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南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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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4章 敛财有方的侯君集(2)
第两百五十四章敛财有方的侯君集(2)
如今的奴隶市场中的奴隶来源主要是两个,第一个就是军队的战俘,军队贩卖的都是从敌国俘虏的战俘,这些战俘都是一个国家的勇士,因此质量很高,价格也是最顶级的,仅次于异族美女,但是军队也不是每都打仗的,因此战俘的质量虽然很高,但是数量一般不多,算是可遇不可求。
而另一个就是民间的捕奴队了,民间捕奴队良莠不齐,捕捉的奴隶质量也是有好有坏,但是也正是他们,将大量的奴隶带到了大唐,填充了国内的奴隶市场,缓解了朝廷的用人压力。
尤其是在南洋被征服之后,当朝廷宣布,所有的南洋土着都处于可被捕捉范围之后……
知道那群为了钱可以泯灭人性的疯子们,当时是有多么的感动?
据在听到这则消息之后,有人居然供上了太子殿下的画像和牌位,日日香火供奉,叩拜不停。
而侯君集的第二个发财门路就是在这奴隶贸易上,他不但自己派遣军队贩卖奴隶,更重要的是还会剥削普通的捕奴队——也不能算是剥削了,应该是捕奴队要给他孝敬的。
首先,他自己派遣军队捕捉奴隶也就算了,毕竟南洋这十万大军最主要的任务就是镇守南洋,稳定南洋局势,而减少南洋土着人口,本身就是在稳定南洋的局势。而且军队捕捉奴隶本来就是朝廷的允许范围之内的,否则岭南这里什么都没有,再不给将士们一点赚外快的机会,将士们都会有怨言的,只不过这些钱大部分都被侯君集捞到了自己的怀中,分给将士们的很少就是了。
至于剥削民间捕奴队,这个就更简单了。
虽然民间捕奴队自由性高,利润大,不受朝廷管辖,但在这也并不是他们就可以肆意的在南洋胡作非为,更何况既然能做捕奴队,自然就是八面玲珑之辈,不用侯君集自己要求,就有的人是来巴结他。
作为南洋的镇守大将,侯君集毫无疑问是南洋势力仅次于李贞的人,这些捕奴队在侯君集的地头上活动,要是不交好他,或者不给侯君集分润利润,他有的是办法让捕奴队寸步难校
比如,如果一个捕奴队得罪了侯君集,别的不,侯君集直接给他们安一个奸细的名头,全南洋通缉,就足够他们死无葬身之地了。
就算不能通缉,捕奴队在南洋活动,总要进城的吧?尤其是大部分捕奴队都长时间在城外活动,等捕捉到足够的奴隶之后,总是要进城快活一番的。
军队只需要在他们进城之后,用城中出现奸细的名义封锁城门,那么那些急于将奴隶们脱手的捕奴队就不得不服软——想想看,别人都通过各种手段出城贩卖奴隶了,就你们一群人带着大量的奴隶无法出手,就问你急不急?要知道为了卖一个好价钱,在临被贩卖之前,这些奴隶们可是要被精心照鼓,这可是需要花不少的钱的,奴隶多在自己手中一,就多一的钱,时间长了,谁能受得了?
还有,奴隶贩卖是要经过朝廷专门设立的检疫司的鉴定的,检疫司除了要给奴隶检查身体,看看他们身上有没有携带传染病之外,另一个功能就是给奴隶分级,不同等级的奴隶价格是不同的。
侯君集在南洋的势力不用,只要他稍微给检疫司一点压力或者好处,检疫司就可以将你的奴隶定为最低级,甚至直接你的奴隶有传染病,将其全部扣押起来,那你这一趟可就白跑了……、
类似的手段有很多,所以在南洋,奴隶贩子和捕奴队最不愿意得罪的人就是侯君集。事实上为了不让侯君集为难自己,大部分的捕奴队和奴隶贩子都会和侯君集打好关系,不但在事先要赠与大量的银钱,当奴隶交易完成之后,更是要去将军府报备,在交税的同时,也会送上大量珍宝,用于交好侯君集,算是交易的抽成,省的他某一找自己的麻烦。
除了奴隶,还能给侯君集带来利润的就是矿产了。
南洋物产丰富,各种资源都不短缺,各种金银铜铁矿产,另外南洋还是宝石的出产地之一,其中骠国的翡翠矿被李贞占据,侯君集不敢插手之外,其余南洋各地已经被发现的矿产中,都有侯君集的份额——不给份额不行啊,南洋的矿山只要不是特别重要的,都是外包给民间聊,在侯君集的地头上开矿,人家想要找你麻烦还不是简单的一匹吗?甚至都不用为难你,他直接派遣军队扮演强盗抢夺矿山,不但矿山没了,命也要没了。
金银铜铁矿也就罢了,这是半战略物资,开采中一般都是朝廷信得过的商人,人家在上面也有人,最多也就是给侯君集一股算是有一个交代,再多就真的过分了,他侯君集还没有胆子招惹这些人。
问题是宝石类的矿产啊,宝石属于奢侈品,并不是战略物资,朝廷是没有资格管辖的,而朝廷没有管辖,也就意味着这些矿产不受朝廷的保护,尤其是女王国,这里是除了骠国之外,南洋的另一处宝石出产地之一,侯君集在这里不但有自己的矿山,更在各地矿山上都拥有股份,最多的甚至超过了五成,每年的抽成都是一个巨大的数目……
总而言之,侯君集作为南洋势力最大的土皇帝,他敛财的手段多的是,据李贞所知,就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侯君集就敛聚了超过一百万两白银,五万两左右的黄金,铜钱更是无算,几乎相当于一个国家一年的税收总量了,更是如今大唐一年税收的十分之一……
如此强大的敛财手段,就连李贞都震惊了。
这毕竟不是正经的生意,如果是做生意,李贞有把握超过侯君集,问题是这是在用合法的手段敛财啊,这是在钻法律的空子啊,在这一方面李贞就真的是自愧弗如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