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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在贞观

作者:书生已老去 | 分类:历史 | 字数:92.7万

第二百四十二章 周天逛原州

书名:苟在贞观 作者:书生已老去 字数:2328 更新时间:2024-11-17 00:35:46

三百护卫?老程一听这话有些不解。

送开了自己的铁掌,他瞪着眼问程远。

“三百护卫?怎么回事?”

程远揉了揉被老程抓的生疼的肩膀赶紧把在大营里安排了护送周天那三百护卫的事说了一遍。

程咬金听罢,他眼珠子滴溜溜的开始转了起来。

“看来周天那小子的面子倒是不小,李药师这从来都是嫌兵不够用的主居然给他三百骑兵护卫……

程远,你小子不是喜欢巡营吗?现在你立刻给老子去大营,把那三百骑兵给老子看好了!没有老子的军令说也不许离开!还有,去告诉周天那小子,让他身子好了就来见老子!”

“公爷,您不怪属下了?”

“怪你个锤子!快去!要是放跑了他们,老子揍死你个怂货!”

顾不得一身疲惫,程远一溜烟的跑的不见人影。

程远一走,老程就回去琢磨那三百骑兵的事了。

他想的很直接,也很无赖!

你李靖大总管不是派了三百骑兵来护送周天来原州吗?那他老程就护送三百骑兵去吐谷浑!

这样一来不就可以参战了!只是这事不能就这样草率的来,他是李二认命的原州都督,没有李二的命令他要是“护送”了三百骑兵去了吐谷浑李二铁定饶不了他!

还好这场大战不是一天两天就能结束的,吐谷浑也是游牧而生,和突厥一样在茫茫草原逐草而居。击败他们不难,想要彻底消灭他们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你得满草原大漠的找他们。

所以老程才想扣着那三百骑兵不让他们回去,反正有时间让他想个好办法能去吐谷浑。

来原州已经四天,周天的病情也好了许多,只是每天喝着中药,再满屋子堆了药材,就算药香再“怡人”他也有些受不了。

“四狗,本候今日感觉好多了,不如咱去转转,领略一下这西北边塞的风采。”

叶四狗见侯爷确实精神不错,就赶紧准备马车。

“不要准备,坐车哪能看景致,咱步行也别多带人,你再叫一个就是!”

周天感觉自己体力还行,这几天也躺得浑身不得劲,他也想活动活动。

原州是典型的西北风格边城,她没有长安的恢宏大气,也没有江南的精细雅致,原州是简单,粗犷!

此时春日,正是脱了厚厚冬衣,换上薄衫长安城贵妇人娇小姐踏春郊游的好时节。

而原州却是,依然透着寒意的春风卷着黄沙,路上的行人有的穿着白毛外翻的羊皮袄,那是普通的原州百姓和一些杂居的异族人。

还有一小部分披着防风沙连帽斗篷的应该是城中的富贵人家。

刚走到一条比较繁华的街道,周天就不想继续走了。

他使劲的“呸呸呸!”想吐出嘴里被灌进来的沙子。

“唉!在这生活都不要吃饭了!这原州的沙子都能把人喂饱了……”

周天埋怨的吐槽了几句,他想赶紧回去。

“侯爷,前面有个成衣店,不如去那买一件连帽斗篷您先披着?省的往回走的时候再灌一嘴沙子……”

周天可不想再吃沙子了,他对叶四狗的建议是举双手赞成。

叶四狗说的那个成衣店不大,也就是占了大半间房子大小,在长安城里这种小店是比比皆是。

可周天他们一进店里,趴在柜台上无精打采的掌柜的直接给他们来了一句。

“哎呦,诸位贵人,本店可是原州城最好的成衣店了……”

面对刚才还无精打采现在又神采飞扬唾沫横飞掌柜的自夸,周天拍了拍额头……

“少废话,你这店有多大你自己不知道吗?赶紧拿几件连帽斗篷让我们侯爷挑选!”

被喷了一脸唾沫星子的叶四狗显然有些不高兴。

“四狗,干什么呢,客气!要客气!在这边塞军城能有个成衣店就不错了,少嫌这嫌那……”

那掌柜的一听这三人里居然还有一位侯爷,他立刻把腰又弯了三分。

他朝着周天赶紧道:“小人眼拙,居然没认出您是侯爷,小的这就去取小店最好的斗篷……”

周天指着那掌柜的一笑:“你可不是眼拙,要不然怎认得本候是主?”

常年开店做买卖哪个店主的眼睛不是雪亮的,别说叶四狗点出来了,就算他不吭声,那掌柜的也能看出来周天的身份绝对不一般。

咱不说衣着打扮,就他腰间那条玉带一般人就不戴!

不一会掌柜的就拿出一件墨绿色锦缎做成的斗篷让周天观看。

这件斗篷确实是不错,织锦的缎子上是暗银色的云纹,连着的兜帽上还绣着金丝,端的是华贵大气,能配的上周天的侯爷身份。

只是这颜色让周天极为不喜!墨绿也是绿!若是没有兜帽也就罢了,春天嘛披个绿色斗篷也算是带着春意。

可这兜帽和斗篷是一体的,头上戴绿周天是绝对不愿意的!夫人在长安,他可是在千里外的原州呢!这寓意不美至极!

掌柜的很有眼力劲,他见周天突然面色不喜赶紧道:“侯爷,这件斗篷是小店能拿出来最好的了,您若是不满意,小的只能拿另外一件黑色,只是小人怕配不上侯爷您的身份……”

这里又不是长安,没那个条件让周天挑三拣四,现在只要不是绿色,哪怕是麻木做成的斗篷他也要。

“本候不喜绿色,你去拿那黑色吧,多拿两件,另外这件也不要放回去,本候虽不喜绿色,但本候有一位长辈倒是对绿色情有独钟……”

周天想的有些恶趣味,他现在已经差不多好了,可以去拜见老程了。只是这拜见上辈空着手也不是个事,再说老程这人就是喜欢占便宜,空着手可不行。

所以周天就像买下这件带着绿色兜帽的斗篷送给老程。

三件黑色缎子的斗篷,一件绿色的,这在长安最多也就是十贯钱能买下来的四件斗篷周天花了三十贯才买了下来。

这还是店家见他是侯爷给让利打折了。

周天也明白这是原州,地域的差异让物价也不一样,原州可不产锦缎,贵也是理所当然。

这好比在原州羊肉不值钱,擦是一个道理。

刚做了一笔大生意清空了自己“高端库存”的掌柜几乎是头贴着地的弯腰把穿上斗篷的周天送出店门。

不说那三件黑色的,就周天准备送给老程的绿色斗篷在店里可是压了快两年都没卖出去了。

“侯爷,您看咱是去再转转买点香料还是回去?”

迎着外面的风沙叶四狗询问周天的意见。

“走!去都督府,拜见程公爷!本候要送他一点绿!这可是代表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