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多姆之涅盘
作者:逝去夕阳西下 | 分类:游戏 | 字数:394.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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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二章 墨尔本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们的阵容除了几个就快进棺材的老家伙之外都比较年轻,拉马尔如果加盟这支球队的话,不但能立刻成为球队的老大,另外他就是真正的开国功臣,如果能够获得成功的话,他就将成为黄蜂历史上最伟大的人物,没有之一!因为人们总是会对“第一个”这样的词有特殊的情感,将来人们评价拉马尔的时候就会把黄蜂历史上第一个伟大的球员。
其次就要数波士顿凯尔特人和芝加哥公牛这两支球队了,都曾经是在联盟当中呼风唤雨的球队,如今也一样已经没落。而他们的优势就在于拥有伟大的历史!
人们喜欢追忆曾经的辉煌,这就是为什么直到现在还有很多球迷对曾经的芝加哥公牛王朝如此念念不忘的原因。
想想看,引领着一个没落王朝复兴,这同样是一件非常伟大的事业。现在这两支球队都把复兴的最佳人选圈定了拉马尔,认为只有他才是最适合引领球队重塑辉煌的人。
而在所有追逐拉马尔的球队当中,最有希望的就是纽约尼克斯,首先纽约国际化大都市的身份就很吸引人,人们总是说“如果爱一个人,就送他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恨一个人,就送他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由此就可以看出纽约巨大的吸引力,恐怕那里就算是真的地狱,也会有人前仆后继的前往受死。
此外尼克斯老板多兰的财富也是一大优势,作为nb球队老板中“钱多人傻”的典型代表,多兰同志从来就不会吝惜自己的金钱,钱对他来说无非就是一个数字,花出去多少,他自己根本就没什么概念,也不会在乎。
不然的话他的球队也不会每年都牢牢的占据着奢侈税排行榜的第一名了。
他的兴趣就是亲眼看着纽约尼克斯能够真正的做到称霸联盟,虽然以尼克斯现在的阵容已经有点老化,但是只要能够成功将拉马尔拿下,那么一切都不会再只是梦想了。
仿佛看到了那些超级大合同在自己的眼前来回乱飞的情景,福克尔不自觉的流下了口水!
有时候福克尔真想擅自做主就替拉马尔做出选择了。
但是拉马尔只是给了他筛选,接触的权利,最终决定权还是把握在拉马尔的手里,想要最终把这件事确定下来,也只能等到拉马尔回来再说了。
这个时候不单单福克尔在等,那些追逐拉马尔的球队在等,就是nb联盟也是一样在等。他们都走在等待着关系到联盟最终局势的决定。
西部的球队在担心拉马尔会突然来一出西游记,那样的话得到拉马尔的球队自然会欢喜万分,而没有在争夺战当中取胜的球队命运可就悲惨了。
东部的球队心里就比较矛盾了,既希望拉马尔的垂青会突然降临在自己的头上,又害怕拉马尔会加盟一支球队后,让那支球队实力大增,威胁到自己的地位。
最终的结果将会如何?此刻整个联盟都在等,等待着拉马尔回归之后,最终命运的裁决!
墨尔本,澳大利亚第二大城市,国际闻名的时尚之都。位于澳洲大陆南端,是南半球较广大的都会区之一。墨尔本城市环境非常优雅,曾荣获联合国人居奖,并连续多年被联合国人居署评为“全球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城市”。
当然在这里你偶尔可以看到黑头发黑眼睛的中国人,大部分都是慕名而来旅游的,而不用像十几个年以前那样带着看热闹的眼神去关注他们。
今天墨尔本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当这个人出现在机场的候机大厅的时候,人群中还是忍不住发生了小小的骚乱。当然这并不是因为他的长相有多么奇特,主要是因为这个人和他身边一些同样刚刚下飞机的人比较起来实在过于高大了。
这个人就是已经在人们的视线当中消失了将近一个月的拉马尔奥多姆。根本就不会有人想到他会来澳大利亚,因为翻看了他所有的履历和资料之后,人们会发现,除了奥运会,拉马尔和澳大利亚根本就没有任何关系。
机场中虽然也有人在怀疑拉马尔的身份,但是碍于那个大大的墨镜实在没有办法看的真切。再加上以拉马尔现在的身份即使要到澳大利亚来,也肯定会在事先好好的宣传一把。然后配齐大队人马,再浩浩荡荡的杀奔澳大利亚!再加上一个看上去非常华丽的标题nb级巨星拉马尔奥多姆访问澳大利亚。
当然这样做的目的,只要是小脑重量过二两的人都知道,就是为了圈钱来的。
对于自己在澳大利亚的影响力,拉马尔并不了解。事实上他很少会关注这方面的事情,因为他始终都认为自己是一名职业球员,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打好球,至于人气那种事,是娱乐明星,就像前女朋友卡黛珊那一类人才需要去关心的话题。
他重生之后和球迷接触最多的就是网络,自从他开通了微博之后,拉马尔总是能在上面看到一小部分来自澳洲的球迷的留言,有时候他也会回上几条,从那上面他才知道原来在国外也有人开始在关注他了。
只是他根本就不会想到如今他在澳大利亚的名气已经和i、卡特、科比、加内特、奥尼尔,甚至是乔丹这样的球员并驾齐驱了,特别是那场四双之后,更是让他在澳大利亚的人气达到了一个顶峰。
像他现在这样贸贸然的跑到了墨尔本,如果不是人们根本没有想到,在加上他刻意保持低调的话,早就引起大麻烦了。
很可惜拉马尔现在还没有这样的觉悟,所以他还要继续他的旅行。
自从离开美国以来,拉马尔马上就到了澳大利亚,他的第一站自然是之前奥运会时到过的悉尼。
在澳大利亚待了两天,就去了大堡礁!
然后拉马尔就开始了他的墨尔本之行,在澳洲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他去了悉尼,奥克兰,新西兰,以及很多澳洲的大城市,在每一处他都像个好奇宝宝一样显得分外激动。
今天他到了澳洲游的最后一站墨尔本,在这座城市待上几天后,他就要回美国了,毕竟有些事还是尽快决定的好。
走出机场,他第一件事就是要去尝尝一路上打听到的袋鼠肉,澳洲烤串,澳洲大龙虾等等美食,听说这些东西价格不贵但是贼好吃。
当拉马尔费了半天的力气坐上一辆出租车,说了一句“带我去能吃到好东西的地方”的时候,那个司机惊得差点把车开到路边的花坛里,显然司机大叔也是认出了上车后就拿下了墨镜的拉马尔。看情况就知道这位大叔一定是一个篮球迷。
不过司机还是很负责任的把拉马尔带到了他想要去的地方,西安有名的小吃一条街。
从酒店出来,拉马尔就开始漫无目的的在墨尔本的街头来回游荡,在他看来这座城市和洛杉矶也没什么不一样,除了人多,更有文化底蕴,更加美丽一点儿,除了街头没有随时会生的枪击,抢劫之外,墨尔本和洛杉矶一样发达,现代。人们的脸上也都流露着匆匆忙忙的神态,以及为了生活四处奔波的疲惫。
在这里拉马尔根本就找不到旅游的快乐,与其在个同样发达的大城市来回瞎逛荡,他还不如睡大觉来的爽快。
直到第二天他发现了墨尔本的最大特色墨尔本皇家植物园之后,他才感觉到了自己好像不虚此行,这种带有当地历史地域特色的建筑让他倍感震撼,庞大繁杂的植物种类让拉马尔仿佛看到了史前的场景,同样在这里也让他感觉到了安静与祥和,不像那些高楼林立的喧闹都市里,得不到片刻的清净。
找到了一户农家借住,主人反复交代着拉马尔要注意的一些东西,比如不能不三不四的人回来,住在这里不可以太吵。引起邻居的不满,要注意环境卫生,回来的时间不能太晚,当然最重要的就是要按时交房租。
总算送走了絮叨个没完的房东,拉马尔一头扎在他的新床上面。逛了好几个小时的植物园,让他感觉有些累了,很快他就睡了。
等到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的清晨,拉马尔的生物钟并没有随着时差出现太大的变化,基本上天一亮,他就会自动起床。
虽然现在在度假,但是锻炼还是不能放松,穿上带来的运动装备,拉马尔就开始了他在西安的第一次晨练。
清晨的墨尔本要比白天的时候更有人情味儿,不同于那个喧嚣的大都市,现在的西安经过夜生活的疲惫之后刚刚进入了梦想,反而显得异常的宁静。
拉马尔就沿着路边的莆道向前慢慢的跑着,不时的还会遇上一些在大街上晨练的老人、年轻人和孩子,这样的情景让他感觉心灵得到了升华!
“hell!”
一个并不十分标准的问好打断了拉马尔的思绪,又把他重新拉回了现实,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儿,和他一样带着大大的墨镜,这样的装扮在清晨可不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