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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叶记

作者:走江化龙 | 分类:仙侠 | 字数:92.7万

第二百三十四章 罪大恶极之人

书名:寻叶记 作者:走江化龙 字数:4445 更新时间:2024-11-25 23:41:16

第二百三十四章罪大恶极之人

三日后,武城会武也是告一段落,街道上人来人往,都在谈论那一日所见的奇异景象。

酒馆内,一些个城里的本地酒客正向外乡人吹嘘当日的所见所闻,到处唾沫横飞,。

“当真有龙从天下飞下来了?”

“可不是吗?还有只雪白的凤凰馁,那场面,当真是仙人下凡,百年不遇啊。”

“那后来呢?”

“后来老子脑袋一沉,不知怎的就睡过去了。”

“……”

“切!!!”

酒馆内顿时嘘声一片,那夸夸其谈的汉子挠挠头,倒也不尴尬,端起碗中酒一饮而尽,说来也是怪事,满城的百姓都像是着了魔怔,不知不觉就昏睡了过去,对于最后究竟发生了什么也是一无所知。

秦府内,叶凡躺在自己买来的那张摇摇椅上,一摇一晃,望着天上的云彩愣愣出神,似乎是在想着什么,又或只是单纯地发呆。

秀才被秦老爷子请去吃酒了,三日来天天如此,秀才好酒,自然是来者不拒。那与自己模样相似的秦家大少爷也不知怎么转了性子,这几日开始天天勤练武功,不累趴下绝不停手。

叶凡体内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有【魔心诀】加持,只用了不到两天时间,他就能下床走动了,反倒是听说赵家那小子,现在还在床上睡着呢。想到这,叶凡微微叹了口气,不知是喜还是悲,用秀才的话说,杀一个人很容易,但是要救一个人却很难。

从摇椅上下来,刚走了两步,叶凡不禁眉头一蹙,手腕微微有些颤抖,内部损坏的静脉似乎又有断开的迹象,短时间只怕是无法再运气握剑了。与赵天武一战,他已倾尽全力,甚至有些勉强,对自身造成了不小的负担,即使有【魔心诀】修复,本就透支的身体也无法再彻底复原了,这一点叶凡能清楚的感觉到,就像是刚出笼的馒头泡了水,即使事后晒干了,品质上也落了下乘。

中午,吃过下人送来的饭菜,叶凡决定去外边透透气,当然是一个人,谁也没有告诉,走了条僻静的小路,没去那热闹的集市,一路东绕西逛,曲径通幽,倒是来到了一座小山前。

山上有石阶,一路向上,叶凡站在山脚,一眼望不到头。兴之所致,他跨上第一个,然后一路往上,想要瞧瞧那山顶的风光。

晌午日头正盛,叶凡走了没多久就已汗流浃背,实在没力气再走了,便干脆就地坐下,休息一会儿。回头看山脚,依稀可见,再抬头望山顶,依旧高不可攀,少年叹了口气,他这副身体也不知能否真的登顶,要是累倒在半山腰上,还得找人抬下去,那才丢人。

“要不还是下去吧。”

叶凡有些犹豫,四周看了看,空无一人,不免有些发虚,想着还是早些回去,免得秦老爷子再派人出来找。

叶凡起身,正要下山,却见山下这时恰巧有一人正缓缓走上来。

是个模样邪魅的读书人,一手打着伞,一手握着酒壶,闲庭信步,似是前来踏青的游子。

两人视线对上,读书人点头微笑,叶凡下意识地跟着点点头,又望了望头顶,万里无云,不像是要下雨的样子啊。

“兄台也是来登山的?”

叶凡点头,那人便又笑了笑,上前将伞分了少年一般遮阳,说道:“不如搭个伴,山顶有大好风光,不看岂不可惜了。”

叶凡本想下去,听了这人的话不知怎得竟也有些期待起来,便点头答应了下来。

结伴而行确实比一人走要安心不少,也有趣不少。

读书人是个自来熟,说是走南闯北的,学了不少,学问很大,听着有些自卖自夸,可不知为何,叶凡觉得这人应该不像是在吹牛,好像真有不少学问。

两人有一阵没一阵的聊着,多数是这读书人在说,叶凡静静听着,感觉有些奇怪,两人明明是头回见面,怎么有种老朋友碰头的熟悉感。

不知走了多久,叶凡感觉有些恍惚,也不知是在登山还是登天,自己似乎越走越高,那天也离自己越来越近。

这座小山有这么高吗?

就在叶凡心存疑虑之际,眼前又豁然开朗,两人已到山巅。

放眼望去,云雾吞吐如江河湖海,一发不可收拾。四面山峰起伏,层峦叠嶂,如古剑垂下云际。

龙吟声起,叶凡感觉自己脑袋还想有些不太够用了,远处数条巨龙腾飞,在云海中追逐,天边各种奇珍异兽展翅高飞,金色天门打开,无数仙人从中飞去,御剑云游。叶凡张了张嘴,满脸惊叹,如此壮阔景象,当真是在这一座小小的山巅可以看见的吗?

叶凡转过头,读书人同样在看他,那眼神竟让少年莫名觉得有些心疼,好像有很多话要说,可又不知该从何说起,所以只是静静看着,不知所起,不知所终。

“原来一直沉浸在梦里的那个人,是我啊。”

读书人忽然开口,叶凡一愣,不知为何,下意识地伸手想要去抓住他,却又一下抓了个空,回过神来,少年依旧站在山脚,抬头望去,那山仍在,不知是否真正登上去过,可能有过,自己却忘记了,就宛如一场不曾记得的美梦。

第二百三十四章 罪大恶极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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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启:书呆子

“首先,别怪我字写得有些难看,我已经尽力了,要是看不懂我也没办法,你这么聪明,肯定能猜出来吧,呵呵。

感觉挺奇怪的,没想到第一封信居然会是写自己的遗书,呵呵。算了,还是说正事吧,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也许,大概,可能是死了。呵呵,很滑稽是不是,我这么厉害的人居然也会死。

抱歉一直骗了你们,我也知道这些日子我变得很奇怪,小叶子走了,大家都很难过,我变得谁的话也听不进去,既固执又疯狂,甚至是冷漠,张口闭口就是要杀光所有的山上仙人。哈哈哈!是不是骗到你们了,有没被骗到,我的演技还是很可以的吧。

书呆子,你总说动脑的事交给你来办,可我明白,你其实一直都很累,这些年我们虽然过得逍遥自在,三座天下都让我们闯了个遍,可里里外外也得罪了不少人,你总是在明里暗里的周旋,替我们收拾残局,还不让我们知道,其实我一直都知道,对不起啊,因为我的任性让你遭了这么多的罪。

还有当初的南洲大战,就因为我一句话,你们四个就屁颠屁颠地跟着我上了。那可是妖族的百万大军啊,人扔进去,连个浪花都掀不起来,还是你不眠不休地谋划,硬是将离阳王朝的那三十万人当三百万人来用,仗虽然是打赢了,可你也累得够呛,受了兵灾的死命,大道近乎毁了一半。

你虽然嘴上没说什么,但我知道,你其实还是有些慌的。不是因为丢了修为,而是怕再也跟不上我们的步伐,所以那些日子里你总是佯装镇定,什么都抢着做,还当我看不出来呢,呵呵。

好了,说了这么多,还没安排身后事呢。想来我死以后,天下应该会太平些吧。嗯嗯,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也算死得其所了,没办法,谁让是咱惹出来的祸哩。

我其实最放心不下的还是你们四个,小九那丫头还好,估计会狠狠的哭上一阵吧,可惜我不能再给她讲笑话了,姑娘家总是要长大的,说不定用不了几年,她眨眼就长成个人见人爱的大姑娘了,呵呵呵。

闷葫芦是个直肠子,一点儿心思都藏不住,什么都摆在脸上,呵呵,虽然他那个脸百年都未必会换个表情,不过相处久了,我还是能看出他在想什么的。我死了,他估计会大闹一场,不过没关系,三教的祖师我都打好招呼了,不会真要他的命,估计也就是关些日子,啥时候想明白了,再放他出来。这是约定,他们这样的大人物肯定得守,不是。

剩下小裴和你,说实话才最不让人省心。

小裴还好,她这丫头一直都有颗胸怀天下的心,从小就有个当女侠的梦,当初收她为徒也是觉得她这点尤为可爱,呵呵,一开始明明弱得跟个菜鸡一样,却总能在关键时候给人意外之喜,仿佛她打不过人家,鼻青脸肿的回来找我诉苦还在昨天一样。。

好吧,说来说去还是怕你这家伙给我整些幺蛾子出来,所有人都知道你这家伙搞事情的本事那是天下无双的,到时要是再弄个生灵涂炭,遍地骸骨什么的,那我不就白死了吗?说不定这屎盆子还要往老子头上扣。所以啊,你还是消停点吧,就当我这当老大的求你了啊,好好看你的书,做你的学问,要是将来名垂青古了,我也是跟着脸上有光,每逢人家提起,说不定都不忘加上一句‘这位圣人以前是跟某某魔头混过的哩’。

最后,几句肺腑之言向大家告罪了:

对不起,小裴,师傅我不是个称职的好师傅,也没教会你什么,反倒是把这么大的担子丢你身上了。

对不起,闷葫芦,我不是故意打你的,要是有机会,让你十倍百倍的打回来都成,呵呵,别打死就好。

对不起,小九,哥哥这次说谎了,没法再陪你看下一次的星落群了。

对不起,书呆子,要你来承受这一切,要是还有来世,我一定会多读点书,争取让自己聪敏些,不用事事都让你操心了。

最后的最后,我只是想让你们知道,能遇见你们四个,是我这一生中最最最快乐的事情,真真的,不骗人。”

落款:叶凡绝笔————————

一日前,山巅之上,男子看着手中这封信愣愣出神,好久好久之后,他才露出一丝无奈地苦笑,眼中有些雾气。

这个笨蛋,人都死了,却还为他们四个操心,现在回想起来,即使是死前的最后一刻,那人都还在努力扮演着一个‘坏人’的角色,将所有的罪孽都揽在自己身上,然后心甘情愿地死在喜欢的人的剑下。

真得是……太傻了。

男子紧紧握住了自己的胸口,这种痛比当初来得还要强烈千百倍,他一拳一拳捶打着自己的胸膛,懊悔自己为什么没有早点儿察觉,他这么聪明,难道不是该第一个发现的人吗?

可是所有人都被这傻子的演技给骗了,他们以为那女孩是唯一,在他心中有着独一无二的地位,所以当她离开后,他才会性情大变。其实所有人都错了,那人根本没变,在他心中,所有人都同样重要,所以为了不再失去,那人用了一个最笨的方法去做了一件他认为最聪明的事。

以一换四,他若不死,其他四个又怎么能活!

所以他开始变得‘疯狂’,变得‘憎恶’,变得‘不顾一切’。他开始学着歇斯底里地咆哮,甚至向昔日的同伴拳打脚踢,开始慢慢疏远他人,将最爱的人粗鲁地推开,自己却悄悄堕入了黑暗。

然后,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三座天下有了共同的敌人,开始学会了合作和联系,最终罪大恶极的‘魔头’被消灭了,世界恢复了往日的和平,所有的罪孽都将由他一人承担,于是,他变成了这世间最罪大恶极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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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日,与那人最后登了一次山,读书人从梦境中‘醒来’,只身入了蛮荒,同时蛮荒中也走出了一人。

两人在边界处碰头,男子开口说道:“照顾好他。”

女子轻轻点了点头,转瞬即逝。

男人抬起头,天空太阳火辣,四周全是隔壁荒漠,是个苦寒之地,景色不对,天气也不对,但不知为何,确实是想他了。

大雨倾盆的日子,一个醉醺醺的读书人被人从赌场里给扔了出来,那看场子的彪形大汉口中还骂骂咧咧,满是污言秽语。

浑身湿透的他也不在意,只是在一片泥水中捡起那还未被摔碎的酒壶,就这么坐在雨中,心满意足地喝了起来。

身后忽然站了个人,打着伞,为他遮去一半,他没回头,也没答谢,只是自顾自地喝光了壶中的酒。那时的男人觉得世间很无趣,因为所有的一切他只需推算演化都能得出必定的结论,得知一切答案的他再难寻找到自己渴望的乐趣,一直过着得过且过的糊涂日子。

“在下雨,不冷吗?”

这是那人跟他说得第一句话,男子转头望去,是个少年,背着竹筐,框子里嘻嘻嗦嗦,然后探出个小脑袋,是个很好看的小丫头,好奇地眨着眼,模样乖巧地趴在少年背上。

小孩带小孩,男人笑了,怎么也不会想到此刻与这人的相遇将会是他此生第一次的失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