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骨之王
作者:情终流水 | 分类:奇幻 | 字数:106.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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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八章 速递
当风系的热风,火系的小泰,雷系的小艾凑到一起,那场面简直是没法看,哦,还有一条话唠的不死辰光,在罗骱赶制对付枯魔荆棘的工具时,他们天天在三角城旁边开演唱会,把海量的歌迷从位面各地吸引过来,堵得三角城像过节一样。
话唠和话唠是最容易熟络的,聊上几分钟,热风和不死辰光就好得像结拜八百年的兄弟一样。
然后通过不死辰光搭上了摇滚乐团的线,扛着雷暴电吉他的小艾拉风的形象瞬间就征服了热风的心。
“拉风应该是我们风元素的使命,热情的拉风将是我们永恒追逐的梦想,艾奥奇斯特大人,请务必让我加入你们的乐团,对了,乐团是干什么的?”热风兴奋的围着众人团团转,声音飘忽的问到。
小艾一拨琴弦,一阵电光带火花的声效,更是让热风激动炸了。
“艾奥奇斯特大人,你需要我,你需要我的风,把你的美妙琴声传递得更远。”热风热切的说到。
小艾点点头:“我也是这样想的,喇叭的声音远距离衰减太厉害,加大功率又会失真,后面的歌迷很容易听不清楚我在唱什么,如果你能把我的声音传到三公里外还清晰,那我就批准你加入乐团。”
声音是一种很精密的能量波,传递的距离太远就容易失真,虽然小艾用声音攻击过距离很远的敌人,但那种攻击完全是靠声压,被攻击的人是听不清楚那些声音的。
这种让人无法分辩的声音,传得再远也没有意义,开不了演唱会。
小艾的表演经常有这种情况,前面的人听得如痴如醉,激动万分,后面的人却一脸懵懂,觉得前面的人都疯了,一堆噪音也这么激动。
唯独女妖合唱团开始表演时,那种直入灵魂的美妙歌声,才能让所有人都安静下来,所以小艾常常感觉自己的风头被女妖们抢了。
如果热风能提高声音覆盖范围,小艾非常乐意让这些风元素加入乐队。
如果罗骱知道小艾提出的要求,估计会气得跳起来踢他几脚了,知道三公里的传递距离意味着什么吗?
鸟巢的长度才三百多米,三公里的距离就意味着,他唱的歌,隔着十个鸟巢外的人都能听清楚,以他为中心的这个扇面里将能坐下三四十万的观众。
他以为他是谁?钢骨之王吗?会有三四十万人赶来听他的演唱会?不自量力。
放在上辈子,都不知道要动用多少喇叭和功放,才有可能做到三公里范围内的清晰覆盖,幸亏这是一个魔法世界,听完小艾的要求,热风竟然毫不迟疑的表示可以做到。
随着十几个风元素散开到四周,一股微风开始吹拂,所在身在这些微风中的人,突然都感觉整个世界生动了起来,风声,沙砾滚动的声音,衣物拂动的声音,沙子下蚯蚓钻动的声音,全都清晰可闻。
“呃,远处的朋友,能听到我说话吗?”小艾尝试了一下,只要有微风吹拂的范围,都能清晰听到他的声音。没说的,这样的‘功放’他要定了。
于是热风和他的同伴们加入了摇滚乐队,顺带把小泰也拉了进来,用它的火焰来制造炸裂的舞台效果,表演到最高潮的时候,一道道火柱冲天而起,身后爆燃熊熊烈火,简直是炫爆了。
“大家都是元素体,要不我们的乐队就叫元素乐队吧。”小艾提议到。一致通过,乐队正式起名元素乐队,出道演出定在两天后。
两天后就举行的演出,自然不会有太大的规模,三角城的人只有十几万,其中能接受重金属摇滚的估计只有一两千人,大家也不在意,有一两千人乐呵乐呵就挺不错的了,至于别的地方的歌迷,除非坐狮鹫,否则两天内根本赶不到三角城。
预计只有一两千人,但两天后的傍晚,赶到三角城的歌迷却足足有三万人。小艾以为,只有狮鹫才能让歌迷在两天内从别的地方赶到三角城,却忽略了一项已经在钢骨位面普及开来的职业。
……
斯矽双手抱着一个印着蛛人速递的大箱着,用六根节肢的前四根撕开空间,一头钻了进去,再出现的时候,已经在六千公里外的岗比斯城。
岗比斯城是它最常来的城市,听说这里是钢骨位面最大的一座城市,总人口有六十几万人,扼守着岗比斯狭谷,扼守着东西两片大陆的交流的唯一陆上通道。
因为地理位面的优势,这里成了东西交汇的前沿,各种各样的货物都要经过这里中转,所以斯矽最常送的件就是到这里的。
跨空而出,就是岗比斯城外,蛛人速递的中转站,大量的半蛛人络绎不绝的跨空而出,手上纷纷抱着大箱子或者扛着大袋子,基本上都保持着货物的重量在一百公斤以下,这样可以提高每一趟的载重量。
除非是那种体积特别大,它们一手抱不过来的那种,相应的邮费也会按体积来计算,而不是正常的按重量来算。
从中转站里出来,斯矽往不远处的岗比斯城奔去,同时低头看了一眼地址,发现地址大概在城墙的东北夹角处,那里是没有城门的,要从城门走,必须先右拐到城门,进去后再左拐一公里,绕了一个大弯。
于是斯矽采用了一条更近的路线,六根节肢交替着,直接踩着空气爬向城墙,准备翻越城墙,到就送货地址了。
两名城墙上的人类士兵,看着大摇大摆翻墙而过的斯矽,有些无奈对视了一眼,显然,半蛛人翻墙的举动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每次都这样,还要这城墙有何用?
可是打又打不过,怎么办?士兵也只能干瞪眼了。
让客户签收,拿到签收单据,斯矽小心翼翼的贴身收好,这张单据可是关系到他的提成的,弄丢了它这趟就白跑了。
月末发工资的时候,跑的单越多提成越多,工资可以换成钢币和虚无能量,一开始斯矽觉得自己是不可能打工的,但谁知道不打工,钢骨之王就不再给它们提供虚无能量,似乎准备把它们饿死的样子。
迫于无奈,斯矽加入了打工的行列,主要的工作就是派送快递,因为跨越空间需要很强的能量,所以每一趟都可以补充一次虚无能量。
如此一来,只要工作,虚无能量的供应都是充足的,也就是包吃包住,虚无能量没有用,领了也只能存起来。
但斯矽还是认为自己会换虚无能量,至少能存起来,钢币是什么?能吃吗?
这种想法持续了几天,直到它送了一个件到磨铁城……,从那以后,它就决定虚无能量吃公司的,它的工资全部换成钢币,磨铁城太多好玩的东西了,那些东西全都要花钢币。
从那以后,斯矽就很努力的工作赚钱,每次休假时就去磨铁城转一圈,回来再继续努力赚钱。
现在,它对钢币的渴望已经超越了赖以为生的虚无能量。
回到中转站,斯矽准备接一单回三角城的件,它只跑这条线,从三角城到岗比斯,再从岗比斯到三角城,这样它就只需要记住两个城市的地形街道就可以,否则跑到新的城市还要重新找路,大量的时间浪费在找路上。
这个小窍门是格雷告诉它的,其它的半蛛人一时半会都没领悟这个窍门,都是在随意接单,浪费很多时间的。
但这也说不上有什么不好的,有些半蛛人并不喜欢赚钱,更喜欢到处跑,借派件的工夫顺便到处旅行,于是便有半蛛人专门接偏远村庄的单子。
接过新的单子,斯矽看了一眼上面的数据:八十公斤,条状,长度一米六长,地址,三角城外。
抬起头来却没看到一米六长的条状快件,只有一个胖乎乎的人类少女。斯矽不由询问起负责给它派单的亡灵:“我的快件呢?”
亡灵一指那个胖乎乎的人类少女:“这就是你的快件。”
“活的啊?活的要加钱吧。”斯矽顿时想起了什么。
“加了,百分之二十,也不知道搞什么鬼,今天一堆这种单,把我们当客运公司了。”亡灵抱怨到。
斯矽无所谓的点点头,反正不超过一百公斤,活的死的其实没差别,反而百分之二十的提价更让高兴。
抱起人类胖少女,斯矽跨空而去。