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赋
作者:明圣之君 | 分类:奇幻 | 字数:277.3万
本书由笔趣阁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一百章 规矩与世故
元正对大魏雪景的印象是皎洁浪漫的。
不曾见识过大秦其余的风景,起码是渭河周围的雪景,是苍凉雄壮的。
银装素裹,山脉起伏不平,渭河之水滔滔,哺育了不知多少秦人,若是没有渭河,大秦不知多少百姓,会饿死。
老汉收拾碗筷的速度是麻利的,也许平时没有这么麻利,但出去打猎,还是和人一同出去打猎,收拾碗筷的速度大概比平日里快上了三分。
走出屋子,背负着长弓箭矢,腰间还跨了一柄小斧头。
说道:“可惜啊,我家的猎犬,在不久只前与世长辞了,也没留下个崽子,方圆百里,就我这一户人家,我的猎犬想要传宗接代,也找不到一个对象。”
元正笑道:“无妨,我们两个人一起,既是猎人,也是猎犬。”
一想到在大秦的疆域里,和一位老秦人一起游猎,也是一番趣事。
当初骑着万里烟云照,带着一大批随从,驱车猎鹿,在南山彻夜不归,现在想来,有些胡闹。
纨绔子弟的风采,在元正的身上逐渐的消磨殆尽。
老汉有些遗憾的说道:“打坡没狗,不如讨口,到时候就指望公子的剑了。”
打坡没狗,不如讨口。
意思就是说,打猎的话,若是没有猎犬,不如端个破碗出去要饭。
元正安怀道:“我们两个人,又是弓箭,又是长剑,就不信还打不到一些猎物了。”
老汉乐呵呵的,在这里一个人居住的时间长了,稍微有点小热闹,就会变得乐呵呵的。
一老一少顺着渭河一路向上,半路上,不用元正自己动手,那匹黑马便去了渭河里面,自己抓了几条鱼吃了起来,吃的津津有味。
老汉说道:“我年轻的时候,见过甲等战马,公子这匹黑马,依我看来,比甲等战马还要威武神俊,起码能自给自足,也能给主人少添点麻烦。”
这年头,能有甲等战马为坐骑的人,那可都是混得不错人物。
心想这位公子哥的家族,能在苍云城那般鱼龙混杂之地开一家客栈,有甲等战马为坐骑,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元正没有骑马,有老伯在,他也不方便。
二者,还指望这匹黑『色』的马儿,归来的时候背负猎物呢。
一个时辰后,元正和这位老汉上山了。
山里的路很滑,刚下过雪,不管是什么牲口,都会地面上留下清晰的脚印。
老汉在打猎这件事上也是老手了,一个人住,没事儿打猎,也别有一番滋味,起码对得起自己的五脏庙,当官有啥好的,搁着战『乱』年代,当官的还不见得顿顿都有大鱼大肉呢。
秦人喜欢吃面,老汉若是愿意的话,可以顿顿吃肉,可他是秦人,一天不吃一碗裤带面,心里就憋得慌。
这个生活习惯,大概每一个秦人都有。
渭河是大秦帝国的母亲河之一,重要关口,都有重兵把守,几乎没有妖兽敢来渭河附近栖息。
老汉居住的地方,真的计较起来,还是一个风水宝地,可也只适合老人居住了。
若是年轻人在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住着,别的不说,就算想要去青楼里热乎一下,连花钱的地方都没有。
想喝口酒,怕也只能喝自家酝酿出来的包谷酒了。
走着走着,元正在一片小山坡上,看到了野猪抛出来的大坑,一行清晰的野猪脚印,往东面的山头而去。
元正刚准备提议去猎杀这头野猪,老汉却说道:“这是一只落单的野猪,不能动。”
以前打猎的时候,元正也没怎么遇到过野猪,几乎都是以猎鹿为主,偶尔捎带些羚羊,山牛。
虚心请教道:“落单的野猪,不是正好下手吗?”
老汉耐心道:“这一怕孤猪,二怕群狼,三怕猛虎,遇上这三种猎物,尽量要避开。”
“尤其是孤猪,落单的遇见猎人,会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不计代价的和猎人拼杀,两败俱伤的可能很大,甚至早年间,有人猎杀落单的野猪,还没干过,反倒是被野猪猎杀了。”
“这还有一层原因,落单的野猪,通常都是给自家崽子外出找吃的,故此比平日里更有灵『性』,杀这样的孤猪,容易惹怒山神。”
“更不能当着野猪的面,杀了人家的崽子。”
“我以前一位老兄弟,就是杀了一头野猪崽子,说来也怪,从那以后,每一次他上山,都会遇到一个头角峥嵘的野猪找他报仇。”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也不知道是第八次,还是第九次,那位老兄弟就被那个头角峥嵘的野猪给伏击了,索『性』只是断了一条腿,没有伤及『性』命。”
“可转念回想,两条腿走路多气派啊,一路腿自己心里难受,别人也会看不起。”
元正没有想到打猎里面的讲究这么多,看来自己以前的驱车猎鹿,是真的瞎胡闹。
看来这头落单的野猪,是不能下手了。
雪地里的脚印五花八门,有飞禽,有走兽,有些时候脚印多了,元正都有些『迷』糊,到底都是什么牲口留下来的脚印。
元正提议道:“若是猎杀猛虎呢?在下不才,也修行过剑道,一个人面对几头猛虎,还是有相当大的把握。”
老汉却又是摇了摇头说道:“老虎这种东西,最是记仇,谁若是把它得罪了,它也会想方设法的血债血偿,不过这片山林里面,倒是没有猛虎出没。”
“要真的遇上了,能躲开就躲开,躲不开再说猎杀的话。”
“若是那种过了壮年的老虎,杀了也就杀了,反正也老了,折腾了不了太长时间。”
“畜生和人也没有多大的区别,都见不得老人,也懒得照顾老人,都为各自的前程蹦跶着。”
元正嗯了一声,颇有感触,和这位精神抖擞的老秦人一起进山打猎,学习到了很多。
这世间最可悲的事情,便是美人现白头,最可恨的事情,就是不许将军见白头了。
看得出来,这位老人家对自己的三个儿子,很是疼爱,可内心深处,也难免觉得有些心酸。
继续搜罗着,但凡是猎物,都有着固定的线路跑动,就和人一样,总有一些必须要
去做的事情。
黑『色』的高头大马忽然间抬起了头,眼神肃穆,一动不动。
前方那片雪丛里面,猛然间冒出来一头大狗熊,俗称黑娃子,体积壮硕,扑过来的样子,尽显狰狞。
这位老汉的心里咯噔了一下,点子也太背了,黑熊皮糙肉厚,他的弓箭本就是自己捣鼓的,『射』不穿黑娃子的要害,光是那层皮,都『射』不穿。
元正一只手搭在了老汉的肩膀,轻声安慰道:“别害怕,有我这么一个精壮的小伙子在这里,是不会让老伯你出事的。”
本身这种事,扛把子也能去做,不过就是一头大狗熊罢了。
可入秦以后,需小心谨慎,秦国也有万里烟云照,可都被皇族和王族垄断了,光明正大的骑着万里烟云照,就不只是横生枝节那么简单了。
黑马还是黑马,并非万里烟云照。
这大狗熊的心也不小,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元正和老汉,一爪子过来,若是寻常人的话,被开膛破肚是轻而易举的。
可它这一次有些倒霉。
抽出腰间斗鬼,剑尖之指大狗熊,轰然一声,一道黑『色』晶体状的棱形剑压,瞬息之间,洞穿了这大狗熊的咽喉之地。
倒下去的瞬间,发出闷沉的扑通之声。
老汉满脸的冷汗,还好还好,这一次幸亏是和这位年轻的公子哥一起进山,要是自己一个人的话,可就真的有些不好说了。
大狗熊倒在了他们的面前,血水很快染红了白雪,场面有些凄美壮观。
元正看了一眼说道:“这大狗熊的熊肉吃起来不错,尤其是熊掌,很是带劲,熊皮也可以为老伯你再添一件过冬的衣裳。”
“不过这才进山不久,应该再去到处看看,有没有肉好的野味儿。”
老汉倒吸了一口凉气说道:“那这熊肉怎么办。”
元正探出一只手,单手举起了这只约莫四五百斤重的大狗熊摆放在了黑『色』马儿的后背上。
笑道:“无妨,我这匹黑马,乃是在边境地区驯服的野马之王,甲等战马中的王者,别说是背负四五百斤的东西了,哪怕是两千斤,这匹黑马也能轻而易举的做到。”
老汉看的目瞪口呆,这位公子哥的膂力极为过人。
唉,到底是修行过武道的人。
要是年轻的时候多走走看看,搞不好也能拜入一个宗派门下,学点杀人放火的硬把式,也能和这位公子哥一样,视黑娃子如草芥。
老了去想年轻时候的事情,有些人觉得充满了遗憾,有些人则颇有成就感,想当年,也得有当年可想才行啊。
老汉道:“好,有公子你这样的壮士相陪,我的胆子也回来了不少,继续往前走。”
元正哈哈一笑,拍了拍自己的黑马,将斗鬼『插』回了腰间。
其实元正探出神识之后,很清楚周围都有些什么猎物,可他也不着急,他想要陪着这位老汉更长一些时间,也能多学点东西。
(本章完)
请收藏本站阅读最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