,还真是那叶俊!”

“叶俊的武功的确已是不错了,但那江洋大盗更为凶悍,哪里能被他独自抓住?”

“据说有人亲眼所见,说那叶俊突然实力大进,故而才能做到如此。”

接下来,便是一些讨论叶俊为何实力大进,是否是叶家花大代价换来了一门神功,又或者叶俊有什么奇遇之类。

最后才有一人说道:“我倒听说,并非是那叶俊有奇遇,而是一名美婢将祖上所传的一部神功秘籍取出,交给叶俊习练……”

听得此言,就有不少人笑而不止,皆说那叶俊艳福不浅,也不知是否将那美婢收用了?也有人笑说,那叶俊不可辜负美人恩云云。

只不过既然说到了美人,话头便是一转,之后也都是男子之间的荤话黄话,说的俱是佳人美色了。

叶殊便不再听,安静将余下的饭菜吃了,再喝完茶,就此离去。

——那红鸳倒也知道些手段,将此事闹得沸沸扬扬,叫众人都知道,也好叫叶家中人不可立时过河拆桥。

只是,倘若仅仅如此,怕还是不够的。

·

叶家,一间厢房内。

缠绵水声不绝,女子□□柔情百转,而后男子一声低吼,便云歇雨收。

里头还有些情话喁喁,突然门外来了人,在外头扬声道:“俊少爷,大老爷有请!”

门内便有个略带沙哑的年轻嗓音传出:“知道了。”

然后又有几声安抚亲吻之声响起,房门被打开了。

一个相貌英俊的青年走出来,他的衣衫有些乱,眼里是刚发泄过的餍足,以及一丝不快。

房门掩映间,隐约可见一名娇美少女拢着胸衣,满面酡红,春情无限。她正痴痴地瞧着青年的背影,满眼遮不住的羞怯与爱慕之意。

青年回头朝她笑了一下,随即大步而行,很快穿过走廊,来到了一处堂屋内。

在此处已有人等着了,乃是个相貌威严的中年男子,以及一名雍容华贵的美妇。

两人看到青年后,原本坐在贵妃椅上的美妇急忙起身走过去,握住了青年的手:“我的儿,委屈你了!”

中年男子也是沉声问道:“如何?那贱婢说了么?”

青年冷哼一声:“她还指望着嫁我为正妻,如何肯说?”

美妇登时柳眉倒竖,厉声叱道:“她也配?若非是有这神功秘籍,纵然是个妾,她也做不得!”

中年男子眼里带着浓浓的不悦:“那个贱婢,好大的胆子。”他禁不住又看向青年,问道,“俊儿,你已练过了,究竟如何?”

青年随便拿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吐口气说道:“那神功不愧是神功,孩儿刚刚修习了第一层,内力已是从前一倍有余,且尚在不断进境。只是第一层极为容易,如今已学到头了,若是要再更进一步,还得学第二层去。”

美妇咬牙:“可恨这样好的神功,偏被那个贱婢得了去!还说是自己祖传的神功,要真是祖传,还能留到现在不成?”

中年男子与青年也都这般认为。

那等下贱的女婢,自不可能有如此珍贵的神功,想来她不知是自哪里奇遇得到了,竟拿来用了要挟的手段。

——这三人,正是叶家嫡系的大爷叶振,其妻唐氏,以及其子叶俊。

叶振问道:“她已然将身子给了你,怎地还不吐口?”

叶俊说道:“此女心计颇深,早先只说有一门祖传神功要献于孩儿。因她曾为孩儿办了些事,孩儿便给她一点颜面瞧了一眼,孰料那神功果然神妙,却只有第一层……原本孩儿也想着,若是夺了她的身子,能叫她死心塌地,然而她虽是任由孩儿摆弄,在此事之上却还是咬牙不说。贱婢就是贱婢,当真不识抬举。”

唐氏怒声说道:“将她关押起来严刑拷打,便不信她不肯说。”

叶振则是摆手道:“不成,不成。她不通武艺,若是一个熬不住死了,后头的神功自哪里来?万万不能冒险。”

叶俊不甘道:“莫非孩儿真要娶那下贱之人为妻?”

叶振拍了拍叶俊的肩:“为父知道,此事是委屈了你,但等你将这神功尽数学会了,再来处置她也不迟。到那时,你神功大成,天下间横扫无敌手,妻子病逝又算什么?”

唐氏不快道:“那贱婢却还要糟蹋吾儿……若是她怀了胎,又该如何?吾儿被迫娶这样一个贱婢为妻,岂非是大失颜面?”

叶振笑道:“不碍事,此事稍加改动,便可成一段佳话。”说带此处,他声音里有一丝狠辣,“若是日后那贱婢不曾怀上,只管让她病逝就是;若是她怀上了,生下来的资质好,则去母留子;资质不好……区区贱婢又怎配诞下吾儿的嫡子?自是让那杂种随了他亲娘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